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河南揭批查的歷史遺留問題向黨中央反映的情況和意見
原河南省委常委 趙俊峰
目 次
一、河南揭批查的成績應該肯定
二、河南捐批查擴大化了
三、嚴重的問題在子派性清查
四、戴蘇理與派性清查
五、省委—些領導同志在思想路線和執行政策上的偏差
六、河南揭批查中違法亂紀的典型——“突擊判刑”
七、如何看待文革中河南站出來工作的老干部
附 1、“出土文物”摘錄
2、“出土文物”部分原件影印件
我叫趙俊峰,曾任河南省委常委,后為省農牧廳農場局調研員,現已離休。兩年前,我因患胃癌作了手術,現在擴散到肝,已屬晚期,恐將不久于人世了。我在河南工作四十年,作為一個共產黨員,總希望河南各項工作搞得好一些,經濟發展快一些,希望黨的事業繼往開來,興旺發達。在臨終前,我向省委和中央反映一些河南的情況和意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深入貫徹,河南歷屆省委做了許多工作,工農業生產有很大發展,特別是農村經濟責任制的推行,大大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糧食增產100多億斤,鄉鎮企業發展很快,人民生活顯著提高。
但是,與全國的前進步伐尤其是先進的兄弟省市相比,河南這些年卻顯得趕不上去.拿河南與山東的情況比較,自50年到75年的25年間,工農業總產值平均增長率,河南為9.4%,山東為8.6%,其中農業總產值平均增長率, 河南為5.1%,山東為4.5%,河南高于山東。自75年到89年,情況變了,工農業總產值75年時,河南216.44億元,山東283.1億元,河南相當于山東76.4%;到89年,河南1403.44億元,山東2469.24億元,河南只相當于山東56 8%。河南與山東兩省,人口、面積、氣候、地理、自然資源、交通情況、原有經濟基礎等客觀條件十分接近。十幾年間,經濟規模比數差距擴大近20個百分點,經濟增長河南比山東每年低2—3個百分點,距離顯著拉開了.。
我查了一下資料,河南與其它一些省份的情況比較:
50一75年工農業總產值增長倍數:河南8 .92 ,山東7.18,江蘇7.55,浙江6.19,廣東8.76,四川7.85,安徽6.46,河南增長速度是比較快的。
75—89年工農業總產值增長倍數:河南6.48,山東8.72,江蘇9.26,浙江11.21,廣東9.74,四川6.64,安徽6.48,這里當然有不可比因素,但河南發展速度顯然不算快。
河南經濟發展上不去,不是客觀條件不好。差距在工作上。河南工作要迎頭趕上,應當繼續貫徹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進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推進改革開放,在這個前提下,還應理順政治關系,解決影響河南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性的問題,才能把河南工作搞上去。
我認為,理順政治關系,一個突出問題,是歷次政治運動傷害了很多干部,在清查“文化大革命”的揭批查運動中,又犯了擴大化和派性清查的錯誤,造成嚴重的后遺癥。這是河南廣大干部、群眾的一塊“心病”,也是影響河南各項工作上不去的一個癥結。應該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妥善解決這個問題,使廣大干部群眾在黨的路線上統一起來,解開癥結,去除“心病”,才能實現人和政通。干部、群眾有了積極性,經濟工作才會有起色。
作為一個在河南工作幾十年的老黨員,我覺得有責任向黨反映自己的意見,希望能夠得到黨組織的重視,把問題解決好,實現“團結奮進,振興河南”的戰略目標。
我主要就河南的揭批查談一些情況和意見。
一、 河南揭批查的成績應該肯定
粉碎“四人幫”,結束了文化革命。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們黨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路線.黨的六中全會關于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徹底清算了文革極左路線,實事求是地評價了毛澤東同志的功過是非,統一了全黨的思想.在黨中央領導下,我們國家結束了長期的社會動亂,實現了歷史性的轉變.在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國際局勢激烈動蕩的情況下,我們黨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路線,堅持鄧小平同志倡導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全國安定團結,人民安居樂業,經濟建設繁榮興旺.人民中間雖然也有不滿、有牢騷,但和十年內亂經濟崩潰,民不聊生的情況,完全不可同日面語.全國的形勢很好,河南形勢也很好.看到這些,我由衷地高興.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心悅誠服,衷心擁護。
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禍國殃民,罪行累累。清查林彪、“四人幫”的反革命罪行,非常必要.河南揭批查中,清查與四人幫有聯系的人和事,揭露和清算他們追隨“四人幫”陰謀篡黨奪權、打擊迫害干部群眾、踐踏黨紀國法、制造動亂、破壞生產、煽動打砸搶的罪行,對一些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邦派骨干和壞頭頭如唐岐山、張永和、黨言川、任延慶等依法進行了懲辦,這是完全正確的,應該肯定.
1978年,段君毅同志來河南主持工作,省委根據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對劉建勛、紀登奎同志在文革中所犯的錯誤進行揭發和批判,清算文革極左路線,平反糾正冤假錯案,也是正確的,有成績的.我同河南許多老于部一樣,在文革中跟著劉、紀說過錯話,辦過錯事。揭批查時,省委領導和許多干部群眾對我進行批評和批判,我對自己在文革中的錯誤抱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也作過檢查和自我批評,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分辯是非的能力,受了一次教育,對我很有好處。
文革期間,我一度被打倒,雖然解放得比較早,但在臺上堅持工作十分困難,又多次遭受林彪、 “四人幫”打擊迫害,對林彪、“四人幫”的倒行逆施,十分義憤。粉碎“四人幫”后,我作為省委領導成員,積極參加和領導對“四人幫”揭批查的斗爭,并主持清查“四人幫”的專案工作。當時,形勢急劇變化,群眾義憤強烈,我們對那些專門搗亂、反對省委的“角刺人物” “鬧派頭頭”也非常惱火,有點感情用事,政策掌握得不夠穩。現在看來,對有些人和事,處理得不當。凡是搞錯的,處理過頭的,作為省委班子成員,我也有一份責任。不過,責任大一點的,是劉建勛同志。他是省委主要領導人,是省委一班人的“班長”,
省委在文革中的錯誤,他本來應當主動承擔責任,帶頭作自我批評,但他不是這樣,而是推卸責任,整了不少下面的同志,這是很不正派的作風。
總的來看,河南揭批查的成績應該肯定。
二、 河南揭批查擴大化了
讓我們看看省委領導在總結河南揭批查工作時談的情況:
1983年11月,省委副書記趙地同志在省委常委擴大會議的 “書面發言”中說:“隨著揭批查運動的開展,對各級領導班子進行了較徹底的整頓和清理,對全省五萬多名突擊提拔的干部按照政策進行了清理。”這里,“突擊提拔”的標準和界線不清,竟把一位1937年參加革命,文革前已擔任地委第一書記的省委常委也定為“突擊提拔”了。
趙地在“書面發言”中說:“揭批查中,我省對省、地(市)、縣三級領導班子中的三種人和犯有各種錯誤的人,共立案審查4248名,截止目前(九月統計)己處理4202名,其中判刑51人,受各種處分2025名.(開除黨籍323人,留黨察看493人.撤銷職務452人,警告、嚴重警告347人,開除公職20人,開除留用140人,其它處分250人),免于處分的2020人,不結論不處分的在107人.”河南共有省.地(市)、縣三級領導班子135個,立案審查和處理的數量之大和處理之重是相當驚人的.而實際處分的數量還遠不止此數,所謂“免于處分”的二千多人,實際上是批判后降職下放,是不處分的處分。
省委常委中,地方干部14人,清查、批判、處理了10人,占67%,其中:判刑3人,留黨察看1人,撤職1人。嚴重警告2人,在審查批判"監護"期間死亡2人,上報處分未獲批準強令離休1人。
原省委、省革委各部正副部長級干部33人,清查、批判、處理23人,占70%,其中:判刑4人,開除黨藉3人,留黨察看2人,撤職6人,嚴重警告1人,批判后令其休息4人,降職2人。
全省十八個地市委第一書記全部受到批判處理,地市委正副書記118人(缺焦作),批判處理97人,占82.3 %,其中:審查批判期間死亡7人,判刑17人,開除黨籍4人,留黨察看9人,撤職18人,嚴重警告4人,批判后令其休息28人,降職下放10人。
省直各廳、局、委,第一把手,除5人外,其余全部受到批判處理,分別給予撤職、警告、免職不用的處理.各廳、局、委副職中被批判處理的也占大多數。
原縣委第一把手中,大部分被審查、批判、處理,未受審查,處分,保留廈職的寥寥無幾.縣級副職被審查處理的也占大多數。
這里,需要說明,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大都是參加革命幾十年為黨和人民作過貢獻的老同志.
在揭批查中,許多地方、單位仍然沿襲“文革”中“上掛下聯”那一套,上面倒一個,下面倒一片。因上、下級工作關系受株連、被處理的基層干部數量更多。群眾反映:河南搞揭批查是“農村搞到生產隊,工廠搞到班組長。”加上干部的親屬子女因受株連而被審查、處理、不提工資、不評技術職稱等,人數要以數十萬計。
趙地在“書面發言”中還說:“突擊發展的黨員,有10萬6千多人被取消了黨員資格.”據統計,從1967年到1976年發展黨員數量河南居全國第十位,全國取消黨員資格和清除出黨共13萬人, 河南占全國總數 80%。中央組織部1978年12月向全黨發了《關于妥善處理突擊發展黨員的意見》,制訂了統一的政策。如果河南是執行中央政策的,怎么會產生這樣特殊的結果?
1981年1月5日,省委書記胡立教同志在省委工作會議上,講到揭批查時說:“全省共判處打砸搶分子、反革命分子1700多人”。據說,全國依法懲辦打砸搶分子5千多人,河南就占全國總數的三分之一。實際上河南遠不止此數,以刑事罪名義抓的,實行勞動教養的,還不包括在內。例如焦作市,判刑96人,卻抓了318人,勞教37人,抓一兩年放的185人,死亡11人。究竟抓了多少人,有的說有四千多,有的說有七千。一段時間內,全省各監獄中關押犯所謂“文革罪”的,近半數之多。這里面,確實有些人是應該抓、應該判的,但其中許多人只是犯有一般性錯誤,不應該刑事處理的。
揭批查時,許多在文革中說過錯話,辦過錯事的同志,大都誠懇地檢查認識了自己的錯誤。但是對許多同志的審查,并不是實事求是地對他們的錯誤進行批評,而是制造一些駭人聽聞的罪名,給他們作的結論,與事實嚴重不符,有許多是假案、冤案。例如:
原許昌地委書記紀忠良同志,文革中,本來是隨“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去葉縣制止武斗,搞大聯合的,這在當時完全是一件正常的工作,而且是辦了一件好事。揭批查時,卻被說成是“調動軍隊鎮壓群眾”的“葉縣剿段匪案”,硬是把造反奪權搞打砸搶的派性頭頭說成好人,將紀忠良同志逮捕法辦。完全把事情搞顛倒了。審判時,在法庭辯論中紀和律師已將其“罪狀”全部駁倒,卻硬是給紀忠良同志判了10年刑。
平頂山市委書記許振忠,以“傷害罪”被逮捕法辦,登了河南日報,上了電視,但所謂“打人致殘”的事,根本與他無關,所稱被打的同志,也矢口否認許打過他。經過調查,省委承認搞錯了,并對他說:“你沒有問題,很快就可以回去工作了。”但后來卻又判了六年刑。
洛陽地委書記孫騰芳,在洛陽地、市委聯合召開的十萬人宣判大會上,以“組織反革命政變,準備上山打游擊”的罪名判10年徒刑,罪狀駭人聽聞到離奇的程度,因此案被處理的僅洛陽地委領導就有六人,還有一大批縣委和基層干部。其實根本是莫須有的事。
文革中,群眾組織發生打人的事,有的同志根本不在場也不知情,也以“策劃”的罪名判了刑,這樣的情況相當多。
等等。
陳云同志說:“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的政治斗爭,除若干陰謀野心家必須另行處理以外,對于其他有牽連的人,必須用政治斗爭的辦法來解決。”黨中央對清查文革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問題明確提出“嚴肅對待、慎重處理”的總的指導方針,在政策上,要嚴格區分錯誤與罪行的界限,把政治定案與法律定案分開:要堅持實事求是、調查研究,審查結論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而河南在揭批查中卻混淆了錯誤與罪行,政治定案與法律定案的界限,把許多干部由于認識問題而說錯話、辦錯事與追隨“四人幫”的陰謀野心家搞混淆了:在具體作法上沿用文革的老套套,大批大撤、大捕大判,嚴重違背了黨中央的方針政策,犯了擴大化的錯誤。
三、 嚴重的問題在于派性清查
特別應該指出的是,河南在揭批查中被點名批判、審查處理、黨內處分、取消黨員資格、以至逮捕判刑的,幾乎全部是文革中屬于“二七公社”這個群眾組織的成員和根據“毛主席指示”、“中央表態”支持過或者被認為是支持這個組織的領導干部。而在文革中和這個群眾組織對立的“十大總部”“河南造反派總指揮部”的頭頭,則不僅沒有受到清查,反而得到提拔重用,主持清查工作。
整黨期間,北京幾家報社的記者向中紀委、中指委、(中央整黨指導委員)反映了在鄭州發現的“十大總部”文革期間造反搞派性、奪省市委權、策劃武斗的會議記錄,即所謂“出土文物”案。其實,河南許多干部群眾早就議論紛紛,說河南揭批查是“一派坐監,一派升天”, “一派清查一派”,搞“派性清查”。“出土文物”以第一手的直接物證,證明了這一點。
對“出土文物”揭露出來的頭面人物的情況,許多省直機關干部和鄭州的群眾都是很清楚的。就拿“十大總部”、“省委造總”的情況來說,文革期間他們造反起家,策劃奪省、市委權,在當時盡人皆知,1967年鄭州的幾次大型武斗:圍攻河南日社,沖擊“五四”絕食現場,搞棍棒大游行,圍攻鄭棉六廠火燒大樓,圍攻糧院、農院,策劃血洗行政區,鄭紡機武斗,煙廠武斗,那一次少得了他們?!
按照中央政策,這些造反起家,策劃奪省市委大權,指揮大型武斗,搞打砸搶,制造流血慘案的頭面人物,應該屬于被清查的“三種人”之列。可是,在河南揭批查中,他們這些人的錯誤和罪行,不僅沒有受到清查和處理,連句自我批評也沒有作過,反而得到提拔重用,擔任河南黨政要害部門關健崗位的負責人,有些被當作“接班人”、“第三梯隊”來培養,有些被提名為黨的“十二大” 、“十三大”代表,有些還主持清查“三種人”的工作。例如:
李蔚:文革前,是省監委副書記丁石的秘書,一般干部。文革中起來造反,參加“監委紅旗”、“省委造總”、“省直總部”,是“十大總部”第一號頭頭。文革期間被提撥為省委處長。文革后主持揭批查,又提撥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籌備組副組長,省紀委副書記,省檢察院副檢查長。
趙正夫:文革前是省國防工辦干事。文革中參加“古田公社”、“省委造總”,是“十大總部”的主要頭頭。文革期間提拔為午陽鋼鐵廠某分廠黨委書記。文革后,參加揭批查專案工作,后提拔為鶴壁市委書記、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鐘力生: 文革前是省委工交政治部干部。文革中參加“破私立公造反隊”、“工交兵團”、省委造總,是“十大總部”、“作戰指揮部”總指揮。文革期間被提拔為安陽鋼鐵廠黨委副書記。文革后,又提拔為安陽市委:書記、省計經委主任、省長助理。曾被提名為黨的“十三大”代表,因“出土文物”揭露被取消代表資格。
黃振英:文革前是省委宣傳部理論教育處秘書。文革中參加“紅飚”、“省委造總”,是“十大總部”主要頭頭。文革后被提拔為焦作市委副書記,省物資物資廳廳長。
胡涌:文革前是省委宣傳部理論教育處秘書。文革中參加“紅飚”、“省委造總”,是重要骨干。文革期間被提拔為省委宣傳部處長。文革后被提拔為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李炳臣:文革前是省民政廳干事。文革中是省政法戰線組織頭頭。文革后提拔為省委副秘書長兼落實政策辦公室主任。
王洪范:文革前是省委一般干部。文革中是省委文革辦公室“紅刺刀戰斗隊”頭頭,文革期間提拔為午陽工委辦公室主任、平頂山市委秘書長。文革后提拔為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省勞動人事廳廳長。
葛紀謙:文革前是省委宣傳部理論小組資料員。文革中參加“烽焰造反隊”,是“省委造總”的重要頭頭。文革期間被提拔為省機械局人事處長。文革后被提拔為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曾被提名為黨的“十二大”代表,因文革問題被檢舉取消代表資格,為避風頭調往濮陽市委副書記,后又調回省文化廳任副廳長。
楊鳳崗:文革前是省委組織部干事。文革中是“省委造總”服務員、“十大總部”頭頭。文革后提拔為南陽地委副書記、省農經委付主任。
彭思純:文革前是省委工交政治部一般干部。文革中造反,參加“破私立公”、“工交兵團”,是“省委造總”重要頭頭。文革后提拔為周口地委副書記。
董仲智:文革前是省直黨委一般干部。文革中是“省委造總’’服務員。后提拔為省直黨委組織部長。
喬星壁:文革前是省委財貿政治部干事。文革中是“省委造總”頭頭。后提拔為省煙草工業局局長。
李潤玉:文革前是省委辦公廳行政處公務員。文革中參加“職工赤衛隊”,是“省委造總”服務員、“省直總部”常務服務員、“河造總”主要頭頭,省直機關武斗“基干隊”頭頭,文革后提拔為省委老干部處處長。
……
還有的,這里不再一一列舉了。
河南干部群眾中流傳著一首順口溜說:“要學歷沒文憑,要年齡不年輕,論能力沒水平,論德才很稀松,一步一步往上升,這里的奧妙說不清”。還說現在提拔干部是“同志加親戚,派性加關系”。指的就是他們這些人。
當然,文革有它特定的歷史條件,并不是凡是文革中參加過“派”的人,現在都不能用,但是文革中一派的主要頭頭、核心骨干分子幾乎個個都擔任黨政要害部門關健崗位的負責人,這種情況是極不正常的。
以上僅是“出土文物”榜上有名、屬原省直機關的人物。另外如:劉玉潔:文革中是信陽地直機關“東方紅造反團”的重要骨干,信陽地委第一書記王正剛同志在文革中被信陽地直機關“東方紅造反團”整死,王正剛同志親屬揭發與劉玉潔有直接關系。但劉玉潔不僅未受審查,反而步步高升,提拔為團省委書記、商丘地委書記、副省長。劉玉潔到省里后,把許多文革中的派性小兄弟提拔到省直機關擔任負責干部。
還有文革中大專院校如:鄭州大學、開封師范學院、河南農學院等,其中“二七公社”一派的頭頭多被逮捕法辦,而另一派即“十大總部”、“河造總”的頭頭卻有許多提拔當了領導干部。
據反映,現在省直機關和各地市委的許多組織、人事、紀檢部門被一些派性頭頭把持,使一些黨政主要領導人也奈何他們不得。
有一點應該指出,即這些派性頭頭有不少人都是文革中被提拔起來的。當時劉建勛、紀登奎所謂“五湖四海”的指導思想,實際上是在派性山頭之間搞平衡,兩派頭頭,有多有少,都進了班子。另外,戴蘇理文革期間一直擔任省委領導職務,他也千百計提拔文革中支持他的派性頭頭,這些派性頭頭造反起家,是文化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在臺上,也是積極執行文革極左路線那一套的,犯有許多錯誤,甚至罪行。但是,由于他們把持揭批查的權力,他們的錯誤和罪行都被掩蓋過去了。
這些派性頭頭提拔到領導崗位以后,把文革搞派性的那一套帶到黨內,利用手中權力,互相包庇,抱成一團,拉邦結派,呼朋引類,已成尾大不掉之勢。他們欺上壓下,使下邊真實情況反映不上去,中央和省領導的意圖貫徹不下來,形成一種“中梗阻”。
中紀委書記章蘊同志說過: “某些派性根深的人物,還時刻想在一個地方或一個單位掌權,實際上一派掌權的情況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現在還有”。“有的單位雖然總的領導班子幾經調整,幾經易人,但由于有些所屬要害部門為一派把持,派性的壁壘至今未能打破”。河南這幾年正是章蘊同志講的那種情況。
派性頭頭掌握揭批查的權力,必然要搞派性清查。他們不是考慮黨的利益和全局利益,而是搞派性報復和派性掌權。他們利用手中權力把一切妨礙他們派性掌權的人、尤其是大批老干部整下去。有兩個人物——李蔚、趙正夫——的情況十分典型,他倆都是“省委造總”、 “十大總部”的主要頭頭,被稱為“掛帥”人物在文革中造反起家,奪省市委權,搞武斗、打砸搶的活動,“出土文物”的記載有幾十次之多。圍攻鄭棉六廠下令澆汽油放火燒大樓的,就是李蔚。揭批查運動中,他倆被提拔到要害部門占據關鍵領導崗位,李蔚任省紀檢委籌備組付組長、省紀委付書記,趙正夫負責原省委領導的專案審查,繼而任省委組織部常務付部長、省委常委。一個執掌干部任命、撤職、免職的大權,一個執掌處理、定案、執行黨紀的大權,兩人密切配合,流水作業,河南各級干部尤其是擔任領導職務的老干部大批地被撤職、審查、定案、處分,就發生在他們控制要害部門、掌握關鍵崗位權力的這一段時間里。
派性清查在全省各地有普遍性。例如確山縣,文革初期兩派武斗,一派被打死27人,另一派被打死28人。但在清查“三種人”時只清查了一派,處理了200多人,其中判處徒刑2人,死刑1人,而另一派一個也沒有處理,主要派性頭頭、武斗指揮者反而被提拔為縣委負責人。
實際上,河南揭批查發生嚴重擴大化的根本原因,正是派性清查。
中央整黨決定明確指出:文化大革命應該徹底否定,文革中兩派都是錯誤的,兩派中間的“三種人”都應當進行清查。可是,中央整黨決定的精神在河南沒有得到貫徹實行。 “出土文物”案向中央反映以后,喬石同志曾批示要求河南省委對“出土文物”涉及的人物進行審查。幾年過去了,審查不了了之,這是為什么呢?原來省委的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審查干部的權力被他們把持。審查者和被審查者在文革時是派性小兄弟。省紀委領導也無可奈何。
“出土文物”案,在河南至今仍未解決。
四、戴蘇理與派性清查
河南發生派性清查,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戴蘇理,以及前省委對戴蘇理的錯誤評價。
河南省委在1978年12月15日發的《關于為戴蘇理同志平反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文件,予發1978第144號),我們把全文抄錄如下:
各地、市、縣委、省直各單位:
省委決定,為河南省委書記戴蘇理同志所謂“三右一風”的總代表、總根子、總后臺問題平反。
戴蘇理同志在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是執行毛主席革命路線的,為黨做了不少工作。劉建勛等人為了推行林彪“四人幫”的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采取顛倒是非、裁贓陷害的手法,把矛頭指向戴蘇理同志,是完全錯誤的。強加給戴蘇理同志的一切誣蔑不實之詞應統統推倒。受株連的干部和親屬子女一律平反。
中共河南省委 1978年12月15日
顯然,省委在這個文件里,是把戴蘇理封為一貫正確路線的代表了。這個文件有雙重錯誤,第一,“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這個提法本身,是在肯定文化革命及其極左路線的前提下作出的,是完全違背黨中央《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精神的,毛澤東同志晚年發動文化大革命犯了嚴重錯誤,那里有什么文革中的正確路線呢? 第二, 把戴蘇理封為文革前和文革中一貫正確路線的代表,這個評價也完全不符合歷史事實。
戴蘇理在文革前和文革中的表現,河南廣大干部群眾是眾所周知的。
文革前,他作為省委領導之一,在反右派、反右傾、大躍進、公社化、反“潘楊王”等運動中,瞎指揮、搞浮夸,刮“五風”、整干部,搞極左的一套,有很多錯誤。尤其在震,驚全國的“信陽事件”中,負有直接的重大責任。早在六十年代,中央對河南“左”的錯誤(包括戴蘇理的錯誤)已經作過結論。省委這個文件卻把戴蘇理的錯誤一筆勾銷,反而變成正確的了。
文革中,戴蘇理是文化大革命的狂熱擁護者,他支持造反奪權,十分活躍,發表大量的講話、揭發材料、署名文章、公開信,帶頭造省委的反、奪省委的權。在文革中,他是“河造總”后來是“河造總”和“十大總部”這個派性組織的代表人物和后臺。他作為一派的代表人物參加“三結合”,先后擔任省革委常委、省委常委、省革委付主任、省委付書記、省委書記、省長等職。文革十年,他始終在臺上,而且步步高升。
戴蘇理在文革中大搞極左的一套,犯有很多嚴重的錯誤。如:
攻擊陳云同志,攻擊中央六一年經濟調整方針,為自己五八年的錯誤翻案:
作“批鄧”示范發言,惡毒攻擊鄧小平同志:
到中央文革匯報罷了趙文甫、楊蔚屏同志的官,在全省刮起“罷官風”:
參予炮制劉建勛支持少數派的“一張大字報”,事后還指責劉建勛支持造反
派態度不鮮明:
宣布河南省委是“黑司令部”,“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核
心早就爛了”, “應該打倒”:
責備省委代理第一書記文敏生同志沒有及時給趙文甫,楊蔚屏、劉洪文、宋玉
璽、任雷遠、劉晏春等省委領導同志和王培育等人“定性”,是“保護走資派”;
親自到上海學習王洪文反軍亂軍、陰謀叛亂的“城市民兵第二武裝”的經驗,
在河南推廣;
,追隨江青制造的“馬振扶事件”,迫害干部和人民教師:
吹捧毛遠新,積極推廣“朝農經驗”:
在江青炮制的“花大姐”事件中,乘機謾罵鄧小平同志:
他作為省委主管政法的書記,在“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時以“攻擊鄧小平主罪消失”的理由,堅決主張釋放罪行嚴重、劣跡昭彰、號稱“土匪司令”的邦派頭頭張永和,使堅決反對這樣做的鄭州市委書記張俊卿同志遭綁架、戴高帽、游行,造成鄭州全市大亂:等等。這些錯誤,都是十分突出的。戴蘇理在文革中的錯誤,比大多數在揭批查中被審查、批判、處分的老干部要多得多,也嚴重得多,他的許多錯誤是別人根本沒有的。戴蘇理那里是什么一貫正確呢?
戴蘇理在所謂“三右一風”中受過錯誤的批判,為他平反是應該的。但這也不能說他當時是正確的。他那時不過是為他的派性山頭“河造總”、“十大總部”在省革委中多爭幾個席位而己,鬧得全省各地的革委會成立不起來,才被批判的。他在當時的行為也是搞極左,批他“三右一風”,是批顛倒了。
省委將戴蘇理封為一貫正確,并且讓他領導全省的揭批查運動,實際上就給河南的揭批查定了調子:既然戴蘇理在文革中一貫正確,可以領導揭批查,那是他在文革中所代表的“河造總”、“十大總部”一派也是正確的,不僅可以不受清查,而且應該依靠他們來搞揭批查。這就勢必造成“以人劃線”、“以派劃線”,按派清查,,為河南的派性清查埋下了禍根。
戴蘇理領導揭批查期間,一方面搞了擴大化, 一方面乘機把“十大總部”、“河造總”的派性頭頭提拔重用。如李蔚、趙正夫、鐘力生、葛紀謙、張志剛、劉玉潔等許多人,都是戴蘇理在揭批查運動中提拔起來的,有不少派性頭頭直接主持和參加領導揭批查運動。除上述李蔚、趙正夫兩個典型例子外,還有李炳臣擔任省委付秘書長兼落實政策辦公室主任,等。這些派性頭頭主持清查“三種人”的工作,會搞出什么結果來,是可想而知的。
五、 省委一些領導同志在思想路線和執行政策上的偏差
河南揭批查發生擴大化和派性清查的錯誤,與某些領導同志思想路線上不端正和執行政策上的偏差是直接有關的。
省委將戴蘇理封為一貫正確路線的代表,就是思想路線上不端正的典型表現。
一九八零年八月,省委主要領導人在同鄭州市委第一書記談話時,胡立教同志說: “省委里是兩派,他們十三人,我們五人,他們占優勢,市里是你們占優勢。”在這里,胡立教同志不是講事實、講是非,而是講“派”,把黨委內部和上下級之間的工作關系當成“派”的關系,在省委和各級領導班子中搞“派”。這說明,省委領導同志在這個問題上,頭腦是不清醒的,思想路線上是不端正的。這就勢必在下面造成以派劃線,按派清查。(其實,胡立教同志也太健忘了,曾幾何時,他和“二七”派的一些頭頭打得火熱,封官許愿,他又是那一派呢?
出于對河南文革“一派錯誤”,“一派正確”的錯誤認識,在揭批查和清理打砸搶時,省委還作了一些錯誤的政策規定。如“七二五”(即1967年7月25日)以前的問題不清查。對清查工作,中央明確指示要突破時間界限,不受原來規定的“九大” 、“十大”以來的時間限制。省委這個政策規定是違背中央指示的。而且,眾所周知, “七二五”前,在河南是“十大總部”、“河造總”左右局勢的時期,規定這樣的政策界線,結果必然是,“二七”派干的壞事和打砸搶清理了,而“十大總部”“河造總”一派干的壞事和打砸搶就被掩蓋起來了。
整黨開始后,中央曾指示要拿出一段時間專門進行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討論。中央明確提出文革兩派都是錯誤的之后,“一派錯誤,一派正確”的觀點實在站不住腳了,有些人就散布什么“河南是一派錯誤多,一派錯誤少”。其實他們并不是要具體分析文革兩派的錯誤,而是對黨中央的提示打折扣,找些口實為自己的錯誤作辯解,企圖混過整黨這一關。不多日,省委布置整黨學習要轉向討論“以權謀私”問題為主,關于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討論,也就草草結束,不了了之了。省委在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文革兩派都是錯誤的這個重大問題上,始終沒有遵照中央指示得出否定河南文革兩派的明確統一的認識。因而也就再一次錯過了糾正河南“派性清查”、 “一派清一派”錯誤的機會,使派性清查的錯誤延續下來。
段君毅、劉杰同志是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同河南文革兩派沒有什么瓜葛。他們到河南來,廣大干部群眾對他們寄予很大的期望。他們本應該認真聽聽各方面的意見,按照中央精神正確處理河南兩派問題,很可惜他們被已經掌權的一派包圍、架空了,片面聽信了一派的意見,不僅沒有糾正、反而使派性清查和擴大化的錯誤繼續得以發展,給河南工作留下了后遺癥。當然,段君毅同志來河南時間不長,人事生疏,情況了解不全面,雖然未能把問題解決好,還不是主觀上要搞派性。對這一點,我們是諒解他的。
整黨期間,曾有人向中央領導和省委第一書記劉杰同志反映過“出土文物”和李蔚、趙正夫、鐘力生、黃振英等人在文革中搞打、砸、搶的情況。劉杰同志是了解這個情況的,也曾表示省委負責解決問題。當時,中央關于徹底否定文化革命和文革兩派都錯誤的已有明確指示,河南揭批查擴大化和派性清查的問題也已明朗化。可是,劉杰同志在拿到造反起家、指揮武斗,搞打、砸、搶的派性頭頭占據河南黨政要害部門領導崗位的證據以后,卻不采取任何措施,不解決任何問題,對這樣嚴重的問題聽之任之,不執行中央整黨決定精神。對河南黨和人民,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態度。我們不明白,劉杰同志身為黨的高級干部和省委第一書記,為什么會是這樣一種態度!
在揭批查中,省委某些領導在執行政策上,也有不少偏差。
省委有些領導同志不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把事實搞清,而是聽信個別人的口供。如一九七九年九月十八日,省委召開一千二百萬人的全省有線廣播大會,讓文革前省委一個公務員、文革造反起家的派性頭頭李尚謙在會上講話,李尚謙在會上胡說一氣,一次就點了幾十個包括地、市委書記以上領導干部的名,省委領導都信以為真,立即對這些領導干部進行審查批判。
有的地區,一次撤職、批判公社書記以上干部就達1000多人。在許多情況下,還象文革中的作法一樣,先定性、點名批判,然后收集材料、組織專案審查。對許多老干部一隔離就是幾個月、幾年、限制人身自由,搞車輪戰,不讓休息,搞體罰,搞逼供信。
省委主要領導同志在和一位地委第一書記談話時說: “根據你現在的態度非到法院去不可,你承認了,就黨內解決,不承認就法律解決”。這不是典型的逼供信嗎?
省委書記李慶偉同志在會上講:“文化大革命中對領導干部動一指頭的,也算打砸搶。”省委領導同志頭腦這樣不冷靜,以感情代替政策,上行下效,造成很壞的影響。不少同志反映,在基層,揭批查運動違法亂紀的情況,是相當嚴重的。
因為不執行政策,造成大量假案、冤案,這些同志自然不服,幾年來,一直堅持向省委和中央有關部門申訴。但是,省委有些領導卻堅持錯誤,對上瞞、對下壓,有些案子明知處理錯了,卻以 “揭批查的成績不能否定” 和“糾正一個人的問題,就會引起連鎖反應把河南搞亂”為理由,拒不改正。
對大量的申訴材料,省委主管領導置之不理,有關部門互相推諉。對申訴的同志,指責為“翻案”,以加重處理相威脅,千方百計維護冤假錯案,唯恐否定了所謂揭批查的“成績”。有的同志,大部分材料實在站不住腳了,結論一再修改,問題少了許多,處理卻升級了。
對河南揭批查中派性清查和擴大化的錯誤,中紀委、最高法院幾年來曾多次進行批評,甚至直接指名要河南省委對紀忠良、許振中等一些同志的冤案限期復查,但河南省委某些領導卻頂住不辦,還說這是“干擾運動”“為壞人翻案”,甚至向全省發文件,指示有關部門將這類問題劃為“禁區”,不能受理。
在阻撓糾正河南揭批查擴大化和派性清查錯誤的問題上,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趙文甫同志的態度,起過一些很不好的作用。
楊析綜同志來河南主持工作,尤其是省委領導班子調整以后,省委對申訴同志的態度較前有好轉,承認揭批查存在的問題,同意予以復查,這是很大的進步。然而,時至今日,省委的班子已經又換了一屆,這些問題一個也未能解決。許多同志背著沉重的思想包袱,有些人“刑滿釋放”后不給安排工作,不給出路,至今生活無著。有些同志已含冤死去,他們始終未能等到黨對他們作出公正結論的日子,許多老同志年老體衰,身患重病,不知還能否到那一天?!
六、 河南揭批查中違法亂紀的典型——“突擊判刑”
河南揭批查中,違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和政策,違法亂紀,一個突出的典型,是所謂“突擊判刑”。
1979年底,河南省紀委書記趙文甫、付書記李蔚和省高級法院院長丁石等人,為避免《刑法》、《刑事訴訟法》于1980年元月1日生效以后,他們的行動被“束縛手腳”,就趕在《刑法》、《刑事訴訟法》生效前夕,公然對抗黨中央七九年九月《中共中央關于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的指示》(中發[79]64號文),緊急布置各級政法部門對揭批查中關押起來的人,不管有沒有罪行,均以“清理積案”為名,在全省大搞“突擊判刑” 。為阻止這些人向最高法院上訴,把“終審權”掌握在自己手里,他們把本該由省高級法院審理和省高級法院正在審理的案子,強行壓給地、市法院判決,把地、市法院審理的案子壓給縣區級法院判決。這次“突擊判刑”,全部秘密進行,不準開庭。審判時,既不出示證物,又不準本人申訴。有的沒有起訴書:有的根本沒有任何材料:有的人法院己向本人宣布沒有問題可以釋放了,又判了重刑:有的判刑三年,但己關押三年多了,說:你如果不上訴,馬上就可以出獄,如果上訴,十天內提出,然后在監獄里等著。平頂山市委付書記鈕保華,判刑8年,本人不服,提出上訴,平頂山市委某主管領導竟大筆一揮,順手在8字前邊加個1字,改為判刑18年;平頂山市委付書記晁思忠判刑13年,晁問:為什么判我13年,法院說:鈕保華判18年,項玉田判12年,你取個中間吧。在有些情況下,量刑輕重,竟是按照原來擔任職務高低來確定的。由于時間十分倉促,“判刑”進行的十分草率,洋相百出,形同兒戲,完全失去了法律的尊嚴。
事后,當有的家屬向法庭審訊人員詢問時,審判人員竟說:“根據我們掌握的事實,他沒有問題,不應該判罪。但這是省委指示,我們不過是奉命辦手續”。還說:“你不用上訴,上訴也沒用,這都是省委領導定的”,
據反映,這次“突擊判刑”,全省共判處2400多人。這樣一次全省范圍內的大規模的突擊行動,卻既沒有省委、政法部門的文件,也沒有領導人講話,是趙文甫、丁石、李蔚幾個人直接向各地、市政法部門負責人個別交待的,行動十分詭密。究竟是經省委研究決定的,還是他們背著省委搞的,不清楚。
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林彪、江青一伙橫行肆虐的十年內亂時期,倒也不怪,但它竟然發生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發生在黨中央大力加強民主和法制建設、對司法工作有明確指示的時候,這不能不使人感到驚訝!這在全國確實是絕無僅有、蔚為奇觀的。
還應當指出,在“突擊判刑”前,省公安廳的同志曾向省委分管政法工作的戴蘇理書記反映:在省看守所關押的省直機關抓的100多人,經審查,有90%以上是不該抓、不該判的。當時,戴蘇理說:“不要說那么多吧,我看有百分之七八十不該抓是有的”。省委領導明明知道有那么多冤案,為什么不但不糾正,反而硬著頭皮強行判決呢?
“突擊判刑”后,八0年五、六月,黨中央曾對政法工作和處理文革期間打砸搶問題發出指示,最高法院院長江華同志親自到河南來,批評“突擊判刑”的作法,并在省政法干部會上講了話。但趙文甫卻在會議結束時對會議代表部置:“同志們回去以后,只向黨委匯報,沒有向下傳達的任務”。抵制、封鎖中央和最高法院的批評,堅持錯誤。
當有些同志到北京向最高法院申訴反映時,最高法院的同志說:“你們河南的情況,我們都知道,那是你們省委領導定的,我們管不了,我們江華院長說了都不頂事,我們有什么辦法?”
省委有的領導同志還宣揚說:是鄧小平同志支持河南這樣作的。我認為,象“突擊判刑”這樣的作法,絕不是小平同志的意思!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加強民主和法制建設的思想,都是小平同志大力倡導、反復強調的。“突擊判刑”這樣的事,除了河南在全國是絕無僅有的。小平同志也決不可能單獨為河南制訂一種政策,或單獨下一道指示。很顯然,省委某些領導是在欺騙河南廣大干部群眾,企圖打著小平同志的旗號,壓制批評、掩蓋自己的錯誤。
這里,要附代說一下趙文甫這個人。趙文甫同志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資派”,這是錯誤的。但趙文甫也并不是一貫正確。他在文革前的反右派、反右傾、大躍進、公社化等運動中,搞浮夸,刮五風、整干部,搞極左,也有很多錯誤,黨中央對包括他在內的河南“左”的錯誤作過結論,這些都是歷史事實。趙文甫平時不干工作、專門在來運動時整人,這是河南廣大干部都知道的。有一件事,可以說明這個人的品質:劉少奇同志文革中在河南去世,骨灰保存在一軍,軍隊換防時,一軍領導將劉少奇同志骨灰盒移交省委,劉建勛交代省委付秘書長霍云橋同志放省委機要室保存,文革后,這件事被趙文甫得知,趙文甫大喜過望,說:“好哇,劉建勛竟敢包庇黨內最大走資派!憑這個鐵證,非跟他算帳不可。”認為可抓住了劉建勛的要害問題,可以將劉建勛置于死地了。但是,在劉少奇同志平反以后,中央和少奇同志親屬來河南迎取骨灰時,趙文甫搖身一變,親自將骨灰盒交給王光美同志,并陪同進京,參加追悼會,又是上電視、又是報紙頭版大照片,趁機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他還到處向人吹噓,說自己是戴著走資派的帽子,冒著生命危險,保護了劉少奇同志的骨灰盒,把自己裝扮成大功臣。趙文甫這種欺世盜名的行徑是十分卑劣的。霍云橋同志曾對一些人談起過這件事,省直機關許多同志都知道。但霍云橋同志害怕趙文甫對他打擊報復,不敢向黨中央反映。我聽霍云橋同志親口講過此事,事實確鑿無誤。
“突擊判刑”,是河南揭批查中違法亂紀的一個典型,和趙文甫直接有關,他應負主要責任。這和趙文甫文革前反右派搞翻番,(注:58年春,反右派已告一段落,趙文甫下去檢查,認為不徹底,要補課,結果,在本來已經嚴重擴大化的基礎上,又翻了一番)反右傾在河南打二十萬“小潘復生”的極左搞法,是一脈相承的,同時,也是趙文甫泄私憤、搞報復的一貫思想作風的故伎重演。趙文甫是黨的高級干部,不執行黨的政策,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仍然繼續搞極左、搞報復,是非常錯誤的。
七、 如何看待文革中河南站出來工作的老干部
河南揭批查中,老干部被批判、審查、處理的相當多,擴大化的錯誤,主要表現在這里。如何看待這批老干部,是河南揭批查的重要問題。
文化革命中,河南站出來參加“三結合”的老干部比較多,也比較早,這件事,在當時曾受到毛澤東同志和中央的表揚,人民日報曾為此發過社論。這也被當作劉建勛的一大功勞。當時的說法是:劉建勛把一大批老干部帶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上來了。
這種認識,現在看來當然是不對的。黨中央十一屆六中全會《關于建同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同志晚年錯誤地發動、被反革命利用、給黨、國家和民族帶來嚴重災難的一場內亂,文化革命的全局錯了,劉建勛也錯了,談不上什么功勞。河南參加“三結合”的這批老干部也不可能正確。
揭批查時,河南省委批判糾正了過去的錯誤認識,針對性地指出:劉建勛、紀登奎把這批老干部不是“帶出來”,而是“帶進去”了,帶進文化大革命的極左路線和十年內亂里去了。這樣講,對于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分清大的是非,是正確的,必要的。
這批老干部參加“三結合”站出來工作,在文革的特定歷史條件下,也執行過文革極左路線的東西,跟著劉建勛、紀登奎說過錯話,辦過錯事,犯有錯誤,對他們的錯誤進行嚴肅批評,也是正確的、必要的。
但是,如果認為這批老干部都是跟“四人幫”的,是“四人幫”的人,或者按當時的說法是所謂“幫四人”,應該全盤否定、統統打倒,則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是不公道的,是錯誤的。
這批老干部的問題,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成員有本質的區別。除個別人以外,絕大多數也不屬于與林彪、四人幫的陰謀活動有牽連的人和事。他們在文革中執行錯誤路線,主要是思想認識問題,是由于對毛主席的盲目崇拜和迷信,而且,有些林彪、四人幫的東西,當時也是以黨中央指示的名義下達的。由于理論水平不高,認識不清,缺乏分辯是非的能力,他們也錯誤地執行了。例如,河南許多老干部和我一樣,在文革中對待兩派群眾組組織的問題上,曾一度站在“二七公社”一邊,支持了派性。那是因為當時毛主席說“大局已定,二七必勝。河南形勢很好嘛”和中央“7.25表態”肯定“二七公社是革命組織”之后,才跟著表態、犯了錯誤的。
這批老干部在文革中,曾多次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打擊迫害。文革初期,他們被打成“走資派”、“三反分子”,挨批判、被揪斗、受摧殘:林彪路線時,許多老干部再次被打倒,受審查,遭批判;批林批孔時,他們被打成“右傾復辟勢力”,“孔老二”;在76年所謂“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中,又受到猛烈沖擊,被打成“走資派”、“投降派”、“還鄉團”、“鄧小平的代理人”:四人幫當時炮制的反動電影《反擊》,就是把攻擊矛頭指向河南省委和老干部的。他們有的被江青點名批判、指示查辦,有的還被戴高帽子游街。文革十年,有些老干部站出來工作的時間總共五六年,卻被打倒四五次。
這批老干部,包括紅軍時代和抗日戰爭早期參加革命的老同志,大都經過革命戰爭考驗,對黨和人民有貢獻。在文革的特定條件下,在困難和復雜的情況下,他們憑黨性堅持工作,抓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維持必要的經濟和社會秩序。他們絕大多數是忠于黨和人民的,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是堅定的。在七五年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時,他們積極貫徹各項工作的整頓方針,批判派性,整頓班子,打擊了壞頭頭,使形勢明顯好轉。
許多老干部雖然曾一度表態支持過派性,但他們受黨教育幾十年,對派性頭頭的搗亂破壞,也進行過抵制和斗爭。在他們的要求和支持下,省委在文革后期先后發出《4.8通知》、32號文件、17號文件,制止“雙突”的蔓延,批判派性頭頭的錯誤謬論,并采取了組織措施。這些措施,雖然在文革大的形勢下不可能根本解決問題,但確實起過一些積極作用。
文革期間,河南黨政大權主要掌握在這批老干部手里。派性頭頭雖然在“雙突”中提撥了不少,使許多基層黨組織嚴重不純,全省形勢受到很大千擾,但河南黨政的核心權力尚未被他們左右。這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破壞,減輕了河南經濟建設和工農業生產的損失。
我查了一下資料,文革期間,從1965年到1975年工農業總產值增長倍數,全國主要省份和河南相鄰省份情況如下:
河南2.56,山東2.32,江蘇2.25,浙江1.60,四川1.70,安徽2.15,河北2.31,陜西2.05,廣東1.87,湖北2.01,遼寧2.22。毫無疑問,這個速度與改革開放十年的數字是無法相比的,倘若沒有文化革命,我們的經濟發展會快得多。但以上數據也表明,文革期間,河南與許多省份比較,經濟發展速度稍快些,工農業生產損失相對小一些。我認為,河南文革中堅持工作的老干部比較多,他們所起的積級作用,是主要的原因。
揭批查時,在如何看待這批老干部的問題上,省委一些領導人認識上偏激,把他們的錯誤看得重了,政策上有偏差,搞得過頭了,尤其是在文革兩派的問題上,背離了黨中央的指示,依靠一派搞清查,被派性頭頭鉆了空子,把他們幾乎都打下去了。
在河南,文革期間堅持工作的,是老干部的多數, 由于揭批查出了問題,把黨培養幾十年的老干部的多數損失掉了,使河南干部隊伍傷了元氣,給河南的工作帶來損失。新任省委領導也感到河南“缺了一代干部”。
一些工作先進地區和單位,如蘭考、林縣、輝縣等,改革中形勢穩定的早一些,生產發展比較好。這本是好事,但揭批查時,反而被當作重點,領導親自坐陣,大批大撤大換班。例如,戴蘇理去輝縣坐陣,揭縣委班子“緊跟林彪、四人幫反革命路線的蓋子”,縣社班子全部批判撒換。許多當年跟著焦裕祿同志治沙造林,參加林縣修“紅旗渠”、搞水利工程的干部,甚至勞動模范,都被打成“四人幫”了。河南省120多個縣,文革中鬧得兇,比較亂的有三四十個,比較穩定的有五六十個,近300個大中企業,比較亂的有七八十個,比較穩定的有一百多個。揭批查中,對這些情況卻完全不加區別,比較穩定的單位的干部同樣被大批撤換、批判。
在批判中,發生許多混淆是非的情況,例如對學大寨,不是批平均主義、大鍋飯、割尾巴等,而是批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批五小工業、批社隊企業。這就不是批極左路線,而是批工作,不僅是批干部,連群眾也批了。即使是路線問題,基層干部稀里湖涂跟著說說,能有多少責任? “四人幫”是破壞生產的,搞生產有成績,怎么會是“四人幫”呢?這種錯誤的搞法,挫傷了干部群眾的積級性,連工作也不敢干了。程維高同志批評有些應該干的事不去干,與此有關。基層干部有顧慮,怕犯錯誤。
河南的揭批查,尤其在老干部問題上,與全國相比,有特殊性。許多兄弟省市,在揭批查中,都認真遵照中央精神,政策掌握得穩,打擊面小,主要懲辦罪行嚴重的派性頭頭。對廣大干部則著重教育,提高認識,解決思想問題,根本沒有發生大批老干部被批判、審查、處理的現象。政策掌握得穩,干部隊伍心齊、氣順、比較團結。干部隊伍穩定,領導班子穩定,政治局勢就穩定。有這個基礎,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就能抓住歷史的機迂,把經濟建設搞上去。有老干部在班子里傳幫帶,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也傳下來了。對比河南和兄弟省市的情況,我感觸很深;要把經濟建設搞上去,必須把黨的組織搞好,把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搞好。河南這些年的工作與兄弟省市拉開了距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對干部,尤其是革命幾十年的老干部,我們黨歷來主張不能只看一時一事,而應該看全部歷史和全部工作。聯系建國以來河南黨內情況來看,我們應該注意到,河南省委主要領導干部中,有這樣一個情況:“文化大革命”中被定為“走資派”被打倒、被批判的趙文甫、楊蔚屏、戴蘇理等同志,在“大躍進”、“公社化”、反“潘楊王”、反右傾的斗爭中,曾犯左的錯誤,造成慘重損失,有很大的責任。而在那一次斗爭中一些掌握政策比較穩、對左的錯誤有所抵制、被排斥、受打擊的同志,卻在文革中因堅持工作而執行了左的東西,犯了錯誤。就省委主要領導人劉建勛同志的情況而言,他在文革中犯了許多錯誤,但在文革前,來河南糾正左的錯誤、穩定局勢、組織救實、恢復生產,是有成績的。而戴蘇理在文革初期支持造反,帶頭反省委、反劉建勛、文敏生同志,也談不上什么正確。今天,我們應該以黨中央十一屆六中全會《關于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準,分清大的路線是非,在六中全會決議和黨的基本路線的基礎上團結起來。黨犯了錯誤,我們當事者都有錯誤,都有責任,有誰是一貫正確呢?黨的事業受損失,我們應該感到痛心,應該總結經驗教訓,而不應該計較和糾纏歷史的恩怨糾葛,更不應該泄私憤搞報復。
河南把一些人封為一貫正確,對另一些人全盤否定,在認識上偏離了黨的六中全會決議,處理上犯了錯誤,最終是黨的工作和黨的利益受損失。由此派生出來的、問題是,在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實事求是思想路線之后,在改革開放的時代,河南卻時而冒出一些奇怪的提法和作法,如說什么“糧食產量估不透”,隱瞞災情,甚至壓制打擊反映真實情況的同志等。這都是河南許多干部曾經熟知的聲音和行為,幸虧現在不是大躍進時代,被黨中央及時糾正,才未造成大的損失。這說明在一些問題上,河南沒有在黨的六中全會決議的基礎上正確地總結經驗教訓。其實,年紀大一點的同志,從河南揭批查嚴重擴大化的錯誤里,難道沒有看到59年反右傾抓20萬“小潘復生”的影子嗎?
從根本上說,河南發生的問題,是文革極左路線包括文革前左的錯誤的流毒和影響沒有得到肅清,這正是河南的癥結所在,是問題的實質。
對河南揭批查擴大化和派性清查的錯誤,我將自己了解的情況和看法向中央反映如上。這些歷史遺留問題現在仍是影響河南形勢和工作的重要因素,希望引起黨中央的重視,請黨中央關心一下這個八千萬人口的大省,幫助省委把這些問題解決好。
受了錯誤處理的老干部,絕大多數已經年紀大了,離休了。但他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黨對他們有個實事求是的結論,受到公正的對待。黨組織應該滿足他們的愿望。其他處理錯了的,也應該予以糾正。
一些文革中的派性頭頭,“三種人”,至今仍在河南黨政要害部門擔任領導職務。對此,中央已有明確指示:對“三種人”和犯有嚴重錯誤的人,絕不能放在要害部門,擔任領導工作,現在仍在領導崗位上的,必須撒下來。對清查中漏掉的,特別是混進領導班子的,一經發現,要認真查實,及時處理。
薄一波同志在整黨總結會議上也指出: “現在核查三種人的任務并沒有完,組織部門要繼續管起來,隨時發現,隨時處理”。“要認真清查三種人,不可留下隱患”。“對已進入領導班子的三種人和其他有嚴重錯誤的人一經發現,要堅決清除出去”。
這些歷史問題,時間久了,解決起來,會有困難,省委領導很忙,也容易忽略。但是,這些人留在領導崗位,是黨的隱患,現在仍在危害黨的事業和黨的工作。河南應該落實中央這個指示,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解決他們的問題。省委領導同志可能有顧慮,怕解決這些問題把河南搞亂,這種顧慮是不必要的,這么多年了,實踐證明,河南的老干部是守紀律、顧大局的。
河南的歷史遺留問題,還有一些思想路線方面的混亂應該得到澄清。如:文革兩派一派錯誤一派正確;戴蘇理是一貫正確路線的代表;把“7.25”作為清查的時間界限;等。中央應該幫助河南省委對文革期間的重大問題,按照黨的六中全會決議精神,分清大的是非,明確大的政策界限,徹底肅清文革極左路線的流毒,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的基礎上,統一黨內思想,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實現“團結奮進、振興河南”的戰略目標。
以上意見,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河南省原省委常委、離休干部 趙俊峰
一九九二年七月
王維群的說明
河南省委并黨中央:
河南原省委常委趙俊峰同志《就河南省揭批查的歷史遺留問題向黨中央反映的情況和意見》,我認為是符合河南實際情況的。
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關于建國以來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歷史已經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民族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根據六中全會《決議》,黨中央在隨后關于整黨的《決定》中作出文化大革命應當徹底否定,兩派都是錯誤的,和清理“三種人”(造反起家分子,打砸搶分子、幫派骨干分子)的明確指示,并規定為整黨的方針。
可是,河南在處理“文革”問題時, 由于省委領導人偏離和違背了黨中央的方針和指示,犯了派性清查和擴大化的錯誤,造成嚴重的后遺癥。這些問題,至今未能解決。
建議黨中央和河南省委調查了解,妥善解決,以發展河南改革開放的形勢。
對趙俊峰同志反映的情況和意見,我簡單作以下幾點補充:
一、河南省委在揭批查中,根據中央指示,清查與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有牽連的人和事,懲辦了一批有嚴重罪行的“打砸搶分子”等“三種人”,也批判和處理了一些有嚴重錯誤的人,做了大量工作。這對于從根本上肅清“文革”極左路線的影響,達到消除隱患、純潔組織、統一思想,教育干部的目的,是完全正確和必要的。對揭批查的成績,應該肯定。
二、河南的揭批查,搞擴大化了。趙俊峰同志列舉的具體事實,都是省委領導自己講的情況。對揭批查工作,黨中央明確規定了“嚴肅對待、慎重處理”、“宜粗不宜細、宜窄不宜寬”、“擴大教育面、縮小打擊面”、“嚴格區分罪行和錯誤的界限”、“政治定案和法律定案分開”的指導思想和方針政策;在定案處理上,中央又作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的具體要求。可是,由于省委一些領導人偏離和違背了黨中央的這些指導方針和政策要求,清查的面搞大了,處理得重了。尤其是一批為黨工作幾十年的老干部受到錯誤打擊,被冤枉了。
揭批查擴大化的后果,嚴重影響河南黨的團結,干部隊伍思想上結的疙瘩很大,隔閡很深,心不齊,氣不順,政不通,人不和,積極性調動不起來。政治關系沒有理順,是河南工作上不去的重要原因。
三、嚴重的問題在于派性清查。“出土文物”揭露出來的問題令人震驚。這是白紙黑字的第一手直接證據,而且是物證。一些“文化大革命中”中的“打砸搶分子”等“三種人”一度把持河南揭批查的權力,進而占據黨政要害部門的關鍵崗位。至今仍然如此。
“出土文物”中榜上有名的李蔚、趙正夫、鐘力生等人,“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搞派性,陰謀奪省、市委的權,策劃指揮大型武斗、搞打砸掄,在“出土文物”中都有記載。還有材料揭發:他們在圍攻鄭州國棉六廠時擔任現場指揮,下令澆汽油放火燒大樓,造成死傷100多人的血案。“出土文物”提供的證據表明:他們這些人,完全應該列入清查“三種人”的對象。
但是,他們的問題和罪行非但沒有受到清查,反而堂而皇之地代表黨組織主持揭批查運動。河南大批老干部,就是在趙正夫擔任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李蔚擔任省紀委籌備組付組長、省紀委副書記,把持全省揭批查核心權力的時期,被撤職、批判、審查、定性、處理的。
這些老干部在文革中跟著毛主席犯了錯誤,接受黨組織的審查,檢查自己的錯誤,是完全應該的。但是,由這些“文化大革命”中搞打砸掄的派性頭頭、“掛帥”人物、“作戰指揮部總指揮”之類本來應當屬于“三種人”清查對象的人對老干部進行審查,不僅完全違背了黨中央的方針和指示,在全國各省中,也是非常出格、絕無僅有的情況。可是這種令人憤概的荒唐事,在河南卻發生了。
白紙黑字,鐵證如山,“出土文物”是河南派性清查的鐵證。對“出土文物”案,喬石同志早有批示。請中央有關部門和河南省委落實喬石同志批示,查清“出土文物”案。
四、河南在《關于為戴蘇理同志平反的通知》的省委文件中稱:“戴蘇理同志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是執行毛主席革命路線的”。這個提法直接違背了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的精神,同時又一筆抹消了戴蘇理“文化大革命”,和“大躍進”時所犯的嚴重錯誤。這個文件是反中央的,也完全不符合事實。
戴蘇理在“文化大革命”中,是作為河南“河造總”、“十大總部”一派的代表人物,參加“三結合”的。這個文件,把戴蘇理封為一貫正確路線的代表,就為河南“以派劃線”、 “按派清查”、“一派清一派”定了調子,是河南派性清查的根子。
建議河南省委撤銷這個有嚴重錯誤的文件。
五、省委主要領導在揭批查、整黨、清理“三種人”的指導思想和執行政策上,偏離和違背了黨中央的方針,造成工作的嚴重失誤。
如一九六七年的“七.二五表態”,這件事,是“文革”時期中央搞錯了。根據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精神,省委應該向中央寫個請示報告,由中央撤銷在“文革”時下發的相應文件。別的省市都是這樣做的,這是正常的組織手續。河南卻不是這樣,把這件事搞成個“七.二五大假案”。這不僅不符合事實真象,定錯了案,在組織程序上,也是辦了件糊涂事。尤其嚴重的,是把“七.二五”作為清查工作的時間界限,這就直接違背了黨中央關于清查工作要“突破時間界限”的規定, 自訂“土政策”,成為河南派性清查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七.二五大假案”的結論是錯誤的,而且這個錯誤結論還直接促成河南的派性清查。建議省委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正規的組織程序,重新處理“七.二五”問題。
另外如“突擊判刑”等極其錯誤的作法,無視黨中央“加強民主與法制”的指示,嚴重違背黨的—卜一屆三中全會的精神,也造成嚴重失誤。
六、如何看待文化革命中河南站出來工作的老干部。和唐岐山等人的情況有本質的區別,這批老干部并不是陳云同志所說的“陰謀野心家”一類的人,也不屬于與“四人幫”有聯系的人和事, (唐岐山本人也不是老干部)。這批老干部是河南老干部隊伍中的多數。文革時的說法是,劉建勛、紀登奎把他們“帶出來了” ,“帶到毛主席革命路線上來了”,這種說法現在看來當然不對。但現在籠統地說,劉建勛、紀登奎把他們“帶進去了”,“帶到十年內亂里去了”,不加分析地把他們全盤否定、統統打倒,這也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是不公道的。
文化革命時期這些老干部在臺上,當然也會犯有錯誤。但文革十年的情況很復雜,他們之中許多同志曾多次受林彪、江青的打擊迫害,被批判、斗爭、打倒,也是事實。他們大多數同志說錯話、辦錯事,是因為理論水平不高,由于對毛主席的盲目崇拜,是認識問題。而且,我們黨有組織原則,他們作為下級,要服從中央的文件和指示,因而只是執行的錯誤。對他們,主要是教育和提高認識的問題。
在文化革命特定歷史條件下,對這批老干部在臺上的工作應該怎么看?我查閱了國家統計局的資料,以65年到75年這十年,列了幾張表(見附表)。從全國各省幾項主要經濟指標的對比來看,國民收入、工農業總產值、工業總產值三項指標,河南列第二:社會總產值、農業總產值、糧食總產量三項指標,河南位居第一;各項指標綜合起來看,河南經濟發展速度應屬全國首位。當然,如果沒有文革的破壞,河南經濟發展的情況肯定還會好得多。文革中河南老干部站出來工作的比較多,在全國是一個突出特點,這批老干部在臺上掌握各級黨政主要權力,減輕了“十年內亂”的損失,起過積極作用。這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可以
表明這一點。
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在文革的歷史條件下,有些政治上復雜的是非曲直,不僅許多群眾和一般干部難以認識清楚,連我們省委班子成員在當時也稀里糊涂。但是,是否對人民有利,是不是給人民辦了好事,應當是我們評價干部的根本標準。即使封建社會也還講“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嘛。文革這十年,河南經濟情況相對比較好,損失比較小,歸根到底,是對人民有利的。這批老干部起過的積極作用,應該得到黨的公正評價。
河南這批老干部,多數是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還有抗戰時期和抗戰以前的老八路、老紅軍,他們為黨工作幾十年,對黨和人民是有貢獻的。由于派性清查和擴大化的錯誤,他們受到錯誤的打擊,被冤枉了。如今,他們有的已經含冤死去,剩下的也年老體衰,已經離休。他們的希望,只是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黨組織.對他們有個實事求是的正確結論,有個公正的評價。
這批老同志在黨內和社會上都有些影響,但十幾年了,盡管他們含冤受曲、忍辱負重,考慮到近年來國家多事,六四風波、蘇聯解體等情況,他們不愿給中央添麻煩,一直耐心地等待著。實踐證明,他們表現了有黨性、守紀律、顧全大局的風格。
黨組織應該在適當時機考慮他們的要求,妥善解決他們的問題。其他處理錯了的,也應該得到糾正。 ’
這批老同志,大部分都已經是七、八十歲的人了,不能再工作了。妥善處理他們的問題,不僅是為他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昭雪冤屈、公正評價的個人之事,而且關系到黨組織和干部隊伍的建設、關系到今后河南黨的工作和黨的事業。我們常說,老干部是黨的寶貴財富,聯系到建國幾十年河南的情況來看,在這方面有許多經驗教訓:
58年“大躍進”時,河南在全國反右派結束之后,又搞“補課”,使“右派”總數翻了一番:反右傾、反“潘、楊、正”的錯誤斗爭,全省抓了20萬“小潘復生”:河南的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因此而大傷元氣。
“文革”十年,極左路線橫行肆 虐,林彪、“四人幫”破壞搗亂,河南的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受派性斗爭嚴重干擾,來回折騰,“翻燒餅”,又大傷了一回元氣。
解放后我一直在河南工作了幾十年,對此是深有體會的。
粉碎“四人幫”,“文革”結束了。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實現工作重點的戰略轉移,實行改革開放的方針,本來應該好好搞點建設了。可是,由于河南在揭批查、處理“文革”問題時,偏離和違背了黨中央的方針和政策,犯了嚴重的派性清查和擴大化的錯誤,河南的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再一次大“翻燒餅”,大傷元氣。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這一次,河南干部隊伍受打擊的面之大、后果之嚴重,完全不亞于“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后來的省委主要領導同志也深知情況的嚴重,說河南因此“缺了一代干部。”實際上,河南省是在全國“文革”結束之后,在對待老干部的問題上,又搞了一次類似“文革”的斗爭。
因此,河南工作上不去,問題的“癥結”,是從“大躍進”到“文革”的極左路線的流毒沒有肅清,遺害至今。不正視這個問題,僅靠更換個別領導人的辦法,是解決不了的。請求黨中央幫助河南省委做點工作,根據黨的六中全會《決議》,分清大的是非,清查領導班子中漏網的“三種人”,理順政治關系,為黨的事業“振綱紀”:妥善解決揭批查的歷史遺留問題,昭雪老干部的冤假錯案,消除隔閡,增進團結,為黨的組織和干部隊伍“補元氣”。只有這樣,才能使廣大干部群眾真正做到心齊氣順,政通人和,實現安定團結,發展改革開放的形勢,把河南的工作搞上去。
我的意見,如有不當,望指正。
河南省原省委書記、離休干部 王維群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于山東濟南東郊干休所
附: 我收集和整理的《文革期間河南與全國各省經濟發展六項主要指標對比情況表》和《編制說明》。
讀者的介紹
讀者最近讀到兩件十多年以前,由河南省委文革時期的領導干部給中央的申述信。
一件是原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趙俊峰同志于1992年7月,就河南省揭批查歷史遺留問題,向黨中央反映情況和意見的申述,另一件是原河南省委書記、省長王維群同志,就趙信所反映問題,給河南省委并黨中央的補充說明;發信時間是1994年11月。
河南省是文化大革命中基本按毛澤東同志的設想,去開展、推進文革運動的最典型的地方,屬于正態狀況的省份之一。之所以說是正態,就是從省委主要領導干部,到基層領導,大部分投身和支持了毛澤東號召的文革運動。河南的文革運動與工農業生產發展,得到當時中共中央的肯定與表揚。要研究文革歷史,要研究毛澤東搞文革的初衷,要探討改造我們這個落后的農業大國的途徑,就必須研究河南問題。1976年10月,特別是1977-1978年之后,河南被說成是林彪、“四人幫”破壞文化革命的所謂“重災戶”,在隨之而來的“揭批查”運動里,河南是“撥亂反不正”,遺留下來了許多觸目驚心的、新的歷史問題。
筆者有幸在河南工作二十多年,由于去得晚,是外來干部,有幸沒有參加河南的文革運動——卷入那恩怨相報的無窮無盡的指責、攻擊、壓制,免于受到非人的極不公正的對待。但我接觸過各種思想觀點的老干部和大批當年的群眾,讀了這兩個信件,現在只能說,兩位共產黨的老干部對中央講的,全部是事實。
據說,從1980年代到1990年代,中共中央最高層,曾反復研究過解決河南歷史遺留問題,甚至也商議了一些具體方案。但是沒有能夠落實。
于是,在1950年代該省黨內斗爭的基礎上,繼而在文革十年激烈的黨內斗爭和派性斗爭的基礎上,在改革開放以來新產生的尖銳復雜的社會問題基礎上,河南積壓和衍生的問題重重,河南省上訪的人(起)數,或許是全國最多的……
需要解釋的是,信中涉及的“出土文物”,指文革以后才發現的,1967年一大派群眾組織秘密會議的原始記錄本,在這些會上,他們策劃了對省、市委與一系列領導干部的“造反”,策劃了對另一派群眾組織的殘酷武斗……但這些創造了“文物”的朋友,居然是河南省在文革以后的揭批查運動、改革開放中的英雄好漢與領軍人物。讀者可想而知,70-80年代的河南,進行的是共產黨的撥亂反正,還是反對大多數革命干部,反對毛澤東的文革的派性“撥亂反正”?
我衷心希望這一文物,能進入嚴肅的文革博物館,成為鎮館之寶。
特此說明。
徐 明
文革發動40年之后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