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月6日)在北京舉行了一個非官方的研討會,以“論吳英是非生死 談民間金融環境”為主題,會上幾乎囊括京城所有自由派學者。右翼精英傾巢出動,目的只有一個:為“集資詐騙”判死的浙江富姐吳英“翻案”。印象中上一次如此大陣仗“撈人”還是近十年前,當時這班“精英”們曾為農民企業家孫大午集資案成功游說。
吳英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引起公眾爭議,褒貶不一,圍繞社會公平、民間資本、金融壟斷等連串問題的討論隨之展開。前天的研討會由“經濟學家”茅于軾領銜,法學界則有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陳光中、聲稱中國沒有漢奸的政法大學教授何兵、“金牌大狀”田文昌及美國“保護人”學者許志永(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那個專欄作者,發文稱頌蔡英文,日前和臺灣“立委”高金素梅姐弟戀)等人出面,他們一致的呼聲是:刀下留人。筆者的疑慮是,他們真的對得起自己的良知或良能嗎?
八十三歲的茅于軾在會上致開幕詞,他為了替吳英“扛罪”不惜“投案自首”:“我本人就是一個非法集資的人,我是向公眾吸收存款的,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經做了好多年了。”指的是一項他推行多年的小額貸款扶貧項目。未演先轟動,茅某臉皮厚,還無愧于心?
“后來我就吸收存款,在當地農村向村民吸收貸款,然后把錢作為小額貸款放出去。這個事情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山西省的省長寫了條,非常好,要發展、要保持,銀監會的領導去看了也說支持,而且他們這些領導都出錢捐贈給我這個基金會。在這個情況下你能把我抓起來嗎?”有道是,老賊氣焰囂張至極。把前山西省長曝光拖下水,讓那已退休者情何以堪?
會議上,經濟學者評估了吳英案所牽涉的民間借貸的公共利益,預測了最終判決對中國民營經濟的影響、與改革進退的連帶關系與風險。法界學者則重點討論在金融壟斷背景下,吳英案死刑判決的正當性與憲政依據。年屆九旬的張思之亦致信最高法院,針對吳英案重點表達了兩點,其一,吳英集資大多流入當地實體領域,屬合法經營范疇;其二,縱觀金融市場呈現的復雜現狀,解決之道在于開放市場,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不可用死刑維系金融壟斷。張先生所言差矣,見木不見林,他所訂出的兩條,不過是倚靠獨木支撐的危樓,經不起實踐與科學的檢驗。
幾乎與此同時,官方新華社亦發稿呼吁,“為制度改良留條生路”。隨著吳英案成為今年開門頭等重大的公共事件,吳英的命運已露出一線“生”機。在此煩請新華社解釋一下,什么是“分配正義”?
吳英該殺與否,宜交由司法定奪,不是筆者特別關注和探討的,亦不在本文討論之列。在此只關注兩點,一、茅于軾這些人,是吳英的同類犯,茅某們“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他們真正關心,并非是吳英個人的死活,而是借此案為自己洗白白,或正名,或翻案。二、大家切莫以為那些法學界“精英”是什么正人君子。從很多現實生活,包括聘用律師的百姓揭發,那些“精英”是兩頭通吃,“吃被告,也吃原告”,發人難財,無需筆者一一列舉了。三、依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學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三十多年搞資本主義,尤其是利益集團極權資本主義,已掌握話語權。什么國企改制,國企上市,股票、保險業畸形成長,虛擬經濟都是他們斂財的載體和工具,吳英是身體力行實踐者,資改派能不拯救嗎?吳英的悲劇在于,她太年輕,不會學李薇當“公共情婦”,不會給“一號首長”、“二號首長”送錢送色,行走官場破財擋災。廣東億安集團公眾集資數億的羅成,老奸巨猾,東窗事發前已逃往美國洛杉磯當寓公,免了牢獄之災,何以與吳英命運如此不同?受騙的眾多廣東百姓,欲哭無淚,十年來奔走呼號無門。
茅于軾、何兵等人,你們若真為合法吸取存款的“大款”請命,何不救救洛杉磯的羅成,他妻女仍滯留天津,足堪不太人道啊?救羅成,也是救吳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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