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皋市基層公安干警喪盡“依法行政”操守:粗暴用權、流氓手腕、野蠻執法
原文: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102378505
2010年8月26日,中共如皋市委書記陳慧娟同志在如皋大劇院接受群眾來訪。上午九時許,如城上訪人馮女士帶其殘疾老人欲強行進入接訪現場。開始,現場處置相對溫和,僅發生馮女士與輔警拉扯。在被警察制止、馮姓女士轉而拉扯警察的一剎那,形勢急轉直下,被拉扯警察大吼一聲:帶走!
話未畢,三到五名警察一哄而上,兩名警察一人一手,將該女士雙臂反扣,一人按其頭部,有人扯其雙腿,先將其摁倒,后以極其粗暴的手法將其從臺階上野蠻拖下至劇院前廣場,女士倒地,欲起,警察強行阻止,遂挾四肢將其強行拖、拉到百米外的警車上,其狀甚為殘忍。后欲將該女帶走。
自警察將馮拖下臺階、至該女倒地始,我即介入此事,上前勸說警方冷靜執法、合法執法;在將該女拖向警車十數米后,我繼續趕上前勸說。女士被架上警車后,我當面勸馮女士:上訪有上訪的秩序,有話好好說。該女士點頭。見狀,我勸警方,女士還有位殘疾人在現場,不要把她帶走。一警察開始對我破口大罵:媽的X,你算什么鳥!不要惑事。我警告對方,不要粗暴用權,不要耍流氣。但此時我的任何建議和勸告他們都聽不進,強行將該女士帶離現場?! ?/p>
回到劇院大門,我越想越難過,覺得如皋警方如此粗暴、如此囂張,明顯行為過當,有違依法行政的要求,于是決定公開向有關機構和媒體舉報,并在一張白紙上寫下《舉報如皋粗暴執法》的舉報信?,F場有16位目擊證人踴躍在該舉報信上簽名(部分簽名在另外一張紙上,且均留有電話或地址)。在此過程中,現場秩序井然,接訪過程良好。但正當我做好這一切工作,耐心陪上訪親人等待接訪的時候,事態急劇惡化,我不幸落入虎狼之口?! ?/p>
正在我靜靜在一旁等候接訪時,多達六名警察突然把我團團圍住。一領頭警察問:寫的什么?我說是舉報信,我要舉報你們。警察回:跟我們走一趟。遭我拒絕。后來我想應配合調查,遂要求對方出示證件和手續。對方口氣強硬:要什么手續?我就是手續,口頭傳訊,你聚眾鬧事。我拒絕。此時事態迅速惡化,我75歲的老母親見狀用瘦弱的身體護住我,一警察罵到:老X,你不要命啦?一把把我母親拽開。其時我已準備跟他們走,將接訪號取出欲交給我姐姐。警察認為我要把舉報信交由“他人”(他們可能以為我姐姐是舉報信的簽名者。事實上我姐姐剛去現場查問上訪情況),馬上再竄出一幫輔警和警察對我姐姐動粗。我姐姐受不了折磨,多次被迫喊“救命”;對付我的四、五個警察兩次把我打翻在地、反扣我雙手,一位警察咬破我左手食指,右手腕部淤血、外皮損傷,右腳髁疼痛難忍,脖子受傷,扭動極其困難?! ?/p>
不過現場的強制措施,遠不足與警車內的暴力相提并論。我和姐姐被扔上警車后,六名彪形大漢分坐兩旁,我姐姐也坐在椅子上,我則被按倒在車上。一路上,六名大漢滿嘴臟話,罵罵咧咧,罵我們是傻X,多管閑事;罵我們活該挨打被抓。我們當然要回擊,一位胖一些的輔警就多次拳擊我背部,幾次強行把我的頭摁下、強迫我做犯人狀。車停錦繡派出所等候處理時,我發現還有位置空著,就坐了過去。但剛坐下,司機透過隔離欄,看看我和我姐,罵開了:入娘,傻X,管什么閑事。我責問他憑什么罵人?司機馬上跳將起來:我罵你!我還要揍你呢!我姐姐于是指他:你打試試?隨后該司機用極其下流、極其齷齪、極其流氓的語言辱罵我姐姐,并猖狂地跳下駕駛室跑到后車廂里來,然后他們一哄而上,把我們從座位上打翻在地,分別采用摁頭、用拳擊打背部等手段,逼迫我們就范?! ?/p>
可以說,整個車廂,在整個過程中充滿著恐怖和暴力,車廂內絲毫看不見人性、人權、人格和尊嚴,絲毫感受不到現代文明的任何氣息,沒有了人味。謾罵、恐嚇和暴力,野蠻和流氓充斥著整個車廂,我們不折不扣地陷入了十分恐怖的、野蠻的、充滿著暴力和流氓的土匪窩?! ?/p>
下車后,派出所將我和姐姐分置。約15分鐘后,警號065513的警員走到我跟前:哪里人?我回:高明人。065513開罵:媽的X,我以為你日本的呢,日本后面有美國做靠山呢。我回:我不要靠山,我要的是正義與公理。他暴跳如雷:什么是正義與公理?這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多著呢,就你媽的X能。隨后一把把我從椅子上揪起,把我往旁邊一推,我手中的水杯潑了我一身。他一邊揪起我,一邊“憤憤不平”:在現場要帶你走,你還能,問我要證件要手續,日媽的你能是吧!你現在再能試試?065513發泄完,坐到一旁椅子上,繼續咆哮:你他媽家里滅門絕戶了,我們去制止犯罪,你還要我文明執法?告訴你,公安機關就是暴力機關,暴力,你懂嗎?不對你實行暴力能行嗎?此人臟話、穢言遍地,不斷對我進行言語上的恐嚇、人格上的侮辱。其言洶洶,其勢囂張,讓我想起了萬惡的舊社會,想起了在派出所、看守所那些屈死的冤魂?! ?/p>
后來,工作人員提取了我的身份信息,在核實到我是高校教師,且判斷我該是一個大學教授的時候(而不是前述的高明人,進而可能被認為是高明農民),他語氣逐漸回緩,語言逐漸文明,在講了一通要理解警察執法難,法規上沒有執法“畫書”(即動作規范,實質是為流氓執法開脫),現在機構設置不對稱公安人員缺乏心理疏導、導致執法時難免有發泄心理,勸告我不要多管閑事之后,提包離去。前后態度的轉變,可推測其對底層民眾持何種漠視、無情、瞧不起的心態!其猥瑣的內心世界一目了然。
隨后,由警號065271的警員繼續跟我談話。談話的內容基本與065513類似。大約由于人品、性格等原因,065271對我始終是友善的。
其間,我向二位警員均反映遭遇輔警野蠻辱罵毆打的事件,并多次譴責,要求他們追究輔警的責任。065513警員答:公安辦案是講究證據的,你有證據我們就處理。這個回復很荒唐,試問:七位彪形大漢對付我們兩人,我們如何去提取證據?他為什么不現場找來對證?進一步講,他們把我和我姐姐抓進去,目的就是要沒收、“銷毀”經多人簽名的舉報信,也就是說,我連這樣的“證據”在這樣的恐怖氣氛下都不保了,又如何從那七位彪形大漢提取證據?065513的說辭,本質上是縱容輔警的不法行為。針對輔警動粗的問題,065271稱,(這)難免,人的性格各不同,你們可能也反抗得激烈。也許你認為你是教授,但他們不知道,動粗難免?! ?/p>
整個談話過程,警方的主要觀點是:強行帶離現場有法律依據,但沒有明確的動作規范規定(潛臺詞是:逾矩逾規無從查考,野蠻執法得到默許);江蘇警界是全國警界文明執法的典范,南通又是江蘇的典范;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勸我不要多管閑事;分析我長期呆在書齋里,對外界、對警察執法現象看的不多,遂產生沖動和主張正義的要求?! ?/p>
后在有關人員的干預下,在履行必要手續、留下舉報信后,我們在3:40被釋放。在未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我們前后被非法留置時間達4小時20分鐘?! ?/p>
這是一次公安徹頭徹尾的荒唐的、流氓的、野蠻的、粗暴的違法行為,它們根本無視我們的人格權、公民權,對我們實施了野蠻的、流氓的、粗魯的辱罵和毆打。而以“聚眾鬧事”的荒唐借口對我采取“強制帶離”沒有任何合法性。理由是:我既無任何主觀故意,所有行為合理合法,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而且是在簽名及信件均已完成后再對我采取措施,構不成對我進行“強制帶離”的任何要件。這個要件不成立,后面的一切事情就都是錯誤的、非法的?! ?/p>
當流氓惡習充斥公安隊伍,當野蠻執法成為常態,當強盜邏輯變為其一貫思維,當執法過程演變為對公民權的掠奪,警察隊伍的未來還有希望嗎?中國的老百姓還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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