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掃除固話月租等“霸王條款”需要社會合力
李力言
人民網 2012年01月31日11:26
龍年新春到來之際,曾經雷打不動的固定電話月租、按分鐘計費方式,終于有了“破冰解凍”跡象。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傳來消息,在該市工商局“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中,包括固話基礎費、按分計費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收費規則有望被叫停。
記得電信運營商們在回應充值卡設置有效期的質疑時,辯解說“幾乎所有儲值卡都有有效期,例如購物卡、電影卡,所以手機充值卡設置有效期很正常”,言下之意,“別人這么做,我也這么干”。在固話基礎費問題上,不妨以這樣的邏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為什么同樣是公共服務項目,住宅供電、自來水入戶、煤氣入戶均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偏偏電信部門要向消費者額外收取所謂的固話基礎費,別人都不收,憑啥你要收?還收得這么高?
筆者以為,諸如月租費、按分鐘計費、話費設有效期、話費余額不退等“霸王條款”,既在邏輯上漏洞百出,不值一駁,也有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電信運營法規等有關法律規定,不足為訓。但“霸王條款”的霸道,不在不合理不合法,而在明知無理違法,依然我行我素、大行其道。比如近年來消費者對于固話月租費一直怨聲載道,兩會代表委員們有關取消、降低固話月租費的議案提案也沒少提,但結果卻雷聲大、雨點小,往往不了了之。
現在,地處北國、冬意正濃的哈爾濱,率先傳來了固話月租解凍的訊號,令人振奮,也需要引起更多地方的思考和行動,從而引發大規模清除電信“霸王條款”的骨牌效應。
哈爾濱為什么能撼動堅如磐石的固話月租等“霸王條款”?首先是職能部門切實負起監管責任來,傾聽和尊重市民要求治理電信不合理收費的呼聲,主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開展了“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在監管和制度層面給了“霸王條款”一記重拳。當然,規范經營、合理收費只是第一步,如何引進競爭機制,怎樣打破少數企業壟斷局面,才是消除“霸王條款”、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的治本之策。
其次是當地市民積極行動起來捍衛自身權益,通過“12315”舉報電話等渠道有序表達對電信“霸王條款”的不滿意見,踴躍向政府部門提供線索,各類維權志愿團、律師團也挺身而出,支持消費者因為不合理收費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在民意和社會層面對“霸王條款”形成了強大壓力。
有打有壓,政府部門給力,法律制度發力,社會各界助力,向“霸王條款”宣戰的合力正在凝聚。在此情勢下,電信企業也應順勢而為,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積極主動地自己拿起掃帚,掃去“霸王條款”塵土,以優質服務、誠信為本為長遠發展打牢基礎。只要有關各方各履其責,各盡其力,不獨電信“霸王條款”,餐飲、娛樂、電器銷售、物業管理等領域存在的“霸王條款”,也終將被連根拔起,掃地出門。
哈爾濱有望叫停固話基礎費
人民網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哈爾濱1月29日電(記者 梁冬)來自哈爾濱市工商部門的消息稱,近日,哈爾濱市工商局正對該市的電話計費標準、固定電話基礎費等電信服務中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包括固話基礎費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行收費方式有望被叫停。
一直以來,許多哈爾濱市民對固定電話基礎收費持有異議,他們反映住宅供電、自來水入戶、煤氣入戶均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唯有電信部門卻在話費之外向消費者額外收取所謂的固話基礎費,因而認為固話基礎費是壟斷企業的霸王條款,應予以取消。
哈爾濱市工商局調查后認為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獲得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認定固定電話收取基礎費侵害了消費者利益。此外,哈爾濱市工商部門還根據《全國數字移動電話(CSM)計費原則暫行規定》,認為哈爾濱市的電話以分鐘為單位的計費方式也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因為按現行的計費方式,即使只通話幾秒鐘,也要按1分鐘收費,通話1分零1秒,則要按照兩分鐘收費,這明顯違背了民事活動以及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和公平交易權。
據此,哈爾濱市工商局將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并向市民廣泛征集線索,組織維權志愿團、律師團,支持消費者因為不合理收費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同時,工商部門將監督電信企業修改電話計費標準。
光明日報:整治“霸王”行規需要更多跟進者
光明網評論員
光明網2012年01月31日09:08
新華社的消息稱,哈爾濱市工商局正在和電信壟斷企業“掰腕子”,力圖至少在該市范圍內取消電信壟斷企業的“霸王”行規。
最近,哈爾濱市工商局啟動了“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對哈爾濱市電信企業的電話計費標準、固定電話基礎費等電信服務中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據說,在哈爾濱市,包括固定電話基礎費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行收費方式有望被叫停。
整治電信服務行業以及其他壟斷行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按說是工商部門的“正差”。以往由消費者權益組織與壟斷企業“單打獨斗”,效果不是一點沒有,但十分有限。這也難怪,一方是“半官半民”的消費者權益組織,另一方是國有大型行業性壟斷企業,兩者“身段”本就不在一個“數量級”上。如果壟斷企業“良心發現”,那么,消費者權益組織“貌似”可以取得一點勝利;如果壟斷企業懶得搭理維權組織,那么,消費者維權組織的“細胳膊”就絲毫撼動不了壟斷企業的“大粗腿”。
就像哈爾濱市工商局要整治的電信企業“霸王”行規,消費者權益組織早已挑戰多時,但進展有限。不僅如此,消費者維權組織的挑戰,倒成了電信壟斷企業把“霸王”行規合理化的“陣痛”。
迄今為止,電信壟斷企業對消費者的“讓步”十分有限,而且所謂“讓步”還是權力機構過問下的不得已之舉。早些年,每逢“兩會”,尚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過問電話計費標準等問題。“過問”的結果,是政府相關部門把壓力轉至由其任免負責人的國有電信壟斷企業,再由壟斷企業對“權力”做出“回應”,由此平息來自權力機構的詰問。
當然,權力機構對電話計費標準、固定電話基礎費“見怪不怪”的“默許”,也是電信壟斷企業有“針對性”地“改進”服務的結果。媒體曾曝光過,有的地方的電信壟斷企業針對某些權力機關開展了某些“特殊服務”,比如為某些特定電話號碼攔截垃圾短信和提供更優惠價格的服務等。就這樣,取消不合理的電話計費標準和固定電話基礎費,就成了消費者的“非分之想”。
現在,哈爾濱市工商局率先對其轄下的電信壟斷企業“開刀”,有理、有據、依法、依規地改變即使通話幾秒鐘也要按1分鐘收費的現行計費方式;制止電信壟斷企業向消費者額外收取固話基礎費這種明顯違背民事活動和市場交易基本原則的“霸王”行為,實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履責之舉。其他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理應跟進哈爾濱市工商局所為,切實履行起工商權力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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