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紅茂煤礦破產后的凄涼慘象
2002年7月10日,環江縣人民法院宣布紅山與跨越貴州省茂蘭礦區的區直屬企業單位資產數億元以上、上萬人固定工人、廣西最大的優質無煙煤、年均生產原煤86噸的紅茂礦務局政策破產。
破產后的紅茂礦務局固定職工受到了三種不平等的待遇:
一、中層以上的領導干部得到政府的安置和領取國家發放十萬元不等的安置費;
二、小頭目或與領導有著裙帶關系的,得到礦局早年建設于河池、柳州、北海、欽州、防城等地城市中心或其他地方招待所和辦事處安排住房,領取了國家發放的安置費;
三、弱勢群體即下層煤炭工人簡直就是遺棄嬰兒,不但得不到住房安置,更談不上得到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發放的安置費!
為此,引發了紅茂煤礦的下等工人許許多多的悲慘遭遇,筆者走進礦區,耳聞目睹,滿目蕭然,龐大的礦區房產破爛,昔日繁華熱鬧的礦區至今換來死氣沉沉,破爛不堪的房產,直迫在這里生命的遭遇可能不亞于四川汶川地震而震驚世界!如今破產后白發蒼蒼的老人成群結伴相聚一起閑聊,有的在徒峭的山坡上辛勤耕種作物。銀須飄飄的老工人老淚縱橫,聲音悲徹,述說著煤礦破產后得不到按照國家政策安置、生活艱難受到當地群眾威脅、居無所向、憂郁氣憤而死,有冤無法伸張正義、被欺壓被毆打甚至被關押等等的違法亂紀行徑。申訴著職工被謀殺而沒有得到偵察破案等等種種黑暗的遭遇......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國家的法度何在?
根據“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小組領導關于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的意見”中的第六條“關于通過資產重組方式安置職工”規定:“.......重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企業的,將應支付給所安置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或一次性安置費折算為企業股份,由職工個人持有.......”。
參照國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文件,為什么廣西紅茂礦務局沒有按照國家法規文件發放企業破產職工的安置費呢?其中的緣由是什么?
2004年6月24日下午3時許,原破產工作小組蔣維干、葉維新以及礦務局朱基雄等八人,在更班礦某二樓上召開職工代表會,葉維新說:“自治區財政廳撥下3.1億元資金安置紅茂,但東花西花都把全部資金花完了,另外自治區人民政府還撥有二千八百萬元下來,你們該得的都得了吧?”破產后的固定職工僅僅得到每戶九千元遷居困難補助費,其他分文得不到享受。
3.1億元花在什么方面呢?
據礦務局知情某領導透露,這些花在:
一、收買貴州省荔波縣政府有關人員,不將紅茂礦務局破產后出現許多違法事件向外界披露。
二、怕職工上訪封鎖礦區鐵路,10天內不得有火車運煤和客車出入(據說,他們的違法事件引起鐵路部領導重視被罰款了)。
三、是雇傭社會上的流氓襲擊毆打礦區職工。
四、調動大批軍警約3000多人來現場鎮壓手無寸鐵的職工。
五、有更多的資金被礦區領導席卷,買鬻爵。
六、有些領導在混亂中將礦區固定資產變賣,中飽私囊。所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很多領導不知道這些專款專用的錢相差一大截卻沒有落實到礦區職工手中。
破產后的職工通過政府有關部門、法律專家、上網等方法了解了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文件后,對照他們的情況,幾年來,向中央、廣西壯族自治人民政府和河池市人民政府以及環江縣人民政府多次反映和上訪,但是結果總是不必某些工作人員送客出門來搪塞。有的職工代表到廣西南寧首府上訪,獲悉后,這些代表被中途攔截,莫名其妙被用車拉他們到欽州市“旅游”(實際不讓這些人上訪)。為什么政府官員如此害怕職工代表上訪?里面有什么見不得人的勾當?人民政府為人民的宗旨在哪里?總書記的和諧社會就是這樣你他們曲解領會和落實貫徹的?
一、紅茂礦務局破產前后資金流向不明
1、自治區財政廳撥下的3.1億元專款下落不明。自治區政府另撥2800萬元下來,礦區的每戶得到九千元遷居困難補償金。剩下的資金挪用到哪里?
2、原紅茂礦務局茂蘭礦區所以設備、財產都沒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如何處理。礦務局領導以他們手中的權利有持無恐、獨斷專橫,將更班、平寨、高榮三大礦井,以最低價格720萬元賣給我貴州青利公司(私營企業)據有關人士透露實際賣得1125萬元。金城江市的紅茂賓館,投資六千多萬元在廣西陸川明珠水泥廠、環江縣都川水泥廠,在柳州、桂林、北海、欽州、防城等等原屬紅茂礦務局辦事處、房地產,拍賣后的資金流向何方?
3、礦區頭目渾水摸魚,違法亂紀。礦區破產前夕,他們這些小頭目突擊拍賣各礦區倉庫里備用的機械設備、開關、電纜、鐵軌、機鏈、機板等等。礦區三百多輛汽車不翼而飛。
二、聲討公理被視為“暴動”
有道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2003年元月26日,礦區職工全體出訪礦務局總部,欲討公正待遇。然而,當時的領導不但不出訪來接見上訪職工,卻以“暴動”惡性理由向上級匯報。突然之間,幾千名軍警如洪水撲來,團團圍住上訪的職工,當時韋某、梁某、陸某、李某共四位代表被拘押到環江縣。2004年10月11日,職工家屬到臨管委咨詢關于職工搬遷住房問題如何解決,不料,他們卻胡說非為,說職工家屬搶吃臨管委的飯,接著他們向當地政府匯報,于14日夜晚,環江縣五六十名公安協警對礦區進行慘無人性的掃蕩,當即抓住了謝某、王某、莫某、盧某等四位職工代表連夜送到環江關押。他們竟然實施殘忍暴力,打傷韋榮英、劉美春這兩位年過半百的婦女頭破血流、暈倒在地。
三、上訪后無音訊
礦區職工代表在這些年來,一直覆維艱、不懈努力討公道。他們曾上訪廣西壯族自治人民政府、區人大、區國資委。區人大信訪局工作人員推諉到區政府,區政府工作人員又給國資委、國資委又推諉給當地的環江政府。回到了環江縣,他們的答復是:你們紅茂礦務局大單位,是自治區直屬單位,我們沒有權利更無能解決你們的實際問題。這樣的問題就象踢足球,滾來滾去,沒有政府的明確答復,沒有一個上級部門明確解決。這樣遺留的問題要到何年何月解決呀?
四、政策落實被玩弄于股掌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十九款規定:政府決定解散的企業,職工由政府部門安置。先安置,后破產。對于紅茂煤礦破產,政府主管部門為何不依照國家“先安置,后破產”的政策來執行呢?把廣西籍跨越貴州省荔波縣的茂蘭礦區職工家屬子女像沒娘的孩子寄人籬下在異省他鄉,過著流浪苦難的生活。廣西“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政府管員在哪里?桂函《2005》40號文件除解決殘疾的,死亡的家屬人員,住上288套房子以外,對健康活著的人員沒有任何意義。二期工程的所謂“三通一平”叫職工交錢建房,無錢的,政府給予貸款建房安家。這條路子我們無法接受,因為我們開始進礦的時候起,月薪由28.50元—31.50元—37.00元—43.00元—51.00元—97年后月薪工資都領不到200元,從進礦開始到破產之日止,擁有三十年工齡的職工總計才領有6—7萬元。在這三十年中,我們還要養家治病,送孩子讀書,本人要吃飯上班,哪有剩余的錢?現在,我們五、六使歲,白發蒼蒼的老人了,加上子女因單位破產又是無業無經濟來源,之所以,自治區政府桂函(2005)40號文件我們無法接受。桂國資發(2008)207號文“對沒有住所的,給我們投親靠友,將戶口遷入親友所在地落戶。戶口遷移了,但個人的養老金賬戶和醫療保險金不允許轉,由環江縣管理支付,這是什么意思?是便民還是害民?去年、國家統一發給國有企業破產職工每個人一萬元的購房補貼,環江縣政府拖延至今仍不發給我們。這到底是為什么?
原紅茂礦務局領導與廣西國資委同步向區人民政府打報告講“紅茂礦山資源枯竭等原因”。要求區人民政府同意申批“紅茂礦務局關閉破產”。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紅茂破產六年多來,原有的各礦井產煤源源不斷,如茂蘭礦區更班礦月平均生產源煤12000多噸,平寨礦月平均生產8500多噸。擺在人們面前實實在在的事實是不可容辯的。講“紅茂資源枯竭等原因”被迫破產。這完全是為欺騙國家,欺騙政府、欺騙人民的。破產是為其掩護多年來累累腐敗的真實面目罷了。幾十年前,為廣西的繁榮昌盛做出了貢獻,有的奉獻出寶貴的生命,而今,這些職工幾乎是滿頭白發了,滿臉皺紋,有的職工由于沒有得到生活保障生病后,無法就醫,就這樣與世長辭。這些職工大部分
都是廣西境內的人,當時他們滿懷熱情投入祖國的建設。如今,礦區破產了,回遷在何方?他們的家鄉里還有田地和房子嗎?這些職工何去何從?
六、危房極大威脅著職工生命
礦區職工的宿舍大部分都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期用土木和水泥磚預制板建造的,由于當時的建材科技含量較差,幾十年的風雨鞭打,加上年久失修。以及地下挖煤空層,地層變化,大部分住房的墻、體、面、與頂板脫離,有的墻體裂開,隨時有崩塌的危險。破產后的職工得不到安置,只能是冒著生命的危險茍且寄生。是不是讓這些的老職工在荒山野嶺中自生自滅?是不是等到職工遭遇災難后再來搶救而獲取什么榮譽功章?
七,茂蘭煤礦是跨省的大型企業,企業破產了,當地的群眾趁機多次騷擾、干涉和威脅,揚言要驅趕職工離開這里,或是讓出住房,收取住房土地占用費。破產后的礦區處于無政府狀態。盜竊時常發生,有年富力強的職工,突然間手足折斷、全身留下被毆打的傷痕累累而死亡。破產后,沒到兩年間就連續發生三起兇殺案件,其中兩件在光天化日之下,兇手闖進房間把職工殺死。這些惡性的兇殺案件至今沒有破案。枉死的職工卻成了冤魂,游離于兩省之間。
八、生活環境極其惡劣
礦區原有的自來水管被切斷不供水,很多職工家屬只好到處尋挖悶水,這里的地表水都是硫磺水。有的職工喝的是山溝水,水溝里到處可見的當地群眾噴殺作物的農藥瓶,到了枯水季節,帶遭當地群眾阻攔和收取每擔水(約25公斤)五角錢水費。
九、死無葬身之地
2005年更班礦區一然老工人去世,老鄉抬到原礦區公墓地安葬,被當地群眾發現,強迫將其尸體挖走,家屬無奈只好重新把尸體遷移到環江縣境內大沙坡安葬;職工孔祥龍的岳母去世后,因經濟困難,無能力運回環江境內,悄悄地用席子將尸體包卷放在自己種菜地里,兩天過后,他們發現尸體的一只眼睛和耳朵被老鼠咬去,情形慘不忍睹。臨管委得知后爭取有關部門資助500元,家屬才將腐爛惡臭的尸體遷回環江縣境內安葬。2007年6月下旬,平寨礦區退休工人許家尤,病魔纏身,無法去路途遙遠的醫院看病,再者其兩個兒子不知道流浪在何方,他獨自到洛陽鎮漫無目的行走,后死在油庫路邊,幾天后才被發現。無辜死亡,成了異地冤魂。
十、就醫艱難、就業無路、就讀高價
1、就醫艱難
破產后的礦區,原有的學校、醫院、派出所全部遷回環江縣境內。職工倘若有病,必須乘車到70公里以外的環江縣洛陽鎮衛生院看病就醫,由于往返路途遙遠,費用大(往返車費50元。本來這里職工的待遇不好,收入工資少,僅可以維持生計。有的職工本屬初發小病,因得不到及時治療,延誤醫治時間,誘發不治之癥,陷入絕境。
2、就業無門
茂蘭礦區所在地是貴州省荔波縣偏僻邊遠的立化鎮,人口不足3000人,鎮市場2公里內人口不足600人居住,外來客商少之甚少,市場經濟欠發達。在公路兩旁,寥寥幾家商店。如果不是偶爾過往的車輛,這里幾乎是十分“清凈”之地。處在這樣的環境中,破產后自謀職業的職工談不上再就業問題了。立化農貿市場7天一個集市,市場90%以上趕集的人大部分都是礦區職工家屬,收入甚微,購買力低。毋庸質疑,這里還是十分落后十分貧困的地方。
3、就讀高價
遺留下來的礦區職工的子女,戶口屬于廣西的,煤礦破產后,職工子女讀書就成了很大的問題。這里雖然有學校,但它屬于貴州省管轄的,職工子女就讀,戶口不是貴州的,一律不得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高價就讀,一般每一個學期每位小學學生多交二三百元。國家早就落實了九年義務教育,幾乎所有的地方學校不收取學生讀書費用,這里是不是中國國土?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何時得到解決?從1997年起,礦區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職工每人每月領取基本工資不足200元,有的職工僅僅得到國家補貼低保費用二百元左右,甚至低保工資還不能正常發放。這些工資連基本生活都不夠,除了糊口,還要供孩子高價讀書,錢從哪里來?
礦區職工還有很多苦難無法訴說,日夜期盼著國家領導重視,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及早解決。我們堅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胡錦濤總書記領導下,他們的不幸會得到圓滿解決。
筆者:高峰
廣西紅茂茂蘭礦區全體職工家屬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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