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喝農藥了……”申秀芹聞聲趕緊跑進去,看到甜甜捂著肚子在地上打滾,額頭上滲出豆大汗珠。幾個小時后,王甜甜經搶救無效死在了合峪鎮衛生院,她的生命停止在15歲零4個月。(2010年12月18日 大河報)
王甜甜是合峪鎮中學的學生,父親王長水和媽媽申秀芹都是普通農民。在盤山公路旁一條崎嶇小道步行1個小時,才能到達位于洛陽市欒川縣合峪鎮廟灣村竹園溝這個僅有8戶人家的村里,王家在最高處,家中有三間磚瓦房,屋內擺設簡陋、光線昏暗,一輛舊摩托車是全家最高檔的物件。
在父母眼里,王甜甜是個乖巧的女孩。“俺妮兒原來可乖可懂事,老是安安靜靜的,見人就靦腆一笑。然而,在2009年暑假過后,她突然變了。”而到了2010年11月12日上午,甜甜更是喝農藥自殺了!這到底是為什么?是誰把一個花季少女逼死的?
首先是糟蹋了甜甜的那個罪犯!王長水夫妻倆在廟灣村小學承包學生餐廳,平時就租住在那里,與同鎮蛇溝村的38歲男子張燕龍為鄰。周末,王甜甜會趕30里路,回到這個臨時的家與父母團聚。父母從王甜甜的日記上得知,“經常被鄰居張燕龍侮辱,因害怕不敢與家長講,心理承受已達極限,故產生輕生的念頭”后,試探著問了甜甜,她才哭著說出從2009年開始,張燕龍多次在租住的房間內強奸自己的事情。王長水隨即向派出所報了案,張燕龍被警方抓走。王長水將食堂出手,全家搬回竹園溝老家。
其次,是惡劣的生存環境!在隨后的幾個月里,吐露出壓抑已久心中秘密的王甜甜幾乎不能獨處,隨時緊靠在父母身邊,如果爸媽需要離開家一小會兒,她就馬上將屋門反鎖,將自己完全封閉起來。8月30日開學后,王甜甜懷著忐忑的心情開始了新學期,但迎接她的是老師的冷言冷語,是同學的惡意挖苦,是家長的不理不睬。她的遭遇沒人同情,她的屈辱沒人理解,甜甜一直在醞釀用極端的方式去逃避。
王甜甜在日記里寫道,“我真的不明白,為什么同學們說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話。他們說,‘人家現在是三四班的重點保護對象,咱惹不起’、‘班主任對我是特別的’。為什么班主任對我是特別的呢?難道是因為……王甜甜,就你會給咱四班惹麻煩,現在,全校差不多都知道四班有個女生想自殺,你會給咱班抹黑。”在又一篇日記中寫道:“‘王甜甜,我問你一句話,你別生氣。聽說你被男人給那個了?’我吃了一驚,她怎么知道的,難道是班主任告訴她的。他怎么可以這樣,他答應了我不說的,這個不負責任、沒有信用的人……我討厭他,討厭他。”
開學兩周后,王甜甜請假回家。在9月20日的日記里她寫道:“今天是陰天,我的心情也是陰天。想起早上爸爸嚴厲的目光,我就想哭……早上吃過飯,我對爸爸說,我不想再上學了。媽媽立刻瞪了我一眼。爸爸也投來嚴厲的目光,你不上也得上,我告訴你,你不上回來干嗎?……我覺得父母一點也不理解我,不顧及我的感受……這實在太痛苦了。”
9月28日,王甜甜再次來到學校。她在日記中又寫道:“英語課和語文課上,我打盹老師也不管我。那一刻,我覺得心里好難過,反正,這個世上多我一個也不多,少了我一個也不少,就讓我慢慢地消失。”
再次,罪犯的輕判!11月10日,欒川縣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張燕龍有期徒刑6年。得知這個消息后,王甜甜只說了一句,“那可不多。”憎恨、屈辱、絕望,她最終被逼上了不歸路。11月12日上午10點,15歲的花季女孩王甜甜換上一身新衣,喝下了半瓶劇毒農藥……于是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綜上所述,王甜甜最終選擇離開這個社會,并不只是來自自身的軟弱,而是來自同學的冷言冷語與孤立,老師的不負責任,父母那嚴厲的眼光,還有那個強侮辱了自己卻只被判了6年的罪犯……她知道無力改變這一切,所以就選擇了離開這個社會。
盡管甜甜在自己倒數第二篇日記里寫道,“人總有一死,只不過,現在提早了點。我希望我死后,爸媽,你們不要為我傷心……”但面對這一悲劇,又有誰會無動于衷?又有誰會不感到心酸和心寒呢?
王甜甜死了,一個如花的少女,沒能很好的走完自己的人生就這樣走了。王甜甜的悲劇,其實也是社會的悲哀,是教育的悲哀,是親情友情的冷淡,更是社會倫理的喪失!顯然,對孩子進行生命教育已迫在眉睫。家長和老師在教育自己的寶貝子女時,應特別強調 “生命不只是自己的”,“生命屬于愛你的所有人。”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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