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什么人、什么時候消滅過人類歷史上最丑惡的社會現象,當然是毛澤東和他的戰友們。新中國誕生不久,全世界驚異地發現,東方的共產黨人竟然能夠在這塊古老的國土上,除了消滅剝削以外還能夠根絕被稱為“人類絕癥”的吸毒和賣淫嫖娼現象!很長一個時期,人們除了看書或者聽傳說,再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吸毒和賣淫嫖娼了。在毛澤東去世很多年以后,有外國媒體問及我們的領導人,中國還有“那種現象”嗎?回答是:有,但那是發生在中國的臺灣省。多么自豪!
共產黨當年為什么辦得到?一是共產黨當年最講認真,從發動賣淫婦女擺脫妓院老板的控制,到一個個幫助她們或返鄉結婚過日子或就地安排就業,作了艱苦細致的工作。二是共產黨當年最尊重人權,從沒有將妓女視為“專政”對象,政府真正同情這些失足婦女的遭遇,尊重這些婦女的人格,勞動者的自豪感逐漸洗刷了昔日妓女們的心靈。三是共產黨人當年不賭不嫖,自身正則民風正。
不知不覺之間,人們發現淫、爛、賭、毒在自己的身邊又司空見慣了。隨之,我們的法律法規便有了打擊“賣淫嫖娼”的規定,打擊力度不謂不重,罰款不謂不狠,結果愈打愈加泛濫。為了尊重賣淫女,早在11月28日,公安部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全國婦聯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婦女工作。要求保護賣淫婦女人身權和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采取游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方式羞辱婦女,要嚴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2010年12月11日,劉紹武在公安部工作會議上稱,“以前叫賣淫女,現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
就這一句話,中國的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便失去了“賣淫嫖娼”的規范對象,因為失足并不犯法。也就是說,中國社會因這句話賣淫嫖娼現象一下子就“消除”了!比起毛澤東和他的戰友們當年的“艱苦細致”高明多少?老一代的共產黨人難道不為此汗顏?
由“三部一會”下通知到公安部官員講話,我們又發現事情并非“消除”那么簡單。
首先,根據我國的“部委聯合通知”特點,每次的聯合通知必然是一個重大的政策問題。
第二,“通知”主要強調對包括“健康權”在內的幾項個人權利的“尊重”,并不像建國初期那樣做,沒有具體的“教育挽救”方案,是安排就業還是回鄉種地?
第三,法律最講嚴謹,沒了“賣淫女”法律變為真空。即使《刑法》要打擊的重要犯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一規定也成為無的放矢了。因為“引誘、容留、介紹他人‘失足’的”還算犯罪嗎?
從這里會得出一個令人不寒而栗的結論:繞開“修法”的爭論,實現“失足”的合法化!(前此“貪官免死”的修法沒能逾越)
但愿是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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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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