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日戰爭時期,生活條件極其艱苦,中央領導外出大都騎馬或步行。一位外國華僑送來了兩輛小汽車。管車的同志首先分給毛澤東一輛。毛澤東則提出:“分車一要考慮軍事工作的需要,二要照顧年紀較大的同志。”毛澤東一次出行,左手受了傷,朱老總和“五老”都要把車讓給他坐,車開來了,他仍堅持騎馬回去。毛澤東受傷未愈,去中央禮堂作報告。警衛執意要讓他坐車,他也斷然拒絕了。“三次讓車”無不讓人津津樂道。
“三讓車”雖然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但從中彰顯了毛主席高風亮節與崇高精神。首先,作為國家元首,沒有以領導人自居,認為自己身居要職,就應該享受特權,享受優待,而是從大局出發,綜合全面分析,克己奉公,以身作則,把汽車分配到更需要的地方,促進日常所需,方便工作。其次,彰顯了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與群眾同甘苦、共患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即使作了國家領導人也依然保持這份彌足珍貴的精神。再次,展現了他的尊老愛幼、謙虛謹慎的優良作風,把車子讓給了年齡更大的朱德,毋庸置疑,毛主席“三讓車”讓出了崇高、讓出了偉大,讓出了強烈的凝聚力與向心力,真正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愛戴。
從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公車上香”到現在的平陰縣公務自行車閑置擺設,個別單位黨員干部的作風與毛主席相比真是大相徑庭,相差甚遠。何為公車,顧名思義,就是專門用來執行公務的,但當前個別的干部卻把公車當成了私車,公權當成了私權,公私不分,權力自肥,仰仗手中掌握著權力,就肆意揮霍為自己和家人謀取利益。毋庸置疑,這種“車輪腐敗”不容小覷,一方面浪費國家資源,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另一方面,影響干部形象,割裂了干群關系,引起群眾的憤恨與不滿。
公務用車作為一種“三公消費”,與貪污腐敗相比,本身具有隱蔽性,對于黨員干部自身來說思想上要自警自省自律,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紀檢監察部門也要加大監察力度,對違規用車的行為加大懲罰力度,使干部廉潔自律,不敢觸碰黨紀國法的“高壓線”。更重要的是作為公職人員,要有基本的黨性修養與政治覺悟,密切聯系群眾,分清輕重緩急,善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密切聯系群眾,于細微處才能見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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