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向”與“搗鬼”
想起來寫這個題目是因為我聽到了太多的關于“導向”的話題。而想一想卻覺得其中有不少所謂“導向”倒更像是“搗鬼”。
這兩者的區別就在于其動機。一是為了引導人們積極向上,奮發進取;一是為了轉移人們的視線以回避和掩蓋自己的丑陋。
記得魯迅先生寫過一篇短文,說甲搶了乙的長衫,乙便抓住甲不放,想要回長衫。甲便對圍觀的人群說:你們看這個人,東三省都要淪陷了,他還只記得他的長衫!
甲的宣傳就是搗鬼。
我又想到了搶險救災。
在幾乎所有的直接簡接與人禍相關的災難中,我們看到和聽到的宣傳多是救人的英雄和老天N年才發的神經,而造成災難的諸多方面的因素,尤其是人的責任幾乎極少提到,更沒有深談的。
這種導向的結果就是事故災難的屢禁不止和層出不窮。
因為那些利欲熏心的官商們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所以他們一如既往,不斷地重蹈覆轍。
最近報道的上海膠州路高層大火可謂最近的一例,到昨天已死了53人。
原因又是人為的:電焊工的焊花燃著了外墻的保溫材料。
保溫材料必須阻燃,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這些早有明文規定。但從新聞得知,現在的許多外墻保溫材料都是可燃級的!許多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根本沒有上崗證。
因為開發商為了降低成本,根本無視這些人命關天的規定。只要能多賺錢,他們才不會把什么法規和別人的死活放在心上。
然而,他們是怎么通過工程監理這一關的呢?于是叫人不能不想到官商勾結。
這些事故災難背后的人為因素,從來沒有詳實的報道。人民的知情權被這些向導們帶著不動聲色地擦肩而過,繞了開去。
就好像帶團的導游,寧愿走馬觀花甚至干脆少去些景點,也要把人們帶到那些購物店一樣,因為她們要拿回扣。
因此,我覺得這同樣是搗鬼。
除了天災人禍,還有最令政府頭大的群體事件。
這里面沒有救人英雄來轉移人們的注意力,只有些表現突出的警察。但恐怕他們只會在內部受到表揚,卻不可能對外作為英雄來宣傳。
這個向又該怎樣導開去呢?
沒辦法。
于是不許報道,叫“控負”。然而他們又不是致力于控制負面事情的發生,而是在負面事情發生之后,嚴格控制人們不準說。完全把意思弄顛倒了。就象掩住別人的耳朵去盜鈴。
這樣我就明白了一件事:為什么我們國家幾乎天天歌舞連臺,笙樂不斷了;為什么電視上的娛樂節目多得目不暇接了,因為要導向。
是為了營造一種環境,讓人們看到豪華奢侈的盛世景象和感受詳和安樂的太平氣氛--社會和諧了。
然而,這種導向能把那些逼得弱勢群體不得不游行上訪,甚至奮起反抗而鬧出人命的諸多實際問題化于無形么?
我有個小孫女,記得那時才一歲多。
一次我帶她在家時,她突然鬧了起來,哭天抹地地要媽媽。怎么哄也沒用。于是我突然故作驚訝地“咦”了一聲說:“小老鼠!”,哭聲嘎然而止。我知道小東西肯定淚眼婆娑又奇怪地在望著我。便裝模作樣地彎腰東張西望地找著,念叨著:“跑哪里去了呢?”又用小棍子搗搗戳戳:“出來,給我出來!”如是一會兒,小家伙終于耐不住好奇心的驅使,湊了過來跟著我轉來轉去,后來她干脆把小棍子拿了過去,也口齒不清地叫著“出來,出來!”。
當然不可能有什么東西會出來。
小老鼠沒找到,媽媽也終究沒來,于是,她只有又坐回到地板上更厲害地哭,要媽媽。
我再說小貓小狗也沒有用了。
長大一些之后,對這類似的把戲,她已不屑一顧,還會戳穿你是“騙人”。
那么,現在的這種用轉移視線的方法回避或掩蓋矛盾的所謂“導向”,對既有社會實踐又有獨立思維能力,尤其是被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糾纏得焦頭爛額的當事人來說,能有用么?能解決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么?客觀問題不解決,雖然他們也許會被導得一時轉了向,但清醒之后就不會從頭再來么?
因此,這種所謂的“導向”,不過是只能自欺卻不能欺人的一廂情愿而已。
如果“導向”之后,一切實際問題都沒有切實地解決,以至愈甚,那么,這種導向就是“搗鬼”。
魯迅先生說:“搗鬼有術,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自古無有。”
因此,如果是真心“為人民服務”的話,那就應該把精力才智用到切實解決民生的實際問題上去,而不是殫精竭慮地玩這種“導向”的可笑把戲。
抽薪止沸,才是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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