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過高嗎?
黃衛(wèi)東
2019年國內(nèi)有兩位工程院院士公開反對很多城市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標準到地表水四級,甚至三級標準,其反對的主要理由是增加投入,造成巨大浪費。其中一位院士介紹說,有一個城市要提升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準,招標報價高達1.8億元,而事實上如果采用“綠色系統(tǒng)”加“灰色系統(tǒng)”的處理方式只要3000萬元就足夠了。從該院士介紹來看,灰色系統(tǒng)應是普通污水處理廠二級生物處理系統(tǒng);而“綠色系統(tǒng)”則是指濕地等自然凈化系統(tǒng)。另一位院士反對的理由則是標準太高,特別提到,地表IV類和III類水質(zhì)關(guān)于氮、磷的要求更是高不可攀,北京和上海目前沒有一座污水廠能達到上述標準,而且遠遠沒有達到。
由于兩位院士是在專業(yè)的會議上發(fā)表意見的,記者很難全面報道,筆者以為,記者報道的兩位院士說法,見文末鏈接,實在有誤導,特此簡評。
我國水環(huán)境治理的核心問題是湖泊水華問題。由于東部人口密集,工業(yè)發(fā)達,湖泊水庫等普遍富營養(yǎng)化,水華頻繁發(fā)生,危害天然水體水質(zhì)和功能,尤其很多水體是作為飲用水水源。水華是藻類通過光合作用大量生長,又很快死亡,產(chǎn)生很多有害物質(zhì),危害人類身體健康。通常給水處理工藝難以消除它們,作為飲用水水源的水體,必須控制。
除磷是治理和控制水華的主要措施,其中控制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濃度,是關(guān)鍵措施之一。2007年美國環(huán)保局發(fā)布的運行報告報道,美國21個高級污水處理廠出水總磷濃度,大都低于0.10毫克/升,最低的僅有0.007 毫克/升,這些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的水體是飲用水水源,出水總磷要求最低僅0.01毫克/升(國內(nèi)湖泊水庫最高的一類水質(zhì)標準)。主要使用通常的二級污水生物處理工藝,加上絮凝沉淀和連續(xù)沙濾系統(tǒng)組成的三級處理系統(tǒng)。美國一位華裔工程師估算,投資僅增加不到15%,運行費用則增加約20%。筆者在編著的《湖泊水華治理原理與方法》中,對上述污水處理廠深度除磷技術(shù)和經(jīng)濟性,做了簡要介紹。只要總磷達到上述標準,則其他污染物通常都能滿足水污染治理要求。
投資報價從普通污水處理廠3000萬到1.8億元的6倍增長,明顯是投資過高了。其中的問題在于,如果要求總氮達到天然湖泊三級標準,這在國內(nèi)外沒有先例,很難評判其投資高低。但是,要求污水處理廠出水總氮達到天然湖泊三級水質(zhì)標準,是沒有必要的。如果僅要求營養(yǎng)鹽中總磷達到該標準,在筆者看來,在中國一些排放到飲用水水源的污水處理廠,是完全有必要的,也是完全有可能在技術(shù)和經(jīng)濟上做到的,則肯定不需要如此之高的投資。
總結(jié)本文觀點,如果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到飲用水水源地,則應大幅度提高總磷標準,必要時要求低于0.01毫克/升(國內(nèi)湖泊水庫最高的一類水質(zhì)標準),其他污染物出水排放標準可保持不變,投資僅增加15%,運行成本僅增加20%,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是防止飲用水水源被污染的必要措施之一。
水污染治理問題涉及很多方面,很難三言兩語說清,這里就不討論了,有興趣參見本人所著《湖泊水華治理原理與方法》。
參見:
工程院院士任南琪:污水處理廠過度提標造成巨大浪費_環(huán)科頻道_財新網(wǎng)
http://science.caixin.com/2019-11-27/101487760.html
任南琪:污水處理廠過度提標造成巨大浪費
http://eco.gov.cn/technology/liquid_waste/32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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