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5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暫行規定》適用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但經組織批準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通過其他途徑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外。
在此之前,2009年11月25日,深圳市出臺的《關于加強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規定》,特別強調,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在國(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或者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部門的班子成員。
名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林曾一針見血地指出: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兒女都遷居到國外,錢也帶到國外,而自己一個人留在國內的官員。裸官易出現腐敗現象,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博主認為,中國人口眾多,官員資源非常豐富,任何官員下臺都會有合格的頂替者。其妻子兒女都居住在國外者,當然不必然是腐敗分子,但愛國心可見一斑、一般。為徹底消滅裸官腐敗現象,年初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日前聯合印發了《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要點指出要“研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具體落實辦法”。此次出臺的中辦、國辦暫行規定,必然是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經過反復研究形成的,其目的是正確的。但是,中央歷來強調,反腐敗要從源頭抓起,杜絕出現裸官現象才是根本。為了使黨和國家領導人不在為此操勞,建議直接規定凡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擔任領導職務的,一律責令辭去或免去領導職務。
暫行規定當中的經組織批準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通過其他途徑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外的規定,不可不察。這是一個漏洞,因為不少官二代確實是人才,也及有可能作為人才被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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