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征收房產稅,便有很多反對理由,情理之中。開發商反對,因為此舉將打擊炒房,打擊高房價,不僅近期房價飆不起來,只要房產稅不取消,今后房價永遠不要想再飆起來;已經炒到手幾套房的人反對,不僅沒有靠投機賺到錢,反而賠了血本,有的甚至連還銀行貸款都成為問題;銀行反對,房價每年以遠超利息的速度增長,銀行就有穩定的收入支持,減少呆賬壞賬;政府明里支持,暗地里也會反對,賣地財政終結了,靠其他門路生錢,至今還未找到有效的辦法。征收方地產稅固然能增加一點兒收入,但該繳稅的人,往往有勢力,有地位,所以還得去搜刮中下層老百姓,難度不小;如此等等,“大家”都反對征收房產稅。
“大家”反對,“小家”卻不反對。征收房產稅,才能擠壓出房產泡沫,才能從根本上壓低房價,才有希望買得起房,否則今生只能看別人炒來炒去,只能看到富人起來越富,而自己只有被炒的命。經濟發展規律也不反對。只有壓低了房價,其他領域、行業才有可能得到富余的資金,才有可能實現經濟轉型,實現經濟發展的質的飛躍。低碳、環保、高科技、有潛力的經濟發展模式,只能從打壓房價這個平臺上起步。對征收房產稅反對與支持矛盾,存在于炒房族與想買房族之間,而這兩個族族群,也是在炒房的過程中形成的。炒房割裂了社會中層,使一部分人膽子大的人暴富,膽子小的則暴窮,使利益共同的一個階層,分裂為直接對立的兩個階層。這對矛盾,早晚要解決,解決的越遲,問題越多,造成的危害越大,解決的過程也必將更激烈。即使不考慮社會公平正義,這對矛盾的存在,也直接且嚴重地阻礙了經濟的健康發展。
反對者的意見中,有一條值得注意,那就是房產持有者僅持有房產,并不持有下面的土地所有權,因此無根據。本人意見,此種意見有道理,但還有更有道理的道理:在大部分人實際上沒有居住權的情況下,任何人無權多占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反對征收房產稅,可以,房產稅可以不征。但無房者的住房問題必須解決,擁有房產者,應交出多占的土地使用權,或者限定時間轉讓二套房、三套房,或者在限定時間內拆除,將住宅用地使用權交無房者自建。這完全有道理,比如本人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本人有權利擁有自己的建房用地。如果國家考慮土地的綜合利用,需要本人交出這一權利,那就必須給本人提供住房,至少是提供本人能買得起的住房,無論你談什么與誰“接鬼”,這都是最起碼的。顯然,從社會穩定的角度考慮,征收房產稅的辦法要溫和一些。
說到底,對于反對征收房產稅的人,我只問一句話,請你出一個能讓天下寒士住上房子的辦法?請不要再給30年的期限,我們等不了那么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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