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糧食為指數分析自然災害和決策錯誤的影響比重
我們仍然把農村糧食存量作為一個比較指數,這也是許多災害經濟學家考察的方法。因為:糧食在當時作為農業國的中國,是決定國家經濟興衰的基礎,是一條生命線。1959—1961年這三年農村糧食存量減少大致可以分解為三個部分:因災減產;因決策錯誤減產;因高征購而減少。前兩項使農村糧食產量減少,第三項使農村糧食存量減少。
先考察一下因災減產的情況。1959—1961年全國糧食因旱災共減產糧食611.5億公斤[6](p.67),1959年減產糧食378億公斤中旱災損失約為260億公斤[6](p.6)。按照1959年旱災占全部災害損失比例的68.8%計算(1960年旱情超過1959年),可以估算出三年中因自然災害減產的糧食數量至少為888.8億公斤。
以“大躍進”之前的1957年全國糧食產量為正常標準(1958年數字不實),1959—1961年共減產糧食1241.5億公斤(未考慮年增長率,只能作為一個比較參數,不等于實際減產量)。其中,除去因自然災害減產的糧食數量888.8億公斤,其余的352.7億公斤可以視為決策錯誤減產。
我們再來考察使農村糧食存量減少的主要因素一一高征購(大量增加城鎮和職工人數所多消費的糧食,一般來講,已包括在高征購所得之內)。高征購的決策源于高估產。1958年,根據有關部門正式公布的糧食預計產量3250億公斤計算,核定各省市自治區征購糧食計劃為579.5億公斤。從表面上看,征購率為17.8%,比上一年要少得多。但是按后來核實1958年產量只有2000億公斤計算,凈征購率(減去返銷農村的數量)就高達20.9%。1959—1961年三年遭受嚴重災害,糧食大幅度減產,而年均凈征購率反而高達22.3%,大大超過1957年。考慮到遭受災害應當減少征購的原則,按照1957年每111.4億公斤糧食占一個凈征購率百分點的比例,1959—1961年的凈征購率應該為15.3%、12.88%、13.2%,三年共計多征購402.7億公斤,則三年農村共減少糧食1644.2億公斤。其中,因災減產888.8億公斤占54%,決策減產352。7億公斤占21.5%,多征購402.7億公斤占24.5%。后兩項都屬于決策錯誤。
至此,我們得出最后的數據:從糧食看,因災造成的減少略大于決策錯誤的減少,兩者之比約為54:46。
三年中農村減少糧食1644.2億公斤,幾乎相當于1959年全年糧食總產量,數額是驚人的。但這仍然不能完全說明“三年經濟困難時期”農村出現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大量增加的原因。因為,1959—1961年國家通過調入、進口等辦法向農村返銷了大量糧食,三年共546.6億公斤,占總征購量的34.4%[18],那么,這三年實際并沒有多征購,高征購政策似乎不應成為農村發生嚴重缺糧危機的因素。
還有兩個重要的特殊情況值得考慮:
一是高減產、高征購集中在1959、1960年,和大量進口返銷糧食的1961年之間有一個時間差。1959年全國因災減產數量高達378億公斤,占三年因災減產總數的42.5%;而這一年“浮夸風”仍在盛行,“反右傾”后繼續“大躍進”,10月,中央批準了農業部1959年全國糧食產量爭取達到6500億公斤的報告,使得遭受災害嚴重損失的1959年反而成為建國以來凈征購率最高的一年,高達28%,比1957年多征購180億公斤,占三年多征購總量的44.7%。1960年,凈征購率仍高達21.5%[13](p.393)。這樣,產量劇減,征購激增,僅滯后半年(征購年度為每乍4月至次年3月底),1959年底至1960年底就到了農村缺糧危機的高峰,后果極為嚴重的河南信陽事件便是發生在這一時期。全國農村平均每人糧食消費量由1957年的204.5公斤急劇下降到1960年的156公斤、1961年的153.5公斤[19],人均口糧每天不足一斤,重災區只有幾兩,春荒時期甚至持續斷糧。農村的嚴重缺糧引起了中央的注意。1960年 u月3日,中央起草了《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要求堅決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節約勞動力加強農業第一線。12月,國務院財貿辦公室指出了糧食多征購的問題,但其估計仍偏低,認為“1958、1959兩年大約多征購貿易糧200億斤左右?!盵18](p.108)從1961年開始,國家大量進口、調撥糧食(1959、1960、1961年調入糧食量分別為-589.8、-169.5、409.4萬噸,進口糧食量分別為0.2、6.6、581萬噸)向農村返銷,凈征購率降為17.5%。但是,當時已經錯過了救災時機,這不能不主要歸咎于1959年8月本應糾“左”卻更加向“左”發展的廬山會議“反右傾”和繼續發動“大躍進”的決策。
二是還應考慮一個重要的因素,即1958年起持續至1961年的大辦公共食堂,使得農村寅吃卯糧,缺糧危機高度集中在夏糧未下的次年春季。從理論上講,提前消費并沒有減少農村的糧食存量,但嚴重打亂了農民為維持全年溫飽最低水平的平衡分配,使次年春荒人口大大增加,出現長期的缺糧、斷糧期,不僅不能保證種子和其他再生產的需要,還導致次年繼續人為減產因素加大,甚至影響到生存。以1960年農村每人年均消費156公斤[19](p.336)計算,平均每天消費0.425公斤,但如果辦公共食堂按每天每人消費0.5公斤計算,則要出現53天的無糧期。因為無法統計各地農村人民公社的積蓄糧食數字和因辦公共食堂提前吃光糧食的頻率,這個因素雖然難以列出數據,但惡性后果是很明顯的。
由此可見,決策錯誤對1959—1961年農村糧食減少的實際影響,并不僅限于上述的比例。從糧食減產看,自然災害略大于決策錯誤;從一個時期的集中缺糧情況看,決策錯誤影響遠大于自然災害??梢哉f,由于“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決策,使農村因自然災害遭受的損失增加了一倍。這與劉少奇在報告中引述的“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是基本一致的。況且,本文只考察了自然災害和農業決策錯誤對農村糧食的影響,如果加上大煉鋼鐵等的工業損失,“三年經濟困難時期”的成因,更毫無疑問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
本文的數字統計和考證,并不是為了重復以前已被提出的判斷,而是想說明兩者之間的關系是相互作用的。出現兩者中任何之一,都足以導致經濟困難。如果決策正確,遇到大的自然災害,也遠不應發生如此之大的經濟損失和非正常死亡;但沒有“三年自然災害”,決策失誤雖然會導致經濟嚴重遞減,也不應是集中爆炸性的。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一個人不顧自身體質疲弱奔跑過快,在平地上會摔跟頭,頭破血流,但如果前面突然出現一個深坑,恐怕就要摔得肢斷骨裂。試想一下,如果“文化大革命”導致1967年、1968年出現“全面內戰”的極為混亂時期,出現了像1959—1961年那樣的持續大自然災害,經濟損失將比“大躍進”時期更不堪設想。所幸的是,“文化大革命”十年中除1972年是災年外,其余各年災情都在中等以下,這也是一種偶然性。再加上毛澤東接受“大躍進”時期的教訓注意“備戰備荒為人民”并采取了“廣積糧”政策等其他原因,因而使經濟建設仍能有一定自然保障。
既然人類現在還遠不能制止自然災害的爆發,那么,我們只能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總結教訓、認識規律上,盡量減少自然災害的影響。首先,必須始終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增強人類改造、控制自然的能力?!按筌S進”時期只強調了人的因素,片面地夸大精神的作用,而沒有強調提高人掌握科學技術的素質。對于提高生產工具水平、認識自然界災害作用,也沒有予以相應的重視。這個教訓是深刻的。正是經過了20世紀70年代的大規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80年代以后改革開放迅速提高綜合國力,使得國家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大大加強。因此,雖然70—80年代我國的自然災害發生密度大于50年代,呈不斷加劇趨勢,卻再也沒有發生災難性的后果。其次,必須正確認識生產力狀況,采取適應其發展的生產關系,否則將受到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的懲罰。如果不能正確認識初級階段的生產力狀況,推行大大超前的“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生產關系,必然要使損失大大超過自然災害本身造成的損失。三年嚴重經濟困難時期的災難,就是客觀規律借自然之手對我們的懲罰。這個沉痛的教訓值得永遠記取。
[參 引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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