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京市長先生:
先向您作一些必要的,簡略的自我介紹。
1:從黑改制到職工成為公司股東
我們原是北京北人股份單雙色印刷機制造分公司屬下的北京東華盛環保設備廠工人(工商登記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在2003年底改制成民營企業,名稱是:北京通華盛金屬構件有限公司。
問題出在這個改制,完全是背著職工秘密進行的。結果是原企業的管理層成為改制后“民營企業”的所有者,(內含兩名已經內退的職工)就是人們常常批評的“權貴私有化”
在改制前,我單位已經是一個獨立核算單位,從1998年到2003年底,職工們已經艱苦奮斗了將近六年,有了近70萬的債權積累。這和平時多加班,少發錢有關系,節假日北人股份的工人加一天班發60元,我們只發25元,還有,我們是焊接車間,有污染,按規定工人每年有一次外地休養,獨立核算后工人的休養也取消了,后勤崗位的工人也比大廠勞累,這筆錢就是這么積累出來的。
在改制中,按規定債權債務是應該向職工公布的,但北人股份改制小組根本不這樣做,2004年初,經營者給我們開會也說,這筆錢還沒下來,下來了平均分給大伙。但我們等到2005年四五月份經營者也不提不念了,可以說,他們意欲侵吞占為己有的跡象明顯,再加上在改制中的黑箱作業,終于激怒了大伙,遂導致了2005年5月17日公司所有職工的集體信訪。
2005年12月,當我們信訪到北人股份的上級主管單位——京城機電控股公司信訪辦,問題終獲解決,那筆債權變為職工的股權。我們每人核1萬5千元,我們成了公司的股東。
2005年12月19日,經營者讓我們信訪人集體達成一個協議,然后息訪。我們在協議中提出:公布公司資產資金情況,職工可以自由追加股金,經營者為了達到我們息訪的目的,當眾口口聲聲答應。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向京城機電控股公司信訪辦表示息訪。但我們表示息訪后,經營者馬上背信棄義,拒不公布公司資產資金情況,甚至連我們的股東身份工商注冊都不給辦,就此問題,我們向京城機電控股公司信訪辦主任作了匯報,主任也說:應該給辦理工商注冊,我們又把主任的這個意見轉達給公司法人代表,但他置若罔聞。
經營者5人中,有4人是共產黨員,難道企業一改成民營,他們就可以連一點黨性,國法,組織觀念一點都不講了嗎?他們橫行霸道的做法實在是在給共產黨抹黑。
我們把這種情況多次反映給原母體企業——北人股份,但北人股份也是根本不管,這使得經營者更加有恃無恐,繼續嚴重侵犯我們工人股東權利長達幾年之久。輿論普遍認為:他們這是官官相互。
時間拖到2007年9月初,在我們一再強烈的要求下,經營者只好答應給我們辦理工商注冊,但又提出賬上沒錢,要注冊必須每人掏錢,于是我們每人拿出現金1萬5千元,才給我們辦了工商注冊。
2:我們堅決要求實現股東權利
從2005年5月17日我們開始集體信訪,我們就提出要成國企改制的參與者,如果這個“改革”只能是少數經營者才有資格參與,那豈不是在改革開放的新時期,還搞封建特權那一套?要知道,人民從來對搞特權深惡痛絕,而且不管你是什么人,以什么樣的名義進行的。
但在國企改制中,權力者見利忘義,互相勾結,一腳把廣大職工踢開,廉價或無償把原國有資產占為己有,這種情況極為普遍和嚴重。
在這樣的社會大環境下,我們是通過信訪成為公司股東的,可以說是硬擠進去的,這讓經營者的心理是非常不平衡的,導致了他們對我們股東資格和權利的抵觸和敵視,行為上長期侵犯我們的股東權利。
但我們既然爭取到了股東資格,我們就要竭力實現股東權利。在2006年3月2日,2007年9月5日,我們集體兩次書面提出股東提議,內容都是要求按《公司法》實行公司治理,有人更是多次或口頭或書面重申此要求,但經營者始終是置之不理。
從2008年12月開始,為了有效的維護我們的權益,我們提出組建工會,但遇經營者極力阻撓,在申請建會的申請書上,就是不給加蓋公司公章,到2009年12月,在上級工會多次做工作無效的情況下,上級工會毅然批準我公司建立工會,這個事情由于是打破常規的做法,曾上報到全國總工會。
2009年12月21日,建立工會的會議由于經營者的極力破壞導致建會失敗。經營者在建會的前一天,召集工人開會,恫嚇工人管理層要:“集體辭職”并對工人參加工會惡語相加,會后又來軟的一手,向工人們許諾漲工資,軟硬兼施之下,工人們動搖了建立工會的決心。
2010年9月2日,在公司工會籌建人不懈的努力爭取之下,我公司工會終于成立了,但由于經營者施加的影響還在,多數工人還是不敢加入,所以,我公司工會只有兩個人。
我公司工會雖然只有兩個人,但也是公司工會,也是一個基層工會,我工會也負有為職工維權的神圣使命,甚至我們就更有一種急迫感,就更想有效的為職工維權,使暫時沒有加入工會的職工看到這個工會是干什么的,是真正為他們爭取利益的,使他們能早日加入到工會組織中來。
2010年9月8日,我工會向北人股份發出調查通知,要求對2003年底的改制情況進行調查。因為我工會認為,在那次黑箱作業的改制中,對職工利益損害最大,并且影響至今,所以我工會決定對此進行調查。但在9月16日,遭到北人股份的明確拒絕。
3:實現工會調查權具有重要的意義
首先是對建立法治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注意到,在全國,工會行使調查權只有兩例,(根據百度搜索) 一例是陜西省德陽市總工會,一例廈門市集美區總工會,基層工會行使調查權目前尚無先例。顯然,在制定的法律與現實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差距,倘若通華盛工會的調查權在市長先生的支持下能夠實現,無疑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具有積極的啟示意義,使人們看到,寫在紙上的權利,只要有人依法提出,就完全是可以兌現的,我國的法律是嚴肅的,不是裝飾品或空頭支票,我們的領導也不是葉公好龍式的人物。
另外對推動工會工作,樹立工會形象將起到良好的作用,還有對國人對社會公正和社會正義的追求均可產生良好的影響作用。
我工會給市長先生寫信,一是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使我們能依法行使工會的調查權,二是對北人股份公然拒絕我工會調查權的違法行為,我工會向人民政府提出處理。
此致
敬禮
北京通華盛金屬構件有限公司工會
2010年10月1日
百度搜索:劉榮立 可見劉榮立的新浪博客,上面對北人改制,工人信訪,爭取股東權利,建立工會,均有詳細的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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