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將走向何方?
——走向國有資產徹底資本化!
韓西雅
2011年12月14日,《人民日報》發表一篇報道。
標題是《“十二五”國有企業改革方向初定國企將分公益性競爭性》。報道的導言是:“·公益性國企包括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央企,在地方則包括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業·競爭性國企將進行公眾公司改革,推動整體上市。”
報道的是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的談話。
一
談話是答復:“‘十二五’時期,國企改革將走向何方?”這個問題。這位邵寧很是謹慎,談話的副標題是“‘十二五’國有企業改革方向初定”,“十二五”么,已經在執行了,“方向”卻還只是“初定”,而不是“肯定”、“確定”、“決定”!邵寧說的第一句話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路徑日漸清晰。”是“日漸清晰”,還沒有完全清楚!
不過,報道第三部分的小標題是:“國企改革今后繼續堅持市場化方向”這是結論性的話,是肯定的。
邵寧在通篇談話的結束一段中說:“國企改革是世界性的難題,……。他表示,國有企業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仍然很多,但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前景已經可以看得非常清晰,下一步只要尊重市場的作用,不斷推進規范的制度化建設,改革就能夠繼續向前推進。”
看來,此事真是體大呀!原來邵寧副主任們在辛辛苦苦解決的不僅是中國的國有企業、國有經濟的問題,并且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邵寧是把中國的社會主義國有企業同資本主義國家的國家資本主義企業同樣看待的!
二
國有企業改革,真是大事。改革開放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搞了那么多的國企、國有經濟。從改革開放始,認定了必須改革。三十多年來,千方百計進行改革。究竟應當怎樣改?也真是心中無數!
鄧小平要主持改革開放的人們學那個:“過五關斬六將”的關公,說“我們可能比關公還要過更多的‘關’,斬更多的‘將’。”鄧要人們“不要怕冒風險,膽子還要再大些。”他承認“面臨的都是新事物、新問題,經驗靠我們自己創造”。他接受了“摸著石頭過河”這個妙招。他自己“摸”,跟在他后面掌握改革大權的人也“摸”。
現在令邵寧副主任感到寬慰、感到鼓舞的是:他們摸來摸去,終于摸出了“一塊大石頭”——“國企改革今后繼續堅持市場化方向”。這塊“大石頭”也很妙,同一個“市場化”,卻又有“公益性”和“競爭性”兩個類型,好像一個葫蘆,看似不同的兩個,又相聯系共通。
下面讓我們看邵寧副主任對這兩類是怎么解釋的。
三
公益性國企兼顧為社會服務和企業持繼發展的雙重目標
邵寧解釋說,第一類是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在中央層面包括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在地方層面包括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業。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具有這樣一些共同特征:其產品或服務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在經營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壟斷因素,有些是寡頭競爭、有些是獨家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由政府控制,企業并沒有定價權;企業的社會效益高于經濟效益,經常會承受政策性虧損等等……。
對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改革涉及到四個方面。①是以企業內部勞動用工、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為主要內容的內部改革,也包括規范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建設;②是建立有別于競爭性企業的、有針對性的出資人管理制度,考核評價應切合企業的功能定位;③是實施有效的行業監管,包括價格、服務標準、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資源配置和行業限制,提高透明度,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社會和公眾利益;④是形成規范合理的與政府間的政策安排,以兼顧企業為社會服務和自身持續發展的雙重目標。
競爭性國企有望改革為混合所有制的公眾公司
第二類是競爭性領域的國有大企業。邵寧介紹說,中央企業中這種類型的企業占多數,各省市也有一些很有實力的競爭性國有大企業。這種類型的國有企業在體制上政企分開更為徹底,除出資人職能外政府不能再干預企業的決策和內部事務,也沒有扶持、幫助的義務;企業在機制上更加市場化,干部管理體制、勞動分配制度等都在向市場化的方向改革;同時,作為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和其他所有制企業一樣,這種類型的國有企業要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和市場競爭優勝劣汰、乃至破產退出的風險。
對于競爭性的國有大企業,改革的方式是依托資本市場,進行公眾公司改革,具體地講就是國資委近幾年一直推動的國有企業整體上市工作。
目前,中央企業中公司制企業所占比重已達70%以上,一批大型國有企業先后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目前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的52.88%、凈資產的68.05%、營業收入的59.65%都在上市公司。
邵寧認為,競爭性國有大企業改革最終的體制模式很可能是一個規范的公眾公司,完全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則運作。做到了這一點,國有企業就徹底變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與社會資本緊密結合一起;國有資產就徹底資本化了,流動性非常好,進退非常容易。這種狀態就為下一步的改革和結構調整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礎。
邵寧副主任的這番解釋,對于第一類“具有公益性的國有企業。”用語似乎過于簡略,外行讀者實在難于得其要領。他強調:“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其產品或服務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由政府控制,企業并沒有定價權;企業的社會效益高于經濟效益,經常會承受政策性虧損等等。”這就是說:這種企業主要是要完成公益性任務;但也還要講經濟效益,追尋資本利潤。
他強調,這種國有企業內部改革要“包括規范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建設;……建立……有針對性的出資人管理制度,考核評價應切合企業的功能定位;……實施有效的行業監管,……;形成規范合理的與政府間的政策安排,以兼顧企業為社會服務和自身持續發展的雙重目標。”這里這些“規范的”、“切合企業的”、“有效的”……制度,究竟是什么“制度”?
其實,我們知道,國資委多少年來規定企業建立的制度,就是股份公司的制度。這樣的國有企業,資本全是國家的,確是國有;但是管理制度全部按照資本主義國家的國有企業的“制度”加以“規范”,實質上是國家資本主義。同科學社會主義的:生產資料國有——勞動者聯合體占有生產資料;勞動生產過程中人與人之間是協作互助的關系,——職工當家作主,實行民主管理企業;實行按勞分配,集體占有生產成果;實行計劃經濟的社會主義社會的國有企業,沒有任何共同之處。
第二類倒是十分明確。“對競爭性的國有大企業,改革的方式是依托資本市場,進行公眾公司改革,具體地講就是國資委近年來一直推動的國有企業整體上市工作。”這里強調的是“資本市場”“公眾”、“整體”、“上市”。原來是使企業“整體”發行股票,拿到“資本市場”上去“上市”賣給“公眾”。“公眾”當然不再是國家或集體,而是手里有資本買得起股票的私人。“整體”就是“100%”。令人驚奇的是:這些本來是國家的股票現在全部賣給了私人,私人還可隨時賣給別的私人。企業賺錢,就給持股的“公眾”——私人支付股息。國家手里既然沒有了股權,對這個企業當然就毫無關系了。這樣的企業怎么還是“國有企業”呢?
所以,邵寧其實也講白了:“競爭性國有大企業改革最終的體制模式很可能是一個規范的‘公眾公司’,完全按照資本市場的要求和規則運作。做到了這一點,國有企業就徹底變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與社會資本緊密結合在一起。”
這位邵寧副主任的思維邏輯之混亂也實在令人吃驚:既然原來的國有公司的資產“整體”——100%發行股票,全部賣給了“公眾”——私人,國家已經沒有資本,這樣的企業怎么還能稱為“國有企業”呢?企業資本已經純粹是私有了,當然談不到混合所有制了,也談不到“與社會資本緊密結合在一起了!”
邵寧接下來還說:“國有資產就徹底資本化了,流動性非常好,進退非常容易。這種狀態就為下一步的改革和結構調整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礎。”
這倒是一支大伏筆。在邵寧的步驟當中,改革到已經把國有資產全部賣給了私人,國家已經實實在在從“國有”變成“國無”,卻還沒有完,在他們的心目中,還要這些私有的資本不斷流動,進進出出。這是什么意思?
看來,邵寧們知道,中國的國有企業資產是很大的。他在這里報的帳是:“目前,中央企業中公司制企業所占比重已達70%以上。……目前中央企業資產總額的52.88%、凈資產的68.05%、營業收入的59.6%都在上市公司。”那就是說:中央企業還有30%還不是公司制,總資產還有47.12%、凈資產還有31.95%、營業收入還有40.4%不在上市公司。要把這些企業全部變成100%上市公司,他們還要長期努力!
四
邵寧副主任的結束語是:“……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進行到這樣的深度、取得了目前的效果非常不容易。這說明深化改革的極端必要性。”“但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前景已經可以看得非常清晰,下一步只要尊重市場作用,不斷推進規范的制度化建設,改革就能夠繼續向前推進。”
看吧,邵寧副主任充滿信心,他決不會停止,更不會后退。
問題是:事到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國資委手中,很快就要不再存在國有企業,而變成全部是私有企業了,國資委為之服務的將只有包括:國家資本主義的“公益性企業”,中國資產階級和外國資產階級的“徹底資本化了”的私有資本企業。
情況如此,“國資委”這塊“金字招牌”豈非名不符實了,也應當改改了呢?是不是該改為“私資委”了呢?
要令邵寧副主任們為難的還是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部《憲法》雖然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多次修改,也已經有了許多變化。但它的“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至于第十六條、十七條還有與之相適應的重要規定。
《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所有這些重大原則規定,都是無論何人不容忽視、更不容許違背的。
寫到這里,也真使我感到這位邵寧副主任確實膽大包天:違背《憲法》,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有企業全部改成私有企業。他竟以為只要由他向記者發表這么一篇小小的、不起眼的談話,就可以成為法律,就可以把《憲法》撇在一邊,把十三億中國人民的社會主義事業消滅了!
這里,嚴正地向邵寧副主任,國資委提出:你們這篇談話違背《憲法》了,決不容許,必須糾正。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利永貞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