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我帶著這封職工意見書, 上交到國資委,與其說是上交,到不如說是論劍。許多文章都是紙上談兵,我要實戰*練一次。我寫職工意見書,就是告訴他們停止掠奪人民的財富全中國不知道還有幾個人象我一樣以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的身份,向公仆們討還我們工人當家做主的政治權力。 雖然我象唐吉坷德,但是,我讓人民看看一個共和國公民的尊嚴。
在保衛工人階級利益的陣地上,一面民主救國百孔千瘡的大旗,還在腥風血雨中飄揚!
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職工意見書 (之七)
通州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通盛達交通運輸經營管理公司:
我在1993年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集體所有制)組建之初,參加了公司的原始投入。又是一名工作了13年的老職工。被選舉為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第一屆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
2005年1月6日。我作為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集體所有制)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向通州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提交第6份職工意見書。至今未收到任何答復,現在我向主管部門提交第7份職工意見書。希望根據職工意見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依法行政,與以答復。
92、93年北京市發展出租汽車公司,不準私營,意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的發展、壯大。全市一千多家出租汽車企業,百分之八十都是集體所有制。無論是集體所有制企業,還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都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都是人民的財產。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國家出資,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制企業是資金自籌,財產歸勞動群眾所有。
我們公司(集體所有制)在組建的時候,是以企業的名義貸款。將運營車輛買進來,招收職工,在以車價為單位向職工籌資。用職工的投資還清貸款。公司向職工籌資的五百多萬元,都超過了公司(的總資產,企業的全部資本都來源于職工,是不折不扣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公司(集體所有制)今天所有的財富,包括市場和無形資產,都是靠全體司機的資本和沒日沒夜的勞動血汗積累起來的。公司(集體所有制)的每一筆財產,也是全體職工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七章第五十五條:國家保護集體企業的集體權益。任何政府部門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集體企業的集體所有制性質和損害集體的財產所有權,不得向集體企業攤派人力、物力、財力,不得干涉集體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民主管理。第六十一條:集體企業上級管理機構違反本條例有關集體企業領導人員產生、罷免條件和程序規定的,其上一級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集體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只有行政管轄權的,沒有資產處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四條:“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是財產屬于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第八條:“集體企業的職工是企業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集體企業章程行使管理企業的權力。集體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1994年1月11日交通部交體發 [1994] 33號文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 :“企業上級主管部門不得把所管集體企業視為部門所有,干涉企業經營自主權”。主管局只有行政管轄權的,沒有資產處分權。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這個人屬于區長管,我們家的錢不屬于區長管。無論從政策法規上,從資本結構上,還是從勞動創造上,天運出租汽車公司(集體所有制)是屬于全體司機的,而不是主管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是1991年9月頒布的,天運公司(集體所有制)是1993年初成立的。應是法規在先,公司成立在后。既然注冊為集體企業,就應依法管理企業。
自1998年12月25日,天運公司(集體所有制)第一屆職工大會后,我作為職工代表和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向主管上級(檢察院、旅游局、國資委)遞交了:
《職工大會決議書》
《關于不同意與其他企業合并、轉賣的提案》
《職工意見書一》
《職工意見書二》
《職工意見書三》
《職工意見書四》
《職工意見書五》
《職工意見書六》
《職工授權書》
《天運公司職工代表倡議書》
《關于維護〈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出租車是公有制企業的生產資料,職工投資依法進行股份合作制確認的提案》
《北京市出租汽車行業問題與思考》
2004年9月我們從新聞媒體得知上級主管變更為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我們認為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應加強對集體企業的政策指導,協調當地城鎮集體經濟發展中的問題,組織有關方面監督、檢查集體企業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對集體企業進行監督和提供服務。
天運公司(集體所有制)經營管理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法人代表的資格不合法。《憲法》第十七條:“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由它的全體勞動者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二十八條 集體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行使下列職權:(一)制定、修改集體企業章程;(二)按照國家規定選舉、罷免、聘用、解聘廠長(經理)、副廠長(副經理)。
天運公司(集體所有制)此次更改法人代表沒有經過職工大會的選舉和授權,現在的法人代表沒有管理企業的資格。無論他用何種手段進行更改注冊,工商局只能受理他變更登記,無權授權他管理企業。集體企業的管理權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由職工大會來選舉并授權。(工商局沒有將職工大會的任命書作為變更集體企業法人代表的法律依據,是違法行政。我們另案訴訟。)
這樣一個沒有管理企業資格的“經理”來管理企業,如同“無照駕駛”“非司機開車”。他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同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都不具有約束力。
上級主管部門同他接洽布置工作,豈不是違法違紀,縱容“非司機開車”?
通州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我們認為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實施監督、檢查。盡快支持幫助職工召開天運公司(集體所有制)第二屆職工大會,對沒有企業管理資格的人員,不但不能接洽工作,還要追究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依法行政。
職工大會和工會,這是社會主義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大事。職工大會和工會是工人階級當家作主的法律保障,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雙保險。沒有職工大會,人民拿什么來做主?《憲法》第十七條: “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由它的全體勞動者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二十七條:“集體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職工大會制度”。第九條:“集體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職工大會是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由其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第二十七條:“ 職工大會依照企業章程規定定期召開,但每年不得少于兩次”。 第六十一條 :“集體企業上級管理機構違反本條例有關集體企業領導人員產生、罷免條件和程序規定的,其上一級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工會法》第三十六條 :“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的權力”
公有制企業只有在職工大會下進行經營管理才是合法的。如:職工大會根
據國家法律制定的企業章程,在企業里是準憲法,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法律依據。合法經理的權限,也是由職工大會通過企業章程授權和規范。
實際操作中,沒有職工大會,集體企業的經理怎么產生?《勞動合同》和《承包合同》是企業的頭等大事,應由職工大會通過才能執行。經理必須持有職工大會的任命書,才是企業合法的法人代表。才有資格、有權利代表企業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職工大會任命書的偽經理,簽了《勞動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職工大會是企業的權力機構,神經中樞,各項政策制度的操作平臺,企業沒有職工大會,就是違法操作。可謂是皮之不在,毛將何焉?
天運公司(集體所有制)的經營管理工作要對全體職工負責,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做到企務公開,將企業的利潤、成本、集體積累的保管情況,提交職工大會審議。重要的企業管理費。集體積累的分配,只有職工大會,才有處置分配權。集體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未經職工大會批準而動用集體積累。是挪用、是揮霍、是貪污、都是要負法律責任。
2005年1月6日我作為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集體所有制)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向通州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提交了第6份職工意見書,至今公司并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來管理企業。2006年5月上級部門又對公司(集體所有制)的管理人員再次進行調整,我們認為上級行政部門違反了《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嚴重侵犯了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我們的《憲法》還沒有修改,依然是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黨章規定共產黨依然是工農勞苦大眾根本利益的代表。希望有關部門,不要忘記無產階級革命先烈的遺愿。做好人民的公仆。
自1998年我被職工選舉為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以來,維權8年道路艱辛。 這些沒有經職工大會任命的偽經理,公然阻撓召開職工大會,辭退職工大會主席團成員(職工大會選舉的代表),對我進行打擊報復,自2004年11月19日至今,不讓我開營運出租車,一直在家待崗,為的是不讓我組織召開職工大會,不讓我向職工宣傳《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工會法》《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意在侵吞揮霍集體積累。
我們學習了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和北京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要》。一致認為,黨的十六大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依法行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必須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必須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黨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作”為綱領,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通州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我們廣大職工群眾,相信你們一定會成為我們根本利益的代表,要切實解決行政機關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同人民群眾一起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會出色完成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宏圖大業。
此致!
通州天運出租汽車公司職工大會主席團主席
董 昕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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