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公平正義的經濟秩序,完善社會保障體制,才能解決就業問題
劉衛敏
2009年全球遭遇金融危機,就業問題顯得尤為迫切,對于中國這樣的人口大國而言,大規模的失業就會演變成社會問題, 因此,保障就業將是一個政治考量,而不是一個簡單的效率決策,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呼吁穩定就業,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各高校的校長們發出公開信,呼吁其擔任一定職位的校友們盡量吸納大學畢業生就業,以緩解就業問題的社會矛盾。
就業問題其實是全世界都面臨的問題,就業問題不僅關系到人的尊嚴問題、還涉及到整個社會的分配制度問題,勞動崗位也是稀缺資源,勞動崗位就是財富,道理非常簡單,即資源是有限的!資源就那么多,蛋糕就那么大,張三多了,李四就必然少了。我國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太過于強調市場經濟,商品琳瑯滿目、激起人們消費以及占有的欲望,改變了人們的價值觀念,但弘揚社會責任少了,加上司法腐敗、權力與資本結合、政府管理缺位,社會上互相攀比,爭創高薪,無序競爭形成主旋律,為了金錢利益,道德、良心都可以拋棄。學生如果沒有一定的社會關系,根本就不要指望找到能達到社會平均水平的崗位!有后臺就能夠找到好崗位其實就是變相行賄、權錢交易!沒有后臺的普通百姓只能夠“轉變就業觀念、自己創業”?真是混賬邏輯!
一、就業困境很大程度是經濟環境惡劣引起!就業問題如此重要,但能夠為就業提供崗位、真正為社會創造財富的中小企業,卻在近十年的市場化改造中,尤其資產重組違規、無序,利益集團弱肉強食、欺行霸市,因而逐漸萎縮、舉步維艱。
2009年7月,中國社科院發布了一組數據:“目前中小企業在金融風暴沖擊下40%已經倒閉,另外還有40%正在生死邊緣掙扎。我國約有99%的企業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對GDP的貢獻超過60%,對稅收的貢獻超過5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盡管中小企業如此重要,但風雨欲來,最先倒下的肯定還是中小企業。說到中小企業的生存窘境,一些人總喜歡說“自主創新”,張口結構調整、閉口經營轉型,就是不敢實事求是地解決社會矛盾,事實上,政府制定公平、正義的經濟秩序、及其政策保障、禁止利益集團欺行霸市、還利于民才是核心“藥方”!在金融風暴席卷全球的環境下,面對殘酷的市場競爭,加上政府公共政策失誤,導致企業舉步維艱、自負盈虧、缺乏保障。與此相對應,黨政機關公務員卻一枝獨秀。更加不能夠容忍的是:個別地方政府為了提高自身公務員工資,采取虛報提高所在地區的工資收入水平蒙騙上級政府。其統計的覆蓋率不到本地區收入水平的40%!也就是說:如此的統計竟然不包括本地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等等絕大部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多么荒誕!
2008—2009年的中國,全國公務員(包括離退休)普遍加薪,各大城市平均上調一千二百元,尤其金融風暴來臨,公務員加薪美其名為擴大內需、拉動消費,而企業職工就得減薪、下崗,農民工就得失業回家?可以說是荒唐絕倫!公務員成為了中國最穩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體,享受終身制待遇,退休后由國家財政直接負責退休金,根本就不用考慮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認可,他們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實施者、也是得益者,任憑市場經濟急風暴雨,都影響不了公務員隊伍,因為他們在體制內,一個蘿卜一個坑,無論調到什么部門都帶著國家體制內的特權(如:工資關系、行政關系、醫療關系等等)。目前在大城市、尤其省會城市局級黨政機關的公務員隊伍,根本就不用考核其貢獻,混十來年就自然晉升為科級、二十年后自然晉升為處級,或者沒有擔任實職卻享受與其實際職級高若干級待遇的所謂“跨級干部”,如:什么局級巡視員、處級協理員、科級辦事員等等(實質上利用職權占有社會資源!),此外,公務員還享有惠及全家的公費醫療,個別大單位設有價廉物美的機關食堂、幼兒園、甚至醫院門診、療養院、宿舍大院、機關服務中心等等等等。此外,1998年停止福利性分房以后,各地黨政機關以改革的名義,或搞“集資建房”,或搞“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或者搞“定向開發”,內定的開發商,以極低的價格甚至采用行政劃撥的辦法圈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極低的價格由政府機關“團購”,再按級別檔次分給官員。這種以改革的名義謀私的情況,媒體常有揭露。
在我們這個號稱以“三個代表”為指導,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舉世矚目的持續幾十年的經濟高速增長情況下,各級政府卻以減輕財政負擔為由,把公費醫療、免費教育、福利住房等基本福利制度作為社會弊端給改革掉了,社會主義優越性主要體現在黨政機關公務員身上,結果造成新的貧富懸殊,也反映了政府調控能力的荒唐、無奈。
據2007年《統計年鑒》反映:至2006年底,全國有完全意義上的公務員1550多萬; 估計沒公務員名份、但從事公務員工作人員有1360萬以上,合計2910萬;加上40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即:吃公共財政和收費供養的人員達7000萬。2006年,全國就業人數7.8億,差不多每10個非財政供養就業人員要養活1個平均收入高幾倍的、由財政、收費等部門供養的公職人員。
與此同時,企業職工卻陷入困境。改革開放之初,城市就業人員絕大多數是國營企業職工,盡管工資不高,但較有保障。在職和退休人員的公費醫療(基本全額)和退休金(不低于退休時工資的70%)比較接近,國企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樣,工資-福利體系是由國家來統一經管,費用由財政負擔(我們不妨將此稱之為“國家財政統一負擔福利體系”)。這是一個基本統一的體系,有些行業的國企職工甚至享受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要靈活的福利。
九十年代實行“政企分開”之后、各地方政府違反《行政許可法》24、83條的原則,以“行政劃撥、資產重組”、“做大做強國有企業”為名強制將原來屬于不同政府部門的企業劃撥給各地方政府的大型企業集團、或國有控股公司(其實都是利益集團),實質上將政府的公共權力交給政企不分的利益集團,導致被利益集團劫持社會、綁架政府!無疑將羊群送入虎口,利益集團欺行霸市,導致一系列政策性失誤:廣大職工脫離政府管轄,被劃撥到這些政企不分、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利益集團,鑒于這些利益集團以追求利潤為目的,他們既不了解被整合企業的歷史,與職工們又沒有感情紐帶,最終以“改革”為名對被重組的企業隨意掠奪,如:無條件地以政府名義、無償抽調被整合企業的資金到利益集團,或者強制性以上級管理者名義征收各項管理費,又或者向下屬企業分攤、報銷利益集團的各項費用。甚至,劫持社會、綁架政府,違反商業原則居高臨下自賣自買被整合企業的優質資產,強行將企業的優質資產變現供其利益集團揮霍;然后強行轉制(控股),遣散職工,最終掠奪資源,實現利益集團利益最大化!而被整合的企業無法按照市場經濟的商業原則享受“平等、合法、應得”的利益分配,導致原企業生存空間進一步壓縮。原來的國家職工被迫轉制、分流、下崗、輪崗、失業、退養、被隨意宰割,什么“減員增效”、“關、停、并、轉”等等,造成很多企業和職工失去保障,為企業的奉獻和積累付諸東流。
我們看到所謂的轉制的過程中,有很多是借著資產重組的名義、或者股份制的名義,將企業賣給外商、或賣給利益集團了,所以讓普通職工下崗,給他們一點補償金,或者干脆就說:你們是為國家作貢獻,給你一筆錢你就回家吧,以后跟這個企業就沒關系了。這樣一種公然的掠奪竟然成為中國很多地方改制的一個主旋律!但是后來職工們覺悟后看到的真實情況:原來他們是為管理層作出犧牲,因為最后留下來那幫人撈了很多好處,或者是其背后的官方利益集團得到很多好處,而國家利益根本沒有體現。所以改制的過程中,肥了少數人,而苦了普通勞動階層,也害了我們的國家,心里就積壓了很多的怨憤,廣大企業職工從此陷入灰暗人生,在維權抗爭中白白浪費寶貴的年華。
廣大職工憤怒地說:政企分開之前,無非是企業向上級部門上交管理費而已,政府與下屬企業關系較為融洽,但“行政劃撥、資產重組”之后,導致了權力與資本的進一步結合,實質上弱肉強食、加速壟斷,作為上級的利益集團對其不勞而獲、政府劃撥得來的下屬企業的資產大肆排擠、掠奪,我們的經濟秩序完全與市場經濟規則背道而馳,我們的社會已經從個別部門、個人腐敗陷入權力與資本結合的體制性腐敗!
在這種情況下,國企無法按照原來的標準供養包括退休職工在內的職工,于是只好默許“各村各出自己的高招”,于是乎,提前退休、內退、下崗、待崗、甚至還有輪流上崗等等五花八門,把國企職工折騰到失去主人翁的尊嚴,成為被利益集團隨意宰割的羔羊,從此陷入灰暗的人生,白白浪費寶貴的年華,政府實際上推卸責任!不顧國情提出什么“減員增效”等等,人為制造矛盾,2004年甚至出臺國企職工離退休之后全部移交地方,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政策(實際上就是推給社會),割斷了企業職工與為之奉獻無數心血的企業感情紐帶,讓職工敬業愛崗就等于一句空話!完全違反了辯證唯物主義基本原理:人是生產力的第一要素!
而黨政機關的離退休干部卻由機關的離退休服務中心、老干活動中心、老干處工作人員伺候,每年享有體檢、療養、旅游、公費醫療、住房津貼等等特權,享受著企業職工無可比似的優越性。
公務員由于掌握制定政策的權力,經費屬國家行政撥款,根本就不用考慮自己的工作是否得到公民的認可,他們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實施者,任憑市場經濟急風暴雨,都影響不了公務員隊伍,因為他們在體制內,無論調到什么部門都帶著國家體制內的特權(即:工資關系、行政級別、醫療關系等等跟隨轉移)。絕大部分人可以工作若干年“自然”晉升什么級別,所以,公務員沒有擔任實職卻享受“高套”幾級享受待遇的情況非常普遍!又或者巧立名目設置機構、制定編制、安排職務。退休后將由政府撥款支付退休金、享受終身制待遇。導致公務員與企事業單位職工保障越發懸殊。而企業職工則參加社會統籌,由其繳納養老保險、美其名曰由社會保障機構負責。
即使,2010年廣受社會關注的深圳公務員改革,所謂的創新其實就是將官本位制度化!說穿了就是利用職權設計制度“權力自肥”的體制性腐敗!按照深圳的設計:一個公務員如果老實工作,沒犯錯誤,平平庸庸、不問貢獻,每過4-5年就自然晉升一級,工作二十年自然晉升為處級待遇,一直到退休養老都可以享受相應待遇,反正是國家財政撥款,不差錢!按照這樣設計,將來若干年之后,所有20年以上工齡的公務員都可以憑國家財政撥款而享受處級待遇,高于企業職工退休金的4—5倍!那么,企業職工沒有國家財政撥款、由于經濟秩序不公、利益集團欺行霸市、弱肉強食的殘酷競爭,如何提高待遇?!
另外:2010年全國各地為了提高勞動者的收入、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穩定而制定最低工資保障,本意是為了改善民生,但政府如果對此一毛不拔、沒有配套措施,必然加重企業成本、更加將遵紀守法的中小企業、尤其勞動密集型企業推向深淵!所以,僅寄希望提高最低工資保障線提高勞動者收入其實是一廂情愿,經濟學教科書入門告訴我們:如果社會已經約定俗成、被普遍接受的均衡工資低于最低工資保障線,政府強制推行最低工資保障線,可能會導致大量中小企業倒閉、引發大量失業;如果社會均衡工資高于最低工資保障線,那么,政府制定這個最低工資保障線將變得毫無疑義!說穿了,這個最低工資保障線僅僅是政府給我們的國民畫一個美好的大餡餅而已!
另外,如果沒有法律強制約束、尤其對私營、外資、勞動密集型、尤其服務性行業等等沒有采取強制性約束,對遵章守法的企業同樣是不公正的!政府必須要做的是:既然是法規,所有國有、民營、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等等都必須一視同仁!
更加重要的是:政府必須制定公平正義的經濟秩序、在政策引導、減免稅收等方面放水養魚、大力扶持中小企業,讓企業公平博弈,健康發展,還利于民,我們的企業才能吸納就業,社會才可以穩定!如果企業被利益集團掠奪,沒有增長點、沒有生存的平臺,談什么吸納就業、維護穩定!?
如此簡單的道理,我們的政府竟然不明白?!難道不令人匪夷所思嗎!
可悲的是,最近十多年,我們政府在所謂“高薪養廉”的混賬邏輯引導下,與民爭利,公務員成為中國最穩定最富有的高收入群體,無論公共政策如何糟糕都可以憑借國家財政撥款而“自然晉升”提高待遇。而企業職工近幾年在經歷了政企分開、資產重組不公,“能上能下”、分流、下崗、輪崗、失業、退養等一系列“改革”新名詞的擺布之后,過去創造的積累付諸東流,被隨意宰割。由于受市場競爭、自負盈虧、成本核算、績效掛鉤等等因素影響,甚至以“減員增效”為名大力壓縮人力成本,不允許如此“自然晉升”、“高套”現象,上升通道極其狹窄(由于經濟環境無序、缺少保障,職工沒有上升通道,所以,與公務員相比,大部分企業職工面臨灰暗的人生)。
最后,由于資源限制,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部門的福利保障十分懸殊,所以,企業職工的工作變動對其福利保障影響極大。在這種局面下,盡管我國于1995年建立了城市社保體系,緩解了社會矛盾,但企業職工退休后的微薄退休金卻要依靠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美其名曰由社會保障機構負責),帶來很現實問題就是,由于政府公共政策失誤、經濟環境無序、導致企業萎縮,所謂的社會保障就失去平臺成為一句空話。在過度競爭、欠缺公平、在嚴重缺乏保障的社會里,想依靠企業單位承擔社會責任,多吸納學生就業得打個問號!
二、中國是人口大國,其特殊國情不能“減員增效”,無論政府行政管理、或者企業經營都不應提倡“減員增效”,相反,反過來還要擴大人員編制、擴大服務范圍!我們分析目前的社會狀況:
政府管理,一方面人滿為患,尤其領導機關單位人浮于事;另一方面基層第一線的公共服務、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卻短員缺編,無法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如:司法、治安、醫療衛生、教育、交通、工商、城監管理、基層的民事調解等等等等,與社會發展的要求相差十萬八千里。企業經營受制于苛刻的稅收、管理層績效考核的壓制、尤其是利益集團欺行霸市,一層壓一層,為了壓縮人力成本,只好實行“減員增效”,剝削底層職工,因而出現血汗工廠、超時加班等等。
過去十多年,中國社會推行的“減員增效”,實際上“減員”的都是普通勞動者、其中不乏默默地忠誠奉獻的老實人,留下來“增效”的很多都是利益權貴、或其皇親國戚,如此的改革將巨大社會矛盾推給我們的社會!我們不禁要問:如此改革,我們減什么員?增誰的效?最終受到損害的是人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損害的是我們社會的安寧!
首先,各個企業、團體都會利用權力努力增加自己的利益,壟斷著公共資源,肥水不流別人田,即使在自己的服務質量滿足不了社會要求、或者自己的能力根本顧及不到的情況下,都會以“減員增效”為名大力壓縮人力成本,盡量減少單位在編人員;尤其以改革為名精簡異見人員或者不稱職人員,以利于留下來人員的分配利益最大化,人少好分配;或者騰出崗位安排自己的親朋好友、或吸納那些有政治背景的社會資源;又或者拼命延長在位的任職時間、盡量多撈一把。
即使某單位的領導愿意承擔社會責任,吸納多一些大學生就業;即使單位新吸收的博士、碩士創造了社會效益,都可能會引起單位內部怨恨,生怕被搶飯碗或分薄了利益。
即使某個單位愿意降低收入、為社會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但在整個社會缺乏保障的大環境中,這個單位的領導無異于自絕于社會、自絕于同事,這個問題暴露了人性的黑暗面。所以,各地區、各行業、各級黨政機關、國家的企事業單位、甚至同一單位的不同部門都不可能自動降低自己的收入,盡管他們提供的公共產品(甚至可能不作為、人滿為患、人浮于事)滿足不了社會的要求而受到公民的批評,因為,多養一個人就多一份成本,增加負擔,將來怎么辦?
其次,鑒于公務員與企事業單位的福利過分懸殊,特別是退休以后待遇的天壤之別,各級黨政部門自然成為大學生就業搶奪的獨木橋,一方面人滿為患,另一方面無法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如:醫療、衛生、教育、交通、工商、城監管理等等等等。而且,人少好分配,在整個社會都以經濟指標衡量業績的情況下,各地方、各單位都以“減員”為手段增加效益,不可能寄希望社會以及外資、合資機構吸納大學生就業。在市場經濟鼓勵消費、物欲橫流、人格扭曲、貧富懸殊的社會氛圍中,誰愿意到貧困地區工作?即使有人愿意,誰對他們家屬負責?
記得小時候看電影《向陽院的故事》,里面有一首歌“今天是紅領巾、明天是工農兵”,在那個年代,城里的孩子們的理想普遍都是長大當工人,最高境界就是當一名人民警察、解放軍戰士,農村的孩子的理想就是當一名拖拉機手。在那些年代,能夠當上一名郵遞員騎上自行車給人送報紙就已經非常令人羨慕了,而今天,這些行業中除了警察外,其它早已成為弱勢群體。農民成了失去土地、沒有組織、沒有保障、沒有地位的無業游民,工人成了地位低微、低薪、下崗的代名詞,解放軍同樣面臨復員、轉業安置問題,而民營企業或者外資企業(甚至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很多是國家政策、尤其是勞動法規顧及不到的角落(一針見血地說,我們基層政府的職能部門對這些剝削現象放任不管),如此巨大的地位、貧富懸殊的反差,誰愿意將自己置身于低收入的、沒有話語權、甚至被剝削的弱勢群體呢?
所以,如果政府不能夠保護默默無聞、安分守紀、腳踏實地、艱苦創業、勤奮工作、尤其保護那些在平凡崗位上默默奉獻的人們,弘揚誠實勞動的美德,我們的社會就必然陷入浮躁、急功近利、投機鉆營、道德缺失、做假賣假、自私冷漠之中,政府就必然失去公信力,解決就業也就無從談起。
最后,這幾年國有企業的改制,已經將原來的國有骨干企業賣得差不多了,現在已經很少工廠、很少看見產業工人了,已經沒有機構愿意接受大學生就業了。
歸根結底,就業問題實質上反映了我們的公共政策問題,在缺乏社會保障、或者缺失公平的環境下,企業沒有出路,利益集團欺行霸市,希望企業吸納就業、建立社會保障機制、和諧穩定、讓利于民、共同富裕就等于天方夜談!
我國社會保障(包括醫保)缺失,關鍵是養老(包括醫保)體系的雙軌制造成的,這個保障體系從一開始就是為那些被排除出由國家財政支付費用的人做政策性安排,開始時僅適用于國企職工,后來擴大到那些從來沒有機會被納入國家養老體系的其他人群。造成這種矛盾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決定這個政策的人本身的自身利益卻是與該社保系統無關的官員,因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始終處在國家財政保障體系之中,我國的社會保障根本沒打算成為一個覆蓋整個社會的保障體系。試問:在一個缺乏保障的企業,它敢吸納學生就業嗎?
早在1992年,黨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市場經濟改革目標。1993年頒布的《憲法》第十五條: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但現實的分配格局是:黨政機關公務員仍然實行計劃經濟(是否違憲?)、企業職工實行市場經濟,導致這個保障體系的漏洞越來越嚴重,社會矛盾越來越激烈。
事實上,世界各國的社保系統都是針對全體國民,公務員另有一個財政負擔的福利系統是“中國特色”,但很難說是“社會主義”。決策者應該痛下決心,制定一個把公務員納入社保體系的時間表。
代表人民不是靠宣傳就能被人民認可的,要代表人民必須和人民同甘苦,共患難。繼續保持養老、醫療方面的雙軌制甚至多軌制,只會形成政府收入首先保障的是官員們利益的印象。決策者應該知道,如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國家的統一就沒有基礎,聽任下級政府與自己規定不符的抽象行政行為合法化,中央政府就會越來越沒有權威。
我們經常說,黨政干部是人們的公仆,人民群眾是社會的主人,但現實生活中,為什么那么多人放著好好的主人不做,卻千方百計爭當仆人呢?顯然這里有很大的誤區!這種情況不由得讓人們深思:一個自稱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但現實卻是:誰都不愿意當工人、農民!工人、農民成了受剝削群體,可想而知,這個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政黨,還是先進文化的代表?
《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黨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擴大就業,溫家寶總理在2010年春節團拜會上提出: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政府必須平衡社會各個階層的利益,切實為社會創造公平正義的經濟秩序,各級政府不能對當前嚴重的社會不公熟視無睹,“構建和諧社會”不能僅停留在口頭上,一定要拿出切實措施盡快改革!為此,我們提出幾個建議:
(1) 將公務員的工資收入納入法治化軌道,公務員收入水平必須與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平均收入、公民滿意度等等掛鉤,不能讓有權者的自肥式分配再繼續下去!公務員提升工資必須得到人大常委會的討論批準!(問題:人大常委會也是公務員,人大也是既得利益者,如何解決?)
(2) 對公務員、以及創造社會物質財富的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自由職業者的退休分配制度、醫療制度進行規范、統籌,強化各項社會保障,建立一套公開、公平合理的社會分配、保障方案。
(3) 不能讓既得利益者游離于體系外,既不交費,還要享受終身制的特權!既然建立了社會統籌養老、醫療保險體系,就應當覆蓋全社會,黨政機關公務員也是社會的一分子,更應加入社會統籌養老、醫療保險體系,交納養老、醫療保險費。不能利用制訂公共政策的機會,盡享各種資源。
(4)認真重視數千萬自費參加社會統籌的自由職業者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過低的問題,他們自我謀生、自己創業,相對于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他們沒有消耗政府資源,自己創造就業機會,含辛茹苦維持生計,創造社會財富,而且,自費參加社會養老、醫療統籌體系,同樣為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作出貢獻!同樣作為納稅人,不但全額繳納社保基金和醫療保險(事業單位干部、企業職工繳納社保時都是單位支付一半,個人從收入中支付一部分的),為何最后退休卻只能返還少得可憐的社保退休金?!而公務員不用繳納社保、依靠國家財政撥款、退休后可以享受數倍于企業職工、自由職業者的待遇?!國家的社保政策為什么就不能也撥出財政資源來補貼為數不少的自由職業者?國家的財政款項不能僅惠及于已經成為社會精英的公務員隊伍,自由職業者絕不能成為被社會遺忘的角落!
(5)在嚴格遏制企業高管、規范公務員收入的同時,加大力度扶持中小企業,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社會保障待遇。
只有制定公平正義的經濟秩序,遏制利益集團欺行霸市,才能夠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才能夠使我們的企業更加健康,企業職工才能夠得到相對比較公平的保障,才有可能吸納大學生就業,解決社會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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