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由所謂“占領中環”的模擬投票以及所謂“公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主張,引出了多方面的激烈爭論,更有一些人士提出所謂“香港民眾與中國政府之間出現了越來越緊張的對抗關系”,有的媒體甚至以“香港與北京漸行漸遠”為題,表達了對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香港正在發生最嚴重的政治危機的觀點,并轉引港英統治時期最后一位總督的話——“如果北京方面當初使用與現在一樣的語言,那么英國政府絕不可能簽署聯合聲明”。言下之意似乎中國政府不僅違背了當初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做出的承諾,甚至還存在曲解、篡改聯合聲明的背信行為。而中國政府則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詳細地整理和集中重申了有關“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觀點與主張。這與上述人士和媒體的觀點形成鮮明的反差,到底孰是孰非呢?要解開這一切問題就必須回到“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本意。
首先,“一國兩制條件下高度自治”是中國政府提出的回歸以后依法治理香港的方針而不是英國政府提出的交還香港的條件。在很長時間里,大家對于中英兩國能通過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香港問題表示了高度的贊賞,更以雙方能夠接受“一國兩制”這一創舉而嘆為明智。但是,“一國兩制”是由中國政府提出的、關于主權回歸之后如何治理香港的構想,是以香港主權回歸中國為前提的。鄧小平先生在會見撒切爾夫人時就曾明確表示“主權問題是不容談判的”。這意味著不論是否實行“一國兩制”,也不論英國政府是否接受“一國兩制”,中國政府在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都是確定的。當然,如果是以非和平的方式收回香港,各方面都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價,其中受害最大的是香港同胞。所以,中國政府一方面做好了付出任何代價的準備,另一方面則全力爭取以和平方式收回香港。同樣,對于當年的英國政府來說,在香港不可避免地要交還中國的前提下,支持中國政府以“一國兩制”的方式管治香港也是最有利于英國國家利益的。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謂中國政府“違背、歪曲聯合聲明”以及英國政府“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的問題。
其次,高度自治的法律依據來自中國憲法,而非作為國際法文件的聯合聲明。“一國兩制”是中國政府在香港回歸的前提下管治香港的構想和設計,因此,在作為國際法文件的聯合聲明中是以中國政府單方承諾而非中英雙方共同承諾的方式,宣示了“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另外,通過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授權,以基本法的方式明確規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可見,以“一國兩制”為前提而實施的高度自治,其法律依據并不是聯合聲明,而是源于中國憲法和全國性法律之一的基本法。至于聯合聲明當中所載明的12項基本方針政策,則是中國政府主動表達的單方承諾,不是應英國政府要求而做出的承諾。至于基本法中的明確規定,即對該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與聯合聲明中所載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的條款,從法律上講,則是中國政府為履行聯合聲明中的單方承諾而進行的國內法制安排,與高度自治權的授權來源和法律依據無關,不能以此作為高度自治權來自國際法而非中國國內法的依據。
再次,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絕大多數是擁護“一國兩制”的愛國者。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相當部分是近五六十年間的內地移民及其后裔,回歸前和回歸后的這些移民在文化觀念、生活方式、價值取向等方面并沒有什么根本差異,自然也談不上內地移民沖擊香港居民核心價值觀念和基本生活方式的問題。一些境外媒體和香港反對派人士宣揚的所謂“香港居民捍衛香港傳統價值觀念與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免受內地侵害”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當然,我們不否認有不少移民到香港的內地居民及其后裔,對于內地所實施的社會主義制度,甚至對于中國共產黨,存在不信任或者懷疑態度,但這遠不是主流民意。絕大多數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并非不熱愛祖國,相反,他們多數屬于擁護“一國兩制”且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擁護國家以符合香港實際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法治原則治理香港,也不反對在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而是希望香港和內地攜手發展。
最后,香港近期發生的“反對”活動并不能稱為香港與中央漸行漸遠的證據。香港先后出現的以所謂支持公民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占領中環的網絡投票行動,以及游行示威活動,被某些境外媒體和香港反對派人士稱為香港人民表達對中央不滿以及所謂“香港與北京漸行漸遠”的反應標志。實際上,在香港的游行示威和表達訴求的民間投票,不論采取什么具體的方式,只要不違反現行有效的法律都受到保護,這也正是“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法治的充分體現,但不參與上述活動的香港居民并不能被這些人士所代表,反對“占中”、反對踢開基本法所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政治改革的主張,同樣得到了其他居民的支持,甚至反占中簽名突破了150萬人。這只能說明香港的意見多元化和表達自由化受到良好的保障。
當前,香港關于如何進行下一步政治改革的意見和主張的確存在分歧,但意見對立的雙方希望在香港能夠盡快實現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候任人選這一點上達成共識。因此,如何在民主法治的軌道上盡快形成能夠為多數港人所支持的方案是當務之急。這與港人和中央的關系無關,更談不上所謂香港與中央漸行漸遠的問題。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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