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為《文強悔罪書:蒼天有眼知善惡 天堂地獄一念間》一文道:記者對文強說:“你的犯罪對于領導干部是個深刻的教訓和警示?!蔽膹娨幌陆舆^話頭:“豈止深刻!”...“如果有機會,我會對正行走在這條腐敗之路的人們說:回頭吧,前面是深淵;我會對正面臨各種誘惑的人們說:警惕?。∩屏嫉娜藗?,蒼天有眼知善惡, 天堂地獄一念間。”(2010年7月19日《中國廣播網》)
“蒼天有眼知善惡,天堂地獄一念間”這個回頭之警語說得非常好,只是有幾人聽進去了呢?
或許,由近期的“羅彩霞案”的所謂“和解”、前副市長曝光的“橫豎簽字法”、日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華森不到7年的時間內貪污1.6億元人民幣和題為《兩“官迷”花錢跑官 被假中央機構騙走近百萬元》、《湖南湘潭原副市長受賄百萬落馬 曾撰文大談反腐》、《民航系統迎來反腐風暴多位高官要員落馬》、《溫州高官在高爾夫球協會任要職 入會費398000元》、《山西陽泉副市長寫書談官場 對潛規則順應不順從》、《城管隊長夜約女下屬開房談工作被免職》、《湖南省張家界市工商局長凌晨裸死在少女家中》等報道來看,腐敗之路上似乎還是熙熙攘攘好不熱鬧... ...由此所產生的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嚴峻問題是不是,為什么身陷囹圄了,才想起自己是農民的兒子,對不起這個了對不起那個了呢?走上斷頭臺了才有了“蒼天有眼知善惡,天堂地獄一念間”之感慨呢?
而不論是題為《韶關開展“算腐敗代價賬”活動 揭示貪腐后果》報道的深刻剖析搞腐敗必然付出的慘痛代價,還是題為《透視“兩手干部”腐?。骸坝袨楦刹俊鳖l頻涉腐》所述問題,或許,忽視、甚至是漠視的卻是“千里之堤毀于蟻穴”、“不以小善而不為,不以小惡而為之”這些最易被健忘的警示恒言。換句話說,我們現在的很多制度、法律法規是不是對領導干部太溺愛?甚至是有些許縱容呢?
如題為《湖南醴陵3位原局領導被刑拘 工資補助照發不誤》報道所述的問題已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由此是不是也就有了如題為《陜西規范公務員管理連續曠工15天將被辭退》這樣的可連續曠工14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才辭退的管理規定呢?而題為《貴州德江51名占編不在崗人員被開除公職》報道所述的“長期占編不在崗”不就是長期曠工嗎?此難道不是一種腐???
又如,題為《桂林黨政辦接待員模仿領導簽名 貪污詐騙1235萬》一文道: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白某在擔任某區黨政辦公室報賬員、接待員期間,通過模仿領導簽名,涂改報賬憑證等手段,從該區會計核算中心以“政府公務費”名義虛假報賬1235萬元巨款,收入自己囊中,由此創造了近幾年桂林貪污詐騙第一案。(2010年8月19日《人民網》)由此所帶來的疑問是不是,久被詬病的“三公消費”是個無底洞嗎?是否變異為了腐敗的溫床呢?
再如,落馬的貪官多有“包二奶”,“養情婦”的問題,他們真的“潛伏”的不為人知嗎?筆者是不太相信的,否則也就不會有“群眾都知道了,就是誰誰不知道”的民間之語了。慕綏新、周久耕、李真、葉樹養等人的貪腐之路是不是就是不錯的佐證呢?
自華南師范大學“與已婚人士保持‘特殊關系’的學生會被開除學籍”的報道一出,立即引起了輿論的熱議,有人贊同,有人反對。但就此規定的嚴厲來說,還就真值得政府部門學習學習。因為,諸多的所謂“潛伏”,或許就是異地當官、“一經”遮百丑所導致的吧?
成語“水滴石穿”意喻為水不停地滴,石頭也能被滴穿。反過來說,此不也印證了“千里之堤毀于蟻穴”之道理所在嗎?或還印證了“破窗理論”之“環境可以對一個人產生強烈的暗示性和誘導性”的犯罪就會滋生、猖獗的理論吧。
“文強曾在悔罪書中說:‘其實想穿了,人一輩子,不就是一日三餐,一張床嗎?貪那么多做啥子?人啊,為什么往往要到失去的時候,才知道失去的是多么珍貴;一些淺顯易懂的道理,為什么非要到這個時候才明白!我真的很后悔,很后悔?!?/p>
其實,他人的悔罪書\懺悔書就是一劑很好的后悔藥,只不過是不身陷囹圄,不走上不歸路而不知罷了。以至于不少人還把吃吃喝喝這類事情看成是所謂的生活小節,把“小錯不斷,大錯不犯”、或說一不二看成是小事一樁,或什么“看見紅燈繞著走”當成是工作中的法寶,進而一步步深陷其中而不自知,即便是自知也不當回事吧,最終落入“小”的萬丈深淵中??纯茨敲葱奥漶R”的領導干部\公務員,有幾人不是如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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