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由來
2009年是新中國60華誕、甲子年,值此之際考察一下新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由來,別有一番興味和意義。
毛澤東在時間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稱最早的提出者和使用者
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科學地評價毛澤東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戰略家和理論家。”在老一代領導人和革命家中,獲得政治和軍事戰略家美譽殊榮的,只有毛澤東一人。戰略家的特質是:雄才大略,高瞻遠矚,深謀遠慮。
1947年7月至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轉入全國規模的進攻。毛澤東說,“這是一個歷史的轉折點。”這年年底在陜北米脂縣楊家溝召開的中共中央會議上,毛澤東作了《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的著名報告。會議的決定指出:“這個報告是整個打倒蔣介石反動統治集團,建立新民主主義中國的時期內,在政治、軍事、經濟各方面帶綱領性的文件。”此后,毛澤東在緊張繁忙地指揮解放戰爭、指導解放區土改、領導整編黨的隊伍和建立、鞏固革命統一戰線等工作的同時,也在積極構想未來新中國的藍圖,其中就包括構想新中國的名稱。
在1948年1月18日完稿的,為中共中央起草的決定草案《關于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中,在500多字的“關于政權問題”部分,毛澤東三次使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他指出新民主主義政權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反帝反封建的政權以后說,“這個人民大眾組成自己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建立代表國家的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府)”。后面又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力機關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各級政府。”
與起草《關于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幾乎同時,可能稍晚一點,毛澤東還負責起草另一個共25章的文件《中共中央關于土地改革中各社會階級的劃分及待遇的規定》的前兩章,完稿時間是1948年2月15日。在第二章第二節中有“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提法;第三節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權”的提法。
這就是說,在1948年一、二月份,毛澤東就曾設想和在黨的文件中使用了未來的新中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
或許有的論者會提出異議:這是否編輯毛著時改成這樣的?此言事出有因,并非空穴來風。毛澤東在1949年6月召開的新政協籌備會開幕式上的講話中,關于新中國的國名三次用的都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可是1960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中,卻被編者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第517頁在講到此事時,不僅恢復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原提法,還在頁底加注說明:“這個講話編入《毛澤東選集》時,將‘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人民共和國’。”但據此懷疑毛澤東1948年一、二月份曾設想和使用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可信度,是不應該的。
1948年1月18日那篇《關于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 問題》因是黨的文件,筆者無法核實,只能在后面的分析中,根據歷史的東西和邏輯的東西相統一的原則進行推斷。我們還是先說編入《毛澤東文集》第五卷、完稿于1948年2月15日那篇土改文件中的兩次提法吧。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在《毛澤東文集》“出版說明”中指出:“編入《毛澤東文集》的著作,絕大部分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毛澤東手稿、早期文本和記錄稿刊印,保持原貌,只校正文稿中的錯字、漏字、衍字以及明顯有誤的標點,訂正錯訛的史實,講話談話記錄稿只作技術性的整理。”這個說明告訴我們,這篇文末注明“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原件刊印”的文稿中兩次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原文就是如此,并未作任何文字改動。《毛澤東文集》第五卷還刊登有1949年1月8日通過的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文件《目前形勢和黨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務》,這篇關于1949年的第十二項任務提的是,召集政治協商會議,“宣告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成立”。這篇在篇末注明“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原件刊印”的文稿,關于新中國的國名在“共和國”前有“民主”二字,顯然是原文照登。同時它也可以證明,1948年2月15日那篇,在“共和國”前沒有“民主”二字,國名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確實是原文照登。
最有說服力的,是毛澤東1948年4月1日在晉綏干部會議上的講話。講話的第一部分倒數第二段曾說:“在土地改革和整黨的偉大的群眾斗爭中,教育和產生了成萬的積極分子和工作干部。他們是聯系群眾的,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極可寶貴的財富。”不僅1960年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見1991年第二版第1309頁)是這樣刊登的,1948年5月10日當時還是晉冀魯豫中央局機關報的人民日報也是這樣刊登的。由此還可以推斷和印證,編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的1948年1月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文件草案《關于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其中三次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原文就是如此,并不是經過編者改動的。
毛澤東后來又給新中國取名“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
最有說服力的是毛澤東在晉綏干部會議上的講話。問題也出在這篇講話。毛澤東在發表講話時,是按照自寫的提綱講的。后來公開發表的,是工作人員根據講話記錄整理出初稿后,由毛澤東再仔細推敲加工修改而成的,最后是毛澤東本人審閱大樣定稿的。可是毛澤東兩次閱改的講話中,竟然先后出現了兩個不同的新中國國名。講話的第五部分第二段說:“由這個人民大眾所建立的國家和政府,就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和無產階級領導的各民主階級聯盟的民主聯合政府。”(見1948年5月10日《人民日報》)在同一篇講話中,對不久就要建立的新中國,用兩個國名,顯然不妥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在編入這篇講話時,把兩個國名一致起來,都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編者這次這樣做應該說是正確的。
在炮火連天的戰爭年代,新聞報道工作出現點差錯是難免的。據當年新華社的同志講,當時有個規定,新華社播發的新聞稿和電訊稿,解放區的報刊在登載時是不許改動的。這可能也是《人民日報》刊登毛澤東在晉綏干部會議上的講話時,關于新中國會出現兩個國名而未能發現或發現了也未能改正的原因,因為經過毛澤東親自審定的新華社電訊稿上用的就是兩個國名。
不過,這個差錯也向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信息,即關于新中國的國名,到底叫什么好,是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叫“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當時毛澤東還拿不準,翻來覆去,舉棋不定,以至于在同一篇講話中出現了兩個不同的國名。
毛澤東是語言大師、詩詞大家,對無數革命先烈、革命戰士流血犧牲換來的新中國的國家名稱理所當然很重視,咬文嚼字,反復推敲。這從他1948年9月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報告中,對一些國家機構名稱的思考和推敲,就可見一斑。如他說:“我們政權的制度是采取議會制呢,還是采取民主集中制?過去我們叫蘇維埃代表大會制度,蘇維埃就是代表會議,我們又叫‘蘇維埃’,又叫‘代表大會’,‘蘇維埃代表大會’就成了‘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這是死搬外國名詞。現在我們就用‘人民代表會議’這一名詞。”又如他說:“戰爭第四年將要成立中央政府。這個政府叫做什么名字,或叫臨時中央政府,或叫中國人民解放委員會,其性質都是臨時性的中央政府。究竟叫什么,到那時再定。”
毛澤東對新中國國名深思熟慮、反復推敲的結果,還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占了上風。1948年8月1日,他拍給在香港的李濟深、何香凝、沈鈞儒等商談召開新政協會議的復電中,用的就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如復電中說:“以期早日消滅中國反動勢力,制止美帝國主義的侵略,建立獨立、自由、富強和統一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
張奚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法定意義的提出者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為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做準備工作,新政協籌備會在北平舉行第一次會議。在會議頭兩天的講話、發言、文件中,關于新中國的國名,都是按照毛澤東的設想,稱“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在6月15日的開幕會上,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發表重要講話。講話中,毛澤東三次講到,不久就要成立的新中國的國名叫“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第一次是在講話的第二段,說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要“宣告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成立”。第二次是在講話的末尾說,要“建設起一個嶄新的強盛的名副其實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第三次是最后呼的三個口號的第一個口號,“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其后李濟深、沈鈞儒、陳叔通、陳嘉庚先生在開幕會上的發言,6月16日通過的籌備會組織條例,以及籌備會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小組的有關文件,關于新中國的國名使用的都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
國名問題是籌備會常委會下設的六個工作小組都比較關心的問題,尤以董必武任組長的負責草擬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第四小組討論的最為熱烈。在7月8日第四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對國名形成了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是“簡稱說”,認為“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國名可用,但太長,必要時可用簡稱“中華民國”。第二種意見是黃炎培、張志讓先生提出的“節略說”,叫“中華人民民主國”。第三種意見是張奚若先生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說。張先生論證說:“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去掉‘民主’二字,從下面的解釋也是很容易明白的:是共和而非專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爾喬亞(俄語‘小資產階級’的意思)的國家。”張先生的意見得到普遍的贊同。8月17日第四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修正通過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初步草案,使用的國名就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后,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草案雖又經多次修改,但直到提交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審議表決,都未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提出異議。1949年8月18日毛澤東為邀請新疆代表參加新政協,給阿哈買提江的電文中使用的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
董必武在9月22日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報告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草擬經過時,專門對國家名稱問題作了說明。他說:“本來過去許多人寫文章或演講都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黃炎培、張志讓兩先生曾經寫過一個節略,主張用中華人民民主國。在第四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中,張奚若先生以為用中華人民民主國,不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現在采用了最后這個名稱,因為共和國說明了我們的國體,‘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是指工、農、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及愛國民主分子,它有確定的解釋,已經把人民民主專政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復一次了。”
周恩來在此前(9月7日)向政協代表作的《關于人民政協的幾個問題》的報告中,也曾對國名問題作過解釋。他說:“在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覺到‘民主’與‘共和’有共同的意義,無須重復,作為國家還是用‘共和’二字比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國的國名是‘中華民國’,有共和的意思,但并不完全,可以作雙關的解釋,而且令人費解。現在我們應該把舊民主主義和新民主主義區別開來。……今天,為了使國家的名稱符合國家的本質,所以我們的國名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以上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的由來:毛澤東在1948年1月18日最先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可是同年4月1日他又把國名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1949年7月8日在新政協籌備會常委會第四工作小組會議上張奚若提議國名還是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好,很快得到廣泛的認同,并在9月下旬召開的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時得到確認;張奚若并不知道毛澤東曾提出過這個國名,毛澤東也未聲言他在一年多以前就提出過這個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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