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還給我們勞動的權利
——三明人造板廠即將絕望職工最后的請求
勞動是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可剝奪的權利。我們這三十五個為三明人造板廠辛勤工作了二三十年的職工,既然在一場所謂的改革中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賴以養家糊口的工作。前些年,廠里說企業有困難必須部分職工要下崗待業,等企業搬遷改造后再上崗,我們相信政府、相信組織,拿著微薄的生活費,在社會上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貼補家用,生活過得異常的艱辛。但我們畢竟是國有企業的職工,有一個歸屬感。
自從永安林業集團兼并我廠后,企業并沒有好轉,車間一個個停產,工人一批批被遣散。雖然有買斷的錢,貌似公平,但這區區二三萬元錢能解決我們的困難嗎?我們都是“4050”的老職工,上有六七十歲的父母親需要贍養,下有讀中學大學的孩子,家里又無積蓄。我們沒有非分的要求,只想保住我們的工作,享有憲法所賦于每個公民勞動的權利。我們錯過了讀書的好時光,沒有什么文化,現在年紀也大了,干不了很重的體力活,在社會上已經找不到合適工作。
永安林業集團一個所謂的“改革”,就把一個好端端的榮獲省優部優、有著近50年歷史、曾經全國500強的國有企業整垮,全體職工被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無論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還是《勞動合同實施條例》,并沒有一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必備條件在我們身上出現。我們上訪,三明市政府讓我們去勞動仲裁(明政辦信核[2009]10號),可勞動仲裁不受理,要我們走法律途徑。我們“天真”地向三元區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在職工苦等了六個月后作出了“裁定駁回,不予受理,找政府有關部門解決”的答復。我們就在政府幾個部門之間,互相推諉、踢皮球長達兩年之久。期間我們被停發了生活費,停繳了社保、醫保。我們成了被社會拋棄的“孤兒”,生活無著,一旦生了病,我們連基本的醫療保險都沒有與這個欣欣向榮的國家格格不入,更談不上讓民眾公平地分享三十年改革開放的成果了。
我們已經走投無路了,我們強烈要求永林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還給我們工作的權利,這是永林公司三明人造板廠即將絕望職工最后的要求!同時,我們保留進一步上訪的民主權利!
救救我們吧!!!!!!
即將絕望的三明人造板廠職工
鄧燕梅 朱森兒 黃月寧 葛祖清 王全闊 賴建慶 羅域明
李振東 熊步珍 謝尚建 莊碧云 莊輝明 莊碧蘭 翁振華
楊志誠 于 鑫 陳以來 鄧衍生 賴月蘭 張 軍 楊建勇
程榮建 顧錦娣 歐 兵 李麗娟 楊紀臣 李慶珍 徐尾仔
邵云紅 李世雄 鄭麗華 王志紅 陳永明 周財根 吳昌森
2010年6月12日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