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平頂山平運總公司是國有運輸公司,也是平頂山唯一的一家道路運輸公司。2007年底該公司改制,連同下屬8個客運分公司,4個貨運公司,3個客運站,1個出租公司,1個物流公司等20余家企業對外出售。經河南金諾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不含土地使用權,截至2007年 10月 31日,平頂山汽車運輸總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7912.16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6937.77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974.39萬元。
2008年2月17日 ,該國企公告轉讓。蹊蹺的是,據工商部門登記資料,早在2007年12月,該國企已經更名并改制為私企。該國企原總經理姜建華等31人已經以1151.5萬元入主這家企業,那為什么還要在兩個月以后玩公告轉讓國企的鬧劇呢?他們是怎么以1千萬拿下上億國有資產的呢?我們可以看到,每一步都有平頂山市原國資委主任(現任政法委書記)李永勝的黑影。
1、事先布局
2006年1月17日 ,平頂山國資委任命姜建華為平運總公司總經理。
同年4月14日,該委制定2006年國企改規劃表,平運總公司按規劃于2006年底完成“股份制改造”。
2、管理層自買自賣
2007年12月,姜建華和下屬企業的經理等原國企的管理者31人,共同出資人民幣1151.5萬元,在工商部門將原國企更名并更換股東,在平運總公司的注冊地址上,注冊了私營公司平頂山平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事先完成了國有資產的易主。此后才做公告,進行國企轉讓。
31個出資人中,除姜建華是原國企總經理外,還有11人是下屬分公司的經理,可以確定屬于管理層收購。
3、未經評估的國有土地
時任國資委主任的李永勝于2007年11月30日親自主持召開會議,確定將平運總公司150.6畝國撥土地使用權,作價4819.15萬元,協議出讓給“新公司”。每畝地30余萬元,每平米約500元,如此低廉的價格是何人評估的,怎么“評估”的,無人知曉。
土地出讓金允許分期支付,并有財政全部返還安置原國企的職工。即是說,安置國企職工的責任是由國家承擔的,姜建華等人不必負擔。
根據《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地方)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改組、租賃經營和出售、兼并、合并、破產的,土地估價結果和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由企業隸屬單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確認、審批”,平運總公司國撥土地的轉讓既未見評估也未見上級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平頂山國資委自己就決定了。
4、逃避審計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2005年4月11日頒發的《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姜建華等國企管理者首先應該接受經濟責任審計,并不得參與國有產權轉讓方案的制訂以及與此相關的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底價確定、中介機構委托等重大事項;并應當在公開國有產權轉讓信息時披露擬參與受讓國有產權的管理層名單;并應當提供其受讓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等等。
但是沒有人執行這個規定,平運總公司管理層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完成了資產評估等所有工作,順利地完成自買自賣。
5、拆分出售
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大的億元以上國有資產評估項目,需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備案,必要時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直接審批。
為了規避這一程序,平頂山國資委將平運總公司地上資產與土地分
拆出售,這樣平頂山國資委就有權批準了。
6、量身定做的轉讓公告
公告中要求國有資產的受讓人必須是公司法人,并且應當有運營資格,在平頂山除了姜建華等人的私營公司,沒有第二家符合這個條件。
在國企的胎盤里,一個私有企業的怪胎誕生了。
平運總公司國有資產轉讓本來可以賣個好點的價錢,但顯然它的管家李永勝并不希望它賣出好價錢。
兩年來,我們進行了無數次的投訴,都如石沉大海。難倒真沒有人能管管李永勝、姜建華這些國家的蛀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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