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執法才是導致暴力抗法的根本原因
《北京晨報》在今天頭版顯著位置刊登署名文章,聲稱“暴力抗法源于法律意識淡薄”,為三天前“以身殉法”的城管隊副隊長李志強同志高唱贊歌,并對那些小商小販大張鞭撻。說他們文化水平、綜合素質普遍不高是不容否認的事實,而且不知法、不懂法,更談不上對法律的尊重;面對城管隊員依法作出的處罰,輕者“口服心不服”,“無知無畏者”則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執法。因此,向小商小販等社會人員普及法律知識顯得尤為迫切,讓他們懂得法律是不容侵犯的。其實,北京市民大多都見證過城管部門的所謂執法,他們往往是十多人一起出動,對街頭上小商小販們的攤位徹底搗毀,并對其貨物以及交通工具一律沒收;對于那些稍有異議的小商小販們輕者拳打腳踢,重者還要帶回隊部,課以罰款。
小商小販們文化水平不高也許是個事實,但潘太史卻實在搞不懂,這與綜合素質不高之間有什么必然的聯系。即使在王朝時期,“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也是一個為不少人認同的道理。當前,保障人權已經成為了全世界公認的準則,我國政府更是明確表示,生存和發展權是最重要人權。小商小販們的存在或許有些“大煞風景”,但他們應該算作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則是毫無疑問的;他們中的決大多數無法享受最基本的社會保障,擺攤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糊口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城管部門的暴力執法,無疑是斷送了他們的惟一生計,之所以會暴力抗法,恐怕也是無奈的選擇。至于小商小販們對于城管的執法是否口服心服其實并不重要,問題的關鍵是他們的生存權是否得到承認。
目前,就業壓力空前嚴重,很多研究生畢業的所謂白領,月薪只有區區1500元,本科生有的還不到1000元,更何況是這些“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小商小販呢。再說,要想依法辦個營業執照,其成本之高簡直無法想象。即使花費了幾十萬元甚至是上百萬元的住宅或商住兩用房也因為工商局為了實現其公權尋租目的而無法用來注冊,而讓小商小販在繁華的街頭去申辦一個攤位的話,恐怕一天的流水全部上繳也是入不敷出。所以,小商小販們以暴制暴的作法,并不是什么對法律無知無畏的表現,而是為了捍衛自己生存權力的本能反抗。
當年,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投奔共產黨,就是因為原有的社會秩序根本無視他們的生存權力,并且以暴力來殘酷地鎮壓勞動人民的反抗,這才導致了億萬勞苦大眾心甘情愿地接受黨的領導,最終以武裝的革命推翻了武裝的反革命,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潘太史認為,黨和政府與其豢養這許多城管人員,還不如就用這筆經費開辦一些免費餐廳更加實惠。許多外地人之所以背井離鄉到大城市中謀生,不是正說明了地方政治的腐敗與黑暗嗎!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如果一個人的基本生存權收到了威脅,他采取任何反抗方式都是合情合理的。事實證明,小商小販們之所以選擇暴力抗法,正是對城管部門暴力執法的無奈反抗!
2006年8月1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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