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題為《2歲房二代坐擁400萬別墅 父母在壟斷企業(yè)工作》的報道,使得一些輿論憤憤然起來,進而什么收入不公、貧富差距了蓋由壟斷企業(yè)所造成,等等,不一而足。然而,該文的吊詭之處在于,一不說明文中所述家庭“此前擁有4套房”的來源,二沒有說出“妞妞一家出售的一套130平方米住房”之售價是多少;而眾多抨擊之聲也只是一味的關注“都在壟斷企業(yè)工作”上,進而得出中國社會眾多不公正、貧富差距巨大都是國企惹得禍。這是否有違媒體應該具有的公正、客觀,“真實性是新聞的生命”等責任呢?
而由此文所引發(fā)的眾多憤慨、抨擊聲,我們是否應當厘清這樣的問題:
1、那個市場經濟國家中小企業(yè)職工的收入、福利等待遇能夠比得上石油、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航空企業(yè)?差距是多少?何況,即使是同行業(yè),中小企業(yè)職工的收入也比不上大企業(yè)的職工。因此,不搞清楚這些關鍵性的問題,遑論什么收入\貧富差距,分配改革等社會關注的眾多問題,是不是無的放矢猶如瞎子摸象呢?是不是還會產生薪酬的誤導,進而徒增中小企業(yè)的壓力呢?
2、妞妞這樣的“房二代”在壟斷國企職工中是普遍、或稍微普遍一點的現象嗎?如果不是,那么以“父母在壟斷企業(yè)工作”為標題,又是何用心呢?是不是以此來掩蓋廣大普通職工所處的窘境呢?
3、如果沒有遺贈,或退還的私房、早年股改(內部職工股、法人股)因素,即使是一家四口都在壟斷國企工作,恐怕靠薪酬、獎金是難以在南京這類城市購買四套住房的;何況,由報道所述的出售了一套130平方米住房來看,其它住房的面積也不會小。特別是,由題為《斂財過億煤官落馬36處房產全部沒收上繳國庫》等眾多報道之“落馬”的貪官基本上都擁有多套住房來說,是不是更應該搞清楚四套住房的來源呢?
曾幾何時,電廠抄表工年收入10萬元的報道搞得我們是群情激奮,結果卻是不明不白,霧里看花,迄今也沒有具體目標,或指向。如今,在全國人民對貪污腐敗、貧富分化等諸多社會焦點問題高度關注、敏感之時,在大多數老百姓唉嘆買不起房、或兩代人淪為房奴之際,國企“房二代”無疑很刺眼,還會成為眾矢之的。因此,厘清問題的真正根源是不是很有必要呢?是不是才不會如“10萬年薪”那樣搞的公眾在憤慨后是一頭霧水,什么實質性的本源性問題也沒得出一個解決之道,卻掩蓋了造成貪污腐敗、社會不公、貧富分化、《中國財富集中度超美國 1%家庭掌握全國41%財富》、權力代際傳遞的根源性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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