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叫賣別墅的農民工代表陳得州說,他們賣的別墅位于滎陽市豫龍鎮,項目名稱叫清華園大溪地。“我們一共給清華·大溪地蓋了10棟別墅,按照市場售價每平方米都在萬元以上,每棟別墅價值都在數百萬,甚至上千萬,我們拿出其中一棟,幫老板低價轉讓,只賣137萬,我們100多農民工愿意在轉讓書上簽名畫押。”這群農民工告訴圍觀的眾多市民。面對如此新奇的叫賣,有路人表示懷疑:“別墅應該在富麗堂皇的售樓部,由漂亮的售樓小姐賣,農民工哪有權利在街頭擺攤叫賣開發商的別墅?”
農民工到底能不能賣由他們自己建設的別墅?按照精英們依法治國的邏輯當然不能賣。不但不能賣,還可能因為破壞、抹黑和諧盛世遭到斥責,甚至被當成精神病而被強制治療。絕不是本民胡說八道,此類例子在這個所謂依法治國的國度已是屢見不鮮,郭元榮、徐武不就因為舉報貪官而遭到如此禮遇了嗎?資本家在貪官眼里簡直就是救世的神仙,更是他們自己心目中的搖錢樹。這幾個農民工不但辱沒了資本家的名聲,也玷污了那些擁有別墅的貪官,估計是自討沒趣。
不過,依草民的思維來看,這棟別墅還是可以賣的。農民工用自己的血汗建起了一棟棟別墅,供貪官們享用,已經是巨大貢獻了。可是,資本家卻無端克扣人家的工錢,于情于法于理都說不過去。你不給工錢,人家就賣一棟別墅來補償自己的血汗錢,實乃天經地義。講什么法治?你不給人家工錢,又置法治于何地?法治也好,人治也罷,總得講理。欠債還錢,沒錢給物,有什么好講的?法治,說到底就是法理相治。不講理的法,其實就是一張開腚紙。
農民工討要工錢絕不是什么“假想敵”,不過在所謂“矛盾凸顯期”,農民工討要工錢不僅需要斗勇,更需要斗智。跪訪不行,勞動人民的膝蓋應該是硬的;罷工也不行,精英們的法律沒有這一條,所以人家就說你破壞法制。那么,怎么辦?鄭州街頭這幾名農民工是智者,想出了叫賣別墅的高招。高,實在是高!不僅如此,還喊出了“歡迎各路貪官前來購買”的妙語。妙,實在是妙!討薪反腐,一箭雙雕,高哉!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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