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我剛滿七歲,在讀二年級。這個絕對的計劃經濟時期,我五口之家的房前屋后,約有四到五分自留地(當時全隊人均八分地),地里種著各類蔬菜,菜蔬類基本上自產自用。但到農閑時節,出半里地就到海涂,一天兩潮,一年四季海鮮不斷。
家中缺錢,有時海鮮便要入市。由于父母忙碌,身為長子,也便成了小商人。我這小商人到農貿市場銷售的,大體上有文蛤等貝類、也有梭子蟹、大清蝦等時鮮,一般總是四更起床,騎上銹跡斑斑的“永久”加重車,踩半圈摸黑入市。
市場離家十多里地,用半小時趕到后,基本可以占個好位子。太晚也就糟了:一則要到犄角旮旯擺攤,二則鎮里人七點上班過時不候,三則海鮮容易變味,也就意味著晚了,就錯過能賣好價錢的早市了。趕上早市,差不多兩小時貨能夠出手。有次錯過早市,餓著肚子擺到午后,大夏天的螃蟹全部變味,結果只好倒掉,空手而回,哭了一鼻子。
市場擺攤的人挨人,人人鋪上一塊用舊的粗布,把各類時鮮倒在布上,問一問邊上的價格,自己心里按成色估個出讓價,夏天螃蟹每斤一毛左右,然后等待鎮上人前來光顧。顧客通常先挑后聞,然后問價。我報出價錢的,他認可或討價還價,說定了就叫大師傅。大師傅俗指管理員,通常將桿秤系著秤砣斜挎在肩上,叨著煙在市場上來回游蕩,每次交易都要由他過秤,一元的買賣收費一毛。
能賣好價錢的,是三九天的大清蝦。父親是出海能手,有套稀罕行頭,就是從腳到頭的全身膠衣。漏了膠補上,我的記憶中膠衣打了無數補丁,但卻管大用。三九天,入海前穿上膠衣,能在齊胸深的海潮中堅持多半天,迎潮逆流打開撈網,捕撈大清蝦。每潮能捕半斤到兩三斤,而兩三斤都快發財了,因為每斤大清蝦的賣價,準在一元以上,春節前最高能有每斤兩元多的好價錢。賣完了準許買市上的油條麻團吃。
在我的內心中,計劃經濟排斥市場經濟,我是絕對不會相信的,因為我是1972年的小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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