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純牛奶致癌物M1超標140%倍!
福建長富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長富純牛奶(精品奶)M1致癌物超標80%!
黃曲霉毒素M1為世界公認的致癌物,具有很強的致癌性(肝癌)。黃曲霉毒素1993年被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癌癥研究機構劃定為1類致癌物,是一種毒性極強的劇毒物質。黃曲霉毒素的危害性在于對人及動物肝臟組織有破壞作用,嚴重時,可導致肝癌甚至死亡。
蒙牛在其官網承認這一檢測結果并“向全國消費者鄭重致歉”,此外表示對該批次全部產品進行了封存和銷毀。
蒙牛的這個態度性嗎?當然不行!
1,國家《食品衛生法》的法律責任中沒有“道歉”一說。第39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或者在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條所列行為之一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蒙牛牛奶M1超標140%倍,M1是“強致癌物質”,完全符合“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規定,依法應予以“吊銷衛生許可證”。
2,蒙牛說這批牛奶沒有上市銷售,已經封存。蒙牛說了不算。誰知道呢?
《食品衛生方法》第43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不符合營養、衛生標準的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光潛注:這個罰款規定,早就應該修改了,對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早已經hold不住了)。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蒙牛必須接受三種處罰:
A,國家質監局調查是否已經有部分上市銷售?向社會公布該批產品生產批號、時間、銷售地點等信息,供消費者自檢核實。
B,有在依據證明自己購買該批產品的消費者都有權索賠。
C,其余已經封存的該批產品由消費者監督銷毀。
D, 蒙牛停業整頓。整頓內容包括:
a,立即引進世界上最先進檢測設備;
b,立即強化培訓一流的檢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c,立即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注明供消費者監督檢查的有關信息。一旦出了問題,消費者能夠有效的維權!
d,一旦出現安全問題,任何消費者在第一時間都有權對庫存商品進行檢查核對;以防止生產者有毀滅證據的可能!(光潛注:應該立即啟動修改《食品衛生法》有關內容;在修改前按這四方面的整頓內容執行;衛生部下一個文件就行了)
3,食品安全問題的第一責任人是企業的良心。食品監督都是馬后炮。消費者都是落得一個受害者的下場。
怎么辦呢?
很簡單!
對類似蒙牛、伊利這樣的特大型食品企業,不能放手讓企業自己搞監測;必須推行“國家派出監測人員短期、定期輪換執行監測的制度”。這是一個法制原則,也是國家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的食品安全存在的嚴重問題,中國的消費者傷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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