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齊二藥事件反思國企改制
北京青年報/燕農
日前,備受關注的“齊二藥事件”有了新進展———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作出擬吊銷齊二藥《藥品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并根據行政處罰法等規定向其發出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齊二藥法人代表、副廠長、技術廠長等涉案人員也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理賠工作拉開帷幕。(綜合5月21日《中國青年報》、《南方都市報》,5月20日新華社報道)
人命關天,何況事涉多條人命,而尚存隱性危害的假藥使用者更是無從統計,所以,給予齊二藥以及相關涉案人員嚴厲的懲處,于情于理于法都不為過。但是,隨著懲處的開始,在人們關注假藥奪命和涉案者罪不可赦的目光之外,又一個受害群體出現了———《藥品生產許可證》的吊銷,注定會使齊二藥絕大多數與造假“無關”的職工歇業待崗,生活陷入困境。
齊二藥是一個怎樣的企業?在去年9月之前,其是一個“無論是管理還是各項制度建設上都很嚴格”的國有企業;但在此之后,其在齊齊哈爾市招商引資中被某投資公司收購變成了民營企業。正是在新舊體制交替前后,齊二藥進入了一個“多事之秋”———假原料進入工廠;藥品生產檢驗環節漏洞迭出,假藥品流入市場;大批老工人“回家”,新進廠的人不培訓就上崗,化驗室11名職工無一人會進行必須的圖譜分析操作;管理人員用誰不用誰老板一個人說了算……現如今,5種假藥現身市場,多名病人被奪去生命,大批工人連那三四百元的工資也將不保,種種結果表明,這是一次徹底失敗的改制。
從民生的角度看,那些無辜的病人和即將待崗的職工,是這次改制的最大犧牲品。生命的代價當然要有人來償還。而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將來齊二藥經過系統的整改后重獲新生,也很難在短期內走出“經濟困境”和“信任危機”。換言之,即使重新上崗的職工,工資待遇仍可堪憂,誰又能對這個群體的損失負責?
招商引資背景下的企業改制,往往會大刀闊斧、特事特辦、只爭朝夕。這種急功近利的改制,背后往往隱藏著地方政府的政績渴望,并在種種原因中向民間資本“臣服”。由此導致了監管上的盲區和原有職工利益受損。表面上,地方政府甚至國企在匆忙的改制中獲得了一時之利,但由于這種改制潛藏著巨大危險性,最終很可能導致得不償失的結果。
英國政論家伯克說:謹慎是一種政治美德。國企改民企,有利于提高資產效能和生產效益,但操作過程應當慎行。最重要的是,一方面有關部門尤其要加強對改制企業的監管,從某種意義上說,通過監管使民企從良運轉,就是在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不貶值。另一方面,在改制過程中及其后,必須保證職工通過工會組織等渠道與民企老板的談判權。與自己長大的民企不同,改制而成的民企畢竟有國企的淵源,所以,甚至可以考慮將這種民企的工會組織歸由上級垂直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制衡作用。
一個大型企業在改制后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轟然倒掉、瀕臨死亡,為國企改制敲響了警鐘———改制,不能是一個民間資本吸納和掛牌剪彩的簡單過程,在保護國有資產和保障職工權益方面,還需要做許多細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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