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沖繩歸還”日本之前的1971年7月,日本外務省整理的釣魚島(日本稱尖閣群島)問題絕密資料稱,“圍繞尖閣群島主權問題,日華(指臺灣國民黨政權)相互反駁,將給日華友好合作關系帶來消極影響,而且如果圍繞這一問題日華加深對抗,將為中共給日華友好關系打進楔子提供絕佳口實,因此日華雙方政府有必要極力避免將此問題作為重大問題處理”。1972年5月25日,福田赳夫外相在關于釣魚島問題的質詢中答辯稱,“(中國)提出異議的話將很難辦。此事不宜鬧大”。可見,當時日本政府認識到存在釣魚島主權問題。
1972年,在同日本公明黨委員長竹人義勝的會談中,周恩來總理就解決釣魚島問題的現(xiàn)實方案首次提出“擱置論”。竹人義勝在手記中寫道,“我就尖閣群島的歸屬問題說:‘從歷史上及文獻中,那都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但周先生只是微笑。他說:‘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我們的見解不會改變。這將陷入無休止的爭論,所以擱置起來,讓后代聰明人去解決吧。’他沒有讓步的意思。”
同年9月25日,田中角榮首相等人訪華談判中日邦交正常化問題。根據前外交部顧問張香山的手記,在會談進入尾聲時,田中提出“借此機會,請問一下貴國對尖閣群島問題的態(tài)度”。周總理說,“此次不想談,現(xiàn)在提這個問題沒有好處”。田中說,“我既然來了北京,對這個問題一點不提,回國以后難于交代。現(xiàn)在我提一下這個問題,回國就可以報告了,我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周總理說,“因為發(fā)現(xiàn)了海底油田,臺灣把這個問題鬧大了,美國也蠢蠢欲動”。田中首相說,“那就可以了,無需再言,留待以后處理吧”。出席首腦會談的官房長官二階堂進證言稱,“田中在會談的最后提出‘共同開發(fā)尖閣群島吧’,周先生明確指出,‘田中先生,那件事以后再說吧’。此后田中未再深究”。
1972年11月6日。外相大平正芳在國會就“日中和平友好條約是否涉及領土問題”的質詢回答稱,“過去問題的處理在日中聯(lián)合聲明中已經解決。和平友好條約是面向未來的兩國友好關系的指針,請從這一角度判斷問題”;在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談判時,“不觸及尖閣群島主權問題,顯示了‘凍結’或‘擱置’的方針”。
1978年4月12日,發(fā)生大約100艘中國漁船接近釣魚島海域事件。4月21日,自民黨干事長大平正芳在自民黨總務會上發(fā)言:“關于尖閣群島,既然日中兩國均主張擁有主權,雙方應該通過協(xié)商,從大局出發(fā)予以處理。具體做法,希望雙方以不涉及領有權問題的方式解決。”
8月10日,鄧小平副總理接見為談判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訪華的園田外相。園田說,“關于尖閣群島,想必您知道日本的立場。故此希望不要再次發(fā)生類似的偶然事件”。鄧小平立即表態(tài),“我也要說一句,把這個問題擱置一下,我們這一代人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我們的下一代、下下一代應該會找出解決方法的”。園田說:“閣下,我明白了,不必再說了。”
同年10月25日,訪日的鄧小平副總理在與福田赳夫首相的第二輪首腦會談中明確表示:“中日兩國之間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在中國稱為釣魚島,在日本叫作尖閣群島的問題。這樣的問題,最好不要拿到這次會談的談判桌上來……”同日,鄧小平在一場記者會中,留下一段眾所周知的名言:“‘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這個名字我們兩國叫法不同,雙方有著不同的看法,實現(xiàn)中日邦交正常化時,我們雙方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這次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時候,雙方也約定不涉及這一問題……”對于鄧小平這段話,日本外務省在絕密文件中如是評價:“關于尖閣群島一事,盡管日本方面沒有提出來,但鄧副總理表明了立場,‘我看還是不要提這個問題的好’……進而,鄧在記者會見時有這樣的表述:‘不希望日中友好的人,就想提出這個問題。我看這個問題還是交給下一代的好’,可以說中國方面已盡力表明了所能表明的最大限度的態(tài)度。”
1979年5月31日,《讀賣新聞》在題為“不要讓尖閣問題成為引發(fā)糾紛的火種”的社論中歸納道:“尖閣群島領有權問題,在1972年兩國邦交正常化之時,在去年夏天簽訂日中和平友好條約之際雖然都是一個問題,但是均以所謂‘不涉及’方式得以處理。總之,日中政府間達成諒解,即日中雙方均主張享有領土主權,承認現(xiàn)實中‘存在’爭議,保留這一問題,以俟將來解決。中日間的這一諒解雖末寫入共同聲明及和平友好條約,但毫無疑問,這顯然是政府對政府的莊嚴‘承諾’。”(作者倪志敏是日本龍谷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客座研究員,本文節(jié)選自由北京中日新聞事業(yè)促進會主編、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釣魚島主權歸屬》一書,該書出版紀念會4月22日在北京舉行。)
(《環(huán)球視野》摘自2013年4月23日《環(huán)球時報》)
鏈接一:論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疆域組成部分
李國強 侯毅
大量歷史文獻無可爭辯地表明,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最晚從明清兩代開始,釣魚島已成為中國疆域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
自明朝之初,釣魚島已納入中國疆域版圖。嘉靖十三年(1534),明政府派給事中陳侃前往琉球,冊封琉球國王。陳侃在其所著《使琉球錄》中記載道:“十日南風甚迅,舟行如飛……過平嘉山(今彭佳山),過釣魚嶼(今釣魚島),過黃毛嶼(今黃尾嶼),過赤嶼(今赤尾嶼),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這一記載,清楚地指出了釣魚列島在中國疆域版圖之內。
類似上述的記載在史料中屢見不鮮。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的又一任冊封使郭汝霖在《使琉球錄》中寫道:“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初三日至赤嶼焉。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意為赤嶼(即今赤尾嶼)乃是對著并連接琉球地方之界山。山,古意即界山,也就是說赤尾嶼以東是琉球海域,以西是中國海域。
正是由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所以從明代開始就把釣魚列島納入了海防范圍,對其實施了有效管轄。刊印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福建總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編著的《籌海圖編》卷一《沿海山沙圖》中,“福七”、“福八”兩圖不但記錄了臺灣、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屬于福建海防范圍以內的情況,而且標明了這些島嶼的位置與統(tǒng)管區(qū)域。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達根據《籌海圖編》中的“萬里海防圖”重繪《乾坤一統(tǒng)海防全圖》,圖中把釣魚列島明確標明在中國海疆海防范圍內。
實際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為中國轄地,也是當時日本人、中國人、琉球人的共同認識。
1650年,琉球國相向象賢監(jiān)修的琉球國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鑒》記載,古米山(亦稱姑米山,今久米島)是琉球領土,而赤嶼(今赤尾嶼)及其以西則非琉球領土。
琉球大學者、紫金大夫程順則在其所撰《指南廣義》(1708年)中記載了“福州往琉球”的針路,該書附圖中將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連為一體,與古米山之間成一明顯的分界線,表明古米山是中琉分界線,釣魚島界黃尾嶼、赤尾嶼是中國島嶼。
1719年,日本史地學家新井白石撰《南島志》所繪琉球國全圖,即以最西南端的與那國島和西南端的久米島為琉球國邊界,釣魚島不在琉球國全圖之內。
1809年,日本學者高橋景保繪《日本邊界略圖》中,也未將釣魚島列入琉球。
一些西方人的著述也有上述類似記載。如,1809年法國地理學家皮耶•拉比等繪《東中國海沿岸各國圖》,將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繪成與臺灣島相同的顏色;1811年英國出版的《最新中國地圖》、1859年美國出版的《柯頓的中國》、1877年英國海軍編制的《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等地圖都將釣魚島列入中國疆域版圖。
近代以后,中國加強了對釣魚島的管轄。同治二年(1863),胡林翼、嚴樹森等編繪的《皇朝一統(tǒng)輿圖》用中文地名標出了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名;而凡屬日本或琉球的島嶼,皆注有日本或琉球地名。作者在跋文中特意注明,“名從主人,如屬于四裔,要雜用其國家語”。這明白無誤地說明釣魚列島是中國的領土,與日本毫不相干。
1871年編寫的《重纂臺灣通志》將釣魚島列為臺灣宜蘭縣的海防要沖。其載,“噶瑪蘭廳即廳至北界三貂,東沿大海生番聚處……廳治南港門寬闊,可容大舟,屬噶瑪蘭廳營分防,又后山大洋北有釣魚臺,港深可舶大船千艘,崇爻之薛坡蘭,可進舢板船。”
綜上所述,至晚從明朝開始,釣魚列島就已成為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并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承認。
據目前所見文獻,日本人首次探察釣魚島是在1884年。1884年,日本商人古賀辰四郎登上釣魚島,隨后向沖繩縣地方政府予以報告,沖繩縣政府隨后對釣魚島展開調查,并提請日本中央政府在釣魚島建立國標,但為中國方面發(fā)覺。由于顧忌釣魚島屬中國領土,日本政府未敢輕舉妄動。
在甲午戰(zhàn)爭后期,日本已穩(wěn)操勝券,日本政府認為竊取釣魚島時機已經成熟。1895年1月,日本內閣會議召開秘密會議,討論并通過了在釣魚島修建界樁事宜,在中國政府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單方面以秘密決定的方式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劃歸沖繩縣所轄,日本就此竊取了中國釣魚島。
1895年3月,清政府在戰(zhàn)場失利,被迫與日本議和,并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按照《馬關條約》規(guī)定,中國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讓與日本,其中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此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一直處于日本控制之下,直至二戰(zhàn)結束。
1943年,中國與美英等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國簽署了《開羅宣言》,明確規(guī)定,“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不僅重申了《開羅宣言》的這一規(guī)定,而且強調日本領土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中表示要“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guī)定之義務”。
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日本必須將其竊取的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歸還中國。同時,國際條約明確限定了日本的領土范圍,而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從未包含在日本國土之內。既然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就意味著必須放棄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國領土,這當然包括臺灣所屬島嶼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被日本竊取的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回歸中國在國際法上已得到確認。
1951年,美、英等國在舊金山舉行和會,與日本媾和,簽訂了所謂“舊金山對日和約”,宣布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琉璜列島)及沖之鳥礁與南鳥島置于美國的托管之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不在此范圍之內。《舊金山條約》是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的情況下簽署的,對中國當然沒有拘束力。9月18日,周恩來總理兼外交部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對日和約由于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
1952年和1953年,美國治下的琉球民政府先后發(fā)布了《琉球政府章典》和第二十七號令,擅自擴大托管范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裹挾其中。這兩個文件違背戰(zhàn)后一系列國際條約對日本領土范圍所做的規(guī)定,是非法無效的。對此,1958年,中國政府發(fā)表“領海聲明”,宣布臺灣及其周圍各島屬于中國。
1971年,美日簽署《關于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xié)定》(簡稱“歸還沖繩協(xié)定”)。美國不顧中國政府的反對,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施政權”擅自“歸還”給日本。通過美日之間的私相授受,原本屬于中國疆域范圍內的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成為日本的“施政領域”。
為了掩蓋竊占的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的真相,日本可謂煞費苦心,編造各種理由,妄稱日本是在經過審慎調查,確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為無人島,中國政府是在東海大陸架發(fā)現(xiàn)石油資源后,才首次提出尖閣諸島領有權問題等等。這些說法顯然與歷史事實不符。其實質是制造輿論、遮人耳目、蠱惑世人、誤導國際社會,為其非法侵占中國釣魚島的行為尋找所謂國際法依據。
中國政府歷來聲明并主張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領土,這一立場從未發(fā)生變化。1992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qū)法》時,明確規(guī)定“臺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各島”屬于中國領土。200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確立了海島保護開發(fā)和管理制度,對海島名稱的確定和發(fā)布作了規(guī)定。2012年3月,中國公布了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2012年9月10日,中國公布了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海基線,并于9月13日向聯(lián)合國秘書長交存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點基線的坐標表和海圖。
可見,中國政府歷來將釣魚島視為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不僅從未承認日本的非法占有,而且行使了管轄權。無論從歷史、地理還是從法理的角度來看,中國對釣魚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作者分別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員、助理研究員)
(《環(huán)球視野》摘自2013年5月10日《人民日報》)
鏈接二:中日打響釣魚島“文獻戰(zhàn)”
最近,由于中國與鄰國的海洋爭端激化,戰(zhàn)斗機緊急起飛,暴力抗議活動爆發(fā)。但是在所有這些好戰(zhàn)言論和威脅性姿態(tài)背后,中國還發(fā)動了一場悄無聲息的戰(zhàn)役,利用古代文獻、學術研究、地圖和技術數(shù)據支持其領土主張。
經過數(shù)十年的沉寂,這一領域的研究現(xiàn)在進入了瘋狂的階段,其重點主要集中在兩個熱門爭議問題上:中國與其他六方圍繞南中國海一塊可能富含石油的區(qū)域進行的爭吵,以及中國與日本圍繞一小塊土地發(fā)生的激烈爭斗。中國人稱這塊土地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日本方面則稱之為尖閣諸島。
對一些中國學者來說,現(xiàn)在對這種工作的強烈需求與他們在職業(yè)早期的經歷幾乎構成了完全的反差。有些人說,過去幾十年,領土爭端往往被視為非常敏感的話題,因為中國當時對破壞與鄰國的關系存有顧慮。
一位中國教授說:“政府過去一向強調雙邊關系的穩(wěn)定,所以進行公開研究,比如對釣魚島,是不切實際的。不能寫這方面的論文……找不到地方可以公開發(fā)表這類文章。”
一些中國學者說,不過,在經歷2010年中日特別激烈的爭斗后,官員們擔心限制研究削弱了中國提出理直氣壯的領土主張的能力,導致中國在與其他國家,比如日本的對峙中處于劣勢,日本科研界面臨的限制較少。
此后,中國對地圖和其他文獻的關注度提高了——這也帶來了新的爭端。最近一次是在去年圣誕節(jié)過后開始的,當時一份日本出版物登載了號稱是從中國自己的檔案中發(fā)現(xiàn)的一份1950年的中國政府文件,這份文件是用日本名字稱呼相關爭議島嶼的,暗示當年中國政府是把這些島嶼視為日本的。
中國駐日本使館沒有正面回答有關文件真實性的問題,說“即便這一文件存在,也不能改變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后來使館對這一問題予以全盤駁斥,說這是“日方企圖用一份無署名參考資料來支撐自己的錯誤立場”。
中國與日本因為露出海平面的幾塊巖石發(fā)生激烈爭斗,也許看上去小題大做。但是,這場爭斗對兩國國內來說都是舉足輕重的——對美國也具有重大影響。
美國外交人士和專家擔心,如果軍事恫嚇威脅繼續(xù)下去的話,可能導致誤判,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可能爆發(fā)實戰(zhàn),把美國這個受條約約束的日本盟友也拖入戰(zhàn)爭中。
中國在這些領土主張上姿態(tài)日益堅定,是迫于民族主義以及戰(zhàn)略、經濟利益等復雜因素的驅動。
地圖——不管是古代的還是現(xiàn)代的——成為格外關注的領域,政府下屬的科研與學術機構源源不斷地公布地圖集、三維圖像和兩處爭議區(qū)域的概略圖。新版護照上配備的地圖包含一塊虛線部分,突出標明了中國對南中國海提出領土主張的區(qū)域。就連天氣預報也作出了改變,增加了爭議區(qū)域的預報內容。
香港浸會大學教授高敬文(讓一皮埃爾•卡貝斯唐)說:“如果你看看這些學術文獻和論據,特別是中國方面的,就會發(fā)現(xiàn)所有結論似乎鐵板一塊。”
中國學者說他們的工作是扎實過硬的,有些學者設法不依靠中國文獻,而是尋找外國資料來支持中國的主張,由此提高研究的可信度。
(《環(huán)球視野globalview.cn》第553期,摘自2013年2月15日美國《華盛頓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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