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法定退休年齡乃是對廣大勞動人民的又一次無恥盤剝
隨著現代醫學技術的進步,人的平均壽命正在日益延長,據說中國人均壽命已經突破了七十歲大關,部分發達地區的人均壽命正在逼近八十大關。因此有人認為,由于經濟發展以及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致使子女養育成本居高不下,出生率因而每況愈下,社會老齡化以及隨之而來的養老問題日益嚴重,進而成為了一個世界性難題。推遲退休,無疑是解決老年化社會養老難題惟一正確的可行之策。西方國家和日本都已開始實行推遲退休政策。因此,當中國面臨日益嚴重的養老問題時,政府不得不將推遲退休問題提上議事日程,并不斷進行試探。
潘太史認為,上述論點乃是一項似是而非而且用心極其險惡的提議。假如以人均壽命75歲、法定退休年齡60歲的標準來計算。那么一個人在工作四十年以后,即可按照法律之規定享受不勞而獲的待遇以便在衣食無憂的環境下安享晚年、了此殘生,這個不勞而獲的過程平均為15年左右。但是如果將法定年齡推遲至65歲,那么就必須在工作四十五年以后有資格領取養老金來維持生計。這對于體制內官員來說或許不失為一個福音,但是對于從事體力勞動的體外人員來說未免顯得過于殘酷。
國民平均壽命如果也按照潘太史創立的體制內與體制外的劃分標準來評估,那么體制內官員或許可以達到80-90歲,事業單位人員則為75-80歲,國有企業及外企中層以上人員為70-75歲,一般企業為65-70歲,中小民營企業為60-65歲,農民及農民工為60歲左右。如果將法定退休年齡延長至65歲,那么就等于變相吞沒了農民、農民工、以及中小民營企業職工一生所繳納的養老金而無須任何付出,而體制內官員自然而然地就成為了底層人民所繳納之養老金的惟一受益者!
因此,潘太史在養老金問題上的主張是與其建立健全所謂的養老金制度,不如將其徹底取消。目前,強加在企業及職工身上的苛捐雜稅異常沉重,幾乎達到了史無前例的地步。為了確保員工獲得1000元的實際收入,企業為了繳納五險一金所花費的實際成本竟然高達1490元之多!問題是許多繳納者尤其是廣大農民工同志卻根本無法指望從中獲取任何實際利益!而且國家目前公然執行不同標準的養老金制度,其中體制內公務員為第一等,不繳而多得;體制邊事業單位為第二等,多繳而多得;體制外企業單位為第三等,多繳而少得;體制外農民工以及早亡者為第四等,少繳而無得。當然,像潘太史這樣的無產階級理論家則應該屬于第五種情況,那就是不繳而無得,以及做好了“活到老、學到老、革命到老、工作到死”的心理準備!
綜上所述,潘太史認為黨和政府如果當真想要保證社會公平、滿足老有所養的政治訴求,那么就應該徹底推行精兵簡政的措施,如果現行養老金體制確實難以為繼,那么就應該采取斷然措施,全面、徹底、干凈地將其廢除之!而推遲法定退休年齡的做法,與岳不群五岳并派的目的可謂是如出一轍,其實質都是在放那么一種氣!
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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