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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澤東小學生 提交日期:2007-9-23 21:34:15 |
對毛 、澤 、東給劉的定性的研究
回顧中國革命的歷史,中國革命的性質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新民主主義的革命。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從解放戰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到中國經濟的社會主義的改造,都無不體現了這一革命的性質。
按照這一性質的社會主義建設,應該是致全力于社會主義國營經濟、集體經濟的建設。當然,由于是新生的社會主義,所以還允許一些經受考驗過了的,道德較高尚、對社會主義建設有利(不僅僅是在經濟上的有利)的已有的資本家和資本主義生產的存在與發展,而不是允許大量的資本主義的發展,不是允許各種低級的、帶有邪念的資本家與資本主義的大量發展。因為這樣的發展,其結果必然是將革命的成果放棄,必然會重走李自成的道路,必然是背叛革命的性質而使自己變質。
而事實上,從劉當政時期所做的事件上來看,例如從包產到戶搞單干、搞桃園經驗,配之以四大自由在;在工業上,大搞物資刺激,發展資本主義生產 ,其結果,就是大量的現在的特區所存在的血汗工廠,以及內地的奴隸制磚窯廠,大量的死亡煤礦等,而不會是現在的那些良好的企業;由于改革開放是在社會主義較高度發展了的后期開始的,而且是經過了文化大革命之后才開始的,因而其基礎已經提高了,在這樣提高基礎的情況下、在得到了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的 的批判與警告的情況下搞的改革開放,尚且如此,那么,就應該很明白的知道,如果在那個年代搞劉政繼續下去,其情況將是人民不堪忍受,國家的性質不可能還是社會主義的了。
所以,劉政與共產黨革命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與當初給參與革命人們的許諾是相反的;與烈士們奮斗的方向是不一致的。
所以,以我看來,這就是叛徒這一罪名的來源。
由于做這些事,是資產階級所期望的,而劉是在黨內的主要領導人,他執政搞這些資本主義東西在客觀上是幫了資產階級的忙;所以這就是內奸罪名的由來。
還由于劉政,說過資本家越多越好,剝削有功等言論,在政策上執行資本主義路線,這與工人階級的解放是不一致的,與工人階級的獨立性的發展、與長遠利益不相一致的;這就是他的工賊罪名的由來。
如果認為劉政是正確的,那么就等于說,共產黨的革命就是沒有必要的,國共兩黨幾百萬軍人的死亡與幾百萬百姓的死亡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條路線對于百姓來說與國民政府的執政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回顧劉的革命歷程。作者了解到劉的革命歷史功績,他是黨的第一代領導人之一。所以我在想,他的行為盡管在客觀上造成了如此不良的影響,但在主觀上或許不是故意的,或許是不自覺的,因而給他定如此之罪是否太重了些;或許與陳獨秀一樣犯的是路線錯誤。
但我又想到了這是政治,是一個國家最高級領導人所犯的錯誤,套用什么樣的罪名,可能有所區別。例如對于老井崗山的兩大貪污犯那樣;又例如,對于四人幫的審判那樣。是不是也可以參照以上兩案呢?或許要更加重些.總之,由于當時與歷史沿襲的原因,對待政治人物是不同于一般的.
分析劉政錯誤的根源。或許劉說“剝削”越多越好,需要更多的資本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為那時他面對著的是經過歷史考驗了的有良知、有道德的為數不多的資本家的代表,不是唯利是圖的、不顧工人利益的為數大量的資本家,象這樣的資本家,在當時的社會主義經濟未曾發展時期,國民經濟需要恢復時期,他們的參與對國家與人民是有利的,對滿足就業與對產品的需要是有好處的;但這與背叛本階級利益而參加無產階級革命的革命者一樣是少數。正如無產階級革命主要依靠無產階級一樣,社會主義的經濟建設主要靠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既發展公有制經濟)。所以劉在執政時的一切政策重心應該是屬于社會主義性質的,至少是要向著社會主義方向進步的,應該是在未曾發展的社會主義基礎上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基礎,而不是因循守舊地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基礎。所謂革命者就是要破舊立新。
在革命的歷史上沒有黨,革命者就建立了黨,沒有軍隊,革命者就建立了軍隊,沒有國家,革命者就建立了國家。要搞馬、克、思主義,沒有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就必然要創造社會主義生產關系;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劉沒有這樣做。他把少數的進步的資本家當作資本家的本性,把馬克思早就批判了的資本主義重新拾起來拿到了中國來應用,他把進步的少數資本家對當時恢復國家有利,當作了大量的低級資本家對于中國經濟建設的長效性有利;他把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丟在了一邊不用而把心思用在了發展資本主義方向上。
這就是劉犯錯誤的原因。
結論:1、對劉的定性不是欲加之罪,而是有根據的。
2、而對劉的定性歸于林彪、四人幫等是錯誤的,是低估了毛、澤、東,周、恩、來,及當時一大批中間派的中央集體的領導
回顧中國革命的歷史,中國革命的性質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新民主主義的革命。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從解放戰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到中國經濟的社會主義的改造,都無不體現了這一革命的性質。
按照這一性質的社會主義建設,應該是致全力于社會主義國營經濟、集體經濟的建設。當然,由于是新生的社會主義,所以還允許一些經受考驗過了的,道德較高尚、對社會主義建設有利(不僅僅是在經濟上的有利)的已有的資本家和資本主義生產的存在與發展,而不是允許大量的資本主義的發展,不是允許各種低級的、帶有邪念的資本家與資本主義的大量發展。因為這樣的發展,其結果必然是將革命的成果放棄,必然會重走李自成的道路,必然是背叛革命的性質而使自己變質。
而事實上,從劉當政時期所做的事件上來看,例如從包產到戶搞單干、搞桃園經驗,配之以四大自由在;在工業上,大搞物資刺激,發展資本主義生產 ,其結果,就是大量的現在的特區所存在的血汗工廠,以及內地的奴隸制磚窯廠,大量的死亡煤礦等,而不會是現在的那些良好的企業;由于改革開放是在社會主義較高度發展了的后期開始的,而且是經過了文化大革命之后才開始的,因而其基礎已經提高了,在這樣提高基礎的情況下、在得到了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的 的批判與警告的情況下搞的改革開放,尚且如此,那么,就應該很明白的知道,如果在那個年代搞劉政繼續下去,其情況將是人民不堪忍受,國家的性質不可能還是社會主義的了。
所以,劉政與共產黨革命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與當初給參與革命人們的許諾是相反的;與烈士們奮斗的方向是不一致的。
所以,以我看來,這就是叛徒這一罪名的來源。
由于做這些事,是資產階級所期望的,而劉是在黨內的主要領導人,他執政搞這些資本主義東西在客觀上是幫了資產階級的忙;所以這就是內奸罪名的由來。
還由于劉政,說過資本家越多越好,剝削有功等言論,在政策上執行資本主義路線,這與工人階級的解放是不一致的,與工人階級的獨立性的發展、與長遠利益不相一致的;這就是他的工賊罪名的由來。
如果認為劉政是正確的,那么就等于說,共產黨的革命就是沒有必要的,國共兩黨幾百萬軍人的死亡與幾百萬百姓的死亡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條路線對于百姓來說與國民政府的執政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回顧劉的革命歷程。作者了解到劉的革命歷史功績,他是黨的第一代領導人之一。所以我在想,他的行為盡管在客觀上造成了如此不良的影響,但在主觀上或許不是故意的,或許是不自覺的,因而給他定如此之罪是否太重了些;或許與陳獨秀一樣犯的是路線錯誤。
但我又想到了這是政治,是一個國家最高級領導人所犯的錯誤,套用什么樣的罪名,可能有所區別。例如對于老井崗山的兩大貪污犯那樣;又例如,對于四人幫的審判那樣。是不是也可以參照以上兩案呢?或許要更加重些.總之,由于當時與歷史沿襲的原因,對待政治人物是不同于一般的.
分析劉政錯誤的根源。或許劉說“剝削”越多越好,需要更多的資本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為那時他面對著的是經過歷史考驗了的有良知、有道德的為數不多的資本家的代表,不是唯利是圖的、不顧工人利益的為數大量的資本家,象這樣的資本家,在當時的社會主義經濟未曾發展時期,國民經濟需要恢復時期,他們的參與對國家與人民是有利的,對滿足就業與對產品的需要是有好處的;但這與背叛本階級利益而參加無產階級革命的革命者一樣是少數。正如無產階級革命主要依靠無產階級一樣,社會主義的經濟建設主要靠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既發展公有制經濟)。所以劉在執政時的一切政策重心應該是屬于社會主義性質的,至少是要向著社會主義方向進步的,應該是在未曾發展的社會主義基礎上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基礎,而不是因循守舊地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基礎。所謂革命者就是要破舊立新。
在革命的歷史上沒有黨,革命者就建立了黨,沒有軍隊,革命者就建立了軍隊,沒有國家,革命者就建立了國家。要搞馬、克、思主義,沒有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就必然要創造社會主義生產關系;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劉沒有這樣做。他把少數的進步的資本家當作資本家的本性,把馬克思早就批判了的資本主義重新拾起來拿到了中國來應用,他把進步的少數資本家對當時恢復國家有利,當作了大量的低級資本家對于中國經濟建設的長效性有利;他把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丟在了一邊不用而把心思用在了發展資本主義方向上。
這就是劉犯錯誤的原因。
結論:1、對劉的定性不是欲加之罪,而是有根據的。
2、而對劉的定性歸于林彪、四人幫等是錯誤的,是低估了毛、澤、東,周、恩、來,及當時一大批中間派的中央集體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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