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駁 張鳴 教授對“黃山事件”的奇談怪論
騰訊評論上有一篇人民大學 張鳴 教授的帖子:《復旦學生登山事件,誰最該譴責》,看后,不假思索便想到了四個字:奇談怪論!
12月12日 ,以復旦大學學生為主的18名上海驢友在安徽黃山風景區登山探險時迷路,在當地公安消防官兵的全力搜救下,18名驢友全部安全脫險,但黃山風景區公安局24歲的民警張寧海卻不幸墜崖犧牲。
復旦登山協會成員杜彬是獲救者之一,回到學校后,他在人人網與同學“石翔”的一段對話,被網友截屏放上微博。杜彬自稱“心理狀態還可以”,對話中透露出“校方讓大家克制”,“石翔”提醒杜彬“要學學危機公關,經過這次,登協就是你的了”,“你要學著去建立秩序,去控制老人,去協調關系,去利用資源,這是這個協會可以給你的”,杜彬回應“嗯,還得靠你們,我經驗太不足”,“先度(渡)過這次難關吧”。
除此之外,復旦論壇上還有學生認為,警察找到隊伍后,要求立即下山,這導致了警察墜崖,“做這個決定的人就是最大責任人”。“你們就該為納稅人服務”,“探險迷路沒有錯,JC(警察)死掉是他們的職責和光榮”。
我不由得想起了范美忠的一句名言:
“但你沒有冒著極大生命危險救助的義務,如果別人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選擇,無所謂高尚! ……先人后己和犧牲是一種選擇,但不是美德!”
這樣的話,出自旁觀者嘴里也叫人難以遏止心中義憤。如今類似的話卻從被救人的嘴里吐了出來,能不叫人寒心痛心嗎?
毫無疑問,杜彬等人這些十分冷酷無情的言論,理所當然地應該受到大眾的聲討。被激怒的網友出于義憤,除了指責這幾位學生沒有對犧牲民警表示敬意外,也有批評這些學生不應冒險和逃票的!
網友們對這幾位學生的冒險和逃票行為的批評以及對杜彬等人網上言論的譴責應該說非常中肯、一點也不過份。沒想到作為人民大學教授的 張鳴 先生聽了卻很生氣,他要為這些學生打抱不平。于是,便有了他的這些奇談怪論。
奇談怪論一
其中,對犧牲者不敬,事后證明不是事實。
“依照慣例,大學的bbs校外的人是很少能登錄的,參與討論的多半是復旦自己的人。”這也是 張鳴 教授說的。那么,復旦內部網上諸如上述的言論究竟是對犧牲者的敬還是不敬?這些幼兒園小朋友都能識辯詞義的句子,難道身為國家名牌大學的教授張鳴真的就弄不懂!
張 教授真的讀不懂這些句子也就算了。下面摘錄被救者之一陳彥一篇帖子中的一句話請 張 教授過目:
“一錯再錯,沒有迅速地公開表達敬意,卻糾纏于事實報道的偏差,糾纏于他人對我們的指責。……卻忘記了那位因我們的沖動和魯莽而死去的警官。”
尊敬的 張寧 教授,看過這句話以后,如果你還認為“對犧牲者的不敬不是事實”,我也不想多說了。因為以你教授的水平。對這樣的句子讀不懂!
奇談怪論二
不買票自行上山,在我看來,首先需要譴責的是黃山管理處當局,風景又不是他們的,憑什么把山圈起來,收高得離譜的門票錢?如果我是學生,相信身臨其境,我說不定也會選擇不買票而自擇路徑進入。
張 教授說得理直氣壯:“風景又不是他們的……”。可是, 張 教授你真要以此理由譴責黃山管理處。我以為人家也有很充份的理由反譴責:“泰山風景也不是屬于他們的、衡山風景也不是屬于他們的,嵩山風景也不是屬于他們的、廬山風景也不是屬于他們的……他們不是也把山圈起來了嘛!請你說說,如今,有哪座“風景山頭”沒有被圈起來賣價格高得離譜的“風景”!?你怎么就不譴責他們呢?柿子揀軟的捏是不,就我們黃山好譴責!”
不知 張鳴 教授何以答復他們的反譴責?
如今的市場經濟社會,本來就是一個允許“圈起山頭賣風景”的社會,圈起的山頭就成了他們合理合法的“風景”。礙著你什么了?那么多大小小小的國企,換一塊牌牌,一夜之間就由“我們的風景”變成了“他們的風景” !你譴責過嗎?
市場交易法則就這個樣,允許賣高得離譜的票價。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就兩個字:活該!
所以,我以為, 張鳴 教授譴責黃山當局絕對是弄錯對象了。你要譴責就譴責這個市場吧!當然,我也知道你不會忍心譴責它。即使你譴責又能怎樣?等于沒譴責!除非30年前的制度再回來!這是其一。
其二,票價高得離譜就可以逃嗎?其實,如今高得離譜的并不只是“風景票”。電影票、汽車票、火車票等都有過高得離譜的時候。很多食物、藥物、用物也有過高得離譜的時候。按照 張 教授的邏輯,凡是高得離譜的東西就是“逃票有理”,商場的東西如果價格高得離譜的時候,豈不也是可以“逃票”的了。4元錢一斤的綠豆賣到12塊。本來是三斤只給了一斤,還有兩斤應該不是他們的。是不是就可以把那兩斤“逃票”弄回來呢!
誰要是敢在商場這樣“逃票”,那就是偷盜行為了。人家就會將他當賊抓,弄不好還會扭送到派出所。今天的我們,大概是沾了孔乙己“讀書人偷書不算偷”的高論的光吧,所以,坐火車票的人逃火車票、旅游的人逃風景票都不叫偷而叫逃票,但是,細細的想來,其性質起碼也有三兩分類似偷的。
話又說回來,如果我是學生,也有可能會隨大家逃票。但我會認為自己的這種行為多少還虧欠點理,更不會理直氣壯的。如果我是老師,絕對不會教學生逃票、支持學生逃票。
奇談怪論三、
作為年輕人,不是不能冒險,但冒險之前,得有起碼的科學精神,要把風險減少到最小。作為一個老師,我倒是覺得在當今的大學,需要的是鼓勵人們去冒點險,練練膽,否則,一個個都溫順地縮在父母或者老師的懷抱里,像乖巧聽話的小雞,即使成才,也是循規蹈矩之才,沒什么大出息。
張 教授的“冒險論”實在不敢茍同。雖然人類的冒險現象隨處可見,但我們絕不可以隨意地鼓勵冒險。首先就得弄清楚,為什么去冒險!?
人類的冒險行為形形色多種多樣。貪污受賄、嫖賭偷搶、販毒販人,都是冒險行為,有的還是冒著極大的風險甚至是冒著殺頭的風險。敢問 張鳴 教授,你也鼓勵支持不?
由這類冒險行為練出的膽,造就出的才和財, 張鳴 教授,這樣的出息,你一定也會予以贊賞的吧!
另有一類是為社會進步和科學發展的“冒險”行為。這種冒險是必須的是值得的。但是,這樣的冒險,也必須要有科學的態度并且采用科學的手段。事前必須作好萬無一失的準備。所冒的險只能是萬無一失中可能的萬一一失!
黃山警方對學生的救援就是屬于這一類冒險。這次冒險雖然出現了“萬一之失”,因為它有利于社會進步,所以,必須鼓勵,贊揚!
黃山學生的冒險行為雖然與前面提到的貪污受賄等行為性質不同,但是,都屬于危害社會的一類。一個人的冒險行為,不但有可能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而且還有可能因為救助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甚至包括他人的生命。
請問張鳴救授,這樣的冒險值得嗎?應該支持鼓勵嗎?
如果警方的這次救援行動失敗,犧牲的不是一個警察,而是一個幾個甚至是全部學生,你還會鼓勵嗎?恕我直言,真要是這樣的后果,那就恐怕會要追究一點責任了。
如果這種冒險在您的鼓勵下“蔚然成風”,大家都去冒險了。中國要擴充多少警察為他們的冒險發生的險情去搶險!?
奇談怪論四
畢竟,作為黃山地區的警察,救人是他們的本職工作,涉險救人,本身就存在著風險。在這個世界上,冒險遇險者多矣,救險犧牲者也不少,但從來沒聽說人們因后者的犧牲,而譴責那些冒險者的。
張鳴 教授,難道你不知道,這些學生所以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和批評,主要是因為他們對救命恩人生命的冷漠和無視嗎!這個世界上,對于這種行為的譴責還少嗎!我們中國的“救人人無義”的成語就是專責這類人的,你也沒聽過是不是!
奇談怪論五
整個事件,在我看來最該譴責的,倒是事過之后,復旦大學bbs上出現的一則言論,討論如何控制媒體,如何危機公關的問題,甚至建議復旦的新聞人要多占領媒體陣地,才會有很好的效果。……
既然你也認為這個是最該譴責的,人們主要譴責的也就是這個。回過頭來看上面的“四”,不知你那個奇談怪論是怎么說出來的?
耐人尋味的是, 張鳴 教授說過這一通冠冕堂皇的話以后,又來了一句“不過還好,此事出來之后,至少復旦官方還沒有作如此露骨的表示,bbs上的言論,也未必有很大的來頭。”
我要告訴你的是,如果bbs上的這些極不負責的言論來頭是復旦的官方,那么,這個復旦我以為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最后,我想回答一下 張鳴 教授在他的帖中提出的問題:“復旦學生登山事件,誰最該譴責?
答案是:最該譴責的就是類似 于張鳴 教授的教授!你們的“功” 不可沒,多虧了你們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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