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
“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到底是個什么樣的東西?在中國,許多大、中、小型,帶有壟斷性質的國企、行業協會、監督管理機構等,就是最典型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它們之所以占據強勢地位,并表現出“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性,這是因為,它們大多與黨政權力,有著不可分割的一切關系,甚至是牢固的共存結盟關系。
“權勢分利利已集團”有組織,以地區、部門為勢力范圍,以行業利益為紐帶,它們有“合法執照”,它們依托黨政權力,它們使用和占有國家經濟資源和商業利益,它們分別按依靠的權勢高低,手握權力的大小,共存、共享、共同分利,它們把權力和納稅人的錢,捏在自己掌控的小金庫中,它們對抗中央的“宏觀調控”,它們對下,欺壓搜刮老百姓的民旨民膏,它們對上,用最無恥,最無賴,最無道德底線的手段,欺上瞞下,它們是由大糞堆集起來的,臭氣熏天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巨無霸”。
這些“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它們具有濃厚的寡頭色彩,它們排斥民間力量參與競爭,妨礙市場要素自由流動,它們依托權力,無節制地強化其寡頭壟斷地位。它們這些“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絕大多數由政府主導產生,它們官商完全一體。他們的主管,今天可能是企業的當家人,明天就可能是權貴高官,后天又可能是銀行家之類。
在中國,這些“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所向披靡,它們最有能力向中央決策者施加壓力,它們的利已利益最有保障。
“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在當代中國的危害之大,在中國歷史上是極其憾見的,他們之所以強勢,及它們表現出的集團性,是因它們與黨政權力,有著太過密切的關系,甚至是牢固的共存結盟關系。
對于“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在今日中國的蔓延之勢,客觀分析,其實早已大大超出了許多大、中、小型國企。行業協會、監督管理機構等,在今天的中國社會,這種“權勢分利利已”已經普遍侵入到大、中、小型國有企業、及各級行政和事業單位。只不過在轉型和變革的過程中,這種依托在手中的公共權力和資源,他們只考慮為本行業、本集團、本部門群體,謀取利益,在中國特色社會中,這種“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早已經是司空見慣,而且愈來愈是合法化的了。
比如,依靠盤踞壟斷地位“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除長期獲益的電信、石化、電力等大型國企外,其他的國企,也采取“打劫分贓”由自己分利的辦法。許多國有企業,到底是盈利的還是虧損的,只有企業“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法人自己知道。即使是具有某些優勢的軍工、民用企業,也大多全力以赴的去爭取國家免稅,以此進一步增加本系統、本單位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及職工福利待遇的大幅提高。
能夠爭取到上層官員給予的免稅,或能夠爭取到大額度的“瘋狂分利利已”的自主權,這當然是與“或明或暗”的,做大量的“攻關”,或給予上層“行賄受賄”的精細工作分不開的。
由此,上層官員與主管部門的領導,也就順理成章的獲益不菲。而且可以斷定的是,上層官員的“分利利已額度”,一定是遠遠高出下級“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分利利已額度”,否則,下級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自主權,是絕對不敢進行,少則100多萬,多則500多萬,更有甚者,可以明目張膽的,進行上千萬的瘋狂分利。銀行銀監就是典型案例。
各級行政部門與主管的各類企業,結成了各種各樣奇妙的“權勢分利利已”的利益關系,許多企業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對主管部門的年、節、紅、白、及日常納貢、贊助,早就不算什么秘密。大家都心照不宣,改革開放三十年的政策,早己為“權勢分利層”鋪平了“權勢分利利已”的“打劫分贓”致富奔豪門之路。
企業的商業賄賂,以至官商勾結,都是為了“權勢分利利已層”自己的小集體或少數人的利益。
像交警、運管、工商、城管等部門的“權勢分利利已層”致富分利,主要依靠罰款。
而財政、稅務、銀行等行業的“權勢分利利已層”高收入的分利,則直接通過劃賬分利。
人事、組織等“權勢分利利已層”分利,則通過招聘和干部考察、錄用實現權力尋租分利。
當然,黨委及其以下的機關“權勢分利利已層”分利,則更是坐享其成,屬坐吃山空的分利。
事業單位中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分利,開醫院,辦刊物雜志便是斂財之道的分利。
生死不問藥賤貴;一篇核心刊物,私下數千元的版面費,普通刊物公開也是數百元的版面費。等待職稱評定和畢業的博士生,碩士生,千千萬萬人,這是多么令人鼓舞的一筆大收入。
高校及高中教育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產業分利,就更不用提供什么收費項目了,僅僅是擴招學生的后勤收入,在一個校園里,就足能夠成就數十個富翁。
“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分利典型案例是:
中國的“南方證券”倒閉,非但末對高層問責,相反卻把購買國債的債權人,逼迫的死去活來,并當場逼死一名購買國債的老專家,已過不惑之年的老百姓,對四部委出臺的政策大惑不解。
2004年11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制定并發布了《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
問題券商“個人債權”的處理從此定調。
按照收購意見規定,個人債權收購,對債權人購買國債的三年利息,不但分文不紿,還對購買國債的本金,僅僅支付購買國債本金的88%,工作分四步進行,分別是公告、登記、甄別確認和支付收購款,共四個階段。
“權勢分利利已”的“打劫分贓”政策,讓受過高等教育的孫女士,做夢也沒想到購買國債,也會大虧血本。孫是天津人,2003年,在天津市“南方證券”南京路證券營業部員工的勸說下,把幾十萬資金從柜臺轉出,購買了“南方證券”賣的國債,但如今,她購買的國債,連本帶息足足虧了十幾萬。
“國債”是用國家信用作擔保的,它是一種最高信用的投資品種,為什么投資“國債”也不安全呢?甚至連本帶息虧了十幾萬。孫女士欲哭無淚。天津是購買“南方證券國債”的重災區,這與當地“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集團”的官員,及腐敗分子息息相關。
在當地證監局的支持縱容下,“南方證券”活活在私設的公堂暗室中,現場逼死一名留德的老教授,并采取非法手段,刁難購買“南方證券”國債的天津市民,并非法設審訊室,搞逼供,提出一大堆財務方面的混蛋題目。
在三九天的寒冬之夜,債權人集體跪在市政府大門口,求見市長大人為債權人做主,但盡管八十多歲的老太太,老大爺們,跪地長達近4個多小時,渾身上下都被凍的僵硬了,但市政府官員,盡然無一人出來接待,恰恰相反,一批軍人卻攔截住債權人的上訪之門,在那種黑暗的,白色恐怖的日日夜夜,令債權人一生都難以忘掉那個“打劫分贓”的惡魔年代,“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所做所為,簡直就無半點人性可言。
經過長達近三年的津、京訴求,天津市政府,將債權人購買國債錢的多年利息,非但分文未給,而且僅支付本金的8.8折。且還強行厚顏無恥的逼迫債權人,去到市公正處去公正,并規定了最后的期限,不接受這種“打劫分贓”的強盜土匪政策,“超過期限,一分不給”,這就是當時的市信訪辦主任的原話。
政府自2004年5月9日以來,對在天津市購買國債的債權人,犯下的永遠也抹不掉的罪惡行徑。必將隨著政治流氓一個個的被中紀委查辦,而徹底還購買國債的天津市民一個公道。天津市的債權人,已經有近四年的強烈要求,債權人強烈要求,胡溫親民新政權,嚴懲搶奪天津市債權人的“打劫分贓”官員,歸還被“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強暴走的,債權人養老、養命的國債錢,回歸“公平正義”,回歸“道德品質”底線,回歸購買“金邊國債”的安全。
但令人遺憾的是,至今“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也未償還債權人,購買國債的12%的本金,和多年的利息。僅天津市的債權人,就購買了“南方證券”的“金邊國債”高達6000多萬,“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層”強暴走的,債權人的本金,就達數百萬,加上近四年的高利息,至少有近1000多萬元。被“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強暴走。
該事件只是“南方證券”國債“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吸存黑洞的冰山一角,“南方證券”很多營業部都存在類似情況,遍布全國。據“南方證券”的最保守估計,涉及“打劫分贓”的金額,在全國,至少也在4億元左右。
又如,在某高校,為解決校舍資金在教職工中發行的股票,中級以上干部人均認購在十萬以上,股息超過國家利息數十倍。為保投資回報,這些款,只用于建學生宿舍,并優先保證所蓋宿舍住滿,所得收入只用于分紅。至于國家貸款,就用來建教室、實驗室、圖書樓及校園美化。就是說,利用大學校園,盡量使部分人的投資盡可能的增值,至于國家貸款的利息,不用考慮,反正學校是國家的。
“權勢分利利已層”的非法所得,得需要國家的保護,國家用什么形式保護,“物權法”就是保護“權勢分利利已層”的非法所得的最佳形式,這是中國在改革開放以后,逐步承認“權勢分利利已層”的非法所得,把“權勢分利利已層”的非法所得,統統漂白成,善意取得的私有財產,再用“物權法”來保護。
這就是“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與中國精英,利用改革開放三十年,為自己的非法所得,能夠得到國家的保護,做的最為重要的一件大事。
1981年,國務院正式允許私人農戶合法存在,然后在80年代末,通過了可管理8名雇員以上的,中、小型私人企業的規定。此后看到一系列的逐漸變化:1997年中共15大承認,私有部門是國民經濟重要的組成部份,2001年資本家被允許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修改憲法,不僅允許私有制的存在,并且鼓勵私有制,并進行合法保護。一些政府官員和左派學者,和有良知的經濟學家擔心,明確和強調保護私有財產,將導致國有制和公有制權利的流失,使社會財富集中到少數富人的手里。
“物權法”六審稿,是社會強勢集團利益妥協的產物。“物權法”審議的通過,反映了中國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對于法律制定過程,進行游說的影響力,這次獲得通過的法案,強調對于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實行平等保護的原則,體現了中國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強勢,及“權勢分利利已層”集團的根本利益。
過去因為私有產權不受保護,引發了許多問題,比如在私有企業發生的貪污腐敗,會計卷款潛逃,都不算侵犯公有財產,追繳時有困難。所以從2002年開始,凡屬能夠影響立法過程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他們都在不斷地提出這個法律,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政府,是中國最大的強勢集團,“物權法”六審稿,強調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防止企業并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條款,則反映了政府的利益。
權力資本,必豢養“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利益集團,特殊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的特殊之處,不在別處,就在特殊的“權力”之中,就在于“公共權力”,成為其“權勢分利利已層”謀取利益的資本?!肮矙嗔Α鞭D化為商品,再嬗變為資本,從而“羽化”為權力資本,與形形色色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相媾合,最終衍生出五花八門的“權勢分利層”特殊利益集團。
近年來,隨著構建和諧社會成為全社會的主旋律,在經濟轉型時期,產生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特殊利益集團,正成為世界詬病,受到強烈的指責,人們在抨擊這一“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特殊社會群體之時,也在劍指“權勢分利利已層”中的權力資本,與暗中庇護的特權、及中國特色的表演。
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群體,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利益結構發生了分化、重組,新的利益群體、利益階層和利益集團不斷增生。某些“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趁社會轉型、體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機,通過賄賂、收買、腐蝕政府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及官員的“錢權交易”等非法途徑,形成了損害公共利益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特殊利益集團。
這個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群體,是一些有共同政治目的、經濟利益、社會背景的團體,他們是,個人為了最大限度地達到,實現其共同目的、利已利益而結成的同盟。
在當下中國,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有幾個明顯的特征:
一是官方性。特殊“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無不打上官方的烙印或者是有官方的背景。
改革開放之初,一些人利用價格雙軌制,利用官方批文撈取外塊,攫取巨大財富,一夜暴富,成為一個特別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群體。
二是壟斷性。民間有這樣的順口溜,銀行加證保,證券、保險,兩電,電力、電信,加一草,煙草,石油加石化,看門的也拿不少。這就是“權勢分利利已層”壟斷的行業,左右市場價格,牟取暴利的真實性。
三是狹隘性。過分強調“權勢分利利已層”的自身利益,為了實現“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自身利益,不惜破壞“公平正義”與“社會和諧”。
電力部門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一方面哭窮,制造虧損的假象,另一方面又不斷加薪,加工資、加獎金、加福利等,這不,又要人均漲幾百元工資,令社會咋舌。
而銀行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也不甘落后,加薪的呼聲日益高漲。
國航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一方面喊虧損,而航空小姐一套服裝竟有上萬元。
這些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群體,全然不顧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卻在美滋滋地享受,由“權勢分利利已層”漲價帶來的“打劫分贓”的豐盛大餐。
幾乎可以這樣說,權力資本為一個個特殊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鳴鑼開道,為一個個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保駕護航。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大特征就是“公平正義”,而特殊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正是“公平正義”的攔路虎,是“和諧”社會的大敵。如果任其衍生和發展,那它不僅滲透到經濟領域,而且要滲透到政治、軍事等國家安全等領域。最終不僅要阻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更危險之處,將嚴重危及到國家的安全。
中國的電力、交通、電信、能源等壟斷行業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頗受公眾的不滿,因為它們長期盤踞公共資源高地,向“老百姓”無休止的“打劫”,并獨占獨享豐厚利潤,把相當一部分應當歸社會共享的成果,變成了“權勢分利利已層”的部門利益,用“打劫分贓”的手段,享受過高的收入,和過高的福利。
一方面是,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長期盤踞公共資源高地,另一方面是,貧困群體被排除在體制之外,難以享受社會發展的成果,兩個不同層級的群體,在享受著不同的利益分配之時,也就形成了與社會“和諧”極不相稱的貧富差距,及各階層的差距、嚴重的抑制了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效率。
腐敗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是絆腳石,他會造成資源分配和經濟分配的不合理,很難激發出主體活力和主觀能動性,社會效率很低。如壟斷行業的“權勢分利利已層”,憑借政策優勢和國家資源“打劫分贓”,他們不愿積極進行探索,而是想盡一切辦法,制造壟斷政策和霸王條款。誘發官場腐敗,敗壞執政信任,激化社會尖銳矛盾,造成社會的震蕩,帶來改革與發展的危機。
特殊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利益集團的成員,通常會進行錢權交易等違法活動,并催生大面積集體腐敗,或組織系統性腐敗。
這個“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集團,甚至還會通過控制某些地方官員,以謀取本集團的非法利益。特殊的“權勢分利層”利益集團的衍生,依賴于社會轉型期,體制的不健全和權力資本的活躍。因此,“宏觀調控”重中之重,必須標本兼治,強力約束權力資本。
“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危及社會的“公平正義”,要努力實現決策科學化、決策民主化,制定出的公共政策與公眾利益,就應該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中國,機會的不公平如:教育機會不公平、健康機會不公平、遷徙機會不公平等,主要是社會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的先天不足,并存在嚴重的缺陷,以及“權勢分利層”的“打劫分贓”的腐敗造成的。政府應主要靠制度,和民主程序,來協調利益關系、調控利益矛盾,讓各利益主體,在同一平臺博弈的基礎上,達成共識。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把市場該管的事,徹底放給市場,把維護“公平正義”、公共服務建設、促進就業、維護物價穩定、搞好法制建設,以及關注社會底層和弱勢群體等,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能。政府要把精力,主要集中于社會公共事業,開辟“社會公正”的途徑。
眼下“宏觀調控”,政府要減少行政干預,加大經濟調控。如此,才能避免中國經濟無休止的大起大落,市場調控才能保持長久效果,也才能保證中國經濟,在發展過程中,減少特殊“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利益集團的產生。
堅決打擊“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與商業賄賂,砸斷“權錢交易”的鏈條。權力是特殊“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利益集團保護傘,特殊“權勢分利層”的“打劫分贓”,往往通過商業賄賂買通高層官員的權力,尋求“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政策庇護。
約束“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中的權力資本,就必須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大部分國有企業,成為“權勢分利層”的商業賄賂溫床,主要是這些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壓力不足,對于成本的變化不敏感。在完全的市場機制下,企業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權勢分利利已層”商業賄賂的存在,對采購方來說,就意味成本的增加,成本的提高,將嚴重影響企業的競爭力。因此,企業就會千方百計防范自身的采購漏洞,將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發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的程度,“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受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行賄的機率自然也就減少了。
嚴肅黨紀國法,防范、治理“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腐敗,遏制權力資本尋租蛻化。既然權力資本,是特殊“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利益經濟基礎,是罪惡的深淵,一切違法違規利益的孳生源,防范、治理特殊的“權勢分利層”的“打劫分贓”利益的衍生,就是防范、治理權力資本進入市場,就是防范、治理腐敗。權力失去制約就會走向腐敗,而腐敗又有一定的頑固性。因此,治理“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腐敗,必須下重藥,出狠招。
為何總有一些貪官敢冒天下之大險,見錢眼開,挺而走險,不惜以身拭法,身敗名裂,究其根由,除自身思想意識及世界觀改造放松,及對權力的監督機制不健全外,根治不狠,打擊不力,乃是“權勢分利層”的腐敗者,置若罔聞,我行我素的重要原因之一。
處決了省部級大貪官,不能說對一些高官沒有震懾作用。因此,矯枉必須過正,治腐必須從嚴,只有采取非常強悍手段,才能懲治“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腐敗頑癥。
政治學有個經典主張,就是:讓野心與野心相對抗,讓權力與權力相制衡,讓利益與利益相競爭。國家為“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利益集團亮綠燈,應更改為,為“權勢分利層”大亮紅燈,切斷“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的權力與利益紐帶,讓所有利益集團平等競爭,讓國家退出市場,讓官員退出企業。中國也許更需要,大批的產生出真正的,不沾權勢的“利益集團”。
在文明社會中,政治參與,越來越多地是以“利益集團”的形式出現。作為公民參與政治的組織形式,“利益集團”對政治民主化具有重大的促進作用。憲政民主的游戲規則,常常就是在各種“利益集團”,相互博弈的過程中形成的。“利益集團”還是一股巨大的分權力量,能夠有效地分解“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壟斷與極權。有利于集團的政治參與,這才是有效而成熟的政治參與。
“軟政權化”與“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化,這兩種力量相互結合,并不斷地蠶食國家的政治權威力量。其結果又進一步導致日益嚴重的“軟政權化”與“權勢分利利已”集團化,形成惡性循環。而這種結果,又可能會有兩種不同類型的改革危機和歧途。
一種類型的危機是,由于政治的“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腐敗,與極端的分利化,導致“失范型”的社會,貧富兩極分化,由于體制轉換,形成大批失業或隱性失業,使生存地位受到影響的,大批不滿現狀的下層民眾,與某種以民粹主義理念為號召的,激進政治力量相結合,形成一種,對現存秩序直接沖擊的持續壓力。其結果,最終會導致現存秩序的解體。
而新的恢復秩序為號召的政治整合力量,為尋求政治資源和支持,又往往與某種“權勢分利利已層”的分利集團勢力相聯合,并沆瀣一氣。其結果是,掌握政治資源的上層精英,他們的政治“權勢分利利已層”的腐敗與分利化,與中下層的民眾,反體制的激進化勢力同時并存,并不時發生沖突。這種情況在南美洲的一些國家中表現極為突出。
在那些南美洲的國家中,代表“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既得利益,保守的軍事強人的政治勢力,與民粹主義的激進政治勢力,如庇隆主義之間,處于此起彼伏的拉鋸戰的狀態。而現代化的進程,則在這種拉鋸中遙遙無期。
中國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政策,道出了中國社會“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與南美洲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打劫分贓”的共性特征、普遍性與嚴重性極其相似。
打擊、堵住、斬草除根“打劫分贓”的“權勢分利利已層”的篩洞,舒緩憤懣的中國民眾的情緒。是構筑“和諧社會”的基石。
期待2008奧運年的“宏觀調控”,其重中之重的任務。是該到了,狠狠打擊“權勢分利利已集團”的“打劫分贓”罪孽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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