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石化項目鬧事多名網民被拘
2008年05月12日 南方日報
成都市公安局今(5/10)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一些無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言行,特別是利用四川石化項目,通過互聯網編造、散布、炒作各種謠言,蠱惑人心;煽動、組織、策劃非法游行、示威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非法游行、示威、集會;以及極少數別有用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予以依法處理。
成都公安局對最近出現的幾起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理情況向社會通報如下:
一、對利用互聯網等方式散布謠言、造謠蠱惑、煽動鬧事的辛吳(網名“成都白手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之規定,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二、對參與非法游行、示威的施建華、林勇(網名“李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第28條之規定,分別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三、對在互聯網上傳播有害信息的郭成(網名“西風”)、樊曉兵(網名“BNTR”)等,依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之規定,分別給予治安警告處罰。
四、對別有用心、借四川石化項目之名,制造各種謠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陳道軍,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之規定,予以刑事拘留。對煽動、策劃非法游行、示威的王某、熊某正在緝拿之中。歸案之后,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懲處。
除此之外,對已經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涉嫌人員,公安機關正在加緊調查取證,將分別依法予以處理。
公安機關正告那些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員,自己的言行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等編造、傳播、散布各種謠言,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嚴正警告那些別有用心,煽動、組織、策劃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破壞正常社會治安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人員,停止違法犯罪活動。否則,公安機關將進行嚴密偵控,發現一起,依法查處一起,決不手軟。
成都市公安機關有決心、有信心、有能力維護好全市社會治安秩序,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網記者 喻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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