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讓人猝不及防的革命:武昌城的一聲巨響,迅速在中國南方引發遍地烽煙。但連革命者自己都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他們沒有嚴密的組織,只有一個松散的跨省革命聯盟。

這是一場看似迅速成功的革命:武昌起義后不到5個月,1912年2月12日,舊制度的總代表--皇帝下詔遜位,隨后的政權過渡也相當順利,革命派、立憲派與北洋集團攜手共進,五色旗在中國大地上飄揚,象征著由五族構成的中國國民的主權。中國并未像一戰之后的俄羅斯帝國、奧斯曼帝國與奧匈帝國那樣,在"走向共和"的同時也走向了解體,而是大致保持了清朝的疆域與人口。這是一個世界歷史奇跡。
1912年1月,孫中山和總統府職員合影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這是1912年1月,孫中山和總統府職員合影。

1911-1912年的歷史情節如同一出團圓劇。但一旦我們將時段拉長到1911-1917年,歷史畫面的色調逐漸變得灰暗。革命并未成功建立起有效的國家治理秩序。孫文在1917年后對辛亥革命以來的形勢回顧如此沉痛:"夫去一滿洲之專制,轉生出無數強盜之專制,其為毒之烈,較前尤甚。于是而民愈不聊生矣!"(孫中山:《建國方略》,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年,頁2)在1917年,一切已變得非常明朗。在"府院之爭"與短暫的"丁巳復辟"之后,北洋政府宣布,因民國中斷,不再適用"丁巳復辟"前適用的《臨時約法》,需要重新制憲。擁護《臨時約法》的人士于是南下,以廣東為基地展開"護法運動"--這場運動并未持續很久,其領導者孫文也很快放棄了護衛《臨時約法》的姿態,"踢開憲法鬧革命"。民國出現了自從建政以來的最大法統分裂。但更重要的是法統分裂背后的軍閥割據與混戰的事實:不僅南方若干省的軍閥與執政的北洋集團分道揚鑣,就連執政的北洋集團,自從1916年袁世凱死后也已經四分五裂。這種分裂并不是分離主義(sessionism或separatism),軍閥們并不尋求脫離中國建立新國,他們中的強者希望能以自己的武力來完成統一,而其他人則抗拒強者的統一。戰亂由此而生,無窮無盡。

我們可以從三個層面對1911-1917"舊邦新造"的歷程進行分析:第一,主權連續性:既然是"舊邦新造",辛亥革命就不同于像北美殖民地脫離大英帝國獨立建國的革命,革命并沒有改變中國的領土與人民的范圍,在國際法意義上,革命后的中國與革命前的中國保持著同一性。第二,政治正當性話語:在政府、天與民三者之間,"天"從政治正當性話語中淡出,政府正當性的來源日益被直接歸諸于民。第三,政體形式:在新的共和政體中,領導人再也不是世襲的君主,而是有任期規定的官員。政府的組織方式被要求體現新時代的政治正當性觀念。

第一個方面的問題長久以來被史家所忽略。關于辛亥革命的傳統歷史敘事往往想當然地假設了民國與清朝在國家主權上的連續性,這就忽視了清朝作為一個多民族王朝國家現代轉型的艱難。清王朝的政體具有一定 "復合君主制"(composite monarchy)的特色,皇帝與其統治下的不同區域和族群建立起不同的法理關系,清王朝的同一性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皇帝的有形的身體,而非制度的同一性建立的:他是漢人的皇帝,蒙古人的可汗,滿人的族長,西藏喇嘛教的保護人,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行民族隔離政策,致使不同族群無法通過日常交往形成共同的集體認同。這一隔離政策直到晚清推行新政,"化種族之畛域"時才逐漸放開。皇帝絕不僅僅是政治制度的頂點,他也是將這個龐大的王朝國家凝聚在一起的紐帶。一旦"皇統解紐",這個龐大的多民族國家也就面臨著分裂的危險。就此而言,辛亥革命與美國革命、法國革命都大相徑庭:路易十六時期的法國已經是一個單一君主制國家,其人口與文化已經具有很高的同質性,革命只是用人民主權替代了君主主權而已;喬治四世治下的北美殖民地是要脫離大英帝國分家單過,獨立的殖民者們根本用不著站在統治者的角度考慮大英帝國的完整性。但在具有"大一統"傳統的中國,革命者們不能不考慮國家統一問題。

近年來海外的"新清史"研究充分凸顯了清王朝與民國在主權上的張力乃至斷裂,有的史家過分突出斷裂,以至于走到了否認清帝國與中國的同一性的地步。在他們看來,清帝國不是中國,中國只是被征服的一個區域;因而,在清王朝滅亡之后,各族群就獲得了獨立建國的資格。本書試圖回應這種論述。在我看來,許多新清史的史家們忽視了辛亥革命的獨特路徑。在晚清的知識界,以康梁為代表的立憲派人士反對漢民族分離主義,主張在保持國家領土完整的前提下實現政治轉型的。在戊戌變法失敗流亡之后,康梁在海外與革命派展開長期政治辯論,并影響到了國內知識界。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發生之后,大批立憲派人士出于對清王朝的幻滅,加入到革命陣營中來。他們對國家連續性的強調,在很大程度上稀釋了激進革命派的漢民族建國主義立場,最終形成了"五族共和"的共識。這一主權結構共識為建立民國與清朝的連續性提供了基礎。而清皇室在革命派與北洋集團的雙重壓力下,接受優待條件,下詔遜位,認同建立"五族共和"的民國,更為保持國家領土的完整作出了貢獻--遜位詔書證明清王朝和民國的主權,是同一個中國的主權。這有助于未參與辛亥革命,甚至反對革命的地方區域承認新生的民國政權,有助于新生的民國政權與邊疆分離主義及其背后的帝國主義列強作斗爭。

可以說,辛亥革命受到美國革命和法國大革命的激發,而且和后二者一樣,都是消滅君主主權,確立人民主權。但它推翻帝制的路徑,與美國革命與法國革命均不相同。它既不是獨立建國,也不是以弒君的方式消滅君主主權,而是由君主下詔,以傳統的天命轉移的話語,將君主的統治權轉移給全體國民,換取民國的優待條件;詔書同時委任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全權組織共和政府,與南方民軍商議統一事項。由此,在清帝遜位之后,出現的是南北兩個對峙的臨時共和政府。但在清廷下詔后三天,南京臨時參議院即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從而終結了南北兩個臨時政府的對峙。從法統上說,北方政府被南方政府吸收;但就實力政治而言,南方政府被北方政府吸收。袁世凱成為統一的民國政府的首腦。

本書將南北議和、清帝遜位和袁世凱被選為臨時大總統的一系列事件稱為"大妥協"。對于這一妥協,主流史學向來采取否定態度,認為它標志著舊官僚竊取革命果實,致使革命流產。但如果從國家主權的連續性考慮,這一"大妥協"無疑具有一定積極意義。清帝遜位詔書從法理上確認了民國對于清王朝主權的完整繼承,為維護國家統一、遏制邊疆分離主義提供了一個有意義的法律依據。大妥協使得政權迅速過渡,避免了曠日持久的內戰,也為中央政府騰出手去處理邊疆危機提供了必要的時間。在這次"大妥協"中,無論是清王朝,還是南方的革命派,都體現出了顧全大局的精神。

當然,沒有強有力的軍隊和政權組織,一紙文書并不足以保全一個龐大的多民族國家。而前者的欠缺,正是辛亥革命之后邊疆危機連綿不絕的根本原因。但中國各派政治精英們在"大妥協"中就國家主權所形成的共識,為解決這些危機提供了前提。

在第二個方面,辛亥革命留下了較為明顯的遺產。將政治正當性基礎從"天"轉向"公理"或者"民"的努力在晚清已經如火如荼,但這畢竟還是一小部分知識與政治精英的努力,未能廣泛影響到大眾。皇帝的遜位與共和政體的締造帶來了一場政治觀念上的大震蕩,直接沖擊了儒家的整個綱常倫理體系。在魯迅反映辛亥革命時底層秩序的小說《阿Q正傳》中,就連文盲無產者阿Q都感受到了這種震蕩。

然而,史家們對這筆遺產的總結往往過于粗糙,高估了這一波震蕩的直接影響。我們耳熟能詳的一個說法是:"共和觀念深入人心",這常被用來解釋袁世凱與張勛復辟帝制的失敗。但"共和觀念深入人心"是一個文學色彩過強的說法,它無法準確地告訴我們是何種共和觀念,影響了哪些人,有多深。康有為曾經將英式的君主立憲稱為"虛君共和",其正當性基礎與"受命于天"的專制君主是不同的。在他看來,只要國為公有,無論是否有君,都可以稱為共和。這樣一種古典的"共和"標準重視的是政權的實質,而非有君或無君的形式。但在民初,占據主導地位的是一種強調"無君"形式的的共和觀,而政權的實質反而往往遭到忽視。

在"無君"的形式標準下,仍然存在多種政治正當性的理論。革命派將"共和"與"民主"相等同,認為共和政治就是民主政治,并進一步要求一個以議會中心的政體;但以康梁為代表的立憲派曾提出一種不同的政治正當性理論,即"主權在國論"。在他們看來,政治正當性的根基并不在于"民",而在于"國",而"民"不過是"國"的構成要素。這一論述是將"國"視為激烈國際競爭中的歷史-命運共同體。因為"國"包含了"民","主權在國論"并不排斥"民權",但認為政治并不是越民主就越正當,重要的是在保持這一命運共同體的歷史精神同時,在險惡的國際環境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可以說,這是一種復合的政治正當性理論。

在1911-1917年期間,對君主的懷念也并沒有斷絕。清朝最終是以和平方式落幕的,皇帝仍然在紫禁城中享有君主的尊榮;北洋集團原為清朝臣子,搖身一變成為民國的執政集團,這就使得共和與君主的關系始終是曖昧不清的。效忠于清朝的人仍然可以朝拜供奉在紫禁城里的君主偶像,甚至民國的官員也不妨偶爾流露一下對于"舊主"的感情。民初混亂的議會政治使得許多原本不反對共和的人也對共和也產生負面印象,從而轉向君主政治。不可忘記,"籌安會六君子"中孫毓筠、李燮和、胡瑛三人原來都是同盟會革命黨人,而嚴復在晚清更是專制君主的嚴厲批評者。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中國的政治精英們目睹歐洲人自相殘殺,共和這樣一種"西來"的政體也受到了更多的懷疑。只有在這一背景下,我們才能理解1915年出現的對袁世凱"勸進"的政治運動。陳獨秀先生在1917年所作的一個評論是可信的:"袁世凱要做皇帝,也不是妄想;他實在見得多數民意相信帝制,不相信共和,反對帝制的人,大半是反對袁世凱做皇帝,不是真心從根本上反對帝制。"(陳獨秀:"思想與國體問題",《新青年》卷3第3號)陳獨秀先生的這一評論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兩次向君主制回歸的政治運動何以失敗:并不是因為君主制沒有民意基礎,而是因為袁世凱和溥儀這兩位具體的君主候選人難孚眾望。類似的情況曾經在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發生過。第三共和國一開始是一個"沒有共和派的共和國",議會中多數是保皇黨人,他們推動建立一個君主立憲政體,但各派就君主人選達不成一致意見,導致共和體制最終維持下來。

從短期來看,皇帝的遜位并沒有讓中國的政治精英普遍心悅誠服地接受共和。但從長遠來看,最初的大震蕩卻又是非常重要的。革命之后的軍事割據使得產生深孚眾望的"新君主"變得極其困難。正是在這種環境下,堅定的共和主義者重新整合了自身力量,在思想和政治上發動了進一步的革命。"新文化運動"的目標是在思想和文化上砍掉君主的腦袋,新建的共產黨與改組的國民黨都受到"新文化運動"深刻影響,都是君主制堅定的反對者,既反對君主專制,也反對君主立憲。

第三個層面是1911-1917年的大轉型最為黯淡的方面。一個良好的共和政體形式,應該是能夠抑制專制野心,促進公共利益。但在孫文看來,辛亥革命推翻了一個壓迫民族的專制,卻釋放出更多的專制者。這標志著這一期間共和政體建設的大失敗。

民初的憲政建設何以未能整合,反而進一步撕裂了國家?這一問題有其獨特的歷史背景:早在革命爆發之前,1905年廢除科舉制,所廢掉的不僅是一種教育體系和官員錄用體制,更廢掉了作為士紳階層團結基礎的精英流動與身份分配制度,導致了士紳精英的大分化。晚清新政推動的"地方自治"已經造成了強烈的地方離心傾向。1911年革命中各省宣布獨立的革命路徑,造成了自從太平天國運動以來新一輪的政治權力的地方化。如果說法國大革命造就了舊制度都難以企及的中央集權,1911-12年的中國共和轉型造成的是相反的后果。在列強環峙、地方勢力尾大不掉的情況下,民國政府的治理遇到了極大的困境。這首先體現在軍事和財政兩方面:軍事上,全國軍事力量高度分散化,中央無法統一調度全國軍隊;財政上,各省拒絕向中央交稅,中央財政無米下鍋。革命也沖垮了舊制度下的官僚制度,原本能對地方官僚起到監督作用的一系列制度(如監察、回避)都突然失效。中國邊疆爆發分離主義運動,國際上也是列強環峙,對中國內政產生極大的壓力。這種治理的困境,又會對憲政體制的建設產生直接影響。

1911-12年的"大妥協"之中也埋下了民初憲政失敗的種子。"大妥協"在主權問題上達成了極其重要的精英共識,但并沒有完成精英集團的整合,并沒有就未來的共和建設形成真正的精英共識。北洋集團與同盟會-國民黨甚至未能就民國政府的法理基礎形成一致表述。在袁世凱看來,中華民國政府是在清帝遜位后建立的,它源于清帝的統治權讓與;而在革命黨人看來,中華民國政府是各省通過暴力革命建立的,先于清帝的遜位。在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之后,南京方面又單方面制定了一部限制總統權力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以為這樣就可以約束北洋集團,殊不知這樣一個文件本身并沒有凝聚起兩大政治精英集團的共識,在現實中必定難行。從"大妥協"開始,北洋集團與同盟會-國民黨一直是兩個相互高度不信任的集團,二者在地方層面均掌握一定勢力,在中央層面則分掌行政與立法。雙方均試圖對自身權力進行最大化,最終走向了政治的破局。

1913年,北洋集團與國民黨都認識到中國有分裂的隱患,因而在中央地方關系上,都主張單一制而非聯邦制。但雙方都試圖將權力集中到自己手里。掌握中央軍政的北洋集團希望加強中央的行政集權,而在南方和議會中有很大勢力的同盟會-國民黨則反對這一主張,并試圖將權力集中到議會。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建立的混合了總統制與議會制特征的憲政體制都不能使得雙方滿意。在1913年起草新憲法的過程中,中國的政治精英內部出現了極其激烈的理論辯論。北洋集團試圖進一步增大總統權力,尤其希望取得總統自主任命國務員的權力與解散議會的權力;而國民黨試圖將權力全面集中到自己所掌握的國會,從而起草了一個"超級議會制"的《天壇憲法草案》。在此過程中,康梁等立憲派強調中國面臨的國家整合危機,主張應當有更大的行政權,更為接近北洋集團的主張。

在制憲討論過程中,宋教仁被刺案及南方國民黨人發動的"二次革命"沉重打擊了袁世凱與國民黨之間的互信。"二次革命"對國民黨的打擊尤其沉重,這場革命在法理上有所欠缺(宋案仍在司法階段,國民黨人就發動了武裝暴動),未得到渴望國家穩定的有產階級的廣泛支持,最終也導致革命派失去對南方數省的控制權。在鎮壓"二次革命"后,袁世凱并未馬上清算國會中的國民黨人,而是繼續與之商議憲法的設計。但他被國會排斥在立憲過程之外,他要求的自主任命國務員和解散議會兩項權力得不到國會中的國民黨人的支持。最終,袁世凱喪失耐心,以"二次革命"為借口剝奪國會中所有國民黨人的議員資格。到1914年初,整個國會都被解散,乃至各省議會、地方自治會都未得幸免。袁世凱另起爐灶,以召集特別制憲會議的方式,通過了《中華民國約法》,大大加強了總統的權力,將議會變成一個咨詢機構。在本書看來,這次憲制改革固然體現了袁世凱的個人野心,但將之純粹還原為其個人野心并不公允。這次憲制改革宣告了通過議會政治整合中國這一路徑的失敗,從而采取了以加強中央政府行政權為特征的整合路徑。但另一方面,在清末民初的復雜條件下,回歸到傳統的軍人-官僚政治,是否能迅速實現國家的整合?在我看來,袁世凱的"超級總統制"在運作上并非毫無功效,袁世凱以之為基礎,在財政建設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經過前兩年的議會政治失敗之后,中國的政治精英對于這一體制也并沒有很強的反對,因此其具有一定的可持續性。但缺乏現代政黨作為其支撐,袁世凱推進中央集權的步履緩慢,對于地方上的驕兵悍將也缺乏有效的制約。這一體制有一定的可持續性,但即便未被袁世凱稱帝打斷,其未來也是不確定的。

1915年底,袁廢棄1914年體制,恢復了帝制。但這并沒有收到中央集權的功效,反而加速了北洋集團的內部分裂。我在上文已指出,在一個軍事割據的局面中產生深孚眾望的"新君主"是極其困難的。即便是在舊制度下,王朝的更替都會非常艱難,像王莽及曹操、曹丕父子等人取代前朝,無不經過漫長的準備;在君主制被推翻之后,要回到君主制,比舊制度下王朝更替更為困難。袁世凱在沒有整合北洋集團內部利益和沒有強大的嫡系軍隊的情況之下就貿然啟動君主復辟,首先就遭到北洋集團內部的強大反彈。或許袁世凱個人不乏利用君主制這一傳統資源更好地整合中國的想法,但事實是,這次復辟既耗盡了袁世凱多年積累的政治資本,也大大損耗了中國的元氣。反袁的戰爭如同辛亥革命一樣,都大大加強了地方主義,使得國家整合變得更為困難。在袁世凱死后,北洋集團公開分裂,中國連表面上的和平都日益難以維持。在地方割據勢力更大、政治權威更趨碎片化的情境中,張勛試圖以比袁世凱更微弱的軍事力量來復辟帝制,其失敗是注定的。

從晚清新政到軍閥割據與混戰局面的產生,歷史如同是一幕俄狄浦斯式的悲劇。沒有人喜歡這個最終的結局,人人都試圖避免它:清廷擔憂自太平天國起義以來軍財諸權落入地方大員之手的局面,啟動了一場中央集權運動,試圖將軍權與財權重新收歸中央,但在此過程中恰恰觸發了革命;1911-1912年的政權過渡過程中,對國家分裂的擔心促使各方迅速達成清帝遜位、南北融合的"大妥協",但這一妥協恰恰埋藏了以后分裂的因素;袁世凱一直試圖"削藩",增強孱弱的中央政府的制度能力,但他的稱帝恰恰引發了北洋集團內部的大分裂,在他死后,北洋集團的分裂更是進一步公開化;段祺瑞何嘗不是想重新整合中國,但他在"府院之爭"中借地方督軍團"逼宮"的行為,恰恰給張勛搞復辟提供了可趁之機,并最終沉重打擊了中央政府的權威;而張勛與康有為又何嘗不是想利用清帝的權威來收拾民初渙散的人心,卻不料復辟不成,使得時局更加混亂 ...... 歷史總是充滿"意外后果",不足為奇;但目睹歷史行動者努力逃避的結局最終成為現實,仍然會讓人心生寒意。

當一個天朝大國"皇統解紐",政治、社會、文化等各個層面都陷入危機,要找到一條成功的整合路徑絕非易事。這一時期的主要政治派別都試圖推動近代國家建設,但不同人采用的組織形態、路線、方針、政策是不同的,其實踐的效果也千差萬別。君憲派試圖將君主的傳統權威與議會政黨政治結合起來;在君主倒臺之后,民初的國會一度具有通過議會政黨政治獨掌政權的雄心,但在北洋集團的打擊下,民初政治很快回歸到傳統的軍人-官僚政治;在軍人-官僚政治與議會政黨政治都無法整合一個日趨碎片化的中國時,列寧主義政黨應運而生,并最終成為近代中國歷史的勝利者。1911-1917年間的中國仍在軍人-官僚政治與議會政黨政治之間摸索。這一時期沒有持久的勝利者,但細致梳理這些摸索的環節,對于我們理解二十世紀中國政治的邏輯是極其重要的。

我們熟知接下來的故事:在經歷民初的混亂與兩次復辟的失敗之后,北洋集團的共和政權名譽掃地,地方軍閥的實力和離心傾向都大大增強。許多共和派知識分子痛感民國徒有其表,從未真正深入人心,現實政治已經腐爛透頂,只有從文化的革命入手,才能從根子上消除腐敗,重塑共和政治。一場轟轟烈烈的"新文化運動"由此拉開帷幕。"新文化運動"政治追求是在政治制度上砍掉舊君主的腦袋之后,進一步在文化領域中砍掉舊君主的腦袋,并喚起新的政治主體,沖擊由官僚、軍人與士紳壟斷的糜爛政治。正是這場運動,為以后國共兩黨的繼續革命奠定了重要的思想與組織基礎。繼續革命是要塑造新的精英共識,只不過它采用的辦法不是在既有的精英圈子里做工作,而是用新的政治精英來取代舊的政治精英。簡單地說,是通過"換人"來"換思想"。

袁世凱在北京就任正式大總統后與各國使節合影
袁世凱在北京就任正式大總統后與各國使節合影

北洋時期的中華民國并不是一個平民的共和國,而是一個士紳與軍人的共和國。一個政權社會基礎的狹窄未必是一個致命問題,如果統治集團具有較高的治理能力,仍然有可能贏得社會支持。從清末民初立憲派的眼光來看,一步到位地實現平民政治并不是一件好事,很有可能造成政局的動蕩和混亂;最好是模仿西方列強,先實現上層階級的政治參與,然后再逐漸擴大選舉權。因而在康梁所設計的共和憲法中,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都有一定的財產與知識資格限制,以保證政治權力掌握在政治上比較成熟的階層手中。簡而言之,這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士紳共和國"的方案。但在民初,這一方案也遭遇到了最為徹底的失敗。失敗的根本原因在于,士紳階層并不是一個政治成熟、能夠承擔政治領導責任的階層。這個階層仍然以地主為主,轉型成為資本家的比例極小,尚未在經濟生產過程中產生密切橫向聯合。廢除科舉之后,士紳階層出現了高度分化,其在社會中的權威也因科舉制度的消失而下降。這個階層極容易受到狹隘的地方主義的影響,被動地適應而非積極改變軍權分散所造成的地方割據局面。辛亥革命之后,當政黨、議會等現代政治制度驟然降臨之時,士紳階層根本沒有真正的準備。他們所主導的政黨與議會政治成為一種極其混亂的政治。而當在政治強人主導之下,議會政治被弱化乃至取消之后,這一階層仍然是北洋政權的社會基礎,但對于北洋政權的分裂乃至糜爛無能為力。

立憲派所心儀的政治發展模式是值得同情的,但中國畢竟不是英國,中國所面臨的秩序解體問題,遠比英國嚴重得多。17世紀的英國沒有中國所遭遇的多民族王朝國家解體問題,沒有中國自從19世紀中期就開始的的軍權分散、地方割據問題;中國沒有殖民地可以轉移國內矛盾,相反,中國自身就是列強的半殖民地,承擔了列強從國內轉移過來的矛盾;清王朝的崩潰,標志著這個國家最具組織性的政治領導集團的崩潰,而革命派也好,北洋集團也好,立憲派也好,不過是派系而已,能維持一時一地,卻難以掌控全局并防止秩序的進一步敗壞。當紳權被證明無法整合這個國家的時候,新的政治力量就應運而生。新建的共產黨與改組的國民黨通過大規模的社會動員,引入新的政治力量來改造政治。而革命政黨為了喚起紳權之下的政治力量,采取了打倒紳權的策略。國民黨在1927年之后與紳權妥協,共產黨將這一方向堅持到底,最終凝聚起足夠的力量,推翻國民黨,"舊邦"再一次"新造"。與辛亥革命不同的是,這一次"新造"在本書分析的三個層面上都是堅實的。在第一個層面,中共深刻認識到單一民族建國的不可行性,堅持建設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反對大漢族主義與地方民族主義;在政治正當性觀念上,中共堅持與發展了"人民主權";在第三個層面,更是建立了一系列基礎國家制度,國家政權的力量前所未有地深入到基層社會。

對這一時期的歷史研究產生了兩種"紀念碑式的歷史",但在我看來都具有明顯的弱點:第一種史學是二十世紀革命勝利者的自我肯定,采取的是帶有歷史目的論色彩的敘事,將歷史的過程看作勝利者走向勝利的單向通道。但它在為勝利者樹立紀念碑的同時,也將其它政治主體變得過于單薄與渺小。針對這種史學,我們有必要同情地理解歷史上那些被革命淘汰的"失敗者"為近代國家建設(state building)所作出的努力,從而呈現一幅更為復雜的歷史圖景。1911-1917年期間被革命淘汰的"失敗者"都具有某種守舊的色彩,他們試圖使用傳統政治與文化資源來塑造權威,盡可能保持中國文明的連續性。但在一個舊秩序大崩潰、各種勢力分化組合的時代,一種調試的思想方法找不到合適的政治力量載體,終告失敗。但在中國回歸全球經濟領袖地位的現時代,這種思想方法就具備了重要的意義。中國的經濟崛起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但這種崛起的結果是中國文明的復興,還是對其他文明的拙劣模仿,前景仍然晦暗不明。當今人重新召喚禮樂的游魂,接續斷裂的文明,近代史上那些探求中國文明連續性的思想努力,將會是我們手中的一筆寶貴財富,而且是一筆日益增值的財富。

傳統歷史敘事中代表革命道統的"進步勢力"在政治行動中也有許多明顯的缺陷。比如說,在我看來,同盟會-國民黨人在1912-1913年用以制約、反對北洋集團的手段往往具有很大的瑕疵。一方面,許多同盟會-國民黨人在立憲過程中排斥北洋集團的參與,并拒絕與之作出妥協,這就使得憲法根本無法體現統治國家的精英階級的共識;認為這樣的憲法條文能夠約束手握重兵的北洋集團,更是犯了法條主義的錯誤。另一方面,1913年部分國民黨人在宋教仁案尚處于司法階段時即武力反袁,法理依據不充分,得不到有產階級的支持,最終也導致了革命派失去南方數省的控制權,并為1914年袁世凱解散國會提供了潛在借口。

但我對"進步勢力"有所批評,并不是要走向"遺憾史學"或"后悔史學"  --其特征是痛感二十世紀中國歷史的動蕩與苦難,反復探討歷史的其它可能性,并試圖把未實現的可能性樹為正統,從而將現實的歷史進程判為值得"遺憾"或"后悔"的"歧途"。這種史學是對第一種"紀念碑式"的歷史的回應。它從客觀上有助于展現被第一種史學"壓抑"的聲音,從而豐富我們對歷史的理解。然而,在我看來,它的良好愿望往往脫離了具體的歷史語境。"后悔史學"或"遺憾史學"痛惜近代中國憲政的失敗,并將之歸結為某些思潮、個人和黨派的責任;在近期,"后悔史學"或"遺憾史學"將清朝與民國的政權交接方式與國共兩黨的革命對立起來,認為后者是"槍桿子里出政權",而前者因其妥協性,更符合"憲政"的精神。這一系列見解具有值得推敲與商榷之處:

首先,就《清帝遜位詔書》來說,不能忽視的是,這一和平交接能夠達成的最重要的條件是北洋集團強大的軍事力量。清廷指揮不動北洋的軍隊,而南方也沒有信心戰勝北洋軍隊,并且擔心內戰會造成中國分裂。槍桿子看似沒有走上臺面,卻是政權交接的實質基礎。而南北兩個政府的融合方式更是留下了極大的隱患,因為這只是一種形式上的融合,并沒有堅實的精英共識作為基礎。而離開精英共識,那些具有法律形式的文件從實質上是沒有力量的。因此,試圖從中挖掘和樹立一個替代性的正統的努力很難成功。正因為這個基礎不夠堅實,無法將"皇統解紐"后的中國凝聚到一起,后來才會有"繼續革命"的發生。1688年的英國"光榮革命"之所以能獲得堅實的成果,不是因為它采用了妥協的形式,而是因為它凝聚了英國統治階級的共識;而這一共識的形成,也絕非與槍桿子無關--正是強大的荷蘭軍隊保障了威廉和瑪麗的順利繼位。

其次,將近代中國憲政的失敗單純歸結為某些思潮、個人和黨派的責任,忽視了重要的一點:那些"負有責任"的個人或黨派都受制于歷史的結構性條件,而當時總體的歷史結構性條件--"皇統解紐"后的秩序解體、晚清以來的軍權與財權下移、帝國主義列強四面環峙、政治精英高度分化--對于建立一個憲政國家本來就是很不利的。這樣的環境很難生產出作為憲政國家基礎的精英共識,同時它又是革命思潮生長的最佳溫床。尤其當對"槍桿子"的控制權過于分散的時候,憲政所需的國家基礎是非常薄弱的。有人或許會說,中世紀與近代早期的歐洲不就是在槍桿子分散的環境中搞出憲政來嗎?問題在于,歐洲(1)用了幾百年時間,(2)打了無數戰爭,(3)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4)偶然地,(5)在很少一部分國家中產生了憲政。這五點足以表明,這是一個代價高昂、收獲很小而且不可復制的過程,絕不能被視為可以模仿的成功經驗。中國近代已經處于列強環峙的環境之中,沒有在封閉的環境里獨立發展的可能性,內部分裂只會導致中國的毀滅。更重要的是,憲政的源初的目的是為了將政治共同體凝聚在一起,絕沒有為了憲政而反過來讓政治共同體分裂的道理。constitution這個詞的結構本身就包含了"整合"的意思。該詞源于拉丁文詞語constitutio, con是"在一起"的意思,situere是"設"、"置"的意思。憲法原本就是將諸多要素整合成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技藝。試圖通過分裂政治共同體來求得限權政府,這不是正派思路,而是歐陽鋒式的經脈逆行的蛤蟆功。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從周代到二十一世紀的三千年中,中國歷經波折,但仍頑強地保持著文明的連續性。近代的"舊邦新造"不過是三千年中無數次"舊邦新造"的一次。不同于全新的建國,中國這樣一個"舊邦"的自我革新不可避免地受到廣土眾民、文化多元、歷史復雜等條件的制約與型塑。因此,盡管近代的歷史行動者們以"神農嘗百草"的精神,參照了無數國家的憲政方案,中國最終呈現出來的歷史道路,仍然是真正中國式的道路。細致研究這一歷史道路的環節,總結其經驗和教訓,對于未來的革新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文改編自作者新著《舊邦新造:1911-1917》序言。該書由汪暉教授作序并已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