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不能只讀第35條
——關于幾個牢騷型老人的正式牢騷的解讀
司馬南/文
重陽節剛過,幾個牢騷型老人很活躍,他們寫了一份意見書,到處寄送,逢人就嘮叨。我在一位長者的建議下,認真地研究了他們的東西,發現這幾位牢騷型老人談問題的方式很立體、很情緒、很別致,問題本身亦虛實相間真假莫辨。
這些問題,單看內容,屬于舊說的意識形態問題,新說的政治哲學問題,但是,看問題的提出以及論證的方式,卻更像是老年心理學研究范圍內的東西。
這幾位牢騷大盛者,一面激動地訴苦,說大陸61年沒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一面嘖嘖稱羨,楞說香港殖民地(回歸之前,英國人統治時期)貨真價實地有言論自由。他們在紙面上寫道:香港殖民地的言論自由“不是空頭的,紙面上的,是落實的,兌現的”。
諸位也不妨一起來聽聽,牢騷大家論證大陸新聞不及香港殖民時期自由的證據站的住腳站不住腳。
其論據蓋為兩條:
其一,“共產黨的高級干部都沒有言論出版自由”。最近,當過副部長的李銳先生遇到一件事情,《周小舟紀念文集》出版,李銳的一篇文章沒有被收錄進去。耄耋老人李銳憤怒地發出最后的吼聲“這算什么樣的國家”。
其二,據說有一個秘密,大家都還沒有發現的秘密——“中國國家總理也沒有言論出版自由”。牢騷家論證的方式很有趣,據他觀察發現,總理在某時某地講的某一句話、某一段話,當天、次日CCTV新聞聯播、》《人民日報》“居然敢不刊載也不播出”。
我謂老人家:李銳老的文章沒有被收入某本書的原因很多,這跟“什么國家”有什么關系?跟新聞自由又有什么關系?該文既然已經在《人民日報》上發過了,收不收入這本書又能怎么樣呢?再說,這本書又不是《人民日報》或者中央宣傳部編的,選編者自己有權力決定用那篇不用那篇……
我又謂老人家:我們的溫總理天天在會議上說話,跟外國人說話,跟工人說話,跟農民說話,跟科學家說話,他的話那么多,哪能每一句都在電視臺出來播出來出來的呢?說不定有的話是他自已不愿意播出來的呢?新聞聯播只有30分,要是溫總理今天講過的話都播出來,其他人的話、其他人的事就沒法反映了……
我的話自是溫和得不能在再溫和了,老人家的面部表情卻如我預料的那樣現出慍色。我只得趕緊打住話頭,就便扯起秋后天氣與北京的小汽車發展太快。
作為一個晚輩,面對83歲的長者,沒有理由不尊敬他,也不能不順著他,老人家艱難曲折的人生歷史,老人家已經大修過隨時都可能再停擺的心臟,老人家曾經有過敏銳思維堅定信念的既往,都不允許我發出諤諤之聲。
見我不再講話,老人家有又漸漸地回到剛才的話題。這是老人思維的特點,漸趨線性,不輕易拐彎兒,且反復表達無謂強調。
老人家談到,就是要取消媒體主管單位,真正落實“總編輯負責制”——他當過總編輯,深知上邊有個社長管著不舒服,這一點我很理解。
老人家談到,就是要恢復記者“無冕之王”的社會地位,要實行嚴格的輿論監督——老人家不知道的是,今天的媒體單位也都有一個市場化條件下生存的問題,有的記者甚至還有拉廣告的工作量考核指標;他老人家更不知道外國的媒體大亨正在傾力滲透中國媒體出版界,媒體獨為王者誰來監督他?
老人家談到,就是要“取消網特”,取消“五毛黨”,取消對“翻墻”的技術限制——我很新鮮,老人家居然不假思索地使用懂得“網特”概念。我問“什么叫網特”?他停頓一會兒,回答說“沒有很好思考”。我告知,所謂“網特”“五毛黨”是有人誣名化中國網絡管理部門的一種語言。
老人家談到,就是要給《南方周末》和《炎黃春秋》以特殊待遇——其實,這“一報一刊”,其實是“兩報一刊”(還有一份《南方都市報》),已經足夠特殊了,但是老人家認為還不夠。
說服老人很困難,這跟與孩子打交道不一樣。孩子的特點是注意力不容易集中,卻極容易轉移,換著玩具給他們就可以了。老人正相反,一旦盯住什么目標,精氣神雖然不行了,注意力卻不肯輕易轉移。對這樣的老年人,我們應該多一份理解。當然,理解、禮節、禮貌,都屬人文關懷,乃屬于敬老愛老。
人文關懷也罷,敬老愛老也罷,僅僅是對于這些個老人,而不是他們極端雷人的觀點。
現在,海內外均有一幫有把子年紀的人,出于記憶深處的痛苦和情緒上無法排遣的憤懣,天天罵“文革”,把文革無限延伸,無邊無沿地擴大,在他們的心目中,文革根本沒有結束。更有極端者,出于“非毛化”的需要,出于湮滅今天中共領導合法性的需要,拼命夸大文革的負面作用,甚至將毛澤東一生的偉大與等文革等同。
我以前寫文章曾經講過一個老爺子的事兒。
這老爺子太逗了,九十歲的人了,其人沒有隨著歲月的流淌變得更有境界更有胸懷,恰恰相反,他老人家越發喜歡神化自己,越發喜歡諉過于人。他不斷地推出“回憶錄文章”,用以“證明”自己在歷史的重要關頭不知道為什么“總是正確”,而毛澤東則被“證明”總是錯誤;他癡迷于抒情性證明自己的光明磊落,同時不忘惡言式證明毛澤東的狹隘專制。
咋開始,有人以為他老人家畢竟在毛主席身邊呆過,他從那個時代走過來,他受過委屈,他要宣泄一下,他或有孤證可供參考。哪知道,老爺子昏花老眼為“名”所累,亦為“得”所累,他老人家寫的“銳版春秋”、“銳版周末”越來越離譜了。
雖名為寫春秋,沒有了浴血奮戰的熱血男兒,沒有了偉大領袖指引我們前進,沒有了功高蓋世的共產黨員整體,反正男主角全是他自己,自戀影集每一頁都是自己,高興的時候偶爾也會提到老哥們小圈子,但是,獨舉大旗一路正確從不亂碼,大腳印一行90年沒有一個歪歪的,只有自己。應該說,國民是有憲法賦予的自戀的權力的,我把老漢我自己夸成一朵嬌艷的花你管著嗎?但是,憲法也同樣賦予別人以權利,其他國民的合法權利也需要受到保護。詆毀別人成就自己,不屬于言論自由的范圍。你沒有詆毀毛澤東神化自己的權力。
像我這樣情緒狀態的人當中,有一位黨史研究者,他也看不慣氣不過,于是真憑實據寫了一篇文章介紹其人其事,方才大白歷史于天下。
原來,毛主席還活著的時候,這位老爺子啊,除了著文激情頌揚領袖,還動輒涕淚熱血沸騰,后來的實踐證明,其骨子里首鼠兩端,偶爾上書房行走,引發了舊文人的習性,將舊道德與新道德一股腦地忘了一個干凈。
舊道德,講究忠君愛國;新道德,講究為人民服務。他那一條也做不到。
當年見到主席,卑躬屈膝低眉順眼活學活用還來不及,哪里有什么個人一貫正確卓爾不群?而今毛主席不在世了,赤橙黃綠,是非曲直,當年當時,何人何事,任由他信口言之。
中國的人生哲學特別講“厚道”二字,講“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講關公那樣的敦厚忠義,講“不念舊惡,實行恕道”。在人格上,中國人特別鄙視那些在主公背后、在主公死后不斷爆料神化自己詆毀主公詆毀他人的行徑。
不為別的,就因為這樣的作為令人心寒齒冷,這樣的人不可信亦不可交。
人生暮年耿耿于懷,恨恨于牙,念念不忘,其執著之狀也令人憐惜同情。但是,同情歸同情,對于某些人的錯誤言論,我黨內有個好的傳統因該發揚——批評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弄通思想團結同志,放下包袱開動機器。
當然,今天,有人的那架老機器早已經開不動啦。
他掙扎著,拿著放大鏡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指責28年來這一條沒有按照普世價值原則來兌現。但是老人家卻失之于一個小小的疏忽——他們只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忘記了第51條、第52條與其它諸條也是要讀的。
( 2010年10月21夜深)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條摘錄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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