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皆有可能,唯獨貪官免死在中國是不可能的,起碼在現階段,貪官免死不具備操作的現實性。理由有以下幾條:
首先,貪官免死動議明顯挑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價值的底線。筆者以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價值觀念就是附麗和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金色毛發的素樸之皮。在現階段,不千方百計地修補、維護和強化這個素樸之皮,而是一味地宣示核心價值,就有失去價值建構的草根植被之基礎的危險。那么,何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價值呢?答曰一句話,這就是公正、幸福、自由和利他。顯而易見,這樣的觀念之邏輯排列我以為是符合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近現代歷史演進之秩序的。如果說毛澤東的“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的人民史觀以及由他所開發并且身體力行的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是“給人民以應得”和“還歷史的公道”(馬克思語)的政治價值訴求的話;那么,鄧小平所極力突出的,就是世俗幸福之經濟建設價值訴求;而江澤民為代表的第三代領導班子共同開發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所特別看中價值新元素,就是文化領域中的自由個性構建價值之訴求;而胡錦濤同志所弘揚的重點,就是利他元素特別突出的社會(和政治經濟文化相對應的社會)關愛價值訴求。明眼人不難發現,在以上四種價值元素中,目前最為稀薄的就是毛澤東的公平正義價值訴求,這種稀薄不啻是表現在媒體上,而且還表現在中層或者高層管理領導者的心靈世界中。不然的話,溫家寶同志所說的“公平正義是比太陽還有光輝的”觀點就顯得沒有了現實針對性。所以,當前最應該弘揚的,就是被毛澤東時代堅持、并且在目前業已疲軟了的社會(四位一體的大社會概念)之公平正義價值訴求。惟其如此,才能造成與其他三個元素相匹配的動態平衡。事實上,自“胡溫新政”以來,一個“給人民以應得”的多予少取之反哺式的社會關愛價值觀念已經或正在重新揭橥標的在廣大真正愿意為人民服務的領導者的心田。不是要研究分配問題嗎?不是要擴大內需嗎?不是要整飭吏治并且打黑初戰告捷、并且正要擴大戰績乘勝前進嗎?不是要推進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嗎?不是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想再做西方國家的奶牛了嗎?怎么剛剛出現了一些轉機,就有人要提出給貪官免死的動議呢?竊以為,在這個“宜將剩勇追群寇”的節骨眼上,提出給貪官免死動議,這顯然和“血性”無涉,和“正氣”無關,而只能澆滅廣大民眾心中開始復蘇并漸次熾烈的公平正義之太陽的光焰。所以,此議放在目前提出來,就極為不合時宜。
其次,貪官免死的理由是可笑和荒唐的。持此議的人士說什么貪官又沒有殺人,而殺人者才償命,所以,給貪官免死是成立的。在這里,我想分為以下幾個小點來一一駁斥:其一,這一觀點完全無視了“謀財”與“害命”在本質上的一致性和可通約性。魯迅先生說得好,無端地剝奪與空耗別人的時間等于是謀財害命。顯然,“謀財”與“害命”在本質上是一樣的。而且據研究證明,一個貪官的“崛起”,必然會在剝奪草民的勞動時間(無論是物化的社會財富還是動態化的勞動過程,其實質都是一樣的)中把五百個乃至于一千個草民搞得生不如死。在一個資源相對稀缺(可以和美國比比)和人口眾多的大國里,少數貪官過于“玩得轉”,則必然會占用幾百倍于草民的社會資源,從而把廣大的弱勢草根弄得灰頭土臉。因為資源就那么一點點嘛!你“東倒吃羊頭,西倒吃豬頭”(借用國民黨時代禍陜害民的大軍閥劉振華的話),風光無限,而草民老上不了“共享”的席面,那草民就會把“不自由,毋寧死”當做真理了。其二,這一觀點也完全和馬克思所開發的“生命的生產”理論相悖。馬克思認為,“生命”現象需要表現出來,而表現“生命”的形式無外乎有兩種:一方面是“勞動”,另一方面是“生育”。由此可以看出,毀滅生命的方式也只有兩種,即讓一個人既不能勞動,也不能生育。用馬克思的話來說,不勞動就等于失去了表現和證明自己生命的形式,而不生育,也就等于失去了表現他人生命的形式。中國式貪官在前些年忽悠著廣大國企草民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忽悠著著廣大農村草根進入資本家的血汗工廠只干活不拿錢或者很少拿錢,就是剝奪或者空耗人們表現自己生命的最突出的罪證;而貪官們并不滿足于把毛澤東時代人民創造的血汗錢忽悠到自己的腰包為滿足,他們還要霸占工人和農民的妻女。本來上天造人男女比例是大體平衡的,可是由于巨貪們的“多吃多占”,致使許多草根結不了婚或者結不起婚,貴州等西部地區的光棍和貪官的小三與二奶在人數上應該是大體一致的。這就是說,貪官們還剝奪了草根表現他人生命即生育的形式。“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為親留后”就成了履行孝道的核心內容;否則,就是“元惡大懟”之罪,這個罪是弱勢草根犯的,但究其原因,卻是巨貪們造成的。其三,給貪官免死也不符合中國人的文化心理傳統。中國人歷來把“財”和“命”放在一塊兒說,其實,細心人已經看出來,這完全是一種充滿智慧的考量維度,也極為符合以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宏觀視域。記得恩格斯也提出過和馬克思一樣的觀點,這就是“兩種生產理論”,即一方面,是人口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另一方面是物質生活讓一個人資料的生產。這樣兩種生產都能具備了,他才能體會到生命的踏實和意義。否則,生命就是抽象的存在物。所以,中國人歷來把“人財兩旺”看成是生命歡實和生活意義的終極旨歸。而這兩樣東西,上述的草根卻不易得到,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乃是貪官的所為,這難道不是罪大惡極嗎?其三,給貪官免死,是和毛澤東的“退賠思想文化”明顯唱反調。什么是公平正義?公平正義就是善的等利害交換,有貪官們剝奪廣大草根的勞動和生育機會的惡行在先,就有草根討回公道的行動在后,可是現在,有人企圖用一道免死牌徹底斷送利益受損集團即廣大弱勢草根討回公道的機會,這就是最大的不義。
再次,貪官免死動議是對社會心理和草根民意的蔑視。中國人民“不幸”都接受過馬澤東時代“滄桑正道”的洗禮,這是最讓貪官們寢食不安的。但這是沒有辦法扭轉的事。如今,“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的毛式箴言的廣而告之的廣告牌甚至掛到了美國的航天基地。用中國人民的話來說,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間沒到,時間一到一切皆報。”這些年來,不用諱言,由于“忍小惡止于至善”的自由主義態度在廣大草根心目中作祟,加上農耕文明熏陶下的散漫習性作怪,中國人恩報觀(仇報觀也一樣)中的遲滯性毛病還是特別突出的,正應為如此,才導致有些貪官們得意忘形,以為被邊緣化的中國可以寬宥他們的惡行了。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如果要正確把握群情民意,那就復習一下毛澤東的名言,即“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極大的”一詞表明了一種對貪腐問題和敗腐行為的極端否定的零容忍的社會心理和價值態度。按照李凱爾特的態度測量標準,沒有比“極大的”描述更嚴重的社會態度了。所以,對巨貪處以極刑----死刑,就是最大的公平正與正義。
最后聲明一下,不同意給巨貪門面死與仇富心理無涉。顯而易見,中國人并不仇富,只仇不公。如果是正當發財,按照公平正義中的“比例平等”的原則,草根階層只會對這些人肅然起敬,而不存在仇不仇的問題,問題是你巧取豪奪了,你謀財害命了;那么,代表人民利益的國家機關就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按照有關法律條款,給人民公敵---巨貪們一個恰當的“說法”,包括剝奪你的生命權,就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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