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夾雪:就“政治體制改革”和溫總理談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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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天主持召開國務院第六次全體會議,討論即將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溫家寶指出,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是一項法定的重要職責,我們要坦誠地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報告工作,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批評政府,充分聽取和吸收人民群眾的意見,不斷提高政府工作水平。溫家寶指出,今年是“十二五”時期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改革發展任務繁重而艱巨。必須永不停頓地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等各領域的改革,加強頂層設計,力求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的突破,著力解決一些重大經濟社會問題。要讓《政府工作報告》真正成為一份推動轉變發展方式取得新進展、改革開放取得新突破、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的施政綱領。(http://news.qq.com/a/20120201/000043.htm)
為了響應溫總理“歡迎群眾批評政府”的號召,筆者在這里就“政治體制改革”和溫總理談談心。
第一,“永不停頓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提法容易引起誤解。改革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無論經濟體制改革還是政治體制改革,根本目的都應該是為了維護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的利益。如果某個體制不符合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的利益,才應該改革;某個體制要是符合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的利益,就不應該改革。不能為改革而改革,“永不停頓地”反復折騰,像蘇聯1988年開始啟動政改,1989年把蘇維埃制度改為人大制度,1990又改為總統制,1991年又改為聯邦委員會制……倒真是“永不停頓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了,不過改來改去把國家都改沒了。當然,筆者完全理解溫總理的初衷是好的,不過還是應該注意表述的方式方法,建議改為“讓政治體制更能維護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的利益”。
第二,“政治體制改革”關鍵是往什么方向改。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應該注意吸取蘇聯的教訓,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去年吳邦國委員長提出“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分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 “五不搞”;不久前人民網解密了李先念與江澤民的九次通信,傳達了江澤民同志強調防止帝國主義的“和平演變”的態度;《求是》雜志發表了胡錦濤總書記反對“西化”、“分化”的談話;郭伯雄、徐才厚、梁光烈、李繼耐、陳炳德等解放軍高級將領也紛紛發文強調要反對帝國主義滲透……這些都為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筆者相信溫總理所說的“政治體制改革”也一定是建立在“五不搞”、防止帝國主義的“和平演變”、 反對“西化”、“分化”基礎上的改革。
第三,“加強頂層設計”不如 “擴大底層參與”。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造就了人口1%的“先富階層”,所謂“頂層精英”絕大多數要么本身就是“先富階層”的一員,要么就是“先富階層”的狗腿子,他們與占人口99%的“底層民眾”根本對立的。像宣傳“中國貧富差距還不夠大”的厲以寧先生、宣傳“高房價是因為百姓太有錢” 的茅于軾先生就是“頂層精英”的代表,試問,如果由這些人來主持“政治體制改革”,搞什么“加強頂層設計”,豈不會越改越糟?筆者認為,“加強頂層設計”不如 “擴大底層參與”,只有發動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廣泛參與“政治體制改革”,才能使“政治體制改革”符合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的利益。當然,這只是筆者個人意見,如果說的不對,希望溫總理不要在意。
第四,政治體制改革應該恢復和發揚歷史上的優良傳統。筆者個人認為1975年憲法中有很多好的東西應該恢復:
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54、1975、1978年通過的三個版本憲法的相關條文里,都有“懲辦一切賣國賊”的規定。但自1982年通過的憲法開始,直到目前施行的2004年憲法原條文中,“懲辦一切賣國賊”這一規定被刪除了。然而,我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在經濟、政治、文化各領域的對外開放中,出現了許多令人不齒的賣國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我國的國家安全,已經對我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對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構成重大危害。應該恢復憲法有關“懲辦一切賣國賊”的條款。
⒉1975年憲法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現行憲法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杰出領袖季米特洛夫同志指出:“人民民主專政是過渡時期的政權,當社會主義制度建立之后即被無產階級專政所取代。”因此,現行憲法中“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本身有些不倫不類,建議恢復1975年憲法中“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一科學提法。
⒊1975年憲法中規定“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這種形式,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以利于鞏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可以說,“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有利于發動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廣泛參與政治,符合占人口99%的勞動人民的利益,應該恢復。
⒋1975年憲法中規定地方政權實行“省、地區(市)、縣、公社(鄉)”四級制,現行憲法中規定地方政權實行“省、縣、鄉”三級制,把地區(市)一級地方政權取消了,使得地區(市)一級地方政權變成了非法機構,明顯違背了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議恢復實行“省、地區(市)、縣、公社(鄉)”四級制的規定。
第五,政治體制改革應該從小事做起,從自身做起。筆者完全贊成溫總理“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批評政府,充分聽取和吸收人民群眾的意見”的號召。可是盡管溫總理反復強調“歡迎群眾批評政府”,卻似乎從來沒有關于人大代表批評《政府工作報告》這方面的報道,到底是人大代表沒有人批評《政府工作報告》,還是有人批評沒有報道呢?如果是后者,為什么不報道?另外,關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爭論民間已經持續了好幾年,卻從來沒有在兩會的公開爭論。建議“政治體制改革”可以從小事做起,今年的兩會上應該公開報道人大代表就食品安全問題、物價問題、就業問題等民生問題對政府部門的批評和質詢,以此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從小事做起,即使出了問題,也容易改正,希望溫總理認真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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