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風過趙按:近日,歸真堂“活熊取膽”一事引起輿論大波,形形色色的人物形形色色的媒體都成了天使般的“愛心人士”。以下是一個自由主義者的兩篇文章,燕風過趙雖然不認可其中的一些觀點,但對作者的說真話的勇氣還是比較贊賞的。畢竟,現在的主流媒體已經是動物保護主義的天下。)
“保護動物”還是保護財產權?
按:在動物保護主義者看來,法律是統治階級的工具,立法機構可以任意立法,他們一會要求立法禁止吃狗肉,一會要求立法禁止養熊業,但這些法不是“法治”之法。“法治”并不是通俗意義上的依法治國,“法治”的精神要求對“法”本身有諸多限制:“法”不可以侵犯人權,不可以侵犯財產權,“法”是用來保障人最大限度的自由的。動物保護主義者的立法主張,無疑侵犯了公民的自由。他們要求立法禁止這些事情,并不是這些事情對人造成在實質性傷害,而只是他們自己不喜歡這些事,對自己不喜歡的事就要求立法禁止,顯然有些過分了。
愛心泛濫并不見得是好事,不是懷著“愛心”做事就一定會有一個美好的結局。事實上,目的正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手段合法。如果沒有“法治”之法,把道德法律化,這必將建成一個恐怖之國。而動物保護主義犯的很多錯誤就是不知道道德與“法治之法”的區別在哪里。也許在他們看來與動物的“幸福”相比,人的財產權與自由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再發一篇舊文,供動物保護主義來批判,來謾罵。
“愛心”是動物保護組織天天掛在嘴邊的詞匯,他們往往要求政府出臺各種強制性措施來保證人們動物有“愛心”,并不斷游說立法機構通過法案來懲罰那些沒有“愛心”的“惡人”。
動物保護組織在歐洲的勢力特別大,在其影響下,歐洲國家都出臺了動物保護法案,比如規定車輛在運輸生豬時有數量限制,而且運輸時間超過8小時就要休息24小時,因為不這樣做會影響豬的舒適度;市場上出售的雞蛋必須在標簽上注明是“自由放養的母雞所生”還是“籠養的母雞所生”,否則不能交易;英國2006年曾通過一項特別的法律,要求農場主必須為豬提供玩具,以使豬可以活得很開心,否則將受到1000英鎊的處罰或3個月的監禁;……眾多荒誕不經的法條在生活中無處不在。
動物保護主義者要“善待動物”,這聽起來沒有錯,動物保護主義者們往往高舉“善待動物”的旗號,要求對動物保護立法,但動物保護主義者所說的“動物保護”與一般人概念中的“善待動物”卻是兩回事。如果只是善待動物的話,完全沒有必要單獨立法,因為除極個別有過故意虐待動物的行為,大多數人都是善待動物的,自己的財產,誰會不愛護呢?而且即使是故意虐待動物也不傷害人,不可以立法懲罰一種不傷害人的行為。
事實上,動物保護主義高舉“善待動物”之名,要干的是另外一些事:禁止吃狗吃貓,禁止養熊業,禁止諸多很多人看來非常正常在他們看來卻是大逆不道的各種“虐待動物”的行為,比如人們不能用棍棒驅趕打擾自己生活的流浪狗,必須報警由政府處理。更有極端的動物保護主義者要求人們吃素食。
在西方國家,動物保護主義者基本上分兩派,溫和的一派是“動物福利”主張者承認動物是人的財產,人可以利用動物,但人類不能對動物進行不必要的傷害,至于什么是不必要的傷害,則非常苛刻,比如屠宰動物必須安樂死,必須保證動物充足的食物、陽光和居住面積……;而激進的一派主張“動物權利”,認為無論是法律層面還是精神層面,動物應該享受與人一樣的權利。這兩派雖然對一些事情看法不一致,但在現實中很難區分他們有什么區別,“動物福利”主張者把邏輯走到底,就是“動物權利”的主張者。美國的學者Gary Francione是一位著名的動物保護主義者,他說任何不以解放動物奴隸狀態的動物權利努力都是徒勞的,那只會導致剝削動物的制度化,這些做法在邏輯上自相矛盾,不能絲毫改善動物所處環境。在他看來,“視動物為財產是我們道德上的精神分裂癥的原因”。
當然,“動物福利”主張者與“動物權利”主張者也有相互為敵的時候,“動物權利”主張者反對一切利用動物的人類行為,包括養寵物,因為豢養寵物是違背寵物天性的,養寵物都會對寵物進行閹割,這是對動物不可容忍的殘忍。而“動物福利”主張者很多都是養寵物的。
動物保護主義者并不止是要求人們善待動物,他們對待動物自有一套理論與行為方式,這套理論與行為方式的背后都是不承認人對動物的財產權,基于這種對財產權的否定,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一些動物保護組織會把今年5月發生在京哈高速公路的“搶狗”事件說成“救狗”事件,把搶劫行為描述成為慈善行動。
另外,動物保護組織往往要求擴大政府的權力,希望通過政府來限制人們的自由,要求政府直接干涉自由市場,以達到他們“善待動物”的目的。不管是否定財產權,還是為政府擴充權力,都是一個自由社會應該警惕的。當然,話又說回來,中國的動物保護組織勢力并不強,根本用不著防,侵犯財產權的危險都是來自不受制約的公權力。
原文發表于2011年11月26日《新快報》,略有刪改。
動物保護主義的愛心與偽善
黃凱平
按:動物保護主義總扯著道德的大旗對別人大加鞭伐,甚至把動物保護作為國家文明昌盛的標志,大有“保護動物救國”的雄心。然而,他們今天要求政府取締這個企業,明天要求立法禁止那個產業,面對不同意見就是謾罵,應答毫無邏輯,卻自稱很善良,很文明,是先進文化的化身,還要求CCTV進行“正確的輿論導向”,連財產權的基本常識都不懂,卻大談文明野蠻。很多(不是全部)所謂“動物保護主義者”也許就是這樣的一種動物。
在這場關于動物保護的爭論中,有許多似是而非的觀點與論調,雖然有一些毫無邏輯的觀點絲毫不值一駁,如“狗是人類的朋友,所以不能吃”,但還是有一些頗有迷惑性的說法必須澄清一下。發一篇舊文,供動物保護主義者們來謾罵。
2011年11月15日,善待動物協會(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簡稱PETA)的成員在日本東京一家商場前將自己關入籠中,籠上貼著“動物在皮草養殖場受苦”的標語牌,抗議阿瑪尼大量生產皮草。中國的動物保護組織這兩年也異常活躍,他們聲稱,保護動物是一個國家文明的標志,對動物有愛心的人必然對人也有愛心。
果真這樣嗎?無論是從邏輯上還是從事實上,這個判斷都是錯誤的。很多動物保護主義都會高舉愛心的旗號,把吃不吃狗肉與貓肉當成區分文明與野蠻的一個標準,非常荒謬。一個人不會因吃了肉(包括狗肉)而變得道德墮落,一個人同樣也不會因收留了幾條流浪狗而變得高尚起來。
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在于其對人權的保護程度,而不是對動物的保護。在歷史上,包括希特勒在內的很多德國納粹的領導人都是堅定而真誠的動物保護者,希特勒還是個素食主義者,德國在當時還制定了世界上最為嚴格的動物保護法,這也是今天德國動物保護法的前身。但這一點也不妨礙他們對猶太人與戰俘進行慘無人道的大屠殺。當然,與日本人屠殺中國人相比,他們確實沒有那么血腥,比如在毒氣室里的人可以聽柔和的音樂死去,也許這正是他們在實踐對動物必須無痛屠宰的主張吧。
即使在今天,西方的一些極端動物保護組織仍然被稱為恐怖組織。地球解放陣線(Earth Liberation Front)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明確定為“國內恐怖組織”,這個組織自稱將以打擊經濟和游擊戰的方式阻止了人類對自然資源的利用和開發,在美國制造無數起縱火案,造成了超過兩億美元的財產損失,這個組織聲稱為了保護動物而襲擊過甚至殺害一些從事活體解剖的科研人員,他們辦公室的負責人Jerry Vlasak坦白承認說:“我認為不必殺太多,5條、10條或者15條人命就可以拯救一百萬、兩百萬或者一千萬動物的生命。”而資助過他們的另一個動物保護組織——善待動物協會的創始人Alex Pacheco稱“縱火、毀壞財產、入室偷竊等‘犯罪’行為如果是為了動物,都是可以接受的。” 善待動物協會雖然不公開支持這些暗殺和威脅他人的事情,但也從不表示反對與譴責。這個組織也在香港建有中文簡體版的網站進行宣傳與募捐,卻絲毫不提他們組織的極端理念。
澳大利亞的辛格教授是動物保護主義的泰斗級人物,他所著的《動物解放》是動物保護主義的圣經般的著作,但在他所寫《智障殘疾嬰兒是否有生存權利?》的報告中卻否定了那些身患嚴重智力障礙的新生嬰兒(出生一個月以內)的生存權,提出如果其父母和主治醫生都確信這些新生嬰兒如果活下去將是一種非人道的徒勞時,就應該盡快對他們實施安樂死這一激進的結論。因為他的這一觀點,被歐洲許多人權團體所攻擊,以致歐洲很多學術會議都迫于人權團體的壓力而沒辦法邀請他參加。
圖片說明:動物保護人士情緒激動的逼問林彥如(右)為何虐狗、并朝林丟雞蛋,一顆雞蛋就正中林的臉部。 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在中國,動物保護主義者的暴力行為也屢見諸報端:有媒體報道,天津某人因射殺了流浪狗被一群動物保護主義者暴力圍毆;臺灣居民林彥如不堪小區眾多流浪狗的騷擾而撿石頭驅趕,愛狗人士們對著這位居民丟雞蛋、推倒他的摩托車,甚至出手毆打;每逢網絡有殺狗或虐貓的照片或視頻出現時,總有人提議對照片或視頻中的人進行人肉搜索,甚至發出追殺令;在關于動物保護的話題進行討論時,動物保護主義者對發表反對意見的人爆粗口,謾罵也是非常常見。
中國的動物保護主義者還特別喜歡拿發達國家的動物保護主義來與中國比較,似乎中國之落后是因為對動物保護不夠造成的。是的,中國確實比發達國家要落后,但落后的地方在于對人權的保護,是法治、是憲政,是自由市場,是科學與技術,與動物保護全然無關。希望通過動物來縮小中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完全是舍本求末。
原文發于2011年11月19日《新快報》,有刪改,這是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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