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任何一個有罪之人蒙混過關
蔡金安
據《重慶晨報》2012年6月27日報道,6月17日,山東臨沂香榭麗都小區,一名女子帶女兒外出買菜回家時,被一輛疾駛而來的汽車撞倒,年僅4歲的女孩不幸身亡。然而肇事女司機不但沒有積極救助受傷母女,甚至脫光衣服幾次躺在救護車前,阻止救人。昨日,這段視頻被曝光,引發網友聲討。詳見:
http://news.qq.com/a/20120627/000169.htm
該報道稱,肇事者張某是一名中醫講師,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正進行精神鑒定。
我們知道,以前有案例顯示:有不少司機在發生撞人車禍后,為了逃避大的經濟賠償,選擇了喪盡天良的“撞傷不如撞死”的行為,繼續殘忍碾壓傷者致其死亡;也有選擇將傷者拋尸荒野致其死亡的;還有選擇將傷者殘忍殺害的(如“藥八刀”藥家鑫撞人后殺人)……
這些作惡者殘忍的行為,令所有有良知的人深為痛恨,必須予以嚴懲。“藥八刀”當初得到了一些精蠅的庇護,差點逃脫法律的嚴厲制裁,但在群情激憤的民意怒濤震懾下終于沒能逃脫一死。不過,也有一些作惡者神通廣大,能輕易逃避法律的嚴懲,如有報道稱,一寶馬司機在撞倒一個3歲半兒童后,接著又3次碾壓兒童致其死亡,最終只判4年。對此案,當地警方認為,肇事司機與該兒童的家人之間無任何過節,因此不存在“故意殺人”的動機,只是驚慌失措所致。警方如此荒唐的言論,遭到輿論一片譴責。沒想到法院也與警方的觀點異曲同工。對這樣的判決,民間普遍有疑義。
在女講師撞人的視頻中,我們看到:事發后,女講師開始一直脫衣躺在救護車前不動,有一女人將一些衣物蓋在她身上,她也不動,但當女醫生和一男子抱著受傷女孩走過來時,女講師扔掉蓋在身上的衣物(顯然是故意做給別人看),而等到人們將女孩送上救護車時,女講師立馬起身,沖上去拖拽女孩,活生生將傷者拖下車,然后再次躺在車前,阻止救護車離開??梢?,她是有“選擇意識”的,分得清什么時候該“出手”。她能幾次在關鍵時候阻攔別人救人,其不想讓受害者救活的動機明顯。
網友們均譴責肇事女司機“故意延誤搶救傷員的時間,真是喪盡天良”。懂醫學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女講師,被送去作“精神病”鑒定了。由于她是精神病學的講師,很多網友都懷疑她是在偽裝成精神失常,企圖逃避罪責。結合該視頻曝光的信息,網友的懷疑不無道理。其借“精神病”作掩護,逃避法律制裁和大的經濟賠償的可能性是有的。
我們認為,決不能縱容“撞傷人后繼續施惡(包括繼續碾壓、拋尸、殺人、拖延、阻擾施救等)”的行為。肇事司機發生了撞人車禍,首先就必須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負責,緊接著只有積極搶救傷者和報警,才能減輕罪過。傷者受到第一次車禍的傷害,已經很不幸了,肇事司機如果為了逃避大的經濟賠償,選擇繼續施害傷者或阻擾、拖延施救傷者,實在是天理不容,必須予以嚴懲。對施惡者的縱容,會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以致造成惡性循環,因此必須嚴防“縱容”的發生。
但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事,不徇私枉法”這些原則不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口上,而能真正落到實處。我們盼望法律不要冤枉任何一個無罪之人,但也不要讓任何一個有罪之人通過各種手段蒙混過關,逃避法律的嚴懲!
201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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