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底線與憲政平臺
——兼評冼巖的“左中右”劃分
王思睿
秦暉“共同底線”說提出之后,在思想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也獲得了一些掌聲,但其中最核心的觀點,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理解和響應。本文想要著重說明的是,在對“底線”取得共識的基礎上,可以在不同思想流派之間形成“連線”。
一、 全光譜
筆者在《今日中國的左派光譜》一文中曾指出:與世界各國一樣,中國也有自己的左派、中派和右派。中國的左派陣營包括三個主要的分支:老左,即斯大林主義;中左,即毛主義;新左,即新馬克思主義。生態主義也屬于左派。中派主要包括自由民主主義(有時也簡稱為自由主義,但并非不要民主)和社會民主主義。右派包括新保守主義、新秩序主義、民族主義、國家主義、文化保守主義等。在這一劃分中把社會民主主義列入中派,應當說是具有“90年代中國特色”的分類法。現在已經有必要作出修正。
按照國際慣例,社會民主主義應當劃為左派,因為在冷戰后的發達國家中,斯大林主義、毛主義和新馬克思主義的勢力都很弱小,單靠它們是形不成左右翼之間的力量均衡的。社會民主主義才是左翼力量的臺柱子。而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中國的老左、中左和新左還很有市場,社會民主主義與自由民主主義一樣,尚未正式“浮出水面”。筆者曾說:“只要左派和右派繼續在中國舞臺上唱主角,只要中派在中國政壇上還沒有什么份量,就表明中國還沒有真正和世界接軌。而一旦21世紀中國選擇了回歸世界文明主流,現在的左派和右派便會邊緣化,中派陣營的社會民主主義和自由民主主義的分歧將會突顯出來。”這種情況的出現比筆者預料的要來的快些,在圍繞伊拉克戰爭、SARS、劉涌案件的思想爭論中,社會民主主義和自由民主主義的分歧已經顯現出來。中國社會民主主義的迅速崛起,使它具有了在左翼陣營中自立門戶的資格。
適應形勢的新變化,我們在中國政治思想光譜分析中用五分法取代原先的三分法。極左派:托洛茨基主義、斯大林主義、毛澤東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理論、金日成主體思想、波爾布特主義、格瓦拉主義等。左派:社會民主主義、民主社會主義、自由社會主義、綠黨式的生態主義等。介于二者之間的是無政府工團主義、新馬克思主義等。中派:自由民主主義、里根和撒切爾夫人意義上的新自由主義(或新保守主義)。右派:新權威主義、威權主義、蕭功秦式而非何新式的“中國新保守主義”。極右派:新法西斯主義、軍國主義、民族復仇主義等。
把自由民主主義劃為中派,仍然是一種“中國特色”或“東亞特色”。在世界范圍內,自由民主主義一般被視為右派,只有當法西斯主義或極端民族主義勢力崛起時,才會使它帶上一些中間派的色彩。例如在最近一次法國總統選舉的第二輪投票時,面對極右派的挑戰,通常在右派陣營中偏右的希拉克儼然成為中派和左派共同擁戴的主流民意代言人。
在發達國家,通常只需要四分法(極左、左、右、極右或者左、中左、中右、右)就夠用了。在那里,自由主義也無須加上民主二字,因為在民主制度已是既成事實的情況下,純屬畫蛇添足。但是在東亞、在中國,情況就不同了。加不加民主二字,關乎中派與右派的分野。在東亞、在中國,有一種不要政治民主的“自由主義”(或半自由主義、經濟自由主義)。如果把胡適、雷震與蔣介石,金大中與樸正熙都算作同一政治派別,顯然是不合情理的。雷震想要組建的中國民主黨應屬于中派,而臺灣蔣介石統治時期的中國國民黨以及印度尼西亞蘇哈托統治時期的專業集團黨屬于右派。
最近冼巖(閑言)提供了一種新的左中右三分法。他在《中國言論界左中右境況及評價》中寫道:按照流行標準,中國言論界可劃分為左中右三大陣營。“左”即所謂“新左派”,成份比較復雜;“中”主要是權威主義,“右”主要是自由主義。首先應當指出,這種三分法并非“流行標準”,對于筆者來說是前所未聞的,它完全可以說是冼巖的一種獨創。冼巖沒有提供上述劃分的理據,只有以下一段話可以視為提供了某種內在的邏輯性:“中間權威主義被視為替現行政策辯護,人們當然要求他們為現狀負責;新左派必須為民眾普遍反感的傳統體制負責、背負歷史包袱。只有右翼自由主義,據稱從未在中國得到過適當的實施機會,因此沒有任何歷史和現實包袱;而且,有西方諸國的成功示范在前,許多中國人都把未來前途寄托在這條路上。正是在這種普遍心態下、在許多人心目中,左中右分別代表了中國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自由主義被寄予眾望。”也就是說,左派代表了過去的體制,中派代表了現在的體制,右派代表著一種未來的可能體制。
在冼巖看來,時間的演進與主義的更替均具有連續性的特征,其實不然。現實的歷史進程往往是左搖右擺的,表現為振蕩式、螺旋式的發展樣式。譬如說,從沙俄、蘇俄到現在的俄羅斯,難道是一種從右到左的連續性演化嗎?沙皇俄國的黑幫主義是極右當道,蘇維埃俄國的斯大林主義是極左掌權,經過激烈的振蕩,現在的普京主義開始在中間的平衡點附近小幅調整。
中外學界普遍認為,相對斯大林主義之類的左翼專制而言,威權主義的發展走向是一種右翼專制。把威權主義說成中派,把自由民主主義說成右派,無異于指鹿為馬、張冠李戴。冼巖式的獨創不同于吳思式的原創,后者提出“潛規則”和“血酬定律”,是在學術處女地里馳騁,前者評點“左中右境況”,是在城市大馬路上自行改變交通規則,橫沖直闖地開逆行車。
二、 異與同
從政治史和學術史上說,左中右的劃分始終是與階級、階層的劃分有著密切的關聯。左派與右派的劃分大致對應于社會下層與上層、窮人與富人的劃分。進入20世紀后期,這種關聯有所松弛。例如1960年代席卷歐美的左翼學生運動,就是以富家子弟為積極分子的。但是,這只是從“來自下層”(如19世紀后期的工會運動)變成“為了下層”,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左派與下層和窮人的相關性。
基于以上學界的共識,我們對于左中右派的觀點作出一個簡略的概括(極左派和極右派的觀點在此不予考慮)。左派:普羅情結,平等優先;中派:人權準則,程序正義;右派:精英主義,發展至上。
左派的普羅情結,也可以稱為大眾情結或底層情結(在金字塔型社會,這兩個概念基本重合,在橄欖型社會,則不重合)。本來也可以使用民粹主義(或拜民主義)來描述,但在歷史的進程中,民粹主義已經被染上濃厚的貶義(例如毛澤東曾批判民粹主義,胡繩晚年則說毛本人也是民粹主義),因此只好求助于一個尚未被玷污的洋詞。普羅情結在價值觀上是以功利主義為基礎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功利主義的基本信條。功利主義者認為評價一個社會經濟中分配好壞的標準只能是社會中個人福利總和的大小,一種好的財富或者收入分配應當是能夠提高全社會個人福利總和的分配。顯然,只關心個人價值和小團體利益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左派。但在羅爾斯提出“最大-最小(maximin)原理”后,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已經不再是當代左派的價值底線了。
如果用傳統的功利主義的思想來考慮,那么我們可以接受一個這樣的社會:永久性地壓制少數人群,只要這可以使社會的總利益達到最大值。事實上,斯大林主義的“古拉格群島”式的社會就是這種社會的一個例子,而當代的各種左派(不包括極左派)都不能接受這種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作為標榜的極權社會。當代左派也不能滿足于“帕累托最優”和“補償原理”。所謂“帕累托最優”,是在不致使社會其他成員福利狀況惡化的情況下,個人的福利改善達到最大化。“補償原理”提出,即使社會部分成員的福利受到損失,只要某一個或部分成員福利改進的增量,在對受到不利影響的那部分成員福利損失進行補償后仍有剩余,便是一種社會進步或發展。“最大-最小原理”則強調社會弱勢群體的福利改進,要求以社會最弱勢個體或群體的福利改進為準則,促進社會發展。羅爾斯《正義論》的第二條優先性原則(差異原則)稱:“所有的社會基本好處——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及自尊的基礎——都應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對一些或所有社會基本好處的不平等分配對最不利者有所助益。”為什么要以“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來取代“全社會的最大利益”,用經濟學的邊際效用遞減也很容易解釋,富人從兩碗肉中得到的滿足,不一定大于窮人從一碗肉中得到的滿足。如果更多地從主觀感受方面而不是從客觀利益方面來理解“全社會的最大幸福”,經過“最大-最小原理”修正的功利主義仍然能夠成立。基于以上認識,左派認為強調平等,可以增加社會幸福的總量。
右派的核心觀點是發展主義,也就是盡可能地把餡餅做大。首先把餡餅做大了,每個人才有可能多分一點。而沒有生產,就談不上分配。由于精英(資本精英、社會資本精英、技術精英、知識精英)是生產力發展的主要推動者,因此要優先保障精英利益,充分調動他們的聰明才智和生產、創造的積極性。在“中國特色”的右派來看來,民主化將會破壞穩定,從而影響創造財富過程所必須的社會秩序;民主化將會促進平等,從而不利于調動剛剛崛起的精英階層的積極性。康曉光是“中國特色”右派的典型代表。他在《十年不變:市場經濟 精英聯盟 權威政治——中國科學院國情研究中心研究員康曉光訪談》中說:未來10年的基本框架不會有大的改變。“市場經濟不會變,權威主義政治不會變,精英聯盟不會變。”“首先仍是滿足精英利益”,“只有靠把蛋糕做大,實現雙贏吧”。“從目前來看,還是政治精英來主導,是權威主義政治,政府的自主性非常強。”“當前社會上最有力的集團已經達成共識勾結在一起。一般來說,這樣的社會比較穩定。”
發展主義有賴于科學技術指數型發展的支撐,一旦這種發展減速或者停頓下來,經濟發展就會受到資源和環境等外部條件的制約。即使科技發展現在還不構成瓶頸,發展主義仍然受到生態主義從生命倫理方面的詰問和挑戰。就中國的發展主義而言,對于民主化意味著混亂、權威主義意味著穩定的論證是非常不充分的。這種觀點之所以看起來像是一種主流觀點,完全是“不爭論”政策(或者說爭論不爭論由權力決定的體制)所賜。不關注社會平等只在意經濟總量增長的發展主義,還受到經濟發展內在邏輯的制約。美國30年代經濟危機、日本90年代經濟停滯和東亞金融危機后,經濟學家已經注意到在公平分配與擴大內需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
中派強調基本人權,強調程序正義,表現出一種不偏不倚的超然態度,不像左派和右派那樣有一種比較鮮明的階級或階層的立場。其實,中派也是有自己的階級或階層背景的,這就是中等階層或者所謂的“中產階級”。在發達國家,社會的階層分布是一種正態分布,總體的平均數和中位數大體上是吻合的,因此,中等階層的價值既是多數人價值也是社會平均價值,稱為“普世價值”也還說得過去。基本人權究竟是“天賜人權”還是特定歷史階段多數人認可的人權,在倫理學界是有爭議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立法過程還是主流傳媒,都不會把依賴社會福利為生者享受等同商業保險所提供的醫療條件或者大財團的壟斷自由視為基本人權。由此可見,由中派掌控話語權的“普世價值”并不能完全滿足左派或者右派的要求。
由于中國現在還不是一個橄欖型社會,而是一個金字塔型社會或者說葫蘆型社會(中等階層尚待發育),中國自由民主主義者(中派)的立場偏向社會下層,就是順理成章的了。
秦暉在很多地方都強調了自由民主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在當前的共同點。他在《“第三條道路”,還是共同的底線?》中說:共同底線體現了作為現代公民取向的自由主義者與社會民主主義者共同反對前近代傳統與專制桎梏的立場,沒有這種立場的“自由主義”實際上是寡頭主義而非自由主義(連“自由主義右派”也算不上),沒有這種立場的“左派”實際上是警察民粹派而非“新左派”(連“老左派”即古典社會民主主義者也算不上)。在今日中國(不是今日西方)的條件下,只反對自由主義的人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只反對社會民主主義的人也不是自由主義者。今日中國的自由主義要與寡頭主義劃清界限,而社會民主主義則要與民粹主義劃清界限。他在《當代中國的“問題”與“主義”——再論共同底線》中說:中國目前面臨的問題與西方完全不同,中國現在不是自由放任太多,也不是福利國家太多,因此我們不是既不要自由放任又不要福利國家的問題,而是恰恰相反,既要更多的自由放任又要更多的福利國家。也就是說,在我們國家的現實生存環境中,不僅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有其基本的價值重合,而且古典自由主義和古典社會民主主義也有明顯的價值重合。中國目前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之間的矛盾是虛假的。真正的矛盾是在兩個方面:一是中國的自由主義應和“寡頭主義”劃清界限,二是中國的社會民主主義應該和民粹主義劃清界限。
筆者認為,中派和右派在當前也有共同點。1980年代末的新權威主義者如吳稼祥,明確表達了“先自由化,后民主化”的理念。在實行經濟自由化和政治自由化方面,他和自由民主主義者沒有分歧;在實行政治民主化方面,分歧只是在路徑和程序上而不是在終極目標上。21世紀初的威權主義者如康曉光,在前引文章中表示:在未來10年的基本框架不變的前提下,也應該有一些改變。第一是對市民社會的控制要逐步開放,憲法賦予公民的各項權利應該兌現。第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網,保障大眾的最基本權利,向一個人道的社會邁進。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政府和知識界應該共同努力為民族尋找到精神的家園,否則人整天之所以忙忙碌路只出于生物學的本能,這樣的社會再繁榮也沒有意義。這幾點是自由民主主義者也能夠接受的。
概括地說,中派與左派在民主和平等問題上有更多的共同語言,中派與右派在自由和秩序問題上有更多的共同語言。
三、 (略)
四、 大憲章
樊百華說:秦暉的共同底線,就是從當下的問題求起碼的也是基本的正義!秦暉心中當然只有兩類社會及其歷史:即公正的社會及其歷史與不公正的社會及其歷史。其他社會樣態都只是兩種社會各自的分形、細節上的變化。不用說,不公正社會向公正社會的過渡或者轉型,恰恰是秦暉身心的宿命。共同底線論就是底線正義論,這是從價值層面說的;如果從政治層面說,共同底線論就是憲政民主論。
在秦暉最近發表的《權力、責任與憲政:兼論轉型期政府的“大小”問題》中,專門討論了“憲政與前憲政下的不同‘問題’”。他所謂的憲政社會與前憲政社會,與樊百華所說的公正社會與不公正社會,只是命名的不同,所指則是一致的。秦暉提示我們,在前憲政與憲政的不同社會條件下,左中右各種思潮與政治力量的縱橫捭闔有所不同。
秦暉認為,在專制條件下把國家不負責任說成是“自由主義小政府”,就像把同樣條件下政府擁有無限權力說成是“福利國家”一樣荒唐。而把專制條件下統治者既有無限權力又不負什么責任,或者說是擁有“社會主義式的權力”卻只負“自由主義式的責任”這樣一種病態,說成是“超越了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兩者”的“第三條道路”,那就更加荒唐。在非憲政體制下自由主義者如果只為上卸責就會異化為“偽自由主義”,而社會民主主義者如果只勸上擴權也會異化為“偽社會民主主義”。這樣兩種“偽主義”在憲政條件下是不存在的。
他指出:出現這類問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們缺少一個治權民授、權責對應的機制,即憲政民主機制,“自由放任”與“福利國家”共同以為基礎的機制。沒有這樣一種機制,權力太大責任太小的國家就不可避免。這樣的國家可能一直“左”著,或者一直“右”著。前者如我國文革時,后者如蘇哈托、皮諾切特時代的印尼與智利,兩者都會造成積弊。而第三種情況是:在不受制約的權力之下一會兒“左”,一會兒“右”:同樣依托專制強權,先以“左”的名義搶劫,再以“右”的名義分贓。以“社會主義”為名化平民之私為“公”,以“市場經濟”為名化“公”為權貴之私。“我把這稱之為‘尺蠖’效應:你看那尺蠖一會兒收縮,一會兒放直,可是無論收與放都只朝著一個方向——有利于權勢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這樣的‘左右之爭’有什么意思呢?我既不認同這樣的‘左派’,也不認同這樣的‘右派’。我甚至也不愿意自詡為介于它們兩者之間兩頭討巧的‘中間派’”。
“但是,在另一種情況下,我是既可以接受‘左派’,也可以接受‘右派’的:在憲政民主條件下,‘左’有左的道理,‘右’有右的好處。而一會兒左,一會兒右,更是正常現象,并且是有益的現象。‘左’的時候福利、平等和社會保障受到重視,國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會主義優越性’。但是左過了頭,競爭不足效率不高,選民又會推‘右’派上臺,自由競爭,鼓勵投資,提升效率,社會得以真正獲得‘自由主義的生命力’。待到競爭過了頭,貧富分化大,選民又回過頭選左派。反正不管誰上臺都是民意使然”。“這樣的‘左右循環’我也好有一比,謂之‘天平’效應:那天平的兩端晃晃悠悠,但都是在一個公平的支點附近左右擺動。天平因此在許多文化中成為公正的象征。”因此真正的問題不在于“左”還是“右”,而在于是“尺蠖效應”中的左右呢,還是“天平效應”中的左右?而這兩種效應的區別,就在于有沒有憲政民主。
秦暉指出:自由主義的一個基本內容就是強調“群己權界”。公域講民主,私域講自由。公域私域的界限則是一個尚有爭議的問題。實際上,西方國家的現代左、右派之分,或曰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用美國話語講則是保守主義與新自由主義)之分也正是在“‘群己權界’的‘界’怎么劃”這類問題的分歧中形成的,而對“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這兩個原則,實際上沒有分歧。在前憲政條件下,對于“中國特色”的左、中、右派來說,情況就有所不同。當下中國的一些左派還不能完全認同“私域講自由”,一些右派也對“公域講民主”有著很大的憂慮與疑問。
當發達國家的左、右派在憲政平臺上縱橫馳騁、各顯神通時,中國的左、中、右派能不能首先為搭建憲政平臺而攜手呢?筆者以為是可以的。上述三派都是在198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中期才正式“浮出水面”的“新思潮”,不同于傳統的極右和極左的極權主義、全能主義。左派對于大部分自由尤其是政治自由均不反對,他們只是對一部分經濟自由表示質疑。右派雖然對“鎮制力量”有所偏愛,但也知道那是缺乏“政治合法性”的,民主化是遲早的事。也就是說,這三種思潮還是有很多“重疊的共識”的。從以往的歷史實踐來看,共同底線的立場,曾經是自由主義者與社會民主主義者聯盟的基礎。用俄國社會民主主義宗師普列漢諾夫的話說,那時這兩者的關系是“分開走,一起打”。當時的人們在為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都主張的那些價值而奮斗,而抵抗那些自由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兩者都反對的東西(專制制度等)。
以公正與憲政的共同底線為基礎,形成左、中、右的連線或聯盟,這是許多人都在爭取的一個目標。極左派徹底否定在混合經濟條件下實現大眾民主的可能性,對精英階層持完全不信任的態度,他們要的是底層翻身、無產階級專政。極右派徹底否定自由、人權的優先性,眼里只有國家的主權、軍事實力和鎮制工具。這兩個極端的政治思想派別反民主、反自由,因而不可能認同中間三派可能達成的大憲章。
在轉型時期,為了達成左、右派都能認可的大憲章,中派或許需要作出一些讓步和妥協,例如按照左派的意愿,對經濟自由作出某些限制;或者按照右派的意愿,對直接民主作出某些修正。
憲政民主本身就是對選舉民主或多數決定意義上的民主的一種限定和修正。憲政民主國家不僅僅舉行選舉,而且還對行政權加以限制,還通過司法獨立來堅守法治,還保護個人的表達、結社、信仰和參與方面的權利和自由,還尊重少數一方的權利,還為執政黨制定對自己有利的選舉程序的能力加以限制,還對任意地逮捕和濫施暴力加以有效地防范,還不實行新聞審查,并把政府對媒體的控制降至最低限度。根據截至1996年底的一項調查,全世界有118個國家夠得上是選舉民主國家,然而,只有其中的79個國家被歸入自由民主國家或憲政民主國家。秦暉認為:憲政與民主可以說是兩回事:前者追求權責對應,后者追求多數決定。前者講的是權力運用的規則,而后者講的是權力的來源。歷史上曾經有過無憲政的“民主”,也曾經有過無民主的“憲政”,于是今天也就有了憲政與民主哪個更重要的爭論。但是歷史又表明這兩者實際上是互為依存的:無民主則憲政原則不能貫徹到底,無憲政則民主機制更會走向反面。沒有民主的“憲政”,例如中世紀作為憲政雛形的“大憲章”或貴族憲政,只能使統治權力對一部分(通常是少部分)被統治者負責;而沒有憲政的“民主”例如雅各賓式的“大民主”則常常導致“多數人權力”的不負責任濫用,到頭來也損害多數人自身。人類社會經過長時期的“試錯”,民主與憲政都逐漸成熟而融會為現代的憲政民主或曰民主憲政。
本文所謂的大憲章還不是指憲法意義上的“大憲章”,而是指能夠獲得盡可能多的政治思想流派支持的思想憲章、民主化議程和改革目標清單。中國思想界首先達成大憲章,是今后通過圓桌會議社會協商,制定憲政民主新憲法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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