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一兵 按 : 出現問題,不去反思自己,不去反思制度,而是僅僅倡導減刑,是一種不公平的現象。產生這種不公平現象,集中體現在,沒錢人就將就法律尊嚴;有錢人或者有權人,就將就法律溫情。這是非常危險的,無形中就將中國的法律二元化了,或者說是雙重標準化了。 貪污上億元的判死緩,法律早就成了一紙空文,既已經是廢紙保留在那里有何用? 取消貪官死刑這事說明,貪官污吏已經發展壯大,不需要遮羞布或畫皮了,他們可以公然在人大提出取消貪官死刑議案。現在有這么多死刑的情況下,官員和富翁們,都不畏死,真的將死刑減少了,恐怕就不會用死懼之了!其結果是貪官將越耒越多,所貪金額將越耒越大,他們不要考慮犯罪終極成本,因為人大的立法實際上為他們的犯罪打上了免死保護傘。 提出取消部分死刑的人大代表對國家安危和人民利益于不顧,這樣的代表還是人民的代表嗎? 再論取消部分死刑寬容了誰? 新近全國人大對當前中國死刑進行了大幅的修改,其間給出的理由,有兩個: 第一個理由是為了與西方接軌,這些死刑是不必要的; 第二個理由是由于很多死刑都是多年沒有執行了,所以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就憑著這兩條,一下子將中國的死刑減少了很多,尤其是在經濟領域的犯罪,更是史無前例的進行了冷處理,對于這個問題,作為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都心存憤怒;對于任何一個法制國家,都是不能接受的。所以我們有必要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由于此前我已經就與國際接軌和取消經濟犯罪問題寫過一篇文章,所以此處我們叫做再論取消部分死刑,是與人民為敵! 具體的取消死刑的內容如下: 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另外,還涉及兩項,其中關鍵的是滿75歲一項: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草案增加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對于上述取消的死刑,我們看到有些雖然非常嚴重的問題,但是現在也變得非常的普遍和常見了。同時我們也看到,上述兩個理由,是不是還站的住腳。 首先,與西方接軌和很久沒有使用的死刑該如何理解 我們人大代表們,談到的最多的是和西方接軌,但是哪里是西方呢?歐洲嗎?俄羅斯嗎?美國嗎?還是加拿大?所以這個西方本來就是一個泛泛的騙人的東西。如果按照標準來講,歐洲應該是純粹意義上的西方。那么中國和歐洲接軌嗎?翻看英國法典,我們發現,英國有的法律,很多自從建立那天起,已經600年沒有人犯過了,還有效用。其中一條就是:不允許人,將鐵提煉成金子,違反者竟被處死。這樣的法律現在看來似乎有些可笑,但是就是這樣可笑的法律,現在還在使用。另外對于中國精英和專家認為的西方,無非就是美國,但是美國各個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按照中國來講,那都是加盟共和國,各地諸侯罷了。因此,中國一些專家所謂接軌的只是美國部分州的部分法律而已。但是在西方,法律最大的一個特點,就是判例法,中國是嗎?同樣的一個醉架撞死人,開著寶馬的可能被判三年,開著夏利的可能就要被判死刑;同樣的是老人跌倒,幫忙的要賠五萬的醫藥費,而真正撞人的可能會逃之夭夭。在這樣的法律面前,我們看到的不是與西方接軌,而是真正的中國國情。 同樣的,同樣是經濟犯罪,在西方(或者是美國的一些州),如果貪污單100萬美元,那可能就是極大的丑聞;在中國貪污1000萬美元,大家已經麻木了。但是東西方面對問題是不一樣的。西方一旦出現了貪污犯,會集體的去追責,甚至修改制度,來控制,而東方呢?就事論事,到監獄里頤養天年了。 所以,在大修“死法”的同時,我們是不是應該明白,中國到底是應該接軌那些東西?是西方追責的制度,還是西方免死的金牌? 其次,為何普通民眾認為該死的人,法律也認為該死的人,卻死不了 其中最關鍵的一環,就是民眾在國家法律中擔當的角色問題。現在已經出現了很多老百姓認為該死的人,法律也認為該死的人,最后法律卻判不了死刑。而不判死刑有很多原因,其一是沒有相關法律;其二積極對家屬作出賠償;其三就是認罪態度良好;其四就是積極交代其他問題;其五就是不為外人道的東西,比如掩蓋了領導的罪責,替一些人背了黑鍋等等。所以先是免死,躲過風聲就改判成無期,過兩年就成了有期,年年享福,年年減刑,過個三年五年,出來后,照樣能叱咤風云,呼風喚雨。這是現實嗎?這就是中國的現實。 現在有這么多死刑的情況下,官員和富翁們,都不畏死,真的將死刑減少了,恐怕就不會用死懼之了! 再次, 偷一袋方便面與貪污1個億——到底給誰解除最后一條紅線 在死刑之下,中國的法律已經像橡皮筋一樣的能夠伸縮了,更何況花錢買刑呢!君不見,現在貪污一個億的大有人在,最后死緩,無期,然后三年五年的就放出來了。而另一個方面,某地一個青年因為饑餓偷了一袋方便面卻被判刑六個月,法官給出的原因是要給這個青年一個教訓。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西方的處理方式會怎么樣呢?對于貪污一個億的恐怕,即便取消死刑,也會采取累進年限,最高判個300年,500年的,也不是意外的事情;對于那個青年來講,恐怕會以作社區義工的懲罰,而且還要反思,到底社會出現了什么問題,會讓一個人貪污1個億,才發現;會讓一個青年去偷一袋方便面,社會失業率很高嗎?還是什么別的原因? 出現問題,不去反思自己,不去反思制度,而是僅僅倡導減刑,是一種不公平的現象。產生這種不公平現象,集中體現在,沒錢人就將就法律尊嚴;有錢人或者有權人,就將就法律溫情。這是非常危險的,無形中就將中國的法律二元化了,或者說是雙重標準化了。說白了,就是對窮人一個法律,對富人一個法律,而這個法律卻在一個法律框架之內援引法律條款。那么中國勢必會成為二元的社會,那么兩個階級的摩擦,恐將在今后一段時間內積累后,集中爆發!那樣,摧毀的就不簡單的是法律體系了!可能更大! 所以,此次大修死法,到底是給誰接觸最后一條紅線,我們已經看的清清楚楚了!這是強盜給強盜制定法律,貪污犯給貪污犯制定法律!是不得民心的!在老百姓“死法”不但翻新的時候,對待富人和官員的死法卻在逐漸的減少,這本來就是一些人想利用國家公共資源給自己牟利!這是亡國的先兆! 最后,玩法律的還有多少人尊重法律 現在到底還有多少人在玩法律,之所以說是玩法律,是現在許多人,包括律師和法官,都在拿法律當做搖錢樹,而不是為了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君不見,某縣一律是說,這個法院是副處級單位,而我的被告是處級,你們沒有權利審判處級領導。你看,法律一旦戴上階級的帽子,就成為有權階級對無權階級統治的一個工具罷了。刑不上大夫的理論,又復活了。 在金錢萬能的社會里,沒有人放棄金錢利益,而去維護法律利益,必定造成法律將失去尊嚴,只能變成一個牟利的工具罷了。所以在金錢和權利的作用下,人們想到的是怎么鉆法律的漏洞或者干脆就不鉆漏洞,直接拿錢砸碎法律的大門,榮光的走進去! 總之,法律的尊嚴,不是使不使用的問題,而是約束每一個人的最后的高壓線,一旦沒有了高壓線,那上不封頂的犯罪,將徹底摧毀這個國家的一切。不信嗎?歷史會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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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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