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家賊難防!
―― 鄧小平否定《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之七
楊連旭
(2006年5月13日)
在判定了“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把社會主義社會中一定范圍內存在的階級斗爭擴大化和絕對化”之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
“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間,在部分農村和少數城市基層開展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雖然對于解決干部作風和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這些不同性質的問題都認為是階級斗爭或者是階級斗爭在黨內的反映,在一九六四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層干部受到不應有的打擊,在一九六五年初又錯誤地提出了運動的重點是整所謂‘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這里就產生了關于“干部作風和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與“階級斗爭或者是階級斗爭在黨內的反映”的因果關系問題。
當時“干部作風和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究竟是什么樣的問題,這個決議并沒有詳說,也是筆糊涂帳,需要分析。
(一)
我們說,所謂干部作風及由此產生的經濟管理方等問題是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能力的客觀現實反這主要有四類,即:
1.主觀上想要給人民謀幸福,客觀上卻給人民造成了損失,當成了人民的官老爺。這種官老爺,他們有為人民服務的愿望,工作動機是很好的,但是或者思想觀念、或者領導藝術和工作方法有問題,領導和工作的效果不好,造成了損失,引起群眾不滿,是屬于工作能力和水平問題。
2.主觀上想要給人民謀幸福,客觀上卻給人民造成了災難,當成了人民的官老爺。這種官老爺,他們有為人民服務的愿望,工作動機是很好的,但是政治思想有問題,領錯了路、導錯了航,工作的效果不好,是屬于政治能力問題。
3.主觀上就是想混日子,客觀上就是在當差混日子的官老爺。這種官老爺,他們只是把干部作為謀生的職業,工作是為了養家糊口,好逸惡勞、拈輕怕重、隨波逐流、人云亦云、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有能力沒水平,有水平沒創新,有損失沒責任、有成績沒貢獻,安享太平、自然升官,是屬于政治覺悟問題。
4.主觀上就想當人民的官老爺,客觀上就是在升官發財的官老爺。這種官老爺實現了權力的產業化,工作就是為了以權謀私,不管對國家人民怎樣、只要對自己有害無利就不作為、無利可圖就少作為、有利可圖就胡作非為、為非作歹!是屬于政治品質問題。
顯然,第一種官老爺的錯誤是正常的工作失誤,是人之常情;第三種官老爺的錯誤是社會落后人群的思想在干部中的反映。
如果毛澤東是把“這些不同性質的問題認為是階級斗爭或者是階級斗爭在黨內的反映”,那就是錯誤的!
關鍵是第二種和第四種官老爺的錯誤和罪行的社會基礎是什么,又應該怎樣定性、定性為什么才合適呢?
對于第二種官老爺,就是毛澤東所謂的“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在毛澤東時代,既消滅了地主,又消滅了資本家,還驅除了帝國主義,再認定什么“階級斗爭或者是階級斗爭在黨內的反映”和所謂的“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確實令人費解、難以接受。
就此,毛澤東進行了論述說明:
“已被推翻的反動統治階級是不甘心于死亡的,他們總是企圖復辟的。同時資產階級分子會再生,反革命分子也會新生。而在這些敵人的后面,還站著帝國主義、現代修正主義和反動的民族主義。”
“社會上的階級斗爭,一定要反映到我們黨內來、我們這樣大的國家,又存在階級,在黨內不反映資產階級思想、封建階級思想、富裕農民思想,那才是怪事!階級斗爭之所以會反映到黨內來,還有一個階級根源。從黨內成分來看,我們黨的主要成分是工人、貧雇農,主要成分是好的。但是黨內有大量的小資產階級,其中有的是城鄉上層小資產階級分子,也有一批是知識分子,還有相當數量地主、富農的子女。這些人有的馬克思主義化了;有的化了一點,沒有全部馬克思列寧主義化;有的完全沒有化,組織上入了黨,思想上沒有入黨;這些人對社會主義革命沒有思想準備。另外,這些年還鉆進一些壞人,他們貪污腐化,嚴重違法換紀。”(關于農村社會主義教育問題(1963年5月)
對此,鄧小平不僅給予了充分證實和肯定,并且還細化了毛澤東的這個觀點。他指出:
“是封建主義殘余比較嚴重,還是資產階級影響比較嚴重,在不同的地區和部門,在不同問題上,在不同年齡、經歷和教養的人身上,情況可以很不同,千萬不可一概而論。此外,我國經歷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封建主義思想有時也同資本主義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互相滲透結合在一起。由于近年國際交往增多,受到外國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作風、生活方式影響而產生的崇洋媚外的現象,現在已經出現,今后還會增多。這是必須認真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第336頁)
再看,蘇聯東歐共產黨喪權前后,那些干部的所作所為,毛澤東將其定義為“階級斗爭或者是階級斗爭在黨內的反映”和“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也不為過。
(二)
對于第四種官老爺,傳統政治文明中將他們定義為奸臣小人、亂臣賊子和貪官污吏,現代政治文明中將他們稱之為官僚主義者或腐敗分子,可毛澤東卻也將他們歸類為“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關于歷代王朝中的亂臣賊子、貪官污吏的社會階級基礎。由于他們主要投資于土地,所以我們認定他們是以地主階級為基礎,是官僚地主階級;
關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時期的亂臣賊子、貪官污吏的社會階級基礎。由于他們既勾結國際資本家、又投資工商業和土地,所以我們認定他們是以買辦階級、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為基礎的,是官僚買辦階級、官僚資產階級和官僚地主階級。
那么,對于社會主義國家的亂臣賊子、貪官污吏的社會階級基礎,我們又該怎樣認定呢?因為我們已經用人民取代了階級,只有階層沒有階級了。
還是先看看他們的危害和罪行有多大吧。
當年,由于以高指標、瞎指揮、浮夸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志的左傾錯誤嚴重地泛濫開來,“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政府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
如今,鄧小平指出:
“現在黨中央的路線政策都好,改革和開放的方針必須堅持。但是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中的漏洞也不少,有些黨員干部的作風和社會風氣實在太壞了”!
“經濟建設這一手我們搞得相當有成績,形勢喜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成功。但風氣如果壞下去,經濟搞成功又有什么意義?會在另一方面變質,反過來影響整個經濟變質,發展下去會形成貪污、盜竊、賄賂橫行的世界。”(《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第152和154頁)
由此可見,這種一心以權謀私、升官發財的官老爺,他們的危害之巨、罪行之大,是社會一般犯罪分子所遠遠不及的!他們同歷代亂臣賊子、貪官污吏、官僚買辦、官僚資產和官僚地主是一丘之貉,只為一己之利就置國家人民利益于不顧,禍國殃民。
實際上,亂臣賊子、貪官污吏也好,官僚買辦、官僚資產和官僚地主也好,官僚主義、腐敗分子也罷,都是私有觀念社會中個人主義的惡性膨脹所導致的官僚異化。
也就是說,不需要任何社會階級基礎,只要私有觀念存在,官僚就有可能從為國愛民的本職異化成以權謀私的亂臣賊子、貪官污吏和官僚主義、腐敗分子!
(三)
原始共產主義是沒有任何階級,但是部落首領以權謀私,占據了剩余產品,形成了私有制。
階級就這樣產生了!是產生在以權力為基礎,是在私有觀念產生之后產生的。
所以,毛澤東所謂的“階級斗爭”,在消除了階級的條件下,實際上更多的是私有觀念社會的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或共產主義斗爭,所謂“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更多的就是指異化的官僚階級。
由于傳統理論有一個理想化的假定:無產階級是大公無私的,其它階級都是自私的階級。其實這是個錯誤的假定,因為無產階級也出“工賊”和“叛徒”嘛。
可是毛澤東正是從這個理想的假定出發,做出了“階級斗爭或者是階級斗爭在黨內的反映”和“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范疇和結論的。
這個范疇的用詞雖然不見得很貼切,但所揭示的實質卻是客觀現實的存在!
尤其是,蘇聯和東歐共產黨的事實說明:
客觀官老爺和主觀官老爺在一定條件下是要相互結合而后再分道揚鑣的!
在理想主義占據主導地位的條件下,異化的官僚階級為了或者將非法占據的財富合法化、或者攫取更大的私利,就必然要誘導和慫恿、支持并擴大在政治上迷航轉向的官老爺的政治錯誤。
同時,迷航轉向的官老爺為了推行錯誤的政治路線就要借助于異化的官僚階級。
此時此刻,這兩類官僚結成一體,難解難分、難分難辨,這就是在內部政治斗爭中、在群眾運動中,出現冤假錯案的主因。
在世俗主義占據了主導地位后,異化的官僚階級自然也就感到已經羽翼豐滿。由于畢竟動機和目的不同,他們對政治上迷航轉向的官老爺始亂終棄的時刻就已到來了。
此時此刻,如戈爾巴喬夫之類政治上迷航轉向的官老爺已經是悔之晚矣!
也就是說,階級斗爭反映在客觀官老爺身上主要是政治思想的斗爭,矛盾是可以調和的;反映在主觀官老爺身上才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權力的斗爭,矛盾是不可調和的。
區分階級斗爭的這兩種不同的矛盾是十分重要的,決定著斗爭的方式和手段!但是,無論如何階級斗爭是客觀又普遍存在的、是沒有熄滅的。
正因如此,這個決議指出的:
“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把社會主義社會中一定范圍內存在的階級斗爭擴大化和絕對化,發展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爭以后提出的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的觀點,進一步斷言在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資產階級都將存在和企圖復辟,并成為黨內產生修正主義的根源。”
這是犯了“把洗澡水和嬰兒一起潑掉”的錯誤!
至于說,“在一九六四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層干部受到不應有的打擊”,這就要結合他們在“以高指標、瞎指揮、浮夸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志的左傾錯誤嚴重地泛濫開來”期間的表現來看了:
其一、如果是在此期間實事求是的干部受到了打擊,那確實是不應有的。就如同毛澤東指責“反右傾”一樣:
“現在看是犯了錯誤,把好人、講老實話的人整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總結經驗,教育干部》)
其二、如果是在此期間熱衷于高指標、瞎指揮、浮夸風和“共產風”的干部受到了打擊,那就是理所應當的啦。
再想到“一些公社工作人員很狂妄,毫無紀律觀點,敢于不得上級批準,一平二調。另外還有三風:貪污、浪費、官僚主義,又大發作,危害人民。”(《堅決制止重刮“共產風”等違法亂紀行為》)
這就不難讓人相信:
大部分受打擊的干部還是不冤枉的!
確實,“不少基層干部”他們也太冥頑不化了!竟然膽敢對毛主席的苦口婆心無動于衷,致使“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
〔注〕:有關毛澤東著作講話等主要來源于《毛澤東文選》、《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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