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是一種模式
大學生李文星死于傳銷,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這引起了天津警方的高度重視,天津市政法委書記發誓二十天內清除傳銷組織,不留死角。
不死人,就很難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死了人,也只能引起短期重視。“辱母刺死案”后,警方對高利貸展開了一次清理,事實上是沒有任何作用的,一切照舊。
在我看來,不管下多大的決心,在現實背景下,傳銷是鏟除不盡的,今天清干凈了,兩三年后,升級版的傳銷一定又會卷土重來,傳銷經濟仍然會以各種方式滲透到全國。
我為什么認為傳銷經濟難以清除?主要基于以下事實:
其一、傳銷,已經是某種經濟模式的一部分,不是孤立現象。
我們分析傳銷,一定不要分析那些五花八門的形式和手段,必須找出傳銷的本質是什么。歸納起來講,其實就一個字:騙。傳銷就是欺騙型經濟模式。
我曾經分析過中國經濟的五毒,其中以欺騙型經濟為五毒之首。我沒有辦法統計騙子經濟在中國經濟總量中的權重,至少憑感覺可以看到中國所有的經濟成分中都含有大量的騙子經濟貢獻,并且比例都不低,如果去掉欺騙型經濟,中國經濟數據恐怕要大變臉。
傳銷,是大欺騙型經濟中的一環,只不過,它的欺騙時間比較長,涉案人員比較多,欺騙的手段比較粗暴冷血。
欺騙型經濟模式不鏟除,傳銷絕無鏟除干凈的可能。
其二、傳銷,擁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和先富政策引導合理性。
我們國家,有一種接受度極高的引導:暴富思想。早期提倡先富,隨著時間的推移及社會財富分配的兩極化,“先富理論”逐步演變成“暴富理論”。掙小錢,那真不算本事,要富,就得暴富,不暴富,不體現水平。不是少數人持這種理念,即使是在偏遠的農村,這種理念也是深入人心的。
為什么大家現在都追求暴富?主要原因還是有社會引導。每年誕生上千個億萬富翁,在中國,十年之內還可以誕生很多個萬億富翁,有些人,辦個公司,全國人民都不知道公司干什么,結果,一露臉,便是萬億富翁。這難道不具有示范效應嗎?憑什么是他們先富起來,“我”為什么不可以先富暴富?
誰都想快發財,并且都想發大財,怎么實現?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統統秉持“存在即合理”。
其三、傳銷,是對“合法類傳銷”的民間化反應。
我們痛恨傳銷,一是基于傳銷的社會危害性,二是基于傳銷的不合法性。然而,大家不妨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合法的“創新”就沒有傳銷的危害嗎?那么多的高利貸不是也逼死人嗎?為什么大家不要求官方取締高利貸?因為它已經成為“金融創新”的一種模式,合法了。
合法與不合法,中間就只隔一張紙,少數人一拍板,法律就出來了,這個合法,那個不合法,未必老百姓都認同。“泛亞”、“e租寶”等超級大騙局不都是“金融創新”的碩果嗎?不都是合法的害人設計嗎?這實際上又給我們提出了另一個問題:法律的服務對象。
再往深一點看,樂視,算不算欺騙型經濟?它比傳銷良性多少?除了沒死人,它造成的危害面和涉及金額抵得上多少個傳銷組織?“某某帝國”算不算頂級傳銷?
傳銷,也是有創新的,也有基金,也有加盟店,也有電子商務,也是網絡直銷,也講資本運作,也把自己包裝成為“金融創新”,只不過,仍處低級階段的傳銷組織還在用暴力手段運作傳銷,高級的傳銷組織已經慢慢接近于e租寶、泛亞等金融騙局了,你說它是傳銷,它自己認為是資本運作,是金融創新的一部分。
傳銷,尤其是升級版的傳銷,什么都不缺,現在,就缺一張合法的牌照,它正在挑戰合法的“類傳銷”,“類傳銷”不滅,傳銷也不會滅。
其四、傳銷,已經是一種消費型經濟類別,少數地區對其持雙重態度。
大家不要小看傳銷組織,它們這個集體,人員規模是非常龐大的,單在廣西某小城市,曾經就聚集了數萬傳銷人員,房租經濟,吃喝經濟,旅游經濟,都對當地有貢獻。再往大一點城市走,高級一點的傳銷組織已經不只是低端的吃喝拉撒,已經發展成網絡經濟和金融組織,它們大量租用寫字樓辦公,大量地開辦創業公司。
大家知道,傳銷的第一步就是要騙到錢,把四面八方的錢騙到傳銷駐地,這些錢花在哪里?很大一部分用于當地消費和置業,也是當地經濟構成的一部分。這很容易造成一個結果:有舉報,我就出警抓人,無舉報,天下太平。
傳銷,一旦在一個城市落腳,窩點很快就能出名,大家都清楚某個地方就是窩點,恰恰只有管理者不知道。
其五、傳銷隊伍升級反映了就業環境的惡化。
據新聞數據統計,天津被查的傳銷組織,大學生約占八成。這八成的大學生主要以高職高專為主,名校大學生比例不高。即使是這樣,仍然可以折射出一個社會現實:就業環境并不太好。
大量的高職高專學生,一畢業就面臨失業,當然,也有一部分二本三本的大學生畢業即失業,這類學生,十幾年讀書生涯的失意結果會刺激他們內心突生反差,會讓他們把眼光投放到非正常致富視角,什么事情能最快改變自己的境遇,就往什么環境里鉆。
有人講,中國不缺就業機會,很多公司還招不到工人。沒錯,勞動力不缺機會,可以就業。但是,勞動力的各類保障無法得到落實,讓許多大學生不甘心自己成為“農民工”,寧愿挨餓受苦都不去做“三無工人”(無穩定性,無養老保障,無工作尊嚴)。我們可以責怪年輕人好高騖遠,但不能忽視每個人對美好生活的相同向往。
傳銷,如果有一線機會能夠讓一個人暴富,那么,就能引發數以萬計的人去冒險。
我承認,傳銷是一種社會毒瘤,完全支持警方下決心鏟除影響社會安定的公害。
但是,我必須理性地提醒有關方面,傳銷已經不只是一種簡單的組織,它已經演變為某種經濟模式的一環,它的社會土壤很肥沃,不鏟除欺騙型經濟,不鏟除滋生毒經濟的土壤,要想單獨鏟除傳銷組織,那是絕無可能的事。
寫于2017年8月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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