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多年來,老百姓一直在盯著官員財產公開的大事,越盯越沒音訊,估計在短期內還是看不到理想的結果,這也就罷了,慢慢挨唄!好呆歷史還可以等。不過,有件小事就不能再等了——官員履歷公開。
有人說:從國家領導人到一般性官員履歷不都是可查的嗎?還有什么要公開的?不錯,絕大部分都可查。但是,還真有不能查的,若只是小無名的人物,查不到也就罷了,聲名顯赫的人查不著信息就有些怪怪的,多少會觸動群眾往腐敗上面去想,即便事實未必如此。
據說某人當了地方官,一去查,除了知道他是某官以外,其它人生信息全是空白,據說某人當了董事長,去查他的信息,除了知道他是董事長,前半生的路程也是空白,據說某人自經轉政,除了知道他官至何級,經的歷程也是空白……
這類人是少數,并不見得是決定中國命運的人物,但是,決不能因此就認為可以忽略,除涉密部門外,國家公職人員(黨、政、人大、政協、國企等)的個人履歷理應公開,如果多數人能公開,而少數人不能公開,甚至還成為信息搜索網站的“敏感詞”,那么,這個“少部分”就是很可疑的部分,就是老百姓必須質疑的部分。越是敏感的人越要公開,你不公開就是有鬼。有些二代、三代、四代傳人,身份說變就變,位置想換就換,就算經濟上不存在腐敗行為,從黨的用人政策來看也是腐敗,并且是老百姓非常痛恨的腐敗,大家想想,你一平頭百姓的子女能在公、私、經、商、衙到處亂串嗎?
有些人還會說:舉賢不避親,二代三代也有任職權,不要老盯著他們。沒錯,可以用,可以不避親。但是,這里有一個前提是他們必須是賢士,真有才、有德、有鮮明的經歷,老百姓可以接受任何形式的任用,如果連個人經歷都不敢擺出來,“賢”出何處?賢不賢是比較出來的,不是秘密認定的,偷偷摸摸地把自己的人“賢”起來,底層人可能就得被閑起來,老百姓怎么會服氣?這會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是典型的腐敗行為。
既然國家領導人都可以公開全部履歷(讀書、留學、工作歷程等),那么,對所有國家公職人員而言,都應該要求在不泄露國家秘密的前提下公開履歷,這里不需要根據級別列出什么特殊條件,主席都是透明的,你一縣官、廳官、董事長有什么理由還神神秘秘的?
個人認為,凡不愿意公開履歷的公職人員須自動退出,否則,以腐敗論處,副廳級以上公職人員,建議額外要求公開配偶工作信息,以利于群眾監督(以權為配偶謀私的可多著),對于黨、政、軍處級以上系列,應該還有更高的要求,若他們的子女也涉足黨、政、軍,那就必須有公示。我們黨曾經對關鍵部門、關鍵行業要求入職政審,現在基本不搞了,現在,讓你們這些搞事業傳承的處級以上光榮家庭把關系亮出來不算為過吧?這比要求公開家庭財產總還是輕松點吧?對于那些頑固不公開信息的公職人員,應該認定:誰用他們,誰就是腐敗,誰掩護他們,誰也是腐敗。
不要再讓公職人員成為敏感詞,老百姓很想看,請滿足大家的最低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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