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XXX水庫“推聘”改革中的遺留問題與
水電局黨委的商榷
縣水電局黨委:
水電系統於2004年推行事業單位“推聘“改革以來,其謬誤與流弊早已顯現出來,受到了廣大“被下崗”職工的詬病與抗爭,其奮起斗爭之火大有燎原之勢,若任其發展下去,勢必影響黨和國家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和諧社會的安定局面,影響到XX縣各項改革大政方針的穩步推進。這是一件于黨、于國、于縣、于水電局及廣大“被下崗”職工都極其不利的局面,實為有關各方均需努力化解的大事。任何漠視和敷衍必將造成極其嚴重的負面后果,這是有關各方均不能接受的。然欲圓滿化解這一重大矛盾,必應深入了解此事件所牽扯到的方方面面,才能窺視其謬誤與錯漏之所在,進而以求得徹底化解矛盾之鑰。因此,本人以一個“推聘”改革的利益攸關者身份,試以XXX水庫為基點,從一個“事件受害者之一”的角度對此加以粗淺的剖析,管窺之見,以資借鑒;一并提出本人權利的主張,以達致平等協商的目的?! ?/p>
眾所周知,XXX水庫的修建與存在,其根本屬性就在于它是服務農業與農民的水利工程,其命運必然與國家對農村與農民的大政方針緊密相聯,與中國廣大農村和農民的命運息息相關。因此,深入剖析國家農村政策的謬誤與錯漏,就成為了解XXX水庫以及和XXX水庫同樣性質、服務農村和農業等事業單位歷史困局的必備之鑰?! ?/p>
改革開放之初,廣大農村和農民確實發生了重大變化,經濟收入也得到了空前增長,然而深入剖析其內在原因,改革開放的積極因素是無庸質疑,但其負面因素也不可否認,視其最典型的致富方式為,上吃了祖宗的積累,下斷了兒孫的財路,根本的致富手段毫無復制性,這已為歷史所證明。然而那些混進共產黨內的一小撮資產階級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如趙子陽者流,在“貓論”與“摸論(即:摸著石頭過河)”的掩蓋下,僅僅依據一些表面現象,就輕易地把國家農村政策導引到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危險境地,連老祖宗那句“欲先取之,必先予之”的告誡亦棄之不顧,政府與農民的關系從“交糧交款”“催糧催款”“要糧要款”,演變成“逼糧逼款”的境地,極其漠視農民權益,壓縮農民的政治權利空間。與之相適應,其黑手亦伸向了各種農業服務型事業單位,這其中就包括XXX水庫。在改革旗幟下,把一個個為農村服務的事業型單位,改變成一個向農民收錢收款的收錢機器,美其名曰“自收自支”型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企業管理”,什么叫“自收自支”呢?就是政府開個允許向農民收款的口子,要得到你就吃要不到你不吃,總之政府是不管你的死活的。其政策對農村的漠視與壓榨可見一斑,這種政策的惡毒之處還在于,它極大的惡化了工程管理單位與農民群眾的關系。讓國家的服務型事業工程,即不想用國家的租稅來養,又想讓廣大工作人員把所謂的事業搞好,豈不是“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嗎,說白點“又要當婊子,又想立牌子”。如此這般漠視農民、漠視農業服務型事業單位的政策,必將導致XXX水庫所作的“情況匯報”及“推聘方案”中的單位基本情況所述及結果(有關材料見附件)。更為嚴重的是,從1994年后的若干年內,XXX水庫的職工均未拿到過一分錢的工資。可想而知,我們這些從業者是何等的無助,何其難堪?這對于我們這些職工不僅僅是一種感覺,而是切膚之痛,深入肺腑痛徹全身。而個中辛酸,水電局作為主管部門恐怕亦是感同身受的,從一般意義來講,水電局作為主管部門本身也是事實上的受害者。無可駁辯是,XXX水庫及其它類似的農業服務型事業單位之慘狀,絕非“推聘方案”所描述“職工思想僵化……”(大約是深受黨八股之害吧)等等所導致,事實上,其主要原因,應該是也必然是由,80年代后期到21世紀初中期,政府竭澤而漁、殺雞取卵、極端漠視農民權益政策所衍生出來的、針對涉農服務型事業單位的怪胎所導致。這種國家主觀意志力豈是其它任何客觀因素所能動搖得了的?若硬要把原罪算到廣大職工頭上,無疑於鳩山在中國殺了人,確要讓李奶奶來承擔,其與強盜何異?
有鑒于此,上致國家政府下致廣大職工,無不呼喚著——改革,是的,改革勢在必行。改革的動因有了,然而,我們的改革方向在那里,目的又是什么?是堅持繼續把農村服務當包袱、把廣大職工當包袱、極端地把農民和廣大職工利益與政府利益對立起來為基點進行改革;還是立足於把農村服務做好、讓廣大職工安心工作、立足於把水利工程管好、用好、服務好呢?令人遺憾的是,由于2004年,一些資產階級的走狗——黨內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所制訂的損農害農的政策依然甚囂塵上,被流毒籠罩的、尚在暗夜中掙扎,等待著黎明的這些為農村服務的各事業型單位的職工們(必然包括單位本身及其主管部門),在漠視廣大職工權益的陰魂尚未散去之季,等來了“2004年縣事業單位推聘”改革的浪潮——改革終于來了!然而,在多重謬誤的導引下,原水電局黨委主要領導者竟選擇了前者。這竟是一種什么樣的改革呢?根植於謬誤與謊言基礎上的所謂“改革”,豈非緣木求魚、南轅北轍之歧途?!
毫無疑問的是,通觀“2004年XX縣事業單位推聘方案細則”,本應針對的是那些國家財政所供養的事業單位,也僅僅適用於那些事業單位。然而,不知何故,反應最熱切、改革最徹底的,居然是水電局這些搭順風車“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可真是“該改的不改,不該改的改了”。一個“自收自支”的水庫養護單位,職工們在何時何地吃過政府一分錢的財政?我們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在國家的眼里,何時有一點點事業單位的影子,從來就是端著自己的碗,吃著自己的飯,在這種單位搞“推聘”豈非狗尾續貂、多此一舉?!當然,原局黨委主要領導人的用心這里不好揣度,從好的方面想,也不過是急于解除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困境,但不知何故竟能如此置廣大職工利益於不顧,直另人匪夷所思,不可理喻地進行了這場大錯特錯的搭順風車行為的所謂“推聘”改革??梢韵胂螅覀冞@些早已被那些所謂的改革者在摸著石頭河時帶入水中的、廣大涉農服務單位的職工們,幾十年來在洶涌的急流中、在漫漫的暗夜里,抓著一根希望的稻草,等待黨和國家那在農村改革中誤入歧途的腳步踏上正途的時刻、眼見著曙光就要到來之時,確又被原局黨委領導者,把本應在其它河流里奔涌的浪頭,別有用心地決堤放水,錯誤地把浪導入了我們這些就要上岸的人群中,這些等待著黎明的廣大職工來不及任何反應,就被洶涌的浪頭沖的無影無蹤。只此一點,百身難贖?! ?/p>
綜上所述,XXX水庫2004年的改革,本是錯誤的人,從錯誤的方向,進行了錯誤的改革。這是有關各方均不能接受的,必須予以徹底改正。如若放任自流,必于三個代表的精神不見容,于和諧社會理念不見容,于黨和國家的政策不見容,于為農村服務的事業不見容,于廣大職工利益不見容。必謬種流傳貽害社會、必將是潰堤之蟻穴。
言及于此,本人試就以上事實歸結如下:
1、2004年XXX水庫“推聘”改革的目的和方向是錯誤的。是錯誤的、片面的理解上級政府有關“事業單位推聘”改革的精神所導致。這就相當于坐在一條船上的落難者,在快要到達彼岸的時刻,為保證少數人利益確把大多數人拋下了船,喻之另人發指恐亦毫不為過吧。局黨委必須拿出勇氣盡早改正?! ?/p>
2、改革的事實結果是錯誤的。眾所周知,所有“被下崗”職工,十幾年來無不進行著艱苦卓越的“自收自支”生存保衛戰。即是“自收自支”何來定編定崗,在這樣的單位“推聘”,豈不是風馬牛不相及,此時進行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別有用心的勾當,究竟所為何來呢,細究起來,不外是看上了我們這堅守幾十年而唯一聊以自慰的事業單位職工身份,說的直白點,也就是我們身上這個“工人階級”身份證而已,就這一點點虛有的權利,難道就這么值得,如此挖空心思必欲奪之而后快!?
3、XXX水庫“推聘”細則中,也存在諸多失誤和漏洞(其實這并不重要,基於以上的事實,所謂因錯果必錯)。不妨在此一并言及,方案中述及“就一個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來說已經到了無崗可設的境地”,云云,是的,毫無異議,即是“自收自支”必然無崗可設,也無需設崗;反過來說,即然“推聘”就必然針對“事業”而來,即是“事業”就必然有崗可設——諸如管理崗位、養護崗位、工勤崗位等等,又何來無崗可設?要照此說下去,就未免“那個”了點。由此可見其改革方案立足點的錯誤是顯而易見的。因而,其最終方案中不設任何崗位,而把所有職工都置於“被下崗”地位的做法,是絕對不能讓人接受的?! ?/p>
綜上所述,此次改革的目的和結果,即不是為了各方的經濟利益;也未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亦絲毫不能加強事業單位管理效能。硬要加上點成績的話,不過僅僅給某些當時的領導者增加了一點點改革的光環罷了(但亦足能讓后任者陷于兩難境地)。但其流毒和謬誤則影響深遠,這是有關各方不得不正視的事實。
基于以上事實,本人以一個“事件攸關者”身份,提出以下個人權益之主張,擬將以此為基點期望達致平等協商、圓滿消彌各方分岐、照顧各方關切之目的?! ?/p>
本人主張的最根本要求,就是必須恢復我XXX水庫管理處的在職職工的政治身份,此是最高要求亦是最低要求。除此而外,均不過是協商的條件而已?! ?/p>
我想,本人的這點主張,絕不會被視為可笑的妄想吧?! ?/p>
回首往事:
從1990年代至今,偉大的工人階級在國家利益的口號下,有多少放棄了自己的政治權益,最后不得不側身於農民工、打工仔的行列;
從1949年以來,偉大的工人階級為了社會主義祖國的建設事業,是那樣的自愿獻出了自己的一切;
由此上朔至1920年代,面對著帝國主義的走狗、北洋軍閥段祺瑞們的屠刀,在偉大的共產黨的領導下,弱小的工人階級為了全中國被壓迫的人民進行了多少艱苦卓絕斗爭,而最終迎來了新中國勝利?! ?/p>
因此,我等待著......
此致
安祺
XXX水庫管理處“被下崗”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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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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