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根源仍是貨幣體系缺陷
為應對頻繁發生的金融危機而不斷大量投放貨幣,表面看可能是一劑強心針,實際上卻可能是在實施安樂死
中國銀行副行長、《環球財經》編委
■ 王永利
貨幣體系發生裂變,在給當代人們帶來巨大收益的同時,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其弊端和負面效應也越來越顯現。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并引起實體經濟嚴重衰退,已經對此敲響警鐘,必須引起全世界的高度重視,決不能沉浸在溫柔陷阱而不知死活。
貨幣大變革與跨越式發展
在人類社會出現剩余勞動,而既有的勞動產品又難以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的情況下,交換就隨之產生。但最初直接的物物交換,成功概率很低,交易成本很高。因此,在實踐過程中逐漸產生了交換的一般等價物,即原始的貨幣。貨幣的產生提高了交換成功的概率,并降低了交換的成本,反過來又推動了交換的發展。交換本身盡管并不直接創造價值,但卻有利于將產品交流到最需要、出價最高的地方,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產品的價值,并通過互通有無推動思想觀念和勞動生產的進一步發展。
在人類社會發展歷史上,不同民族、不同地區等先后出現過很多不同的物品擔當貨幣角色。在長期的發展和交往過程中,全球范圍內貨幣逐漸集中到黃金和白銀等品質穩定、易于分割、體質較小、便于攜帶的貴金屬上,特別是黃金成為全球廣泛接受的硬通貨。貨幣越集中,流通范圍越廣泛,其對提高交換成功率,降低交換成本的積極影響就越突出。
隨著社會交換越來越頻繁,經濟交往(主要是貿易和投資等)的范圍越來越廣泛,規模不斷擴大,特別是工業革命之后,隨著產能的快速提高,推動貿易和投資全球化加快發展,國際間的經濟往來越來越密切,就對貨幣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其中,貴金屬本身所存在的搬運、交割等方面的缺陷越來越不能適應日益發展的國內以及國際交往的需要。同時,由于金銀屬于天然礦產,其作為貨幣,也容易誘導人們過度追求金銀礦產的開發和加工,而影響基本的生產和物價的穩定。于是,部分的替代金銀調運的紙質票匯應運而生。在此基礎上,以黃金(白銀)作為本位制(國家承諾單位紙幣與黃金的兌換率),并由國家立法保護專門印制的紙幣開始出現并大量流通(人類歷史上紙幣的出現很早,但由于缺乏穩定有效的信用保護,其流通受到極大制約,壽命短,影響弱,故不加論述)。票匯及紙幣流通的便捷性,再一次有力地促進了國際國內貿易和投資的發展。
在票匯和紙幣代替全球統一的黃金,而票匯和紙幣又是由不同國家或銀行發行的情況下,就出現了國際結算和儲備貨幣的概念。在國際貿易和投資中占據重要地位,經濟穩定發展,綜合國力比較強大,其儲備的黃金(白銀)比較充裕,能夠得到世界上廣泛信任的國家的貨幣,就逐漸成為主要的國際結算和儲備貨幣,代替黃金成為世界上新的“硬通貨”。
這其中,19世紀末期至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英國成為世界最強大的國家,相應地,英鎊成為最主要的國際結算和儲備貨幣,倫敦則成為最主要的世界金融中心。一戰之后,美英兩國綜合實力發生轉變,美元地位隨之快速上升,紐約則取代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美國完全取代英國成為世界頭號大國,由美國操控的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建立,鞏固了美元作為最主要國際結算和儲備貨幣的地位,英鎊則大大降低了在國際結算和儲備中的份額。以一種主要國家貨幣作為全球流通和儲備的基礎貨幣,大大便利了國際貿易和投資的清算和交割成本,減少了貨幣之間的套利和投機,世界貨幣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貨幣發生裂變——
記賬貨幣與記賬清算,信用貨幣與政府擔保
紙幣代替了金銀之后,確實使貨幣清算和交割大為便利。但隨著國際國內貿易與投資的快速發展,大量現鈔實物的清算與交割,不僅需要大量印制和運送紙幣現鈔,必要時仍需要進行黃金(或白銀)的交割,成本和效率問題再次逐步顯現,而且盡管銀行借貸等早已存在,但金銀或紙幣實物的借貸遠不足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不利于充分有效利用社會閑置資源,加快貿易和經濟發展。在這種情況下,貨幣體系再次出現了兩大創新,在不經意間發生了深刻裂變:
一是將現鈔清算和交割大量地改為通過銀行進行記賬清算,從而大大降低了現鈔在貨幣流通總量中的比重,使得貨幣越來越表現為一種記賬貨幣,并逐步發展成為電子貨幣或者信息貨幣。無論多大的交易金額,銀行僅僅一個報單(信息)既可(瞬時)完成清算。這又一次極大地降低了貨幣印制、流通和保管的成本,提高了清算的速度。
二是銀行在吸收記賬貨幣存款的基礎上,推出了非實物的記賬貨幣貸款,并發展成為貨幣投放新的越來越重要的渠道——信用投放。銀行的存款與貸款產生和發展的歷史很長,但以往卻是金銀實物或紙幣現鈔的存放和借貸,其規模和速度都遠遠無法與記賬貨幣的存、貸款相比擬。
在上述兩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貨幣投放規模迅速擴大,在提供充裕資金有力地支持經濟貿易發展的同時,也使貨幣金本位制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因為,在紙幣印制和投放數量的控制上,是容易得到黃金儲備的有效約束和事先確定的;但信用投放擴大之后,由于貸款與存款之間又存在相互轉換的內在聯系,形成信用投放的乘數效應,其形成的貨幣流通量是難以事前準確把握的。因此,貨幣金本位制最終必然被沖破、被廢棄,而轉化成為純粹的信用貨幣。
在貨幣可以通過銀行貸款進行信用投放時,就可能出現因不同銀行信用的不同而影響一國貨幣的同一性問題,這就需要有統一的主權政府加以規范和提供最終的信用擔保,即使貨幣的直接投放人(包括紙幣的印制和發放以及信貸的發放人)不是政府(或其指定機構),也同樣如此。因此,貨幣的發行、流通和管理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國都是通過立法加以保護的。
貨幣裂變陷阱——
貨幣過度投放與金融虛假繁榮
貨幣的信用投放并主要體現為記賬貨幣之后,在極大地刺激經濟金融和社會發展的同時,又帶來很多新的問題,甚至發展成為致命的溫柔陷阱,但這一方面卻長期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第一,促進了銀行存款與貸款的發展以及銀行貸款國家連帶擔保問題。銀行通過吸收存款將社會閑散資金集中起來,再通過發放貸款,有利于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但問題是:銀行發放貸款時,并沒有通過存款人并相應扣減客戶存款和減少存款客戶購買力,卻因貸款增加了借款人的購買力,因此完全是銀行獨立創造的新的購買力。同時,銀行貸款盡管屬于放貸銀行的資產,其產生的收益歸銀行所有,但由于貸款已經成為貨幣投放的主要途徑,而貨幣最終是由政府擔保的,因此,發放貸款的風險就并非完全由銀行自己承擔,特別是當貸款規模達到相當大的程度,如果銀行貸款發生嚴重不良,并由此造成貸款銀行無法償還存款和其他債務,進而造成金融連鎖反應,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穩定,因而影響貨幣信用及其生死存亡時,政府必須出面干涉并給予問題銀行足夠的支持,而這種支持又往往是依靠增加政府負債提供資金來源,最終由納稅人承擔。正因如此,就出現了當今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的現象,容易刺激金融機構利用貸、存款內在的轉換機制過度追求規模擴張,追求更大的利差收入,并因此造成整個社會信用的過度投放,造成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和個人負債累累,甚至爆發國家債務危機。
以中國為例,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數據,到2010年1月末,全部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為62.72萬億元,本外幣貸款余額為44.02萬億元。直觀看,貸款與存款之比也就剛達到70%,尚不足75%的監管上限,但仔細分析卻可以看到,存、貸款差額只有18.70萬億元,如果把這部分凈存款看成是社會真實的閑置財富的話(其他存款則屬于貸款轉化而來的虛化財富),貸款已達到其2.35倍以上。這反映整個社會的信用投放已經太多了(這里把1月末市場現金流通量4.08萬億元,金融機構有價證券及投資9.3萬億元等因素忽略不計)!在所謂“高儲蓄、低消費”的中國尚且如此,那么在世界上很多“高消費、低儲蓄”的國家,這一比率豈不是更加可怕?
第二,造成了國際儲備貨幣“所有者增加對發行國的債權,而發行國則相應增加對外負債”的內在機理。即在記賬清算的情況下,作為國際儲備的貨幣,無論是通過進口還是對外投資,即使表面流出國境,轉換了所有者,但由于并沒有實物的真正轉移,而只是通過記賬以增減雙方債權債務的方式進行清算,從持有者(貨幣發行國的金融機構)角度,其持有的資金總量并沒有減少(只是由內債轉變成外債),但卻由此增加了外匯儲備國家(所有者)的流動性。因此,從全球整體結果看,就形成了“外匯儲備自動創造流動性”的效應。全球外匯儲備越多,全球流動性就越是以其倍數方式擴張。在全球化加快發展,全球投資和貿易不平衡不斷加劇,外匯儲備總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必然造成全球流動性,特別是儲備貨幣發行國流動性過剩乃至泛濫,并由此進一步引發更多問題。
第三,貨幣總量難以有效控制,流動性過剩和通貨膨脹成為常態和重大隱患。貨幣的信用投放及其乘數效應、記賬清算,再加上國際外匯儲備的擴大,使得貨幣投放總量實際上難以事前確定和有效控制,種種因素都非常容易造成貨幣過度投放,造成整個社會信用泛濫,利率降低,超前消費,過度透支等,進而造成全球流動性過剩。在刺激經濟金融一段時期的虛假繁榮之后,資產泡沫、通貨膨脹、金融危機往往緊隨而至,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動蕩。在全球化加快發展的過程中,日益嚴重的流動性過剩,以及大量國際資本在地區間的劇烈聚散,非常容易引發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機甚至經濟危機。而應對危機的沖擊更容易引發各國政府更多的貨幣投放(擴大貨幣投放成為政府救市最容易最便宜的方式),結果使問題不斷積累,越來越嚴重。
第四,以主權貨幣作為主要國際儲備貨幣,使貨幣總量更難得到國際社會的有效控制。當今的國際儲備貨幣,都是在歷史進程中優勝劣汰篩選出來的強國主權貨幣,世界各國所擁有的外匯儲備,追根溯源,最初都是從貨幣發行國流出來的,而其流出又會自動增加該發行國清算銀行的對外負債,使其外債規模被動增加而難以控制。并使這些銀行往往由于資金過多而急于尋求資金出路,容易因資金充裕而壓低利率,或者因追求資金回報而擴大信用投放,提高融資杠桿率,刺激金融創新和金融的過度繁榮。這種以強國主權貨幣作為國際結算和儲備貨幣的狀況,又使得國際貨幣的好處過于集中到貨幣發行國,并且難以得到國際組織的有效監控。
第五,推動金融越來越脫離實體經濟盲目發展、虛假繁榮。在貨幣的發放脫離社會實際財富的約束之后,金融就越來越脫離實體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并通過調節社會資源分配(資金流動)以及幣值變動等,控制著社會財富的分配。隨著流動性越來越大,以貨幣單位標示的社會財富也越來越大、越來越虛,容易掩蓋貨幣貶值的真相,并推動人們增強消費,甚至奢侈浪費的沖動和習慣。同時,越來越多的金融交易已經脫離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宗旨,而成為純粹在金融領域內部進行的炒作(各類金融交易所或交易中心越來越發展成為“金融賭場”),刺激社會不斷增強賭博心理和投機意識。金融對促進社會財富真實增長的影響越來越弱,卻通過金融交易賺取了越來越多的社會財富,進而吸引了更多社會資金和優秀人才脫離實體經濟加入金融領域,反而可能削弱實體經濟發展的實力。
在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中,呈現出一個“從重生產,到重交換,再到重金融”的發展軌跡。生產是財富的起源,從一開始人們首先是想方設法擴大生產,增加財富,保證生存。隨著交換的出現和發展,人們發現剩余產品只有交換到最需要的地方,才能獲得最大的價值實現和價格回報,因此,貨物的流通和交換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并通過地區差價和季節差價等獲得貨物交換的收益。
隨著貨幣的產生和發展,人們進一步認識到,貨幣本身就存在著不同地區或國家貨幣的差價或匯差可以賺取,在貨幣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金融業務,包括存貸款、收付清算、形形色色的金融衍生產品及其交易等都存在著賺取價差的機會,而且比生產和交換更容易,因此,金融的發展就越來越受到重視,以貨幣和貨幣的流動構成的虛擬經濟越來越繁榮,但同時也越來越脫離實體經濟(虛擬經濟已經數倍甚至十數倍于實體經濟),其虛假成分越來越濃重。種種跡象表明,金融的發展乃至由金融發展推動的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陷入不斷擴大貨幣信用投放(透支未來)的溫柔陷阱難以自拔。
輔文
國際貨幣與金融體系亟待撥亂反正
中國銀行副行長、《環球財經》編委
■ 王永利
最根本的就是按照貨幣、金融發展為實體經濟服務的標準重新對貨幣和金融進行全面而深刻的檢查,去偽存真、趨利避害、撥亂反正,盡快推動貨幣金融的發展走上正軌。
首先,必須嚴格控制各國貨幣的信用投放。貨幣信用投放的無節制,忽視生產而過度追求貨幣套利和金融炒作,已經成為金融危機頻發和不斷加重的萬惡之首。不能有效控制貨幣投放和信用泛濫,就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現在,盡管很多國家為控制貨幣信用投放,一般都規定了對銀行貸款占存款比率的控制標準,但比率規定往往過高,而且金融機構往往可以運用各種金融領域的串通和技術手段(如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信托化、信貸資產轉讓與回購等等進行信貸資產轉讓,同時通過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拆借向購買方提供資金,變信貸資產為同業拆借)逃脫監管約束。
例如,很多國家都規定,商業銀行貸款與存款的比率不得超過75%,但考慮到貸款與存款之間的轉換關系,即使一開始貸款控制在存款的75%以內,但由于貸款可以轉化為存款,如將其轉化的存款再按75%貸放出去,則相當于初始存款的56%。依此類推,則由貸款派生的存款最高可能達到初始存款的290%以上,形成信用的過度投放。如果對貸款與存款的比例沒有限制,則信用投放更難控制。
因此,為控制信用透支,原則上是貸款總額不能超過初始存款(存款減去貸款后的凈存款)的100%,考慮到貸款轉存因素,長期目標應該是將貸款總額控制在存款總額的50%以內。同時,要控制信貸資產在金融機構之間的轉讓業務,不具備發放信貸資格的金融機構不得買斷銀行的貸款,而只能做回售;出售貸款的銀行對回購交易的貸款,仍應納入貸存比管理。對商業銀行直接購買國債、企業債等具有貨幣投放功能的交易,也應納入貸存比管理。對所有從事貨幣投放業務的金融機構(“影子銀行”)都應納入銀行監管體系。
在嚴格控制商業銀行貸款投放的情況下,要鼓勵商業銀行積極發展信托貸款和代客理財業務,即由商業銀行牽頭貸款評審和管理,但可以出售給存款人。或者由銀行代理客戶進行投資理財,從而在轉讓購買力的同時,減少出讓方的購買力。總之,既要充分挖掘社會閑散資金的潛力,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又要努力控制虛增貨幣,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其次,要對金融產品和交易進行甄別和有效控制。也就是要按照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標準嚴格審查各種金融產品和交易市場,凡不利于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或無關于對沖既有資產負債風險(純粹投機性交易)的,都要嚴格控制。要鼓勵有效金融創新,但對那些純粹用于金融體系內部投機炒作的產品和交易要嚴格控制。對慣于通過信用擴張、提高杠桿率進行套利的影子銀行體系必須嚴加管控,而不能放任自流。
第三,要加強貸款人貸款投放的用途限制,并同時加強借款人資金使用的監控。不允許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用于企業非經營許可領域(如房地產炒作和資本市場運作等)投資;如果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業務,應該嚴格控制,包括在經營許可和征收特別稅等方面要有相應的措施。
第四,要強化金融機構破產倒閉制度。破除“大而不能倒”的魔咒。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不僅容易造成金融機構盲目擴大規模而追求高收益,而且勢必造成政府救市壓力,進一步擴大貨幣投放。這是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也是不公平的。
最后,要適應全球化要求,盡快統一全球財稅金融政策和監管。現在經濟全球化已經達到很高水平,國際資本在全球的流動相當自由和便利,但財稅金融的政策與監管的統一協調卻遠遠滯后于全球化的發展。不同的財稅金融制度和監管力度,給國際資本的投機提供了便利,又迫使各國不斷降低稅收和金融監管力度,形成惡性循環。這種狀況應該盡快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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