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殺Communistparty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Communistparty人;當他們殺工會分子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人;當他們殺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隨后他們向天主教徒而來,我沒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當他們殺我的時候,沒有人說話,因為已經沒有人了。”我以馬丁·尼默勒牧師的這段話作為開場白來談談我對河北大學撞人事件的看法。
2010年10月16日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校區易百超市門口,一輛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撞倒兩名穿著輪滑鞋的女生,河北省保定市急救中心2010年10月17日晚間證實,兩名
女生中一陳姓女生因搶救無效死亡,另一重傷女生已轉院治療。此事故由于肇事者狂傲的
“官二代”身份和河北大學的沉默態度而備受輿論關注。
事后警方鑒定肇事者是醉駕,關于量刑問題上,河北大學一位法學教授他認為這一事故更應定為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因為學校道路并非公共道路,因此不適用于交通法。北京一律師認為,校內道路仍為公共道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師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為故意,但肇事車主幾乎在主觀上都并不愿意發生事故,他認為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對肇事車主進行刑事拘留是正確的做法。
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我想磚家們應該修改了,我跪求磚家們不要把校園道路納入公共道路。如果非要納入的話,請在校園里安裝紅綠燈,配專門的交警指揮交通。我要提的是醉駕問題,現在的醉駕明顯應經成為非主觀的必備條件了。試問,李啟明的血檢是否公正,最終拿去化驗的是不是車禍現場抽取的血樣。會不會是肇事者被警方扭送公安機關后,其父李剛令人給兒子喝了兩瓶二鍋頭,然后做的血檢。不是我不相信政府,而是政府公信力何在?關于政府公信力這一點上的看法,我想我的支持率應該超過美國總統。孫偉銘醉駕造成4人死亡,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叛無期徒刑。如果只是造成一人死亡也許就是交通肇事罪。既然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觀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肇事者是故意殺人,那為什么又判無期徒刑。這就是中國的法律,一場游戲一場夢!希望這次判處肇事者死刑,道理很通俗易懂。如果這個肇事者因醉駕沒被判處死刑,老子以后與誰有仇的話,先喝點酒,然后開車把他撞死。
河北大學校長應該下課,不管他是否涉及學術造假。而是因為事故發生前學校在校園道路管理上的漏洞還有事發后的封口令。學校竟然允許外面的車輛進進出出,對不起,學生花錢買的是教育不是汽車尾氣和噪音,更不是致命的一撞!事后學校下達了封口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穩定壓倒一切,這一點中央做的很出色,地方落實的也很到位。鳳凰網當天就把剛發的貼子刪掉了,河大的學生也不敢接受采訪了。經過網友們的不斷關注與轉帖,現在事情終于可以公開化了。要不是網友們的關注,恐怕這件事情早已經在權利黑幕下私了了。有一種反抗叫做暴力,當天學生們應該把他的車砸了。這并不意味著學生們的非理性,只因為那天砸的不是車,他砸的是肇事者的猖狂,砸的是官本位主義,砸的是官僚特權階級,砸出的是我們草民的聲音,砸出的是當權者對于政治體制改革的緊迫感。
事發后,肇事者李啟明和其父李剛接受了中央電視臺的采訪,父子兩個均痛哭流涕地向受害者道歉,博得了不少人的同情。但我想說的是,中央電視臺為什么不去采訪受害者的家屬,為什么不把撕心裂肺痛哭的受害者父親曝光在中央電視臺,為什么不去醫院看望因失去女兒精神失常的受害者的母親。中央電視臺這么做的原因無非是博得網民的同情,減少政府的壓力,最主要還是減少老百姓對腐敗專權政府的厭惡心里。自己的嘴永遠為自己說話,即使為別人說話,也是在不損害自己主要利益的前提下。有一種學者叫做犬儒主義者,而有一種媒體叫做狗。如果中央電視臺真有誠意的話,請每天19點把新聞聯播的時間改成李剛痛苦道歉的時間,興許經過長時間對老百姓的感情灌輸后,全國人民會原諒他。
透過現象看本質,這次網民對“官二代”的抨擊,其實質是對中國官僚體制的抗議,是老百姓壓抑的感情的爆發。中國現在有些地方官員的飛揚跋扈簡直已經令人發指了。稅務官員明著向企業要紅包,公安和黑社會勾結開賭場,看守所里的人間地獄,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以及“為人民服務”四個字背后惡劣的服務態度。黨和政府直接面對老百姓的這張臉,已經被這群犢子們徹底抹黑了。試問,這樣的官員父母又如何能教育出不跋扈的子女。一個好的體制可以更好地去塑造一個人,而一個壞的體制就好比一臺造糞機器,再好的人才放進去造出來的都是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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