改革,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
宋公明
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改革,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須干什么?這是必須弄清的問題,決不能讓不法分子和野心家陰謀家們拉大旗作虎皮,為所欲為,橫行霸道。
改革,可以干什么?不太清楚。我等百姓不是改革家,也無權改革。但是不能干什么,大體還是知道的,例如,不能殺人放火,不能搶劫強奸。有個教師強奸學生,被抓后說,我這是在教學改革,是用撫摸等肉體接觸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這當然是狡辯,逃不掉法律的嚴懲。這說明,以改革之名,也不是什么事都能干的,至少,不能犯法。遵紀守法,這是做人的起碼條件,就是改革家,恐怕也不能去干犯法的事吧?
若干年前央視春晚有個郭冬臨和馮鞏表演的小品,郭冬臨要改革中央電視臺的欄目,用天津快板來播焦點訪談,用京東大鼓播體育節目,用吉它彈唱播天氣預報。結果笑話百出。于是馮鞏說,你不能亂改嘛!可見,改革是不能亂改的。據說,國外電視臺有裸體播新聞的,這種改革,我們是不是也要去接軌呢?根據反三俗的精神,大約也是不可以的吧?
現代社會,一切行為都是有規范的,一切權利,都是有邊界的。據說,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設一個法治社會。這么多年來,國家也確實在立法上下了很大的力氣,制定了大量的法規。這些法規,當然是用來遵守的,而不是用來違反或破壞的。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法律,就是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告:本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成果,當然也包括了改革開放以來的奮斗成果。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家的根本制度,就是社會主義制度。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憲法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由此可知,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違反憲法,當然,改革也不例外。
那么由此可知,改革必須要做的,就是要實現憲法規定的國家根本任務,即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何改革,都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都必須走社會主義道路。
所以,是否忠于憲法,是否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是真改革和假改革的分水嶺、試金石。憲法大還是改革大?當然是憲法大。把改革與憲法對立起,決不是真的改革,而是為了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憲法就是反對改革。凡是違背憲法準則的行為,凡是違反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無論打著什么旗號,都是非法的,無效的。不管你是什么信仰,不管你是什么派別,只要反對憲法就是國家的敵人。憲法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所以只要以完法為標準,思想就可以統一起來。全體中國人民都應當在憲法的旗幟下團結起來,堅決維護憲法的尊嚴,為保證憲法的實施而斗爭。
附:一個改革家的回答(純屬虛構)
有個學校的老師,竟然強奸多名女學生,終于案發被抓,于是對他進行了審問。
問:你知道為何抓你嗎?
答:不知道,我沒有做犯罪的事。
問:你奸淫多名幼女,難道不是犯罪?
答:我這是在對教學進行改革,是用撫摸等肉體接觸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改革怎么能算犯罪?
問:你嚴重傷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答:她們都活得好好的呀。
問:有的女生因為被你奸淫,都不敢去上學了。
答:哪有十全十美的改革?改革總要付出一些代價的嘛。寧要不完美的改革,也不要有危險的不改革。
問:現在學生的家長和民眾對你非常憤怒。
答:有人對改革不理解,有點微詞也很正常。不能因微詞而不要改革。
問:你死不認罪,只有死路一條!
答:不改革才死路一條。
201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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